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安全隐患检查行动工作方案

环境安全隐患检查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省厅和市政府一系列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全县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检查,落实环境安全责任,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排除环境安全隐患,提高全县环境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控制环境污染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保障全县环境安全。

二、工作内容

本次检查以查找环境安全隐患为目的,在全县范围内对污水、废气、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和辐射源进行筛查。以饮用水源地、重点流域做为重点,对一切可能影响环境安全、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

(一)重点排查对象。

本次检点行业企业事业单位主要包括:石墨、石油库、加油(加气)站、城市燃气站、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电镀、涉氨制冷、火电等。排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和辐射物品使用和管理情况。对各行业各领域的环境安全隐患大检查,必须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

(二)重点排查内容。

重点排查六方面内容:一是检点风险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安全管理情况;三是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安全管理情况;四是检查汛期环境安全治理措施落实情况;五是检查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情况;六是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

(三)具体排查任务。

重点排查十个方面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包括风险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2.主要原辅材料和产品中涉及危险化学品情况。

3.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和存贮情况。

4.环境风险防控情况。包括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应急物资现场管理,事故围堰设置,喷淋装置,自动报警装置,次生(伴生)污染防范措施,雨污分离,应急池管理等。

5.对周边环境敏感点进行调查并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预判。

6.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情况,环境应急演练计划和实施情况。

7.环境应急培训情况。

8.环境应急体系和制度情况,环境应急管理队伍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

9.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10.其它环境管理和环境安全情况。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环境安全隐患大检查行动的领导,成立环境安全隐患大检查领导小组。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日常综合调度、督促指导和组织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靠工作责任。

各科室要在环保局领导下,将环境大检查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做好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周密部署、严格履职,成立领导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统一调度。要明确属地管理责任、监管责任和企事业单位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各股、站、队长必须亲自挂帅、亲自指挥、亲自动手,看紧盯住、严防死守,深入查找当前环境安全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研究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加强环境监管,务求工作实效。

各股、站、队要认真履行职责,在近几年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基础上,继续深入排查环境安全隐患。明确本次检查要查找的重点部位和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按行业领域对企事业单位进行地毯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跟踪督办、整改到位;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环境安全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要严格履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程序,重大环境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市环保局备案。要坚持从工作实际出发、从解决突出问题出发、从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出发,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建立环境安全长效机制统一起来,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三)加强信息反馈,确保政令畅通。

此次环境隐患大检查行动从8月26日开始,10月25日结束。各股、站、队对本辖区所有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排查,扎实有序推进,确保环境安全隐患逐条整改到位。要做好《环境安全“大检查”现场检查表》和《辐射环境现场执法检查记录》的整理归档备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