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商贩人性化管理方案探究

流动商贩人性化管理方案探究

一、流动商贩存在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流动商贩这一群体存在于国家体制内,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风口浪尖”。作为财经类专业科班出身的学生,站在西方经济学的角度,我们发现流动商贩这一群体是现代经济市场的起源之一,因为商品最初的流通是以物易物,而当时的生产者和消费者都在不断的相互进行跨地区的角色转化,在充当商人这一角色时便可以被归为流动商贩。通过对多个地区的调研,我们发现流动商贩在商品经营过程中还伴随着地区之间人员的流动,并且他们的入行原因各式各样,种类繁多,其中大多是下岗职工或自由职业者,已多年从事这一行业。他们的学历、社会声望、地位不高,是社会生活中的弱势群体,在社会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由于街边摆摊的成本低,流动商贩这个职业的出现,不仅为他们在城市中生存提供了保障,还弥补了市场供给,缓解了就业供过于求等问题,又满足了人们生活多样性的需求,这使他们的存在成为了必然。毋庸置疑,流动商贩给消费者们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二、市场中的流动商贩的经营所存在的问题

流动商贩与社会矛盾的加剧的背后是市场出现了问题。经过近几十年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市场经济已初具规模,但是市场建设还存在很多漏洞。一是市场结构不合理,资源配置没有起到其应有的基础作用。目前我国经济财富性贫富分化严重,反映在市场上呈现为金字塔形态,低收入群体占社会劳动力总量的比例很大。由于技术水准决定着生产能力,技术知识力量缺乏而导致的就业竞争力不足的人们面临失业或加入低收入群体的状况。维弗雷多•帕累托的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佐证。目前,流动商贩所在的市场尚未实现帕累托效率,但是否进行帕累托改进在于个人的选择。二是市场秩序化程度低,缺乏透明度。商品经济追求消费者的需求和生产者的供给在市场上达到均衡,因此流动商贩获得了生存空间,他们存在于一个实现度几乎为100%的完全竞争市场,因为他们获得了无门槛的出入准许规则,销售的是同质化产品,市场价格的公开透明导致了个体对不会对此产生影响,并且成本低廉,有一台车一块地一个人足以,使得这一群体迅速发展壮大。而没有实现100%的完全竞争,是因为他们可以控制自己的成本,不至于无利可图,但这个环节可以看作是市场失灵,交易信息不完全可能导致的问题正是我们所关注的,也正是这些便利因素和他们自身的利益诉求,直接导致了在成本控制和经营规范性等方面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三是市场大环境的法律法规体系欠完善,市场参与者的法律意识树立不足。如前所述,流动商贩多是社会底层弱势群体,文化程度偏低,经济情况差,有时他们会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满足自身经济需求,因此会带来城市治安、市容等问题。针对这些弱势群体大家应该给予关怀与帮助。对文化水平不高又不懂法律的人一味地加以打压,是不合情也不合理的,我们必须从根本上提高底层人民的文化意识,帮助他们树立法律意识。流动商贩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即有责任维护经济秩序,又有义务接受政府的管理和社会的监督。

三、政府干预的必要性探究

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事实以及充分证明,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远不是万能的,经常会出现失灵的问题,现代微观经济学对市场失灵进行了许多研究,并分析了通过政府干预解决市场问题的可能性。市场失灵有多种表现,对于流动商贩集体体现为资源配置的非理性化和非经济化、社会公平的矛盾。既然矛盾是不可能消除的,就应当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法使得这一群体与社会相适应。从政府干预的效果方面来看,管理公共利益理论的产生的直接基础是市场失灵。当市场失灵出现时,从理论上讲,干预有可能带来社会福利的提高。政府干预同样带来了干预的俘虏理论,与干预公共利益理论完全相反,干预俘虏理论认为干预的提供正适应产业对干预的需求,而且干预机构也逐渐被产业所控制。从这两方面的效果来看,政府干预存在必要性。流动商贩在社会不公平及贫富差距日益严重的社会压力下,只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增强竞争力,才能走出生活的困境。

四、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探究

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是导致以流动商贩为核心的社会矛盾日趋严重的原因之一。“城管局”作为中国内地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作为城市风貌的维护者,流动商贩监管的主要实施者,频频出现执法无能、监管不力的现象。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由于法律依据不够充分,城管普遍存在执法违规现象,如收费、罚款不合理,没收物品、处分被没收物品,暴力执法,打砸抢等现象,而下岗职工或自由职业者等弱势群体难以保证最起码的生存,城管又是在一线工作直接与他们接触,使矛盾的两极碰撞,问题一触即发,出现暴力冲突和威胁双方生命安全的状况,从而引起民众普遍对城管执法方式的反感和流动商贩的同情。

