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公共管理范式重构研究

高等教育公共管理范式重构研究

摘要:

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对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带来机遇与挑战。作为长期以政府行政干预为主导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必须进行范式重构,以契合现时代的特质以及全球化所带来的冲击。公共管理理论为高等教育管理模式提供了全新的思路。以全球化时代高等教育管理的发展趋势介绍为切入点,阐述了中国高等教育管理在全球化时代亟待应对的全新挑战,并结合公共管理理论对我国高等教育管理的启示,探讨了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管理范式的构筑设想,以期为我国高等教育管理提供可供参照的发展路径,使高等教育发展契合全球化时代的内在价值诉求。

关键词:

公共管理;高等教育管理;全球化;范式

在社会变迁过程中,基于外部环境的变动以及自身发展的诉求,高校的社会功能也在不断发生变迁。同时,在生产力水平不断提升的情形之下,在一系列社会生产活动背后所蕴藏的社会关系也实现了与之匹配的同步拓展,也就是说,现今社会的生产活动不同于以往,并非单纯的借由主体行为所实施的社会化生产活动,而是演化为基于特定的社会生产关系层面之上的生产活动,在这个过程当中,单一社会个体的生产能力并非局限于其自身的社会活动范畴,乃是扩大成为同其关联密切的特定社会群体的社会公共事务范畴。[1]借由此种情况可以做出这样的论断,即作为提升社会个体智识水平与技能状况的关键方式的教育模式,已经成为关乎社会发展的社会公共事务,从这个意义来看,若将高等教育视为服务的一种,则可将高等教育定性为面向受教育对象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基于现今的社会发展水平来看,高等教育的发展对于社会整体利益以及社会公共福祉的增进效用日益突出,因而基于高等教育的公共性而言,高等教育管理的公共事务属性也极其明显,故而以政府为主导,借助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从而实现对高等教育管理的介入是不可或缺的。特别处于现今的时代,基于高等教育的社会功能覆盖面增大,使得高校同社会经济整体发展脉络成正向同态发展,因而社会对高等教育的依附性呈现出深化发展态势,高校从以往的社会边缘区域转化为中心区域,进而对社会整体运行发生着关键性的助推效用。与此同时,随着20世纪国内高等教育实现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让渡,使得高等教育的社会公共属性得以凸显与强化,因而其作为社会发展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公共事务越发受到重视。

一、全球化时代高等教育管理的发展趋势

在时代变迁的影响下,高等教育管理必然随之发生与之契合的变迁,特别是全球一体化时代的到来,对当下高等教育管理的发展路径将产生直接影响,此类影响涵盖下述几个层面:一方面,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格局对高等教育管理的内涵发展提出要求,即高等教育管理应注重以市场规律为导向,以求实现在制度层面同教育市场化发展道路的有效衔接。基于宏观发展的角度来审视高等教育管理制度可以发现,实质上此种制度便是对高等教育管理的管理主体实现有效指引与规制的规范体系。[2]基于构筑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格局而言,必须积极引导高等教育管理在制度制定层面强化市场路径引导效用。高等教育的市场化改革路径乃是受全球经济一体化格局的直接影响,从而推进高等教育同市场二者之间的同构性。另一方面,从高等教育市场化的表现形式来看,主要反映为政府对高校财政支出比重下降,使国内生产总值中的高校经费投入比重相对降低;传统的政府经费扶持模式得到改进,市场化竞争模式成为全新的选择;鼓励民间资本创设高校,使社会整体层面的高等教育规模得以实现扩大化发展;增加与扩大高校的办学经费来源;激励高校进行技术创新以及成果转化;扩大高等教育覆盖面,在传统的校内教学基础之上,推出慕课、微课等线上教学模式;扩大招生半径,允许高校招收自筹学费的留学人员以及引导高校进行教育产业服务输出,发掘域外教育市场等模式。

