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意见范例

工作意见

工作意见范文1

一、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制定和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充分发挥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救灾工作规范化水平和应急救助能力。及时、准确地做好灾情统计、核查和报送工作,发生灾情必须立即上报镇政府。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紧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工作。确保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初步救助。加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注重突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升全民防灾避险整体水平,实现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救助过程全程公开。积极宣传农房和地震保险政策,落实好农房和地震保险工作。

二、社会救助工作

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深入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着力解决人情保、关系保、指标保、错漏保以及低保申请审批不规范等问题。低保金以户为单位按照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现行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切实做到一户为单位计算家庭收入,按户施保,应补尽补,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0元/人/月。健全落实医疗救助制度,以”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运行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医疗救助对象范围,简化救助结算程序,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经各类保险报销后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达到70%、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不低于15%;规范临时救助制度,深入抓好“救急难”工作,探索指出型贫困家庭救助路径。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兜底工作,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调整后的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年度调整后的国家扶贫标准,持续实现农村低保标准线和国家贫困标准线“两线合一”.对农村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力的低保家庭,通过低保兜底保障使其子啊收入上实现政策性脱贫,对一些经综合测评未能纳入低保范围,但实际生活确实困难的家庭,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或给予临时、医疗等专项救助,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对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建卡贫困户、因病致贫人员、贫困残疾人、困难优抚安置对象等重点困难群体救助保障工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加强敬老院建设和服务管理,巩固和提高床位使用率和集中供养水平。按期完成城乡特困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认定工作。

三、养老服务体系、社会福利和慈善工作

1.加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及护理人员的管理。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安全改造。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规范运行,无事故发生。完成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老人居家养老服务。

2.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及困劲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关爱体系,健全救护保护机制。健全孤儿保障制度,探索对社会散养孤儿家庭的养育指导和监督,深入开展“合理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性行动。

3.加强《慈善法》宣传贯彻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提升慈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大力推进社会志愿服务,鼓励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

4.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准确补贴对象,及时发放补贴资金,确保应补尽补、动态管理。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推进基层群众自治。认真做好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后续工作,及时制定培训计划,扎实开展新当选村(社区)干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水平。推动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深入开展。加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依法治理体制建设,开展法律进村(社区)工作。全力做好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完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规范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市、县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一系列政策文件精神,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农村社区试点、创新城乡社区治理等工作,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

五、双拥优抚工作

深入贯彻全国双拥命名表彰大会精神,突推出双拥宣传,推动社会拥军,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以纪念建军90周年为契机,继续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进一步夯实双拥创建工作基础。按时、足额落实抚恤补助待遇,着力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组织开展好优抚免费巡诊服务活动。及时兑现义务兵家庭和享受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优待金;做好新增重点优抚对象、60周岁农村退役士兵确认审定工作,严格落实优待政策。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稳定工作。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落实教育稳控“五包”责任制和重大情况报告、特殊时段值班等制度。不发生大规模到县、市集访和赴省进京上访问题。积极开展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政策知晓率100%,确保有意愿的退役士兵参训率达100%。

六、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工作

1.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制定好普查实施方案,把握时间节点,加快普查进度,强化普查质量管理和监理,如期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2.进一步做好行政区划界线勘定工作,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积极保护各类地名文化遗产,配合推进平安边界建设。

3.认真贯彻县委、县府决策部署,协助推进我县撤县设区工作。

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1.继续开展好“寒冬送温暖”、“酷暑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全面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推动试点成熟地区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救助关爱相关工作。

2.继续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深化殡葬改革。加大惠民殡葬工作力度,落实好城乡困难群众免除基本殡葬费用惠民殡葬政策,切实规范殡葬管理,巩固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成果,深化殡葬行风建设。认真做好群众祭扫工作,大力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绿色殡葬和惠民殡葬。

八、社会组织管理和综合能力建设工作

1.加快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实践。开展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贯彻落实《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推进志愿者组织及志愿者服务活动规范化和制度化。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对违法和非法的社会组织进行查处和取缔。健全制度化的管理体系,鼓励引导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助残助幼、应急救援、关爱特殊人群等志愿服务。

