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化猪场成本核算初探

规模化猪场成本核算初探

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养殖业已经成为我国的一大发展产业,其中养猪产业在我国具有非常的环境优势。目前我国的养猪产业已经向着规模化和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规模化养猪场成本的核算就成了影响养猪产业经济效益的重要前提。文章通过对规模化养猪产业成本核算的特性的分析,探讨规模化猪场成本核算的工作内容。

关键词

规模化;猪场成本;核算探讨

近年来,随着我国养猪业的不断发展,养猪产业已经开始向着规模化和专业化的方向发展,我国也逐渐呈现出一批综合实力强、现代管理水平高、社会诚信度好的养猪企业。由于养殖理念和技术的落后,在这些发展较好的企业中也存在着规模化猪场成本核算简单、核算流程不清晰的问题,那么如何才能够进行准确科学的规模化养猪成本的核算,规模化猪场成本核算包括哪些内容。这是本文具体需要谈论的问题。

1规模化猪场成本核算的特性

相较于一般的农业生产和工业化的生产,养猪行业具有连续性、受外界因素影响大的特点,从而决定了养猪场的成本核算也呈现出一定的特性,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养猪产业属于连续性的产业,需要周期性的耗费“料、药、工、费”,直到生猪长大被销售获得收益[1],因此在养猪成本核算的过程中无法应用产品标准来进行生猪的生产费用;二养猪产业的盈亏常与成本相左,另外还要考虑随时在变化的市场需求,所以在规模化养猪产业的过程中要非常注重对成本的控制,从这个角度来说在养猪行业成本控制比利润计算显得更加的重要;三生猪的生产受到品种、饲料、管理以及环境等各个方面的因素,特别是疫病的防御和检测的质量极大的决定着生猪的存活率,在这样的生存环境下,对于规模化养猪场的成本核算就必须计算那些以及死亡或者淘汰的生猪,从而形成生猪成本核算的特殊性:废品也要摊成本。四随着规模养猪产业的发展,信息共享化要求财务管理也要实现网络化的管理,所以做好成本核算的信息化对于提升养猪行业财务管理的信息化非常重要。规模化养猪产业的发展势在必行,那么成本核算也将会呈现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养猪企业的会计对于养猪产业的核算只注重利润,而不注重对成本的核算,就四川地区来说,虽说有一定的发展规模,但是对成本控制不到位。

2规模化养猪成本核算的工作内容

规模化猪场成本的核算对养猪产业的利润核算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规模化猪场成本核算包含的内容具体如下

2.1做好基础工作

在规模化猪场成本核算的工作之前,首先需要做好猪群分群的均衡生产和全进全出的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原始记录工作,做好最基础的物品领用和费用开支,对于规模化猪场的生产统计工作,要做到生产数据和财务数据的有效对接,建立猪场所需物品和材料的记录和盘点制度。

2.2确定猪场成本对象

猪场生产成本的核算实行分群栋批核算,就是将整个猪群按照不同的猪龄划分为不同的猪群分车间分栋舍分批次来记录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具体包括公猪、配怀母猪、哺乳母猪、仔猪、保育猪、肥育猪等[2]。只有将猪场中所包含的猪群进行不同的分类,按照分类的不同来进行不同的成本核算,从而更好的促进对猪场的成本进行控制,提升猪场的运营效益。

2.3明确猪场费用分类

猪场作为一个运营机构,需要涉及到多种方面的费用开支,所以进行规模化的猪场成本核算之前,首先要明确猪场费用的分类,从费用的经济性质、经济用途、期间费用来进行分类,充分明白各类费用所包含的内容。比如从经济性质来说,猪场的费用包括办公费、通讯费、饲料费、物品费、人工费、劳保费、排污费等等,从经济费用来说又可以分为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两大类[3]。生产成本主要是包括养猪所需要的饲料、人工、药品、制造费用等费用。期间费用就是和养猪生产没有直接联系的,属于某一时期内耗用的费用进行汇总和产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容易确定其发生期间和归属期间,但不能确定它们应归属的成本对象,比如猪场管理工作人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等等,猪场期间费用分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也就是说规模化猪场的成本核算不应该只盯着养猪生产直接的成本,而是应该从前期成本、人工开支、猪场管理和财务费用等各个方面的费用开支进行计算,全面进行猪场的成本控制。

2.4规模化猪场成本核算原理

3结束语

综上所述,规模化猪场成本核算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管理人员做好基础工作,明确猪场成本的核算对象,明确猪场的费用分类,除此之外还需要做好规模化猪场成本的核算凭证、明确猪场成本核算的原理及流程,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规模化猪场的生产优势,从成本核算上做好规模化猪场的财务管理工作。

作者:曾令毅 单位:四川省江油市农业和畜牧局

参考文献

[1]吴荣杰.规模化猪场成本核算探讨.养猪,2014(02):65-70+9.

[2]梁作之.规模化猪场成本核算.现代畜牧兽医,2011(03):59-60.

[3]刘东华.规模化养猪企业成本核算新探.中国农业会计,2015(07):4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