(一)社会思潮对域外各国高等教育管理演进路径的影响

从域外各国高等教育管理的发展脉络来看,其市场化导向最初乃是基于源自英国的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所致。[3]20世纪70年代,新自由主义思潮取代了凯恩斯主义,先是发轫于英美等国,继而影响遍及欧洲诸国以及北美的加拿大、亚洲的日本、拉美等国。作为新自由主义而言,其理论内核表现为主张市场化、削减政府管制等。其后,域外各国先后经历了高等教育扩容以及财政投入削减等阶段。在此前数十年内,相当多的国家遭遇高等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转型压力,由此带来经费紧张问题,以大洋洲的澳大利亚为例,从20世纪70年代中叶到90年代初期,澳大利亚的高等教育经费财政投入所占的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由先前的1.4%缩减为1%,经费缩减的主因即在于公办高等教育规模扩大化。[4]此外,域外各国高等教育管理受IMF、WTO等国际组织的协助。此类组织的介入,有效地使组织成员国在本国高等教育管理制度的规划层面强化了市场运作趋势,具体的助推措施使得成员国之间高等教育市场彼此开放、鼓励在公办院校之外创设私立高校等,这有效降低了成员国之间的服务贸易壁垒,进而有效地实现了对不同国家、地区之间高等教育服务的自由化。可以说,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格局的驱动之下,各国高等教育管理制度实现国际接轨是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使然。

(二)文化多元格局对域外各国高等教育管理演进路径的影响

不同国家的社会文化背景差异之间的冲突与对抗,直接对传统的文化格局形成冲击,进而打破了不同国家与地区之间的文化壁垒,使得不同的文化在此种冲击之下彼此融合。基于此种文化多元格局,各国在高等教育管理层面务求实现彼此之间的文化价值包容,并借此使处于不同文化之间的异质性差距得以整合、消融,从而推动文化价值理念根植于高等教育之中,最终成为高等教育管理发展演进路径的文化助推力。以现今高等教育成就最为突出的美国为例,其高等教育所取得的突出成就在很大层面上得益于对不同文化的吸收与整合,如在学科课程科目的设置方面,诸多高校均要求学生必须选修能够帮助其实现对不同文化形成完整认知的课程。其次,在组织学生社团活动方面,美国的高校均赋予了不同国籍、不同文化背景的学生以充分的民族文化宣传自主权,依托此种举措实现了对学生平等人权观念的传递与价值内化。最后,对多元文化格局的正确认知,也使得美国高校十分注重对学生创新意识的养成,并将此种教育理念贯行于日常的教学活动与教学组织之中,从而在教育层面为美国的社会整体发展提供了创新源泉。

(三)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内在发展诉求对政府干预形成弱化趋向

对于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而言,一般即指政府行政层面对高等教育的监管模式,其体现了高校、政府以及社会三者之间在高等教育这一社会资源方面的权限界分。全球一体化对各国带来普遍的冲击,基于对全球一体化趋势的顺应,和对此趋势所带来的全新竞争模式的应对,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必须由以往的行政权力集中改变为行政权力的有效分散配置。从理论层面看,将先前的集中化管理转变为分权式管理,乃是实现民主管理模式的主要标识之一。对于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意义在于有效地对政府干预形成弱化,即使政府在高等教育管理方面进行适当的权限缩减,进而使得管理的效率得以有效的提升。自20世纪70年代域外发达国家秉承新自由主义理路伊始,政府的权限得到有效的自我控制,由先前的“万能政府”转变为“有限政府”。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域外发达国家进行的一系列卓有成效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更新,其目的在于契合市场运行规律,弱化政府行政权力对高等教育管理的影响权重,从而强化高校的自主权和自治权。举例而言,相当一部分域外发达国家转变对高校的财政扶持政策,由以往的直接性财政扶持转变为竞争性扶持,即根据高校的绩效达成状况给予其财政支持。此外,一些域外发达国家基于对高校教育管理绩效提升的考量,引入民间绩效评估机构对高校进行资质评定,如法国引入高等教育和研究审议会,具体的高校教育质量评定人员涵盖政府行政人员、学者、教师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借由评定人员成分构成的多样性,尽可能地实现对高校教育管理绩效的全方位客观评定。此外,高等教育的分权化管理模式直接赋予并提升了高校的自主权与自治权,基于应对全球高等教育竞争的考量,各国政府相继通过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对高校的财政、人事等方面的全方位放权,允许高校结合自身实情出台费用标准、科学配置课程以及自主选择合作对象,如此一来,高校的办学活力得到空前提升。

