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发改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根据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全力组织开展好水电、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发改局决定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县发改局副局长副组长,县发改局工作人员、拥中部分同志为成员的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各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安全生产自查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责任主体,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县的电力企业及矿山企业。

(一)企业开展自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自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等。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等。

3、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业重点自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监控预警情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在单位内部公布隐患清单,并向当地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备案情况等。

4、应急管理情况。重点自查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采购服务协议情况;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重点自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等。

(二)部门开展大检查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总理以及省、州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州近期召开的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重点检查结合实际制定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大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全面部署落实情况;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细化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情况;督促企业自查自改,规范建立问题隐患台账情况;严格规范执法和层层开展督查检查情况等。

3、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对供电、变电站、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大坝、挡水坝、溢洪道、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自备油库、施工现场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设备等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施工工棚和居住点的安全选址、电力工程建筑施工专项整治、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4、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进展情况。重点检查按照州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按照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推进工作情况。

5、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针对省、州政府安委会去年以来安全生产检查和年度考核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任务情况等。

6、严格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严格责任追究,制定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制度,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从2017年7月至10月,集中4个月时间开展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阶段工作原则安排如下: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7月)

1.各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企业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政府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3.各企业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各部位、各环节、各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单位内部公布,并报送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8月至9月)

1.我局将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3.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州级县级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9月至10月)

1.我局将根据本地、本系统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突出对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2.州政府安委会将组织综合督查组,分别于7月、9月对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各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抽查部分电力企业。

四、加强信息报送。

请企业每月18日前报送月度工作情况小结(word电子版)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10月18日前书面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要求报送的资料应内容真实、文字精炼、数据准确,每期应报告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正反面典型案例、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措施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