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调研

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调研

一、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现状

(一)基础设施条件

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条件差、相关配套设施落后。而且老旧小区通常都实行带有福利性质的低租管理模式,致使老旧小区的房屋、基础设施和相关配套得不到合理有效的维修和保养,从而造成房屋失修失养,破旧不堪,因此,很难在老旧小区开展比较专业的物业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不得不把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揽在自己手上。相比之下,新建的商品房小区,房屋质量高,相关配套完整,环境整洁,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就容易进来进行管理。

(二)房屋产权

老旧小区房屋的产权比较复杂,包括公共产权、集体产权和私人产权。与此相对应的,房屋的所有人也比较复杂,包括住户个人所有、产权单位集体所有和公共所有。其中,集体所有人又包括各个层级的机关单位部门,公共所有人又包括各个层级的银行、邮局等事业单位。由于房屋产权的繁多以及房屋所有人的繁多,使得在老旧小区开展物业管理的方式方法上,基本上是根据每个小区自身产权特征和其它现实基础条件来具体安排的,所以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方式方法也比较繁多。而新建商品房小区不存在这个问题,它们都是直接卖给住户,产权形式比较简单,管理的方式方法也比较集中,比较容易进行专业的物业管理。

(三)资金来源

老旧小区里很多房屋产权人是单位,单位倒闭后房屋的物业管理责任不明确,也就没有人来负责,向小区住户收费根本不现实,连基本的生活垃圾费都很难保证,况且老旧小区还住着相当一部分靠吃低保生活的住户。国家不得己通过财政来补贴这类房屋,以此来解决其所必须的物业管理费用。相比老旧小区,新建商品房小区的物业管理费用则简单的多,由小区住户直接承担,物业管理公司只用进行简单的预算,以此来确定向小区住户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用的多少。

(四)住户的收入水平和消费观念

老旧小区的住户很多都是低收入家庭和低保户,收入不高,思维方式跟观念相对滞后,始终纠缠于计划年代房屋的一切费用由国家买单的概念上,因此很难开展专业的物业管理工作。为此,仍然要继续实践摸索符合老旧小区实际情况的物业管理方式。相比之下,买得起商品房的住户都是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层次也相对较高,思维方式更开阔,更容易接受各种新事物、新观念,所以在新建商品房小区开展专业的物业管理相对要容易许多。

二、改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现状的可行性思考

(一)积极宣传转变居民传统小区管理观念

老旧小区的居民享受惯了计划经济时代福利分房管房所带来的的各种好处,导致消费观念落后、自治意识不强,究其根本原因,还是因为没有能够转变过去传统的房屋管理观念,更没有认识到物业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此,需要通过宣传改变住户传统的房屋管理观念,一旦他们的观念转变过来了,接受了现代的物业管理方式,就为在老旧小区实施物业管理扫清了一大障碍。另外,通过及时有效的宣传还可以消除物业公司与小区的居民长久积累的矛盾,比如有些业主认为物业服务公司可能存在乱收费现象,如果这种质疑不能有效及时的得到回应和沟通,必将会造成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的矛盾。

(二)加强基础工作建设。

由于老旧小区基础条件比较差,且相应配套设施普遍不是很理想,因此,在对老旧小区实施物业管理之前,应该首先由个人、单位和政府共同出资,对其进行综合整治,为其创造进行物业管理的条件。从2010年开始,马鞍山市将对全市老旧小区开展全面的整治工作。集中3年时间对全市56个成片老旧小区(房屋面积300多万平方米)和51个零星项目实施整治,基本完成全市老旧小区的整治任务,实现环境美观整洁、配套较为完善、安全防范加强、管理逐步规范的目标。对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治理改造后,小区呈现的基本面貌应该是:房屋基本完好、公用设施设备完好、道路完好、环境整洁,并设置配备如门卫室等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这么一来,不仅能改变老旧小区的原有面貌,同时一也为在老旧小区实施物业管理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条件。

(三)提高物业服务人员素质

物业服务人员素质不高是造成物业纠纷的又一重要原因。由于目前物业服务行业内的许多物业服务人员是半路出家,素质普遍不高,一些由原房管所职工直接转化而来的管理人员,由于不熟悉现代物业管理的模式,对物业管理知识知之甚少,所以只能对物业作一些简单的维护、清洁、保安工作;而一些从公共管理、饭店管理行业转来的管理人员,他们虽然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但也没有经过物业管理专业知识的学习或培训,所以服务过程中常与业主发生纠纷。而当发生纠纷时人们常常习惯于从外部找原因,缺少考虑自身因素。因此,作为物业服务公司应采取各种措施,提高物业服务人员的素质。

(四)多方筹措资金,分层次收取管理费用

老旧小区的改造是一项庞大的社会工程,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要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仅仅依靠政府是难以解决的。因此,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并按照政府、单位和业主或使用人共同负担的原则,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必要经费。按管理责任和产权归属,负责资金筹集。老旧小区的欠建工程和小区绿化由原开发单位按预算出资。商业服务网点门面装修改造,由产权单位(人)出资,小区的公共活动场地以及公益服务设施的改造完善由居民集资。(本文来自于《黑河学刊》杂志。《黑河学刊》杂志简介详见。)

三、结论

综上所述,马鞍山市全面推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不仅是社区管理体制上的改革,更是一项为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的民生工程。当然,马鞍山市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具体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难点,但是只要政府引导合理、物业管理公司自身不断努力、小区居民和社会各方面给予理解、支持;只要各项政策、措施得到积极的落实和实施,马鞍山市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才能不断提高。

作者:曾伟 单位: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