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乡镇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我乡以打造生态中心为目标,以服务经济和民生为主线,以污染减排和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环境权益,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保护环境与促进发展同步,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基本实现,为我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成效

1、坚持绿色发展,环境基础设施逐步完善。随着我乡群众思想进步,环境意识的增强,加强了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增强了对环境治理的投资,全面了开展了水土保持工程、防林护林工程,并取得了实效,森林覆盖率达到58%。并在乡道路上安装太阳能路灯,栽植桂花树500株,重视可持续发展及绿色生态。

2、加强污染防治,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提高。在全乡组建专门的清扫保洁队伍,乡场镇组建4人专门清扫保洁员,各村由社长专门保洁。新建环境卫生硬件设施,全乡修建2个垃圾中转站,14个垃圾中转池,建垃圾池87个,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全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80%。

合理划定养殖区域。开展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推广畜禽清洁养殖和畜禽粪污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技术,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加大力度整治生活污水和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80%,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率达到95%,养殖废弃物全部实现综合利用。

建立河长制巡河制度,开展河道垃圾、废弃物清理,打捞河道漂浮物,保持河道、水面整洁。组建队伍,加强日常清捞,保障全乡河流水域基本消除“水葫芦”,基本清除河道“水葫芦”危害。

3、加强环境监管,严格履行环境执法工作。开展辖区环境保护大检查,为全面掌握我乡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打下基础;加强区域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力度,区域油烟废气治理工作基本完成;加强危废管理工作,全面排查和规范危废处置和存放。

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制定了河长巡河、举报投诉受理、考核与问责等工作制度,定期通报河湖管理情况。建立了河道“警长”体系,履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违法查处等工作职能,落实乡村基层河段长巡河制度,做到每天有人巡查、有工作记录,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下沉责任主体,进一步突出乡村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中的责任主体地位,做好垃圾收集管理和群众文明卫生习惯引导工作,继续完善保洁机制和垃处理机制,落实人员、设备和经费等保障。

成立了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应急管控措施,对涉及油菜、小麦秸秆禁烧的农户进行了教育引导及处罚。对区域内实行24小时巡查,确保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不发生应秸秆焚烧发生的安全事故。

二、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形成认识统一、责任明确的良好机制。专门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生态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安排。

2、广泛宣传,形成层层发动、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丰富宣传方式。精选宣传内容,拓展宣传内涵,既用好挂横幅、设立宣传牌等传统方式,又发挥手机媒体、互联网媒体、LED显示屏等新媒体作用,拓宽宜传渠道。突出重点、集中造势,形成强大、良好的與论环境和工作氛围。新闻媒介和宣传手段,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通过生态文明和环保培训、讲座等形式,有效提高全乡群众对生态环保的责任意识,增强生态观念,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1、创新机制,形成全面监管、严格执法的良好格局。

加强部门联动,做到“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选聘环保义务监督员及联络员,制定《环保环境监管实施方案》,建立相关考核制,积极落实属地环境监管和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2、突出重点,形成狠抓落实、以点带面的良好作风。

环境监管项目集中养殖场、河道等各类污染源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对未达标排放、未批先建、批少建多违法行为等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达标的责令关停,重点污染源务必整治到位。坚持每周到现场实地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三、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不足

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我乡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1、部分企业生态环境意识淡薄,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少数企业环保法制观念不强,重发展、轻环保,致使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2、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社会共识有待进一步深化。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涉及各个部门和社会各界,全民意识还需提升,保护生态环境的主动性、自觉性还需加强。

3、交通粉尘、油烟废气、秸秆燃烧、噪声污染扰民等问题较为突出,环境质量还有待改善,监管有待加强。

4、环保机制尚需完善,政府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环境管理和执法任务面广量大,人员配置需要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和监测手段相对滞后,现有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等与新形势下环保工作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四、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

1、围绕环保目标,营造生态环境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使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环保办统一管理、全乡共同参与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良好局面。要加强环境宣传,提高全乡群众生态文明意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倡导鼓励绿色消费、低碳生活、绿色出行。

2、狠抓污染减排和治理,加强对减排项目的检查和督促。督促担负污染减排任务的企业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减排任务按时完成。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规范的运行台帐和减排台帐。加大监察和执法检查力度,从源头上推进污染减排工作落实。结合农村生态建设实际,大力开展农村大环境整治和美丽村庄建设,加大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检查力度,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监管,指导农村发展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和有机农产品,控制土壤和农业污染。

3、以重点工作为切入点,逐步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氨氮和总磷污染物排放量逐步减少,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乡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80%;乡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80%;工业废水和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率达到95%,养殖废弃物全部实现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