二、中国高等教育管理在全球化时代亟待应对的全新挑战

(一)高等教育管理理念层面存在误区

随着20世纪90年代初期改革开放的全面铺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逐步被市场经济所取代,市场化运作方式取得普遍认同。21世纪初中国加入世贸以后,国内诸多行业的市场化运作趋势继续深入,高等教育管理也随之进行了市场化运作调整。然而,受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特质的影响,相关的市场化改革多流于形式,尤其在管理理念层面仍然暴露出较多的认知偏差,此种情形的存在极大地阻滞了国内高等教育管理的良性发展进程。现阶段国内高等教育管理存在的偏差首先表现为对政府宏观计划调配的偏重,以及对市场化运作理念的重视不足。[5]从政策制定、出台推广的层面来看,市场经济对计划经济的替代原因即在于谋求创设公正、良性的竞争机制,因在高等教育管理过程中,对政府宏观计划调配的过于推崇,造成现今国内高等教育在实际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相当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1)办学体制层面仍然遵循政府主导公立院校设置模式,私立高校在教育资源、财政扶持、政策支持等层面无法与之抗衡,因而处于弱势地位;(2)教育资源的配置权限基本被政府所掌控,多数情形下依然遵循政府为主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未能创设以高校办学绩效为评定对象的绩效考核机制,因而未能使高校之间形成良性竞争,经政府认定的重点高校(如“985”“211”高校)均取得了其他高校所无法得到的资源优势,从而导致国内高校之间呈现出发展过程中的“马太效应”,即重点高校借由其资源优势在招生、科研等领域一路领先,并且同其他高校之间的差距在逐年增大;(3)高校内部的教学遴选机制成固化态势。此种情形主要表现为高校学生的教育自主选择权限基本趋近于零,难以根据个人意愿,在求学期间实现专业的转化,同时,尽管现今高校普遍采用了学分制考核模式,然而此种模式乃是要求学生在学习阶段必须达到一定数量学分的被动考核机制,而未能赋予学生借助学分的取得,从而实现专业学习年限的跃升;(4)毕业生就业层面存在问题。因未能创设科学的毕业生素质评定机制,因而导致用人单位在遴选员工时,唯有根据毕业生毕业院校的级别、专业进行员工遴选,无形中导致非重点院校毕业的毕业生处于后备遴选的境地。在现今的国内高等教育管理理念中,也存在着过于偏重物质建设与投入,而对软环境的投入与关注相对较低的取向。在国内传统社会发展观的左右之下,高校均将发展重心放置于规模扩建层面,间接造成对教育功能取向的忽视,同时,在绩效考核方面过于注重对科研成果的量化要求,却未能对教师的教学绩效给予客观对待,如此一来,使高校的发展呈现出偏重硬件量化考核、忽略软件内涵建设的路径偏差。

(二)政府集中掌控高等教育管理权限造成体制性滞后

如前文所述,现今域外发达国家在对待高等教育管理的问题上,普遍给予高校以一定的自主权和自治权。国内在高等教育管理权限方面,通过高教教育体制的不断改革,现已构成初步的“一元两级”管理分权模式,即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在这种“一元两级”的管理模式中,地方政府(多为省级政府)为主要管理者,其在专业设置以及研究生点设置等方面具有较大的自主权限。然而从具体的管理方式来看,政府对高校的管理方式相对域外发达国家而言仍较为滞后,并且此种源自体制层面的短板已经成为现今国内高等教育创新的阻力要素。[6]首先,高等教育管理权限的相对集中影响了高校的自主发展,尽管现阶段中央和地方政府已经对高等教育的分级管理达成共识,然而一旦进入决策阶段,仍会出现管理权限集中行使的问题,进而表现为政府对高校的发展与战略蓝图事无巨细的事必躬亲;高校在具体的招生遴选、领导聘任、岗位设置、对外交流以及教职工考核等方面的自主权限受到挤压,此类现象的存在造成高校办学的主动效能受限,使相当多的高校管理者无须对此投入精力加以考量,只需被动服从即可,由此进一步导致国内高校表现出严重的办学同质化现象,诸如办学理念趋同、热衷热门专业增设、盲目扩大办学规模等。其次,政府对高校的行政干预无形中造成了对高校发展过程中教育创新的阻滞。全球一体化的时代特质助推了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对制度创新的内在价值诉求,也是目前各国在发展高等教育过程中普遍施行的举措,由此使高校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潜能得到最大化的发掘,学术自由空间也得到极大的提升。然而现阶段我国的公立高校因在财政、人事等方面对政府表现出极大的依附性,因而导致独立性不强。并且由于来自高校外部的各种社会力量对高校的自身建设与发展给予了一定的影响,因此使得国内高校基于获得财力与物力保障的考量,不得不对相关的利益集团做出一定的妥协,从而也导致了自身的发展背离了自身的意愿,对学术自由的追求被迫妥协于现实的物质诉求。

