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建设原则

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建设原则

摘要:

建设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是促进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与践行的需要、保障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常态化和专业化的需要和加强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规范化管理的需要。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主要类型有科技服务类、文艺服务类、“三农”服务类、民生服务类、环保服务类和党建服务类等,且需要遵循因地制宜、调研遴选、分批建设、校社共建以及双向受益原则加以建设。

关键词:

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实践育人

基金项目:

本文系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庆市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研究”(项目编号:RW201514)的研究成果之一。

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是大学生开展志愿服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据地”,高校可以将本校志愿者可以提供的社会服务项目与城乡社区的社会服务需求有效对接,遵循因地制宜、调研遴选、分批建设、校社共建以及双向受益原则,建设功能定位准确、服务条件完善、服务效果优良、群众满意度高的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以助力大学生成长成才,为培养“德才兼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贡献力量。

一、建设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的必要性

1.促进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与践行的需要。新时期,高校德育集中体现在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之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质上是一种实践性价值观”[1],因此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必须依靠社会实践方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是大学生开展志愿服务的依托平台,可以成为承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工作。建设具备不同服务功能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给大学生志愿者创设“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2]的志愿服务平台,营造思想政治教育与品德修养环境,有助于他们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中受到教育、增长才干、增强责任和奉献社会,有助于他们在彰显“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保障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常态化和专业化的需要。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的常态化,既表现为大学生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的经常性,又表现为高校组织大学生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的长期性。只有通过经常性志愿服务,才能将志愿服务的精神内涵转化为个人的价值追求,才能在潜移默化中深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与认同;只有长期组织大学生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高校才能形成自身的实践育人特色和积淀实践育人文化。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的专业化表现为大学生开展专业性志愿服务。它有两种形式:一是志愿者发挥专业特长开展志愿服务;二是志愿者接受与群众需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并获取服务资格后开展志愿服务。专业化是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的必然方向,因为它既可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质量和群众的满意度,又可增强志愿者的成就感、自豪感,促进志愿者的价值观升华。常态化和专业化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是增强志愿服务效果和实践育人效果的必然选择。对此,高校需要建立一定数量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支撑常态化和专业化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让它在高校的实践育人中发挥积极作用。

3.加强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规范化管理的需要。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是高校有组织开展的实践育人活动,加强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的规范化管理是保障实践育人活动长期、有序和有效开展的必由之路。规范化管理涉及服务场所管理、服务项目管理、服务形式管理、服务过程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和服务安全管理等,如果没有相对稳定的基地,就不能建立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的长效机制,志愿服务就显得杂乱无章,规范化管理只能是空中楼阁,各项管理措施便难于落实到位。因此,高校需要建设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以保障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的管理有条不紊、规范有序,提高志愿服务质量和社会效应。当然,有了基地体系和管理体系的保障,高校便有条件促进志愿服务项目的有序开发、合理实施与持续改进,以加强志愿服务精品项目建设和示范基地建设。

二、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的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原则。因地制宜原则是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的基础性原则,它要求高校必须结合本校的学科专业现状,以服务当地城乡社区群众为宗旨建设基地。志愿服务是志愿者利用业余时间、节假日开展的社会服务,如果高校建设的基地远离高校所在地理区域,势必给志愿者开展服务造成时间障碍和距离障碍,不利于志愿服务活动的安排与管理。如果高校建设的基地类型与大学生具备的专业能力和社会能力不相匹配,那么志愿者开展服务就会显得力不从心,甚至会影响学校形象与声誉。因此,高校必须遵循因地制宜原则,合理策划和建设具备不同服务功能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为本校大学生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搭建适宜平台。当然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高校在同一社区建设具备多种服务功能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也是可行的。

2.调研遴选原则。调研遴选原则是指高校在建设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之前,需要广泛开展城乡社区的社会服务需求调研,并谨慎遴选基地的建设位置。由于基地建设并非能够得到所有城乡社区的响应、支持与配合,因此,为了建设具备相应服务功能和具备基本服务条件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高校需要主动深入城乡社区调研摸底,了解他们对基地建设的意愿,并获取他们所需社会服务的项目、时间、内容、人员以及可以提供的基本物质条件等信息,为基地的遴选奠定基础。在遴选基地时,首先考虑对基地建设有强烈意愿的城乡社区,然后结合本校志愿者可以提供的社会服务项目及内容与相关社区的社会服务需求及其基础条件之间的匹配度加以综合遴选,让拟建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既名副其实,又能发挥有效功用。

3.分批建设原则。分批建设原则是指高校在拟订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规划时应结合实际分批建设和逐步完善。由于不同类型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的功能定位不同,且功能定位又决定了对志愿者的服务能力要求,因此高校结合本校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包括非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构成情况和有关社区的社会服务需求,按照“能力对接”要求分批规划和建设基地才是最佳选项。对于只需志愿者的非专业能力即可提供服务的基地可纳入一个批次予以规划建设,对于需要志愿者的专业能力方可提供服务的基地则应以院(系)或专业类别进行建设批次规划,从而建设符合本校实际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体系。当然,如何科学规划和建设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需要高校结合自身实际和城乡社区的服务需求实际加以综合论证和统筹协调。

4.校社共建原则。校社共建原则是指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需要由高校与社区联合共建。尽管基地建设非城乡社区之职能,但调查表明多数城乡社区都有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和提升群众对社区工作满意度的意愿,他们乐意为基地建设提供支持,这对基地建设是有利的。高校坚持校社共建原则,一方面应将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建设融入高校人才培养实践基地建设的统筹规划之中,并给予基地建设以人财物支持;另一方面高校应主动联合相关社区合作共建稳定性较强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共同定位基地服务功能、共同商定服务项目、共同研究基地建设方案、共同提供服务条件、共同指导服务过程和共同完成志愿服务考评等,以建设功能定位准确、服务条件完善、服务效果优良、群众满意度高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

5.双向受益原则。双向受益原则是指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应符合高校与社区共同受益要求。对高校而言,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能够为高校提供实践育人“沃土”,能够让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利于将他们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对城乡社区而言,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基地能够为社区群众提供多种类型的实实在在的需求服务,能够让群众感受到基层社区的关怀与温暖,能够增强基层社区对群众的号召力和凝聚力,能够提升基层社区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同时也能增强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坚持双向受益原则,就是要坚持高校、学生和社区、群众共同受益,因此,高校必须将志愿者的社会服务提供与社区群众的社会服务需求进行有效对接,建立符合社区群众服务需求的社会服务项目体系与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实现互惠共赢目标。

作者:胡昌荣 单位: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谢安邦.高等教育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2]杨军,韩兆霞.志愿服务视阈下的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理路[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