工作意见范文2

认真落实《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信访疑难问题的化解,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取得新突破,努力确保供销社系统信访稳定、重大敏感时段社会稳定和全县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

信访问题处理及时,接访有序,重复信访息诉率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达90%以上,全年不发生信访恶性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以及不发生进京到省上访事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

一是县社调整县供销社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供销社信访工作的安排、检查、督导等工作。二是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和信访问题,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扎实抓好工作的有效开展,全年研究信访工作不少于4次。三是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制度,县社办公室为信访工作职责股室,兼职工作人员。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它副职协同抓,各股室要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快速高效的工作格局。

(二)认真开展“走基层”信访工作推进年活动。

一是扎实开展县社领导接访下访活动,实行县社领导轮流值班,在县社群众来访接待室,随时接待群众来访,倾听群众诉求,做好记录记载,能当面答复的及时作出答复,不能马上答复的告之答复时间,努力做到接访热情、处理细致、办法稳妥,在坚持定点接访的同时,采取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下基层接访、领导包案等方式,扎实做好信访工作。二是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坚持统一受理,集中处理,按照“归口处理”原则,落实包案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办理,一个口径回复和上报,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减少推诿扯皮,提高效率。三是坚持拓宽信访渠道,按要求推行“阳光信访”,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规范网上办理信访办理程序,建立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做到过程、结果可查阅、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落实责任和人员,突出时效性,提升网上信访的回复率、办结率、公开率、满意率。四是倡导文明、理性的诉求表达方式,及时处理群众合理诉求,积极引导群众的诉求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树立“无理不能取闹、有理也不能取闹”的正确导向。执行和落实“两个一律”要求,完善劝返接回机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信访闹访的人和事。五是努力做好交办转办信访问题的办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把关,指定专人负责处理,按时做好上报工作。

(三)深入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难案攻坚活动。

一是要抓源头预防,主动掌握了解社情民意和群众诉求,全面排查梳理信访突出问题,建立信访问题台帐,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搜集热点和难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应对措施,抓好宣传、信息反馈等工作。二是抓好初信初访和重信重访治理,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防止“初转重”、“信转访”,形成来信、网上投诉和来访同样管用的正确导向。三是抓好积案排查化解,坚持日常排查,做到不稳定因素超前排查,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超前调研,重大活动超前部署,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四是强化调处力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案明确包案领导、包案责任人,限期化解,决不能让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做到化解不留空白,排查化解率要达到90%以上。

(四)狠抓突出涉稳信访处理,有力维护信访秩序。

一是强化信访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把《信访条例》等信访法规宣传教育贯穿于信访工作的全过程,提升广大群众依法信访的意识。二是对突出涉稳信访,要逐户建立台帐和档案,落实领导、落实措施、落实人员,做好化解稳控工作,倾力化解。三是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对已处理回复,当事人仍然不服的信访事项,要主动告之信访人申请复查、复核;对已终结的信访事项,信访人继续无理缠访、闹访的,要努力争取通过思想教育等多种方式促进息访息诉;对制造事端、煽动闹事等行为,要报告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工作意见范文3

2017年,全镇财政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收节支为中心,扎实做好财源建设、三化联动、优化支出、深化改革、加强监管等工作,为推动全镇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1、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培植财源,开展协税护税,加强非税收缴管理,努力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目标任务。

