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无证经营整治实施方案

餐饮服务无证经营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努力消除无证从事餐饮服务行为给公众健康造成的安全隐患,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评审,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县委、县政府《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决定组织开展餐饮服务无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理念,按照“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严厉查处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等违法行为,切实消除餐饮服务环节的安全隐患,维护全县人民的饮食安全,促进全县餐饮业的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规范为主、疏堵结合、突出重点、分类监管”的原则,努力做到三个“一批”:即提档升级一批,对基础设施较好、食品安全意识高的餐饮单位,通过现场指导和帮扶等措施,力争建成一批透明厨房或餐饮示范单位;整治规范一批,按照餐饮经营许可标准,积极引导餐饮单位通过现场改造,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基本要求,依法持证经营;处理转行一批,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整改的,责令停止经营或劝告转行,逾期将依法予以查处。通过整治,使全县餐饮服务单位总体持证率有较大幅度提高,有效提高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持证经营意识。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指导,督促整改,提高餐饮服务单位总体持证率。

广泛深入开展法规宣传,加强对无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做到三个“一”,即一份政策法规宣传单、一份指导意见书、一份监督意见书。要多方指导帮助餐饮单位针对实际情况完成硬件改造,力争使绝大多数守法经营单位达到亮三证(许可证、健康证、培训证)、挂制度(上墙)、索票据、登台账、比透明的效果。对符合《小餐饮监督管理制度》(金食药安委办〔2014〕22号)要求、达到备案登记条件的餐饮单位,及时给予备案登记。

(二)强化监管,排查风险,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管。

一是将日常监督检查、量化分级管理、监督抽检与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提高日常监督检查的效率和质量。通过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动态评级,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守法经营、诚信自律意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注重风险排查和应急处置,自觉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从业人员健康、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的综合治理,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类餐饮风险隐患。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

各分局组织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基本情况,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自查自纠阶段。

监管人员实施现场指导,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绘制整改流程草图,指导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广大餐饮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抓紧落实整改措施,积极创造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主动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重点整治阶段。

监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对未采取整改措施,达不到餐饮服务许可标准,无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依法立案查处。整治行动按照先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品种,后全面推开的方式进行。按照宣传到位率、现场指导率、检查覆盖率100%的总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总原则,依法行政。适时公开行动进程、严厉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曝光典型案例,确保无证餐饮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总结提高阶段。

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整治实效。

开展无证经营整治行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根本和基础。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正确认识目前我县餐饮服务单位整体水平低、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的现状,全面掌握辖区内无证经营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整治成效和餐饮经营管理水平。要妥善处理好查处无证经营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系,有效化解各种矛盾。

(二)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

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统一许可标准,减少审批环节和程序,缩减审批流程所需时间,提高办证效率,及时为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发放许可证。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为重点受众,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要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线索,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