(三)人治思想突出与行政化趋势明显影响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全球化的趋势以及不同文化的融合使得当下的高校发展呈现出办学规模扩大以及文化交融的态势,此种态势倒逼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必须做出正确的应对,不过现存两种情形造成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与创新进程受阻,一者是在现今的高校管理体制之下,多数管理者仍然将人治思想奉为圭臬,从个人的主观经验与好恶出发,为高校规划其个人认可的发展路径。尽管近年来的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已经在尽可能的规制管理者的个人主观决策,然而受长期经验主义思潮的影响,依法治校的理念仍未能得到切实的贯行。不能简单地将人治思想归结为错误的决策,然而对比于法治理念来看,少数个体的决策所产生错误的概率要高于群体决策,同时,一俟管理者更换,必然意味着其先前所制定和推崇的发展思路面临被推翻的可能,进而造成高校人、财、物的无端浪费。可以说,人治思想对管理者个人的价值取向、行为动因、预判能力等有较高的要求,一旦内外部环境出现变迁,超出其经验认知范畴,则直接结果便是导致管理风险的发生。此外,人治思想的另一弊端在于其同高校的学术自由与学术自治理念背道而驰,甚至可能出现对学术自由一定程度的压制,更可能因此而使高校的中层管理者为了迎合主要管理者的发展构想,而罔顾高校实情,从而造成高校科学发展路径受阻。二者,行政化趋势在历经多年的高校“去行政化”改革后仍然未能得到彻底的改变,党政架构依然是现今高校内部管理的核心。作为以促进学术发展、培养学生健全人格为重心的高校而言,唯有在内部管理中实现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的有机匹配,方才能够彰显高校的社会价值,然而,现实情况却是高校内部的行政权力依然在相当大的层面上凌驾于学术管理之上,一些高校的内设行政部门,在职能设置上为管理部门,然其却能够倒转过来影响学术,由此导致一种怪现象,诸多高校领导提出要使行政人员努力向教师职位转岗,实际却是教师更热衷于步入仕途,选择“双肩挑”的职业发展路径,此种路径的好处不言而喻,既可以使教师在科研成果申报方面获得普通教师所不具备的优势,同时身兼行政角色又可以使其真正参与到高校发展决策中去,从而为自身发展谋取利益,然则这样一来,却造成对高等教育学术自由理念的背离。

三、公共管理范式对我国高等教育管理的启示

所谓的公共管理范式,即是指公共组织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维系考量,因而依凭自身权限以及公共权力,对社会公共事务采取相关管理活动的举措。[7]可以说,从内涵层面来看,公共管理活动的价值内涵即着眼于社会整体利益,并以社会整体利益与公共福祉的实现为诉求,公共管理活动的目的在于借助有效的管理活动实现对公平和效率的最大程度的兼顾,同时,在科学把握目标决策、协调、控制等管理节点之外,必须凸显与保障社会公共责任的实现,其不仅追求对社会资源的合理化配置,更应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对社会成员的最大化兼顾。作为高等教育管理而言,基于前文所论及的其“公共产品”属性,因而可以将其视为公共高等教育管理,同时按照公共高等教育管理主体关联程度的区别,可进一步将之界分为内部与外部的双重管理系统。所谓的内部管理系统,是指由中央与地方二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与主管部门之间架构形成的纵向管理模式;所谓的外部管理系统,则是指由公共教育行政部门同市场、市民社会之间架构形成的横向管理模式。基于外部管理系统而言,市场同公共高等教育管理二者的关联有必要进行精准的界定,而市民社会同公共高等教育二者的关联也亟待协调统一;基于内部公共管理系统而言,高校同公共高等教育管理二者的关联也有必要加以明确。