2、化解债务15万元,力争实现20万元。

三、工作举措

(一)围绕目标管理,确保收入稳定增长。坚持以组织收入为要务,着力在“抓征管、促增收”上下功夫,做大财政“蛋糕”,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一是抓好任务分解。及时将全年收入任务分解下达各单位、部门,明确各单位收入任务,并积极协调、沟通,实行收入目标责任制。二是抓好执行分析。注重对经济形势的预测和各项税制改革的研究,全面把握税源变化趋势,充分预测不利因素,同时加强税收收入执行分析,盯住全年收入目标,服务好蟠龙湖水库等大工程大项目,采取财税协作分季度调研督查的措施,提高收入的稳定性。三是抓好征收入库。严格执行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保障”规定的“先完税后办证、先完税后付款”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财税部门协作,增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前瞻性和针对性,充分挖掘增收潜力;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税源的征管力度,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在收入总量增长的基础上,促进各主体税种协调增长。四是加强非税收缴管理。加强财政与各执收部门的配合,大力宣传非税政策,摸清家底,依法征缴,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努力完成目标任务。

(二)围绕发展主题,涵养财源增强后劲。

坚持以涵养财源为关键,着力在“突重点、促发展”上下功夫,把促进发展与涵养税源有机结合起来。一是突出保障重点。坚持基础先行,集中财力支持全镇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全镇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突出调控重点。认真落实财政扶持、贴息等措施,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支持企业发展;贯彻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产业发展的财政激励政策,支持招商引资,大力推进“项目带动”战略实施。三是突出扶持重点。贯彻落实县委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监督用好专项资金扶持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创业建设,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农业。四是突出引导重点。充分依托地理优势,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更多金融资金、民间资金投向第三产业,重点加快发展商贸、旅游等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财政增收。

(三)围绕民生改善,统筹社会事业发展。

坚持以改善民生为主线,着力在“保民生、促和谐”上下功夫,增加公共财政对民生领域投入。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全力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抓好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搞好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规划、论证、储备申报,支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民生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用好一事一议奖补政策,促进农村基础实施建设的发展,用好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政策,解决农村基础实施运行维护难的问题。继续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壮大生猪、养牛、肉兔、林竹、菊药、蚕桑、油樟、果蔬及优质农产品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粘合作用。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能力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积极探索财政扶贫新途径,提高农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加大对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监管,确保其健康正常发展。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确保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机补贴、养殖业补贴等惠民资金及时全额兑现,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监督财政资金投入教育的使用情况,确保其发挥良好的效益。

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积极推行居民医保工,解决农民就医难的问题。积极支持社区卫生事业,切实解决居民看病难的问题。

支持社会保障工作。完善农村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保证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资金的落实。认真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大力支持安全生产和抗灾救灾工作,确保全镇社会稳定。

支持宣传文体广播事业发展。全面落实宣传文体广播事业发展经费,积极支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质量。

(四)围绕体制创新,提高科学理财水平。

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着力在“重创新、促理财”上下功夫,认真贯彻执行新预算法,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理财水平。一是注重预算管理。认真执行部门预算从编制到执行的各项规定和管理办法,认真执行公用支出定额标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加大统筹力度,有效整合财政资金,保证重点支出需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注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强力推进公务卡支付制度,大幅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认真执行国库管理暂行规定、国库集中支付流程等,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把握财政资金支出走向,保证资金支付安全。三是注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认真执行国有资产购置、划拨、拍卖、报废等监管制度,不断规范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做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注重财政基础工作创新。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认真执行政府采购的各项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财政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涉农财政补贴信息系统,确保各类涉农补贴发放到位。加快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提供科技支撑。

(五)围绕监管并重,大力规范理财行为。

坚持以监督检查为手段,着力在“严监督、促规范”上下功夫,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一是严制约,加强源头监督制约。不断完善财政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拨付程序、拨付渠道。组织开展互审互查工作,加强对财政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等环节监督,有效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二是严监管,加强会计信息监管。继续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杜绝各类专项资金违法违规使用的现象发生。认真做好会计基础管理工作,规范会计行业管理。三是严督查,加强重点领域检查。2017年把扶贫资金、一事一议、村级公共服务、城乡低保以及其他强农富农惠农资金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确保各类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四是严管理,加强财政资金问效管理。认真抓好2017年绩效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进一步强化绩效考核涉及财政指标的督查落实,确保较好完成绩效考核指标任务。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强化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跟踪问效,不断提高财政监管水平,提升重点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工作意见范文4

