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县城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确保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安全和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社区卫生、乡镇辖村卫生9项内容和各项考核指标在2015年8月底前全面达到申报国家卫生县城标准要求,力争2015年10月底前通过国家卫生县城暗访。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组织管理。

加强对创卫和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议事日程,健全爱国卫生组织和办事机构,强化分工负责制,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完善镇区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城区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绿化覆盖率、镇区各类环卫设施等符合创卫标准,并进一步完善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不断净化、绿化、美化、亮化镇区环境,使我镇面貌得到显著改善。

(三)加大城区管理工作力度。

扩大县城生活垃圾袋装化区域,巩固垃圾袋装化成果;城区沿街单位要明确责任,进一步完善“门前五包”制度;严格清扫保洁,保持大街小巷整洁卫生,不留卫生死角;做到交通有序、环境整洁有序、规范管理有序。

(四)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卫生治理。

各居委会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增加投入,完善设施,确保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净化、绿化、美化。

(五)加强马路市场和“五小行业”卫生治理。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市容市貌整治,清除镇管区域沿街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占道设摊等现象,严禁店外店和无证经营行为。

(六)提高居民卫生素质。

进一步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动员居民广泛参与,着力改变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乱扔乱丢、乱停乱放等陋习。

(七)加强居民健康教育。

完善健康教育机构,扩大健康教育覆盖面,积极在社区、医院、学校、企业、窗口单位、机关、大众传媒等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依法开展控烟工作,保证建成区内无烟草广告。

(八)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完善病媒生物防制基础设施,健全防灭队伍,规范资料管理,加强城区“四害”密度监测工作,把“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

(九)做好创卫资料整理工作。

落实专人负责,做到数据准确、逻辑合理、条目规范、资料完整,充分体现我镇创卫的过程和实绩。

三、实施步骤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分为四个阶段。

(一)准备发动阶段。

召开动员会议,建立相应组织,制定创卫工作方案,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增强居民创卫意识和责任感,掀起创卫新高潮。

(二)全面创建阶段。

以9项内容和具体考核指标为重点,全面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做到逐项落实,完成一项、巩固一项,全面达到各项考核指标要求。

(三)申报推荐阶段。

在做好达标自查基础上,向省市爱卫会书面提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申请,并整理上报相关资料。

(四)审核验收阶段。

落实创卫长效管理机制,接受全国爱卫会办公室专家组的现场检查,并根据暗访和明查反馈的意见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评审顺利过关。继续巩固创建成果,坚持长效管理,直至2016年全国爱卫会进行公示和命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创卫办),负责全镇创卫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各居委会、相关部门成立相应机构,主要负责人总负责,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

按照创卫的总体部署,大力宣传争创国家卫生县城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入、持久、广泛地进行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公民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使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三)突出创建重点。

重点解决好城中村、老旧小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综合整治、健康教育和除“四害”等方面的问题,下大力气解决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环境卫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四)注重多方配合。

各责任单位要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列为重点工作,加大刚性考核力度,强力推进创建工作。镇创卫办要充分发挥统筹、指导和协调作用;各居委会要做好责任区段的综合整治、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发挥部门职能,在保证本部门创建达标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各居委会创建,主动搞好联建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为创建工作献策献力,积极参与到各项创建活动中去,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主力军。

(五)建立监督制度。

充分发挥执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镇创卫领导小组及相关成员单位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打击损坏公共卫生设施和损害市容环境卫生等行为;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监督,组织群众进行自我管理,不断提高全镇人民文明素质。

(六)强化属地责任。

园区、大楼、重岗管理办要强化属地责任,按照本实施方案和《2015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任务分解表》确定的工作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限,进一步分解任务,强化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强力推进创卫工作的落实。镇创卫办对园区、大楼、重岗管理办和各责任单位承担的创建任务定期进行督查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如期达标的单位给予表彰,对未能按期达标的单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