(一)市场同公共高等教育管理间的关联

作为公共高等教育而言,在产业归属层面为服务业的典型代表,因而其可以依照市场化模式进行相应的业务运作。同时,公共高等教育具有“公共产品”这一社会属性,因而以追求效率最大化为诉求的市场规律无法保障其公平性,解决这一困境的出路乃是,既要发挥市场在社会资源合理配置过程中的协调作用,又要辅之以一定程度的政府适当介入,因而作为市场同政府适度介入的公共高等教育管理间应为彼此倚重的利益连带关系。

(二)市民社会同公共高等教育间的关联

一般而言,在市场同公共高等教育管理二者间进行遴选极其困难,原因在于选择对市场的倚重,会遭遇市场缺陷所引致而来的风险;而选择非市场运作模式也会随之引致非市场化缺陷带来的风险。基于前述情形,当公众遭遇到市场化与非市场化的二难抉择时,常寄希望于借由市民社会寻求全新的问题解决路径。从以往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来看,高等教育同市民社会交集甚少,甚至可以说,以往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下的市民社会未能形成主体意识,而公共高等教育管理改变了这一现状,依托公共媒介的介入,使公众获得表意自由,保障公众对高等教育管理相关决策的知情权,使公众给予高度关注的高等教育相关问题得到使其满意的反馈。[8]欲达成此种目标,国家高等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将适度的权力赋予相关的社会组织,进而创设出以政府为主、政府与市民社会共治的高等教育管理新体制,如此能够增进公共信息传递,使公共高等教育行政管理活动公开化,并使公众强化对其的认同感与信赖感。

(三)高校同公共高等教育管理间的关联

在分析高校同公共高等教育管理间关联的问题上,应重新界定高等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权能,即作为行政管理部门应科学划定其权限触及范畴,笔者认为可将之界分为内部范畴与外部范畴。内部范畴即指高校的内部运行事务,诸如教学组织、科研、招生等,此类问题应给予高校充分的自治权;外部范畴则是指高校作为事业法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所遭遇的、依凭自身无法给予解决的问题,诸如高等教育结构优化、高等教育规模控制等,此类问题应借力于行政管理部门,由行政管理部门从宏观角度加以协调。需要指出的是,在高校同公共高等教育管理关系协调当中,应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即由行政管理部门、高校、民间组织进行合议,出台具体的规划方案,最终实现对教育资源配置的科学决策。

四、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管理范式的构筑设想

由前文的论述可以得知,完全以政府行政权力干预为主导或者完全放权给高校赋予其绝对自治权的高等教育管理模式都不足为取。原因在于,完全以政府行政权力干预的高等教育管理主导模式将使高校丧失独立性,进而不再具备学术潜力与发展活力,而如若采取完全放权的模式,则其风险正如布鲁贝克所指出的那样,高校作为学术行会的发展形态之一,而任由行会自行发展,则将直接导致其在发展过程中产生一定的弊端,诸如出现对改革呈不合作态度、自身过于保守等问题,同时,高等教育管理现今同社会事务的联系日趋密切,因而对待高等教育管理的问题不能完全借由高校的学术委员会来决定高校的重大事项,否则变相失其外部性特质。此外还需看到的是,高校依凭自身难以为自我的生存与发展提供必要的运行费用,而来自政府财政扶持的这种外部经费注入对高校的生存与发展而言是不可或缺的。基于前述考虑,笔者认为,现今国内高等教育管理范式重构应从下述几个方面着手。

(一)高等教育管理理念的价值重塑

正如前文所论证的,高等教育服务具有“公共产品”这一社会属性,而作为高等教育管理者而言,由于此前政府以及相关高等教育行政管理机关均习惯将高校视为自身的管理对象,未能形成对高校作为学术中心的特殊主体地位给予正确的认知,因而在此种偏差性理念的影响之下,将管理行为单纯视为履职行为。故而高等教育管理者务必应正视全球化时代对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带来的冲击,积极主动地进行高等教育管理理念的价值重塑,改变以往的计划性作为方式,应以管理活动的意义与目的在于增进社会公众福祉的社会服务范畴为价值理念,并且以服务他者为行为的内在驱动力。

