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理关于做好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为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10号)和《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

汛期历来是暴雨、高温、雷电、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易发期,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及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防大风、抗大险、救大灾的要求,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深刻吸取近年来自然灾害和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尽早部署安排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细化防汛方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基层、落到岗位、落到人头。要严格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联动,互通信息,认真落实“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增强安全防控和应急反应的能力。要认真结合“打非治违”和“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责任和措施,确保全镇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落实责任,强化汛期检查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和企业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及“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汛期安全责任,迅速行动,针对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可能存在的防汛薄弱环节,从责任、措施、监管、保障方面入手,围绕组织机构、应急预案、防洪工程、水库堰塘度汛、山洪灾害防御、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演练、队伍、物资、经费、通讯预警等工作,认真开展汛期检查,扎实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

三、突出重点,加强隐患整治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和企业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按照“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以及“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开展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资金、人员、责任、整改措施和预案“五落实”,认真开展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一)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强防洪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非煤矿山重点抓好防滑坡、防塌方、防垮塌和防泥石流工作,重点排查矿区及周边山体的地质灾害状况、工作台段及边坡稳定性、凹陷开采排水系统和矿山运输道路,严防垮塌、泥石流等造成人员伤亡。尾矿库要认真开展坝体、排洪、排渗等隐患排查,加强检测监控,严格控制库区水位,保证干滩长度,防止溃坝漫坝事故发生。

(二)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生产储运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确保防雷电、防洪措施落实到位。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沿江沿河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要提前采取响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露。烟花爆竹企业要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的规定,加强防汛、防雨、防潮、防雷、防静电管理,定期检测、维护防雷和防静电设施。

(三)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水利、公路等施工单位要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的进行全面排查、超前防范、彻底治理,特别是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洪水威胁的施工营地,要采取撤离、搬迁等措施,主动避让;对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区域和岗位,要加强巡视检查,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同时,要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遇雷雨、暴雨、大风、高温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

(四)道路交通要加强对桥梁、隧道涵洞、边坡、沿江沿河、临水临崖路段的巡查,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泥石流等危及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清除。在暴雨天气、大雾天气等能见度低不能保证行车安全时,高速公路要采取限速限行措施。加强驾驶员培训,特别是针对雨雾天气安全驾驶知识的培训。

(五)水上运输要加强通航水域的风险分析和隐患排查,加强大风、暴雨等气象灾害和水情的预警预报。渔业、货运船舶要有防雷电、防暴风雨的措施,船舶和渔船业主要对机械进行检查检修使船舶机械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必须严格执行“救生衣”、两个100%行动和停航封渡制度,加强对餐饮船舶、采砂船、漂流船、自用船等各类船只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安全。

(六)水库、堰塘要加强库区和上下游之间协调沟通,建立统一的防洪度汛机制,有效防范水淹厂房(值班房)等事故发生,确保水库、堰塘安全度汛。加强库区和下游影响范围内的巡查巡护,完善警示标志和通信广播等设施,特别是泄洪防水时,要提前预警预报,及时告知下游住户(群众)采取措施,防止汛期泄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七)其他各行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做好防范和应对共工作。要加强对电力、通讯、输油管道等设施的检查维护、水利设施的除险加固、场镇排水系统的疏浚和户外广告设施、玻璃幕墙的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预防和排险措施,确保安全。要加强对中小学危旧校舍、医院、养老院、寺庙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防雷、防火、防洪、防泥石流、防坍塌等措施到位。中小学要开展“水上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防止学生溺水等事故发生。

四、加强协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沟通,特别是加强水利站、国土资源所、交管办、交管站、派出所、安办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时刻关注雨情、汛情,建立完善汛期雨情、灾情的预测预报和抢险救援机制,通过应急广播、手机短信平台等预警预报体系,及时雨情、水情、大风、大雾、地质灾害等预测预报信息,及时采取停航、停运、停止作业、撤离、抢险等应急处理措施,防范和降低灾害损失。

(二)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及时修订和完善防洪、防泥石流等防范自然灾害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急预案,认真做好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组织领导有力、及时救援到位、物资装备充足,提高应急响应和抢险就在处置能力。

(三)加强汛期值班值守。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相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特别是在可能出现暴雨山洪、泥石流、坍塌等情况时,要按照“主动避让、提前避让”的原则,提前转移和撤离人员,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