一、加强民兵预备役人员思想政治建设。

始终抓住高举旗帜、听党指挥这个根本,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主线,切实用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坚持党管武装原则,完善党委议军、党管武装,加强对武装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坚决听党指挥是强军之魂”的重要指示,抓好形势政策教育,广泛开展“学历史、学传统和学雷锋”活动。全年重点抓好“学习践行强军目标,做新一代革命军人”专题教育,“弘扬伟大抗战精神,同心共筑强大国防”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民兵整组、征兵、重大节日等时机,发挥电视、信息网络等大众媒体的教育功能,加强对广大民兵的教育,严格落实基干民兵每年不少于4课时,普通民兵每年不少于2课时的教育规定,做到有教案、有笔记。深入学校、企事业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国防教育,认真组织开展第16个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

二、加强民兵组织建设。

贯彻上级《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兵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优化结构布局、提高编组质量,切实提高人员专业对口率、在位率和转业退伍军人、党(团)员比例,全面开展民兵整组工作。认真组织兵员潜力调查,突出抓好军兵种人员和35岁以下退役士兵资源调查。完成民兵整组工作,迎接军分区检查验收。迎接省军区检查验收。

三、加强基层党管武装建设。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武装工作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苏办发[2011]35号)、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强配齐民兵干部,民兵营长100%进两委,同时加强民兵信息网络和民兵信息员队伍建设,抓好武装、管好武装。

四、抓好基层武装工作机构规范化建设。

认真贯彻市政府、军分区联合下发的《淮安市基层武装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以及县政府、县人武部联合下发的《县基层武装工作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结合民兵组织整顿,对年底我镇武装工作机构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各村民兵营规范化建设全部整改到位。

五、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

加强国防动员,强化大国防教育,加强现役部队岗位预编预备役工作,并做好跟踪教育管理。一季度,组织对退伍军人、地方与军队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统计,准确掌握动员潜力。

六、完成征兵工作。

抓好年度征兵工作和专业士官直招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征集任务。结合平时征兵准备和征兵工作情况,开展新形势下征兵工作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征兵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抓好平时兵役登记工作,结合民兵整组开展兵役登记,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普高、职高、中专、技校和大专、本科)毕业生、2016年毕业生和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三类重点对象登记,切实摸清兵员潜力底数,确定和跟踪教育管理好预征对象。开展普通高校大学生预征工作,组织网上报名和初检初审,确定预征对象。组织应征青年体检和政审工作。完成镇新兵征集任务。

七、加强战备工作,完成军事训练任务。

认真组织好应急排和新入队民兵和普通民兵自训。

工作意见范文5

2014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第三年,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提升我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带动农民发展现代化农业,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现提出2014年农业产业化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基本方略,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以“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为主题,以“稳定增收,加快发展,跨越追赶”为基调,以“农业转型,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目标,以现代蔬菜产业、现代畜牧业、现代林产业建设为抓手,以路、路、路为优质粮油、优质蔬菜、速生林产业示范带建设为重点,以实施大龙头、大示范、大基地、大品牌、大市场建设为突破,大力激活农村生产要素,加快转变产业发展方式,加快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建设步伐。

二、目标任务

(一)稳定发展粮油产业。要继续稳定粮油生产,粮食播面稳定在64060亩,总产达到23512吨,油料播面稳定在16100亩,总产达到2807吨,确保粮食安全。

(二)积极发展蔬菜产业。发展蔬菜生产5000亩,其中小春1500亩、大春3500亩。以屏风村、莲珠桥、大石桥村、两河口村、白毛沟村为重点发展周年性蔬菜,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其余村为交通方便的组发展大宗蔬菜。力争用2年时间把镇建设为周边城市蔬菜供应基地;以企业和业主为龙头,带动农户发展榨菜、泡菜、辣椒、青花椒和红香椿等外向型精品蔬菜,建成出口农产品基地。

