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4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4年全县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活动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卫生中心工作,狠抓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惩防体系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和专项治理活动,努力推动全县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的反腐倡廉工作。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寓于各项卫生工作之中,形成与卫生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的工作机制。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不少于4次。

二、完善惩防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认真开展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创新教育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学习,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树立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运用反面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医院、进医学课堂。

(二)加强廉洁医院建设。围绕县纪委、县监察局开展的廉政文化“九进”活动为载体,全力开展廉洁医院建设。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大力营造廉洁行医氛围,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廉洁行医理念深入人心。今年,县卫生局将按县纪委的要求确定部分单位争创廉洁医院示范单位。

(三)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预警工作。认真落实廉洁从政、廉洁行医“三早”预警机制,按权限对干部勤政、廉洁方面存在的轻微问题和苗头性倾向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大风险点,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抓好防控制度的落实。有效运用“三早”预警机制,不断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把违纪违法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卫生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贯彻落实

(一)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增强卫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加强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加强对“一岗双责”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与医疗卫生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统筹推进。

(二)加强对卫生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抓好今年卫生工作各项重点任务和目标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医改五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继续推动“三好一满意”活动专项检查,不断巩固、提高“三好一满意”活动效果,优化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环境。加强对卫生秦巴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优质高效,按时投入使用。

(三)加强重大卫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会计核算中心相关管理制度,强化资金监管。严肃查处挪用、套取新农合基金和医保基金的问题,保证新农合基金和医保资金的安全。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等重大卫生资金实施定期专项检查,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和人员安全。

(四)强化对药品集中采购的监督检查。加强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加强基本药物配送监管,督促医疗机构认真履行采购合同。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健全药品集中采购规章制度,完善业务流程,建立内部制衡机构,促进阳光采购。

四、强化纠风工作,认真解决社会关注的行业作风问题

(一)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技术素质。严格执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将医德医风状况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

(二)加强医疗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健全收费管理制度,严格实行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

(三)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不断完善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和服务流程。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开展处方点评工作。规范高值耗材、贵重药品和医学新技术的临床应用。

(四)深入开展作风整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县委《六项规定》和县卫生局的《改进机关作风八项规定》等作风规定要求,组织干部职工认真自查整改,不断健全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政令不畅、纪律不严、工作不实、正气不足、为政不廉等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慵懒散奢作风集中整治工作的巡查,推动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五、深化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继续深化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工作。抓好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制度、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制度等工作制度的执行,强化医务人员职务权力监管。严肃查处索取回扣、收受红包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法打击医药购销活动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二)继续深入治理“三公一金”顽症。严格执行工作日午间不得饮酒制度,严禁公款相互吃请,严禁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和商业预付卡。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保持对违纪违法现象的高压态势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案件。加大对全县卫生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除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外,依法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