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安全工作总结

液化气安全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瓶装液化气专项整治办的指导下,我区始终把加强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突出的重要任务来抓,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13年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治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为加强对燃气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区市容局及时调整充实了燃气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区市容局各科室负责人及中队长组成。研究部署对违法经营燃气的黑气店的打击和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深入调查,认真摸清底数

认真落实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各有关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和社区(村),通过采用明查暗访、搜集耳目信息等途径,全面开展辖区瓶装液化气市场现状调查摸底,建档立案,进一步摸清了辖区非法经营场所、供应站(点)情况。经摸排,2013年全区共有非法瓶装液化气点15处。目前经过多次的突击行动,这15处非法黑气点已全部清理。

三、加大力度,保持高压态势

通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和各部门日常独立监督执法相结合的办法,强力开展瓶装液化气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行动,重点加大无证照经营或销售瓶装液化气、违章存放钢瓶、利用钢瓶转充液化气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共收缴违规瓶装液化气钢瓶1133个,其中50公斤的钢瓶64个、15公斤钢瓶936个、5公斤钢瓶133个,共行政拘留5人,有效地消除了安全隐患。

四、扩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区市容管理局等部门和各镇街通过安排宣传车上路、开辟宣传专栏、发放致经营者和群众的一封信等各种途径,加大无证液化气市场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力度,今年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超过2800余份,广泛宣传违法经营、使用无证液化气的巨大危害性,可能引发的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群众辨别无证液化气的能力,切实从源头上有效防止违法经营、使用无证液化气现象。区里设立专门的举报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投诉和举报,保证及时有效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同时,要求辖区有关产权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厂(库)房、民房出租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站点作为经营场所。对于发现的违法经营无证液化气行为,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五、全面抓好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的摸排和专项整治

根据区里统一部署,今年以来,各街镇乡对辖区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摸排和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切实落实排查责任,对燃气用户开展安全宣传并发放区燃气安全责任告知承诺书,目前全区共检查餐饮场所燃气用户2758家,发现安全隐患的有2568家,已整改2556家。

六、加强复查、督查工作,重视举报件的答复反馈

区液化气整治办采取日常抽查与专项检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方式,适时对瓶装液化气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今年以来共复查“黑气”点数量15个,尚未发现违法储存液化气瓶点,以及违法倒充液化气点。对群众举报有关液化气安全隐患  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市整治办的转办件,12345投诉件进行督查落实,做到及时办理、及时整改、及时查处、及时反馈。今年以来共收到12345投诉件18件,市整治办转办件20件,均已落实反馈。并在2013年9月17日对两名举报“黑气”经我们核实后的举办者予以发放3000元的现金奖励,鼓励他们继续关注,有发现黑气点继续向我们举报。从而起到一个长期震慑的作用。

七、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监管

根据市建委液管处的工作部署,我局整治办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位于我区的石化有限公司、镇的燃气有限公司、镇的液化气有限公司以及BP供应站进行燃气安全检查。今后,我们将继续对这些企业进行定期复查,一旦发现安全问题,将立即督促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