(三)推进现代畜牧产业建设。突出主导产业:生猪;发展特色养殖:原生态鹅、生态兔、土鸡;配套种草养畜。年出栏生猪115000头;出栏鹅90000只,其中原生态肉鹅50000只,出栏原生态鹅100只以上大户1000户;牛出栏810头、出栏生态兔41500只、出栏山羊9050只,出栏土鸡290000只、出栏鸭70000只。各村要重点培育业主发展大户养殖。

(四)启动现代林产业创建。一是巩固全镇近年已发展栽植的“九叶青花椒”面积,扩大种植面积,加强管理早日见效。二是以县委、县府推进“中国西部门都”建设为契机,坚持“先栽树后用材”和“谁用、谁栽、谁管”的原则,采取市场化运作,支持业主利用荒山,荒坡、河滩、公路沿线,发展速生杨、香椿、香桂、青花椒、核桃等高校林果产业基地1200亩。实施林下资源开发利用500亩。

(五)开展特色产业强镇试点建设。支持和鼓励各村因势利导创建特色产业强村,每年力争创建成功1—2个,特色产业强村创建由村先行申报,验收标准另行通知,验收合格后由镇党委、镇府并给与资金扶持和奖励。

(六)积极发展特色产业。一是实施优质稻+红田鱼工程。以吉星贡公司和县水产协会为龙头,发展优质稻13310亩、有机稻2000亩;养殖红田鱼400亩。二是以喜亚药业等中药材生产加工企业为龙头,动员社员利用自留地、屋前房后种植金银花、瓜蒌、藿香和银杏等中药材基地2000亩。

三、保障措施

(一)激活农村生产要素,支撑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

一是激活农村土地要素。规范发展土地流转(股份)合作社,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向龙头企业、业主、规模经营大户流转耕地、林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经营,流转规模达到10000亩以上,占承包耕地面积30%以上。

二是激活生态资源要素。鼓励业主,个体工商户、返乡农民工从事农业化经营,发展林下生态种植养殖、绿色水产养殖,生产高端农产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新办乡村旅游农家乐10家以上。

三是激活农业资金要素。1、对农产品品牌创建、特色农业发展、农产品营销有突出贡献的干部、业主给予经济奖励。2、坚持“项目跟着业主走、业主跟着基地走、基地跟着产业布局走”的原则,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集中投入全镇规划的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发展。3、探索农业项目抵押贷款新机制,允许用农村宅基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开展农户和业主授信贷款,建立农业项目信贷担保制度。4、加快推进农业保险制度,扩大业务覆盖范围。试点探索特色产业保险机制,大抓农业招商引资。吸引工商资本、社会资本、个体资本、个体私营资本和外资进入农村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

四是激活农村人才要素。加强农业科技人才的“借脑”引智,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加大返乡创业农民培训力度,鼓励大学生村官创业,鼓励镇农业科技人员领衔兴办农业企业和下乡创业,促进城乡人才合理流动,努力培育一批能够带动农民发展生产、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农村实用人才。

五是激活农业组织要素。1、大力发展专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新发展有章程制度、有运行机制、有经济实力、有自主品牌、有规模、有供销渠道“六有”专合组织3个。大力推行委托代耕制、生猪业主寄养制”、“农作物业主寄种制”、返租经营等“寄托生产制”产业发展模式,实现企业、业主和农民利益大联结,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2、创新城乡统筹发展机制,推动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健全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三化”联动机制,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集群,推进现代农业向园区聚集,实现田间生产车间化,产品开发工厂化,产品集聚物流化。3、强化组织领导和督查考核,确保农业产业化取得实效。

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产业化调查研究和督查督办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帮助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方德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农业产业化检查督促、考核。

