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办工作总结报告

街办工作总结报告

一、概述

由于街道没有制订政策、法律、法规的权力,所有的政策、法律、法规都是上级相关职能部门下发的,所以在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信息方面,街道只能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街道出台的相应的文件或实施意见。针对政府职能与新的社会模式和运转方式不相适应,依托社区服务网站,网站链接12个社区服务站点,搭建互动的公共服务平台。专门开通社区服务热线,为社区居民提供政策类咨询、生活类预约、预订服务,服务内容涵盖居民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10多类60多个项目。

重大政策解读方面:街道在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中采用的是:在街道网站上开辟相关内容,然后链接到相关职能部门网站上;在办公楼大厅开辟政府信息公开栏,方便群众取阅;在办事窗口印制宣传品,由群众自行取阅;在街道宣传栏开辟部分栏目进行宣传。在有社区群众代表参与的大型会议,如居民代表大会、党员代表大会、中心户长会议上进行相关的政策解读宣传。

行政审批公开情况:街道行政审批主要内容为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危房翻建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生育服务证。街道每月6日前及时将上一月份行政审批情况通过网站及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

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是网站、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栏及依托区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定期维护更新网站内容,每月及时将上月内容通过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并上报设立在区档案局的信息公开查阅中心。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五项制度,分别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投诉、受理和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监督考评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与档案材料上交、机关效能建设制等各项工作充分结合在一起,使街道依法履行行政职责、促进社会发展、凝聚社会力量,改善投资环境的职责进一步体现,加快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息的数量。经统计,街道到2013年街道PDF文件38份(2013年前PDF文件289份,累计达327份),街道行政行为信息33条(2013年前187条,累计达22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街道动态54条,政策法规类的信息23条,依托街道社区服务网,将便民服务类信息及预约服务到网络,提高了便民利民;解答群众反馈意见7条、网站访问量达15303人次(2012年12月底为63130人次,总访问量达78433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城市建管和人口计生的行政审批,以及涉及民生类的文件公开。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街道信息公开的形式为网站、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栏及依托区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每月及时公开更新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街道2013年度及历年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街道2013年度及历年来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街道2013年度及历年来未发生针对本街道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有些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尤其是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重点公开的内容及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需加强维权意识,防止网站版权被侵占。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本街道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二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街道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针对某些网站未经许可转载街道文件,街道及时通过电话及邮件与其交涉,指出未经许可转载侵犯了街道网站的版权,经交涉后网站及时将文件撤换下线。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街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不将有密级的文件公开,对不涉密的信息,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不断提高信息的完整性和利用率。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原则上涉及公众利益的文件全部予以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为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街道指派专门负责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并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依申请公开表等通过网站公开,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