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探索

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探索

[摘要]

随着时代的变迁,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日益明显,我国的经济在这种趋势下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为顺应时代的潮流,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应运而生。但由于经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随经济飞速发展下产生了多方面的不适应和区域间矛盾的不断加深,现行的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存在许多问题,所以,探索对区域公共管理制度的创新刻不容缓。基于此,本文首先对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必要性进行概述,然后分析现行制度存在的诸多弊端,最后就其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创新方案,以期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更进一步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增强我国的综合经济实力。

[关键词]

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

引言

区域公共管理不仅仅只是单一的区域和公共管理的和,它的对象是一个“多面体”,涵盖了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地域在多方面的交错叠加,以及政府对不同区域之间实行的各种管理制度,旨在解决区域间因各种因素引起的问题和矛盾。然而就目前而言,现行的区域公共管理制度难以适应我国经济的发展需求,所以对其制度进行创新符合科学的发展观,可以促进我国经济一体化,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一、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必要性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经济发展和现代化水平的逐渐失衡,我国各地域的发展差距越来越大,导致我国行政区域划分不断变动,城乡矛盾日益彰显,富的人越来越富,穷的人越来越穷。沿海城市和发达城市已经与国际接轨,跟上了经济全球化的步伐,但许多边远地区仍挣扎在城市化的道路上,以致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也由此给政府的管理制造了诸多难题。实行区域公共管理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不同地区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多方面在横向纵向上出现的矛盾和弊端,然而社会现象表明,现行的管理制度仍有待改善和加强。所以,进行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有利于政府部门对各区域的有效管理,摆脱行政区划的烦恼,将各区域各方面的公共问题相互渗透并且相互作用,从而形成科学的区域发展新格局,在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利益的前提下,让整个国家更快跟上经济全球化的步伐,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现行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区域公共管理者思想守旧。由于特殊的国情,我国一直采用的是行政区行政的公共管理模式,虽然这种行政化模式有利于政府之间的沟通交流,但是这种模式对行政区的划分具有很强的经济性,这种经济性导致了对东西北地区和内陆地区以及沿海地区行政划分时的资源分配不合理,而各区域的管理者都固守本区域“独立经济”的管理权,没有以全局观的角度看到区域公共管理是一个统一的多元主体,这种思想不利于行政管理中不同级别的政府之间的交流合作,实际上,除政府组织外,还有其他部门基于整个国家的文化、政治、经济发展将各区域实行统一而紧密的结合,形成文化渗透,经济相佐的区域发展新格局。再者,迫于经济压力,有些区域之间的管理者为了达到国家GDP要求,在本区域坚持独立垄断的经济发展,甚至不惜以破坏环境为代价换取上级部门的好评和重视,这不仅破坏了一个区域的基础性建设,带来了一系列环境问题,更在区域之间形成了一种不良竞争,阻碍区域间的联系和共同进步发展。

(二)区域公共管理法律保障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就区域公共管理这一块的法律仍是空白。我们知道,任何制度创新都需要依托在法律强制力的保护下才能顺利展开,法律是一切行为的制约,没有了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就不会引起区域间的管理者重视,使其在开展管理工作中敷衍了事,并且无法从实质上完成区域间的有效交流合作,导致各区域发展相互独立,无法相互渗透达到相互促进的效果。也正是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许多区域公共管理者只注重经济发展,而忽视了基层设施的构建和发展。另外一种情况是,区域公共管理工作者在没有法律的保障下,加之中央政府支持力度不够,导致许多创新方案难以实行,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力区域公共管理的制度创新,也滋生越来越多的区域公共管理问题。

(三)区域公共管理被经济左右。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经济飞速发展,如今,中国已经进入后工业时期,也随之出现了信息化、市场化等社会现象。各区域的公共管理者在与其他区域交流合做时往往首先看中经济利益,并且由于缺乏法律的保障,管理工作被区域的其他非政府组织或各大有一定权势的集团财团左右,在进行重大决策时,管理者也往往会因考虑到本区域的经济利益而忽视区域间交流合作带来的共同发展,并且各区域管理理念不尽相同,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区域间的相互协作。我们知道,很多盈利性组织“唯利是重”,只注重经济发展而忽视文化政治的发展是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这不仅阻碍区域间的有效合作,也会在本区域内形成以经济发展水平作为划分标准形成“域中域”结构,增强区域复杂性,给区域公共管理造成巨大麻烦。