工作意见范文6

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核心,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主题教育等各种活动形式,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在青少年中广泛宣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力争在谋深化、求融合上有突破。在主题教育活动中要把对青少年进行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作为重要内容,要丰富教育活动的形式,积极组织主题读书活动、主题征文活动,会同县文明办、县关工委,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开展“中国梦·我的梦,争做美德少年活动”,全面提升新一代人的文明素质和精神境界。积极参与文明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联合县司法局、教育局德育办,组成心理健康咨询、法制教育报告团,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 和心理健康教育,为打造平安文明校园作出积极贡献。积极参与青年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动员和组织老教干、老教师对青年教师“传帮带”,从思想、政治、业务上言传身教,帮助青年教师早日成为师德高尚,教学技艺精湛的人类灵魂工程师。局关工委讲师团协同局德育办、工会继续深入基层学校进行师德报告。

二、持续推进学校关工委常态化建设,夯实关工委基础能力。

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是省教育厅提出的工作要求,也是省厅对各市、县(市、区)教育关工委和基层学校关工委考核的重要标准。基层学校常态化创建工作面广量大,任务艰巨,各校要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党政工作运行轨道,领导班子配备到位,制定创建规划,从今年开始,我县将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基层学校关工委常态化合格单位创建工作。教育局将对照要求,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地通过,成熟一个,认定一个,不赶时间,不追求进度,抓好一批典型,稳步推进,要把常态化(五有五好)创建工作纳入到学校的综合考核之中,提高各学校党政领导对创建工作的重视。

三、努力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庭教育工作水平。

家长学校是学校教育联系家庭教育的重要载体,是学校关工委重要的工作平台。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教育系统关工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家长学校工作的意见》及《省教育系统家长学校考核标准》,着力打造家长学校品牌,创新家长学校的办学特色。要继续按照教育部门主管、关工委主抓、学校主办的要求,落实好学校内部管理体制。要进一步提高家长学校的教学质量,加强骨干教师的培训和培养工作,加强教科研工作,办好网络家长学校,增强家长学校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按照省市关工委的要求,从2014年开始,把家长学校达标作为中小学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合格的必要条件。

为推动家长学校工作的深入开展,今年下半年召开家长学校经验交流会,同时,做好省、市示范家长学校、优秀家长学校的推荐工作。

四、依托校外辅导站,拓展对青少年的校外教育。

校外辅导站是对青少年进行校外教育的重要场所,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补充。有条件的学校都要举办校外辅导站,各镇中心校要切实抓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各学校要有组织地引导青少年学生到校外辅导站参加各种教育活动,主动和所在村、社区的校外辅导站建立联系,互通信息,互派教师,组织动员老教师担任辅导员,携手搭建共育平台。已举办校外辅导站的学校要努力提高办站水平,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增强实效性和影响力。

五、进一步做好特殊群体中青少年的关爱工作。

发动广大教育系统的老同志,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积极开展扶困助学工作,进一步健全青少年特殊群体关爱体系,扩大关爱救助面,促进青少年特殊群体健康成长。

要继续以“家长制”、校外辅导站等为载体抓好“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以心理辅导站、“谈心屋”等为载体做好青少年心理咨询工作;以社会捐助,争取慈善机构帮助等形式募集扶困资金,做好贫困学生的帮扶工作;以结对子、“四帮一”等为载体做好“问题学生”、失足青少年帮教转化工作;以组织学校、企业与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等残疾学生以特殊关爱。

六、加强关工委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按照“学习型、服务型、调研型、创新型”关工委的要求,以深入推进学校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工作意见范文7

我县实施职工互助保障工作以来,通过各级工会的倾情服务,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互助保障工作任务,解决了部分职工因病或意外造成的一些实际困难,为广大职工增加一条社会保障线,得到了广大职工的拥护和社会各界的支持。职工互助保障工程已成为我县工会工作的一个重要品牌。为了进一步落实《江西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互助保障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赣工办发〔2017〕142号),更好地做好2020年度的全县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创新发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