五、政府管理方案修正的探究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的不断进步,之前的政策已经不再适合目前流动商贩的情况,故政府不得不思考如何修改管理办法以应对这一问题。调研结果超出预期,我们了解到国家有关部门已经重视目前流动商贩合情合理不合法的状况,启动了对《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修改程序,赋予流动商贩合法身份。同时,我们发现政府除了2014年3月1日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其他的措施基本上都是旨在限制流动商贩的生存空间。但流动商贩作为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这些措施未能达到预期,仍有持续增多的趋势,而且这一群体为国家解决了不下于3000万人的再就业压力,可见堵不如疏。政府政策的方向转变提供了一个针对这一群体的积极倾向,新的经济措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下一步发展奠定了新基础。上海市的最新进展呈现出了范例的效果,我们发现目前流动商贩良好的经营环境的构建,主要在于之前上海市城管与城管执法相对人“平等对话”。这种做法将行政执法由对抗变为对话,维护了双方利益,使城管执法更富有人情味,可谓一举两得,值得借鉴。正是这类会议为流动商贩管理提供了导向性方案。城管执法人员把对流动商贩管理体制的改革方案通过通知书的形式,扫街挨个进行说明,并且帮助他们办理经营许可证,实现与原路边店面合并加盟的经营方式。虽然在执法过程中,偶尔会发生不配合工作的状况,但他们相互之前主要还是说明情况,毕竟大家都是在城市底层混饭吃的,人心都是肉长的,互相体谅一下可以和平解决大部分问题;当遇到激烈行为的时候,城管执法人员们也不得不动一些手段,主要是通过防卫措施进行制止。执法过程主要还是通过看管的方式连续进行,执法人员轮流执勤。当执法人员不在场时,有一些流动商贩因觉得现在的合并加盟并入店面的方式,让他们很束缚而且不方便,会继续按原状进行经营,他们都很希望获得一个固定的、而且不需要太高成本的空间来进行经营,这是对政府有关部门来说亟待解决的问题。

六、总结——人性化管理方式探究

针对上文提到的流动商贩们都很希望获得一个固定的、而且不需要太高成本的空间来进行经营,我们寻找到了可行的解决方案,作为进行流动商贩人性化管理的第一方案,即对现有交易市场进行场所改造,从露天的地面一层改造成按商品种类的分层的二到四层交易市场,改造的资金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拨款,剩余部分以低费用由流动商贩们分摊。2015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已三次研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问题。从6月1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到6月28日的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的报告,再到10月8日审计署审计公告,公布8月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显示出存量资金的盘活和土地闲置的问题一直存在,还显示出贯彻落实民生政策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方面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审计署新闻发言人表示,在对财政存量资金的审计发现了一些需要改革的问题:有好多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一直存在那里。这边大量结余买酱油的钱,那边有迫切要买醋的需要,但由于制度安排,规定这笔钱只能打酱油,如果不打酱油就是违规。这也得到了总理的认可并批准了改革的执行。这可以借此来解决资金的问题,同时准入规则和管理模式也需要进行人性化方向的变革。如在划定流动商贩区域时,首要利用市场相对活跃区域的闲置土地,其他区域注重平衡各方利益;要求城管和工商管理部门做到从目前粗放式的看管式管理,转变为精细、科学的规范化人性化管理;发动社会公众参与管理,并对流动商贩做好引导教育,努力构建摊贩自律机制与社会扶持和监督机制。另外,流动商贩这一群体大多是下岗职工或自由职业者,还伴随着地区之间人员的流动。很多人只是为了生存而生存,并不喜欢多年从事的这一行业,并且他们能接触到的市场范围及其有限,并不了解新兴行业的商品销售人员以及服务人员缺口相当严重,如物联网快递员、敬老院护理人员、物业及安保人员、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售后服务人员等。而绝大多数无过高专业技术要求却急需获得人力资源的部门机构,忽略了流动商贩这一群体的巨大潜力,囿于传统的招聘信息方式,信息发出者和接受者之间出现沟通断层。考虑如上因素,我们也寻找到了可行的解决方案,作为进行流动商贩人性化管理的第二方案,即再就业渠道的开通。这些无过高专业技术要求却急需获得人力资源的部门机构,可以向城管局以及大学生志愿者部门寻求帮助。前者可以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时传递招聘信息,而大学生志愿者部门通过组织志愿者活动,利用作为顾客的大学生们能够在不妨碍流动商贩们工作的前提下与之交流的优点,更容易说服很多不乐意处于原来受约束状态的流动商贩们寻找新的生活方式,帮助双方共同解决问题。此外,针对同一区域内经常出现同类食品及轻工业产品的销售的状况,工商部门可以出面说服他们进行合并,进行再就业方式之一的创业,获得国家提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的扶持。这样也有助于把小范围的类完全竞争市场向垄断方向转变,减少价格战的发生,通过整合提高商品竞争力,缩小因成本控制而导致的质量安全问题的威胁。

作者:李兰琦 刘若静 左逸 单位:上海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