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工作报告

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和《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区交通运输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区公众信息网查阅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召开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成立了以局长和党组书记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要求,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把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个人和每个工作岗位上。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我局拟定了《区交通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等13个制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和更新情况

按照要求我局编制和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程序等作出详细规定,并按时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我局不断拓展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公共查阅点等载体建设,使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更加便捷。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平台网站建设,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不断更新和完善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和更新工作;二是加强政务服务建设,设置政府信息依申请受理窗口,配备电脑和打印机等设备,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

二、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为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做到:一是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二是根据自治区的有关要求,严格遵守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选派工作人员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行政审批项目;三是完成了局行政审批项目工作,编制和公开行政审批项目接收方案、操作规范和流程图,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实行“八公开”(项目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和窗口权限);四是对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的受理权、协调权、送达权等政务服务职权的授权率达到了100%,授权文件送政务服务中心备案。五是使用政务服务及监察通用软件办理行政审批工作,按时录入和更新行政审批事项。六是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协调、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办事公开等制度,并按规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63条。对涉及区交通运输部门相关的网络信息进行采集和处理,及时掌握网络舆情情况,及时澄清虚假和不完整信息,化解矛盾,加强信息沟通。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依当面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77条,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事项。设置政府信息依申请受理窗口,有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电脑和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办公费用有保障。本年度本局未收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事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依法和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与《条例》的要求以及公众的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梳理和制度的落实以及公开的时效等方面存在不足,监督和检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需要改进方面:一是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确保群众对区交通运输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加强对公开信息的梳理,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三是强化制度的落实,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发文审批程序、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等,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