(二)对政府、高校以及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范式重构

作为政府而言,应借由自身所掌控的公权力,改变以往的“政府—高校”的二元管理机制,应秉承公共高等教育管理理念,赋予社会组织以高等教育管理参与权限,将社会组织纳入到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范畴之中,构筑“政府—高校—社会”的“三位一体”管理体制架构。[9]具体而言,政府应改变以往的高校经费来源财政扶持模式,应积极面向社会开放资源融入渠道,从而实现高等教育经费来源的多样化,同时也使工商企业资本、私人资本等得以流入高校,政府可以出台政策规定高校可以借由其从外界融入的资金数量,获得与之匹配的政府拨款,这样能够缓解政府对高校持续财政投入所面临的压力,也将有力地推动高校实现同企业之间的商业协作,依托对私人市场的借力实现对高校内部公共部门服务的取代,从而使高等教育管理借助规范的市场化运作模式,转向社会化发展路径。其次,应注重凸显专业教育团体的“第三方”意见,如赋予高校教师联合会或者类似的非官方组织参与到高等教育管理活动之中的权力,借助其非官方的角色地位,对高等教育管理运行与改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弊端和不足进行意见的征集,依托此种非官方组织的意见征集,实现对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缺陷的查找与补足。

(三)将现代公司管理模式引入高等教育管理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在2003年制定出台的白皮书《我们的大学:支撑澳大利亚的未来》中指出:“尽管高校的地位、性质同企业存在差异,然而高校每年都管理着数百万澳元的财政预算。因此可以断言,高校有必要借鉴企业的运作管理模式。”在公司的内部架构中,董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关,同时董事在履职过程中应严格秉承勤勉义务,并且在董事的任职资格中规定:“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任职董事”,此种任职资格限定将公司董事的个人职业生涯同组织绑定在一起,从而实现了对董事勤勉履职的督促。高校的党政负责人权限类似于公司董事,因此可借鉴董事任职资格条件,规定高校党政负责人如若因个人决策失误造成高校财政赤字或者被迫停办的,应禁止其在其他高校或机关出任领导职务。[10]借助此种方式,使高校负责人的个人职业生涯同所任职的高校联结于一体,从而能够有效地督促高校决策者在出台决策时秉承审慎、负责以及科学、务实的态度,避免因人治思想以及主观经验主义对高校造成损失。

(四)将市场化竞争机制引入高等教育管理

以往国家高等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高校的等级划分,使其中被认定为“重点”的高校获得了其他高校所难以获得的资源与优势地位,然而此种模式实则为教育资源垄断,尽管国家教育部明确诸如“211”“985”高校引入动态竞争机制,但同时也指出不会添列新增高校,如此便形成非“211”“985”类高校只能望其项背。针对前述现象,笔者认为,无论是“211”“985”类高校,还是“研究型大学”,不应固化入选对象,应以市场化竞争赋予高校平等竞争参与权,从而使已经入选的高校保持发展活力,使尚未入选的高校产生发展动力。随着“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提出,我国的社会整体创新进程已经拉开序幕。全球化时代的来临对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带来全新的挑战,在这个过程当中,作为社会“公共产品”的高等教育服务也将接受全球化时代以及创新思潮的洗礼,基于推进高等教育实现良性发展、增进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以及效度化彰显高等教育对社会发展助推效用的目标,则必须对高等教育现行体制中存在的短板加以补足,以往基于政治因素抑或是经济因素考量而在高等教育管理中所秉承的“政治挂帅”或者“经济先行”模式已经被证明难以为继,而公共管理理论的提出,为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提供了全新的发展路径,其保障了高校的学术自由空间,并且赋予了高校较大权重的自治权,同时也依凭政府、高校之外的第三方主体介入,使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得到升级,也直接提升了高校办学质量,为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人才诉求提供了保障,也为我国高等教育管理应对全球化挑战提供了全新的发展契机。

作者:娄坤 单位:四川医科大学宣传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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