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开展退耕还林资金兑现情况报告

林业局开展退耕还林资金兑现情况报告

一、政策执行情况

1999-2015年,完成和巩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总规模为11.5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7.9万亩,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2.1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

我县无新一轮退耕还林。

二、资金管理情况

2004-2015年,我县退耕还林共计7.9万亩,每亩兑现资金260元,共计兑现资金24648万元。

2016年兑现3.9万亩,每亩兑现155元,计604.5万元。

2017年兑现2.9万亩,每亩155元,计449.5万元。

以上共计兑现资金25702万元,全部通过“一卡通”打入老百姓手中。

退耕还林涉及全县15个乡(镇)、181个行政村和退耕农户11588户,49588人。涉及43457宗地块。1999-2000年任务4万亩,2001年任务1万亩,2002年任务1.2万亩,2003年任务1.5万亩,2004年任务1000亩,2006年任务1000亩。

退耕还林现金补助和种苗费补助等都是足额及时兑现,不存在非退耕还林农户代领、抵扣、虚报套取、骗取、侵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情况。

三、工程管理情况

自2000年以来,省、州下达给我县的退耕还林任务共计7.9万亩,全县7.9万亩退耕还林在水土保持,防沙治沙等方面已经产生显著的生态效益,7.9万亩退耕还林地已全部成林。

在退耕地还林建设规模7.9万亩中,1999-2006年退耕地还林建设规7.9万亩。依据《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等有关精神,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拨付提供依据,在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州林业局统一部署和安排下,我县完成了1999-2006年实施的7.9万亩退耕还林工程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全面检查验收)工作。退耕还林营造林质量保存面积7.9万亩,保存率为100%。良种使用率100%,栽植苗木合格率100%。任务计划完成情况为100%,工程建设程序符合有关政策规定,不存在侵害退耕农户利益问题等。

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方面,我县没有出现毁林复垦现象。退耕还林生态林的构成主要树种为云杉、冷杉、高山松、柏杨等。同时,围绕“三农”建基地,立支柱、强产业、富农民的思路正在逐步得以落实。结合退耕还林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兼用林,在适宜种植核桃、花椒、苹果、樱桃等优势经济林的农户,建立家庭果园,发展核桃、花椒等农产品以及乡村旅游,成为增加农牧民收入的主要途径和稳定的经济来源。

四、建议及下一步打算

退耕还林既是一项惠民的生态工程,更是一项规范的生态工程。因此建议:

一是建议上级部门给予延续退耕还林补助的政策。

理由是:退耕还林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即解决好农牧民当前生计和长远发展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巩固和壮大退耕还林的成果,才能杜绝出现毁林复垦现象,才能实现国家国务院提出的“退得下、稳得住、不反弹”的目标。

二是有条件的退耕还林逐步纳入和进行森林抚育,从而提高林分质量,同时增加当地老百姓的收入。

三是与当前扶贫攻坚任务结合,聘请当地困难农牧民进行退耕还林巡查管护,提高当地困难群众收入。

四是及时拨付退耕还林的全部资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目标,一直以来到账资金为每亩260元(中央下达资金125元/亩,省级资金30元/亩,中央巩固退耕还林资金105元/亩),但2016年和2017年中央巩固退耕还林资金每亩105元上级未拨付到位,无法兑现给农户,就此问题,我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次提出退耕还林资金发放迟缓的问题。因2016年和2017年中央巩固退耕还林资金每亩105元没有到位,造成退耕还林资金不能及时兑现给老百姓。

下一步打算是:

一是打算建立健全林业负责管理体制。强化林业工作责任制,采取措施发挥林业部门的最大效能作用,提高退耕还林的工作质量和服务范围质量,以确保退耕还林的实施质量和长久成效。

二是打算对建设项目采取不同的模式加快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落实责任,实行责、权、利相统一,充分调动群众、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和管好用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设施的积极性,逐步建立公平运行管护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重建轻管”的问题。

鉴于我县退耕还林管理中面临的实际困难,恳请中央、省、州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县退耕还林工作,并从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尽管前进道路上荆棘密布,但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不断开创退耕还林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丹巴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