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量分成合同与技术服务合同投资管理

产量分成合同与技术服务合同投资管理

摘要:文章以伊拉克服务合同和伊拉克库尔德产量分成合同为参照,分析两种合同投资管理的侧重点,分析表明:服务合同成本回收和报酬费在工程完工、产量达标后开启,工程建设进度管理是投资管理的重点;合同者不参与利润分配,成本控制、滚动开发的主观能动性不强;风险管控聚焦于影响油田生产的非系统性风险因素。产量分成合同成本回收和利润分配在油田投产时便开启,工程建设管理注重质量;合同者全程参与利润分配,成本控制、滚动开发的主观能动性强;风险管控对系统性、非系统性风险都给予了较多的关注。

关键词:产量分成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成本控制;工程建设;风险管控;滚动开发

国际石油开发合同主要分为租让制合同和合同制合同两大类[1],租让制合同与我国矿税制合同在合同框架和经营管理等方面大体一致,国内专家、学者已进行非常系统的分析。合同制合同主要包括产量分成合同(ProductionSharingContract,PSC)和技术服务合同(TechnicalServiceContractor,TSC),国内分析主要集中与合同的框架体系,特性本质,以及案例实证[2][3]。PSC合同主要分布一带一路沿线的非洲国家,TSC合同则主要分布在中东国家和部分南美国家。如何把握这些PSC与TSC合同的共性特征和差异特点,做好投资决策与经营管理,对海外石油项目的保值、增值尤为重要。

一、PSC与TSC同差异分析-以伊拉克为例

(一)成本回收起始时间

TSC合同要求石油公司在完工后、生产达到既定要求后才可以启动回收,如鲁迈拉油田要求达到设计产能的110%[4]。PSC合同没有附加约束条件,只要投产便可启动成本回收、利润油分配。

(二)利润分配参与度

TSC合同者不参与利润分配,合同要求成本回收和报酬费只能基于一定油田销售收入比例,如伊拉克50%的收入比例。比例之外的剩余部分全归政府所有;比例之内当期回收如果有剩余,剩余部分也归政府所有。因单桶报酬费相对固定,报酬费总额只与产量相关,故报酬费也可以看成“成本费用”。PSC合同者全程参与利润分配,与TSC不同,PSC合同约定成本回收上限,如伊拉克PSC的40%。上限比例内的收入用于成本回收,上限之外的部分归入利润油分配池。上限内如果实现回收并有剩余,剩余部分进入利润油分配池,政府和合同者根据合同约定共同分配利润油。

(三)风险偏好

TSC合同油田开发具有收益低、风险低的特点,是风险规避型石油公司的首选。PSC合同,对油价、产量的波动极为敏感,具有风险高,收益高的特点,是风险偏好型石油公司的首选。

二、两种合同投资管理分析

(一)工程建设管理

TSC合同约定产量达标才能启动回收/报酬费程序,达标时间与达标产量成为工程建设管理的首要目标。合同者会集中公司内所有的人、财、物资源,全力保障油田工程建设的物资供应、设备采购、人员配备等。除保障前方工程建设,合同者还会建立两支强大的队伍提供支持:一支是采购与物流团队,保障物资、设备能按时完成招投标并及时运抵油田现场;另一支是技术研究团队,对任何影响工程建设进度、达标产量的因素进行实时监控,确保1)争取影响因素提前发现;2)因素发现后快速反应;3)新决策最大限度降低工程建设进度的延迟。PSC合同者不会刻意追求提前投产,合同者更多的是关心工程建设质量。如何确保完工后,生产设备能够长时间高效运行,减少停产维护、设备更换等便成为合同者管理的重要目标。工程设计会对市场产品进行严格比对分析,确保目标产品能够适应油田长期开发生产。

(二)投资成本控制

TSC合同者不参与利润分配,R因子确定的情况下,合同者报酬费固定。报酬费比例占整个油田销售收入1~4%,合同者不得不重点关注工程建设投资与油田生产成本。为了确保整体收益最大化,合同者会选用有资质的关联公司从事工程建设,符合标准的关联设备商供货。这也决定了TSC合同对成本控制的主观积极性普遍低于其他合同类型,甚至会默许油田生产成本维持在相对高的水平。PSC合同者全程参与利润分配,因而合同者对投资成本的管理目标是多维的、看似矛盾的,这需要具体到特定运行环境中分析:如果既定油价下成本回收上限长期满额使用,如本文伊拉克PSC合同,投资成本总额超过40%的回收上限,合同者会主动控制成本费用水平,以避免成本在合同期内无法回收;但如果上限很快就无法满额使用(投资成本总额低于40%的上限),合同者将变相增加投资、成本,如滚动开发,提高采收率等。其动因便是确保合同者能够在油田整体开发过程中获取最大份额。本文伊拉克PSC合同者所得44%~52%,合同者目标就是争取最终所得向52%靠齐。

(三)风险管理

TSC合同报酬费总额与产量直接相关,不受油价影响。风险管理更多的聚焦于非系统性风险,即与油田生产相关的风险管控,如人员安全,设备运行安全等。而对国际油价,地缘政治因素(影响生产运行的因素除外)等系统性风险,关注程度低。PSC合同,合同者全程参与利润分配,对油价、产量的波动极为敏感,任何影响油田生产、国际油价的系统性、非系统性风险因素,都是合同者关注的目标。

(四)滚动开发/深度开发管理

TSC合同者不参与利润分配,报酬费固定,对滚动/深度投资开发的积极性低,在滚动/深度开发目标设定上,更倾向于产量规模小、开发成本高的油田。PSC合同则不同,如果投资能带来更多的收益,合同者有强烈的意愿进行深度开发,且更倾向于规模大、开发成本低的油田。

三、小结

本文以伊拉克TSC和PSC合同为参考,分析两种合同模式的差异和投资管理重点。分析表明:(1)TSC合同成本回收和报酬费获取需要在工程建设完工并实现目标产量的情况下才能开启,PSC合同则是在油田投产便可启动成本回收、利润油分配;TSC合同不参与利润分配,PSC合同全程参与利润分配;TSC合同开发风险低,收益低,PSC合同则是风险高、收益高。(2)TSC合同对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提前完工、达标投产是其管理的重点,PSC合同不刻意寻求提前投产,但对工程建设和设备的质量有较高的要求;TSC合同主观缺乏压缩成本的动力,PSC合同则需要根据具体条件而定,但在通过成本控制获取较高报酬费/利润油分配上,二者目标一致;TSC合同更多的关注与油田生产相关的系统性风险,PSC合同则关注与油田生产和国际油价相关的系统性和非系统性风险;滚动开发上,TSC的积极性明显弱于PSC合同,且对目标也大不相同。

参考文献:

[1]罗东坤,闫娜.国际石油合同财税条款评价方法[J].石油勘探与开发,2010.12(37);756-762.

[2]杨智勇,张爱国.库尔德油气投资环境分析及投资策略建议[J].国际石油经济,2017,25(06);91-100.

[3]郝洪,王珮,王震.伊拉克石油合作合同模式及财税条款分析[J].会计之友,2011,8;106-108.

[4]吕儒红.伊拉克石油技术服务合同模式再析[J].国际石油经济,2016.7(24);59-64.

作者:徐平 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