今年我国将实现全面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会大力创新发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是完善困难职工帮扶体系建设,形成职工维权新机制的需要;是弘扬团结友爱互助精神,切实提高职工抵御风险能力的需要。工会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有着光荣的历史传统和天然优势。多年的实践证明,互助保障活动在缓解职工生、老、病、死、伤残等经济困难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提高了工会工作贴近职工,服务职工的能力;提高了工会工作的针对性,把工会工作融入了职工对健康、工伤等切实的需求当中;提高了职工抵御风险的能力,使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深切体会到党和政府、工会组织的关怀,实实在在地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切实做好今年的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对于提高广大职工保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认真落实互助保障工程的目标,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根据上级工会和互助保障业务部门的要求,全县各级工会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好互助保障目标任务,确保全县职工参保覆盖面达到80%以上。对已到期的单位,要求按时续保,以确保保障的延续性;对尚未开展该项工作的单位,工会组织要广泛动员,主动争取单位党政领导支持,落实经费,组织广大职工参保。互助保障目标落实情况,纳入工会年度考核和工会评先评优内容。

三、明确参保条件、程序和方式,切实强化工作措施,搞好服务

(一)参保条件

全县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和各种从业人员。要求年龄在60岁以内,身体健康,能从事正常工作。

(二)参保原则、程序和方式

在县总工会的统一组织下,由各单位工会向当地职工互助保障会办事机构申请,集体加入江西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坚持职工个人自愿、团体集体参加、工会组织代办服务的原则。不接受个人单独参保。

(三)职工互助保障项目

目前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障、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人身意外医疗综合保障、综合保障、大病住院自负医疗保障、女职工幸福保障、住院津贴保障等7个项目。以上项目保障周期为一年,不同项目参保标准不同,相应的保障金不同,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四、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搞好服务

(一)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工会要加强宣传动员,充分发挥职工保障互助会这个工会维权帮扶平台的作用,要利用会议,宣传单和面对面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扩大参保面,做到应保尽保;通过加强理赔宣传工作,让广大参保职工能够充分知晓自己的保障权益;要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加强对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典型案例、互助保障的普惠性实用性等进行大力宣传介绍,增强职工、社会对互助保障活动的认知和认同,努力营造“平时我帮人,难时人帮我”的互助互济氛围。

(二)完善工作流程,确保程序到位

1.投保登记

各单位认真填写《基层工会互助保障名单》,并将电子版发至:办事处收到名单后进行人员资格审核。

2.保金汇入

各单位收到经办事处审核的名单后,将相应的保障金汇入互助保障账户。

户名:江西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吉安办事处(互助专户)

开户行:农商银行大道分理处

账号:

办事处收到款项开具保障计划书和发票,24小时后保障计划开始生效。

3.办理理赔工作的有关程序

①报案

在保障期内,会员如发生所投保障计划指定的意外事故或患大病的事件后,单位应及时与办事处联系,向办事处报告出险会员的姓名、时间、地点、计划书号等。办事处将根据情况作出初步判断。

②收集、整理赔付资料

单位在会员出险后,要迅速收集、整理会员的相关资料,尽量提供能够证明会员身份及所发生事实的性质和程度的关键材料。

③办事处处理、结案

办事处对事故进行调查认定后,给予结案处理。

④各级工会组织,要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搞好对接服务,维护参保职工的权益。

工作意见范文8

一、政策补助对象

各行政村主职干部

二、政策实施条件

各行政村种植黄茶,行政村主职干部积极、鼓励、带动群众种植黄茶,在黄茶种植期间村主职干部发挥重要作用的,实际种植面积以县级验收为补助标准,每亩补助标准为200元。

三、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1年种植的黄茶

2、品种:“中黄三号”

3、种苗:县域范围内的茶苗。苗高20cm以上,茎粗2mmc以上,根系发达。

4、成活率:要求每亩2000株以上,成活率80%以上。

四、验收程序

1、材料审查。由农业农村办对申报材料与原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并上报到乡政府,再具体安排验收工作。

2、现场验收。由农业农村办、林业站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采取现场查看与材料核查相结合的办法,实地测定种植面积。

3、面积公示。现场验收结束后,乡政府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4、资金拨付。公示期内无异议后,将“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直接拨付到各行政村专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