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理工作方案

依法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依法治省《纲要》、依法治市《实施意见》和依法治县《实施意见》,不断推进依法执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扎实开展社会依法治理、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促稳定的总体要求,提升全民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促进全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依法治理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促进党委部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我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

依法治理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民主法治建设在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方面的促进和保障作用;要坚持以人为本,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按照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发挥法律、制度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中的促进作用。

四、组织机构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理,成立了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乡长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任成员的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解决依法治理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推进依法治理日常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遵法守法良好氛围

1、抓好“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在全乡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要充分发挥普法宣传员的作用。组织开展《物权法》、《刑法修正案》、《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做好《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工作。二是要抓好主题宣传活动。在“三八”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组织法律志愿者深入农村、企业、学校加强宪法等重要法律和相关部门法、专业法的宣传教育。三是要加强法制阵地建设。建立固定宣传标牌,完善固定法制宣传栏的设施;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办好普法专题(专栏)扩大普法网络宣传,构建比较规范的乡、村(居)两级普法平台。

牵头单位: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乡属各部门、各村(社区)、乡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2、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采取切实措施,探索做好“法律七进”工作,力求做到特色、有效。一是要建立“法律七进”联运制度。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每个成员单位要建立“法律七进”联系点,明确具体任务,提出工作要求,探索特色普法;建立单位、村居、学校、企业四种不同类型的“法律七进”活动示范点;各单位“法律七进”工作中至少有一项活动开展有特色并作为典型经验对外推广。二是要把“法律七进”与常规工作相结合。重点宣传《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劳动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涉农法律法规。通过以案说法、法制课、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送法制文艺下乡、法制教育电影(专题片)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理性合法表达诉求。三是着力智力支撑,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

牵头单位: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乡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二)改进执政方式,大力推进依法执政

3、完善依法执政方式,增强依法执政意识。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带头示范这个关键,强化会议会前学法制度的落实,制定学法计划,注重学习实效,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切实增强懈怠法治的危机感、学法用法的紧迫感、推进法治的责任感;干部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根据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以及民生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牵头单位: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党政办、各村(社区)、乡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4、健全依法治理的制度和工作机制。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政府为目标,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健全落实党委领导和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工作制度,完善支持政协委员履行职责制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完善基层党员组织党委运行机制,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健全落实领导干部责任清单、权利清单制度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

牵头单位: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党政办、各村(社区)、乡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5、推进党的建设规范化、程序化。加强对党内法规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即时清理。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合法性审核、决策评估等机制和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党务公开,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者依照有关规定等不宜公开事项以外,党委的决策事务要通过多种方式公开。

牵头单位:乡纪委

责任单位:乡纪委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6、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坚持用法治思维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全面依法治理和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全面实施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符合实际的教育制度体系、预防制度体系、监督制度体系和惩戒制度体系。乡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和纪律规定规范执纪行为,确保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推进监督全覆盖。

牵头单位:乡纪委

责任单位:乡纪委、综治办、信访办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

7、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落实行政组织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政府权利清单制度和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加强环保、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国土、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执法人员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贯彻执行《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加快办事制度、服务方式、办公场地和设施标准化建设,切实整顿政风行风。

牵头单位:乡纪委

责任单位:乡党政办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8、坚持司法公正。积极稳妥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有效规范司法行为,依法及时纠正司法过错行为;健全维护司法公正的各项监督制约机制,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侦察、起诉、审理各种案件中,不发生冤案、错案和其他严重的违法案件。

牵头单位: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司法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9、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及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牵头单位:乡纪委

责任单位:乡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四)深入推进社会依法治理,建设平安

10、深入推进网格化建设。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四位一体,建立乡、村(社区)、网格三级联动,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健全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健全网格发现、处置、上报、交办、办结、回访运行制度。健全网格员管理体制,实现网格员考核管理全覆盖。

牵头单位:综治办

责任单位:综治办、各村(社区)、乡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11、构建公共安全、治安防控体系。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系统、依法、综合、源头治理总体思路,开展危爆物品、禁毒防艾等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乡综治办

责任单位:乡综治办、各村(社区)、乡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12、健全依法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深入实施《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加快完善农村依法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探索构建以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一核多元、合作共治”治理体系;扎实抓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完善实施,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让已经上墙的规约真正深入人心,在更好地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利益诉求上发挥作用;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体系,依法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的体制和机制,切实保障弱势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培育文明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牵头单位:综治办

责任单位:司法所、各村(社区)、乡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13、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深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工作,加强社区矫正专门机构建设,积极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健全落实特殊人群排查、监测、预警、救治、帮扶、服务、管理机制,加强特殊人群重点场所建设。

牵头单位:综治办

责任单位:司法所、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五)建立依法治理保障落实机制,健全工作体系

14、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高质量法律服务队伍和高水平法治人才队伍,为依法治县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切实加强理想信念、形势任务、纪律规矩、法纪观念等学习教育,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建设高质量法律服务队伍,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

牵头单位: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司法所、各村(社区)、乡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15、构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构建上级党委对下一级党支部依法执政情况、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宪法法律、依法办事情况常态化监督体系。加强人大监督,构建以及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为抓手,以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询问、质询、罢免制度为载体,以预算执行监督、国有资产监督、法律法规实施和依法治理监督为主要内容的人大监督体系。加强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廉政监督、社会监督,推行举报投诉、批评建议受理处理和结果反馈制度,构建人民群众长效监督、人民团体民主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三位一体的社会监督体系。

牵头单位:乡纪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乡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16、建立健全法治考核评价机制、完善法治年度考核制度。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建立法治建设成效考评制度。把党员领导干部和司法公职人员守法用法作为干部人事管理的重要内容。年底根据依法治理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评估办法,结合年度工作要点,对各社区、各村、乡属各部门进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法治工作滞后的,限期进行整改。

牵头单位:乡综治办

责任单位:乡党政办、各村(社区)、乡属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