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市和我市有关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及省、市政府的工作要点,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和工作重点,制定本要点。

一、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㈠坚持贯彻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坚持执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和政府各部门会议学习法律法规制度,年内至少举办2期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研讨班,执法部门及时开展对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轮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对拟任市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应当按照上级规定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的情况。对在职的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要对其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推动发展的水平进行评价,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责任单位:市公务员局、市政府办牵头,各开发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㈡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按照《市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试行)》的要求,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要对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监督,年内选择1件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实施情况后评价,依法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监察局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㈢积极争创“省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试点市”。全力推动依法行政示范市、法治市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县市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强法制机构建设,调整充实法制工作人员队伍,加强对法制工作者培训,提升其工作能力及水平。加强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工作,大力宣传依法行政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司法局牵头,各开发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二、深化改革,持续加强政府行政管理服务水平

㈣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市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做好省、市下方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对接工作,及时沟通承接,加强对各项行政审批事项的梳理,形成目录并在本级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平台上公布。

严禁新设行政许可,禁止将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事项变相为行政许可。对分散在各部门的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费行政许可事项,各级各部门应当创造条件,尽快将其同意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局牵头,市行政服务中心、效能办配合,各开发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㈤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各执法部门应该继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行政指导,文明执法。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做好行政职权报送工作,积极构建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实现执法资源共享。加强和整合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管理、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的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的暂行规定》,实现行政执法工作与检察监督工作的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牵头、市监察局、市效能办配合,有关部门参与)

三、严格程序,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㈥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审查工作。贯彻落实《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办法》、《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办法》,重点加强对规范性文件中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影响其合法权益,涉及地方或行业保护等内容的合法性审查,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质量。加快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建设,提高规范性文件及时报备率,完善网络查阅平台,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并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牵头,各开发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㈦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促进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认真学习厦门市等地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经验,全力做好本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办理征地拆迁、资源权属确认等争议性较大的案件。严格执行《市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对本级政府或本部门年度首件或群体性案件重大复杂等行政诉讼案件,政府行政首长或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主动出庭应诉。探索建立市人民政府与人民法院的良性互动机制,建立信息沟通与共享制度、联合调研制度,完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对于上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意见和法院的司法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整改、及时反馈。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牵头,各开发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㈧加大行政监督、问责力度。贯彻落实《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实施细则》等规定。定期对行政部门的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综合性检查并通报。市监察、审计等部门着力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和省、市重点项目的监督力度。推行各级政府及各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推动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招标投标、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坚决纠正“四风”,改进文风会风。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审计局、监察局、效能办牵头,各开发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四、加强宣传,化解矛盾,创建良好的法治氛围

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六五”普法工作,精心设计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推动形成新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在多领域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和渗透力,实现普法多面覆盖,全面提升全市人民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司法局牵头,各开发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㈩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立完善党政主导、政府负责、第三方参与的调解工作机制,深入实施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切实解决群众诉求难的问题。定期剖析群众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上访的典型案件。积极构建大调解格局,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对接机制。建立健全省、市、市三级网络舆情研判导控服务平台,推进网上应对与网下处置、舆论引导与矛盾化解同步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