(四)区域公共管理没有全面的制度和内容。区域公共管理不仅是我们国家面临的问题,在国际间也有各种组织进行着全球范围内的区域公共管理,我国从中吸收借鉴许多先进的管理理念,的确让我们的区域公共管理有所成效,但是由于我国国情特殊,国际间的那一套管理制度不一定全部适用于我国的区域管理,这就要求我们在吸收借鉴的过程中要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管理策略。然而我国对区域间的公共问题和矛盾的探求和解决仍处于探索阶段,都在踩着石头过河,导致各区域管理部门在执行相关政策时对其不够重视,对于如何正确处理由区域间发展滋生的问题的处理能力也十分有限,并且存在地方保护主义,不能有效地在区域之间相互往来,交流合作。另一方面,由于没有一套具体可行的策略,各区域管理部门对于他们合理的创新理念不敢妄自执行,很大程度了影响了区域公共管理工作的创新。

三、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方案的探讨

(一)转变唯GDP是重的区域发展评估政策。将GDP的高低作为区域发展评估标准,会让政府单方面地追求经济发展而让整个区域其他方面发展不平衡。所谓转变唯GDP是重的区域评估政策就是要求中央政府在对一个地区评估审核时,要全方位地从这个地区的文化,政治,经济,教育,环境等各方面出发,保证区域发展的科学性,打消某些管理者不惜破坏基层建设以加快本区域经济发展的念头,抵制资源浪费和破坏公共环境的行为。除此以外,以往评价的主体都是政府,为了实现制度的创新,我们还可以让企业,社区和各阶层人士对区域的发展做出客观评价,以供政府参照,这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由单一部门评估带来的局限性,也可以让民众知晓区域管理的制度,对政府工作起到一个监督和提议的作用,而且这也实现了让人民群众当家做主,参与政治生活的政治目标。

(二)建立完善的区域公共管理制度。正如短板效应所表述的那样,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是由社会底层决定的,若要整个国家都踏上国际发展的列车,就不能顾前不顾后。已经与国际经济发展接轨的地区要与正在发展中的地区紧密联合,互相帮扶,以“先动”带动“后动”。而要实现这一目标,政府部门就要不断完善改进管理制度,将各区域间的公共问题统一协调,制定相应的制度来促进资源的合理流向和分配,以此调整区域间的发展不平衡,根据不同区域的需要,为有需要的部分区域设立优惠政策,调整区域间的竞争方式,把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大门面向全中国甚至全世界。在解决区域公共问题时,借助市场发展的趋势,针对不同类型的区域管理问题,把除政府以外的其他社会自组织联合起来,一起合作商讨,多维角度提出解决方案,然后再筛选出既符合当前区域发展又能促进区域间共同进步的方案,实现问题处理的最优化。

(三)完善区域公共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区域公共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是实现区域间交流合作创新策略能否执行的法律保障。制定合理的法律制度,要求制定者放眼区域间的协调发展和共同促进,以及生产力分布于经济发展相适应,要打破传统的一致性规则,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统一开发和管理各区域的各种资源并将其合理分配,实现共同担当责任,也共同分享资源的目的。还应强调环境保护重要性,重视教育,就业和医疗等基层设施的建设发展。同时,对区域间的发展设立一定的奖惩机制,让发展得好的区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让后起的区域前仆后继,努力建设,努力追赶,在区域发展间形成一种良性竞争。

(四)积极鼓励和支持区域间政府的交流合作。区域公共问题越来越复杂,这些问题涉及不同区域不同层面横向纵向的问题,其复杂度已不是现行的管理制度能够应付过来的,所以,中央政府要多多鼓励各区域政府间的交流合作,并在有需要的地方适当提供经济,人力或政策上的支持,设立适当的奖励机制,鼓励各层政府提出改善创新措施。同时,合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建多层面的网络组织机构,朝着区域一体化,发展全球化的目标出发。而区域公共管理者也应当顺应区域管理发展的要求,本着互补互助,相互促进的原则与其他区域共同协商,摒弃地方保护主义的思想,将市场面向全国乃至全球,在传统管理制度基础上勇于创新,结合实际情况吸收先进管理经验制度,促进区域公共管理朝着开放性的方向前进。最终实现中央政府,区域政府和发展市场的制度化,以适应各区域的协调发展。

四、结语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深,区域公共管理问题越来越突出,越来越严峻,区域间区域内的矛盾也在不断产生并深化,传统的区域公共管理制度由于受到各方面的限制呈现出了诸多弊端。而创新是一切发展实现质的飞跃的核心,推动区域公共管理制度的创新是符合我国现阶段发展需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中央政府,各区域政府以及广大人民积极参与其中,勇于开拓进取,坚持不懈,同时摒弃落后的管理观念,站在科学发展的角度,立足于集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为一体的区域体系,在完备的法律保障下,积极探索创新之道,致力于全面解决当前面临的区域公共管理难题,让我国区域公共管理事业走向新旅程。

作者:李兵龙 单位: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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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袁媛.区域公共管理的制度创新探讨[J].经营管理者,2016(23).

[4]方永新.分析区域公共管理中存在的制度缺失及其创新[J].管理观察,20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