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园卡实施办法工作通知

乐园卡实施办法工作通知

一、“投资乐园卡”的发放对象

我县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县软建办将上报市软建办为其办理“投资乐园卡”。

(一)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农业项目和亿元以上的三产项目;

(二)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企业;

(三)上一年度入库税收(国税或地税)1600万元以上的企业。

二、优惠待遇和服务措施

(一)持卡人的待遇与服务

1.政治待遇

(1)持卡人可应邀列席我县经济工作会议,了解经济工作政策。(2)符合条件的持卡人,可被依法推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3)持卡人可申请为县软环境监督员和政行风评议员。(4)凡企业投资额大、经济效益好、社会效益高、牵动作用强的持卡人,可被提名推荐在我县担任名誉职务,也可被聘为县政府经济顾问,由县政府授予“荣誉市民”称号。(5)对年度主营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工业企业持卡人,授予“年度功勋企业家”称号,两年内享受“3+1”专属礼遇,即随时约见县主要领导的“专属通道”、应邀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的“专属资格”、享受资深专家医疗小组的“专属服务”;另根据企业发展对地方经济的贡献程度,可再帮助实现一份个人合理合法的愿望。

2.人身财产安全

(1)持卡人的生产、经营场所,除涉及安全、突发事件或重大案件外,不得随意检查。需要检查的,有关单位经县分管领导同意后向县软建办申报备案。(2)持卡人需要人身或财产安全保护时,可要求县公安局及时派员到现场,提供合法保护。

3.道路交通

(1)持卡人自备轿车(限一辆):一个检验周期内,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在十次以下的,享受次数减半、不扣分处理(使用假牌套牌假证等违法行为除外);发生交通事故实行快速勘查、快速检验、快速处理,发生轻微、车损交通事故不扣车、不扣证,事后协助理赔。(2)申领驾照:持卡人初次申领驾驶证或境外驾驶证转入,由县交巡警大队服务优先安排考试,合格后当日发证;持卡人及其配偶、子女办理驾驶证补领、换领、转入、年审业务,享受即到即办免费服务。(3)申领车牌号:以持卡人名义购买的轿车(限一辆),未享受过车辆上牌优惠的,在申领车牌时免费办理,由县车管所负责协调服务,到市车管所选择吉祥号牌减半收取选号费。(4)持卡人所属企业运输车辆可办理2张“重点工程运输通行证”,车辆在我县境内轻微违章免于处罚,发生交通事故实行快速勘查、快速检验、快速处理,发生轻微、车损交通事故不扣车、不扣证,事后协助理赔。

4.医疗保健

(1)持卡人每年可以向我县卫生主管部门免费申领常规体检2次。(2)全县各医院在持卡人就医时,安排导医人员全程陪同,帮助办理门诊、急诊和住院等手续,优先安排专家、专科诊治,并开展预约服务。设立条件优越的病房,为持卡人提供优质医疗服务。(3)持卡人每年可以向我县体育主管部门申领一张指定体育运动中心的免费健身卡。

5.居留与子女教育

(1)公安部门为持卡人开辟出入境“绿色通道”,各类签注、签证随到随办。(2)持卡人子女到幼儿园就读的,由县教育局安排进入公办幼儿园,减半收取保育教育费;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由县教育局安排进入县实验初中、县双语实验学校或县实验小学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费就读;允许在我县参加中考;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条件的,减半收取择校费。

6.家居生活

(1)持卡人申请安装有线数字电视的,网内用户24小时内安装和开通电视节目信号,免初装费。(2)持卡人申请安装生活用水只收取工人工资、材料费和税金,其他管理费、利润等全免。(3)持卡人自住房增容用电(8千瓦之内),具备办理“一户一表”条件的,供电部门优先办理或派人上门服务,免收装表接电施工费用。自住房内部电力故障,供电公司抢修免收服务费。

7.旅游服务持卡人本人凭卡可免费游览全县旅游景点。

(二)企业的优惠与服务

1.持卡企业享受引资单位或县行政服务中心提供的项目报批手续全程代办等跟踪服务。

2.县经信局按季征询持卡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自身无法解决、需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帮助解决的问题,并提请会办、限时办结。

3.县质监局主动为持卡企业申报“名牌产品”、“省长质量奖”,免除持卡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和年检费用。

4.县财政局、经信局优先为符合条件的持卡企业申报国家及省、市政策扶持资金。

5.对持卡企业优先评定A级纳税信用等级;享受定期上门的税收政策确定性沟通服务;持卡人可要求税务机关协助进行税收内控测试评价,防范税收风险。

6.县人社局、科技局优先保证持卡企业的人力资源需求。

7.持卡人开办其他工业、农业企业时,工商局免费办理营业执照,国税局、县地税局送税务登记证到企业。

8.持卡企业办理工程建设相关手续时,县住建局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

9.对持卡企业(房地产项目除外)房产测绘费减半收取;城建档案综合服务费,按收费标准70%收取;白蚁防治费按成本收取。

10.持卡企业开办集体食堂,由县药监局上门服务,验收合格后即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11.对持卡企业运送产品或原料的轻微违章车辆和船舶(危险品运输车船除外),县公安局、交通局等部门在保证交通安全情况下,不扣不罚,教育放行,并提供必要的安全通行服务。

12.持卡企业办理申请用电手续,县供电公司明确专人负责从申请到送电的一系列服务工作,并且缩短服务时限,图纸审核期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13.规模较大的持卡企业可根据需要向县政府申请为本企业选派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到企业挂职,帮助企业搞好协调服务。

14.持卡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需要将本人、配偶以及子女户口迁入本县的,县公安部门将予以办理,对其子女可安排到优质教育资源学校入托、入学。

15.对持卡企业进行重点保护,悬挂标识牌,实行治安承保。

三、申领流程

1.申请。申请办卡人携带相关资料及一寸照片两张,向县软建办提出申请,填写《“投资乐园卡”申领表》。

2.审核。县软建办就相关申领条件向工商、统计、国税、地税等部门核实,并出具审核意见,每季度最后一周集中到市软建办办理。

3.发放。符合发放条件的,县软建办负责办理并通知申请人领取。

四、使用管理

(一)“投资乐园卡”从4月1日起正式启用,有效期两年。新卡使用后,原卡作废。

(二)“投资乐园卡”配印持卡人照片,只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和复制,丢失后及时向县软建办申请补办。

(三)“投资乐园卡”仅作为持卡人享受本文件规定优惠政策的证明,不作其他用途。

(四)持卡人自备轿车,一年内在我县违反交通法规次数超过10次,持卡人滥用“投资乐园卡”扰乱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涉及其他违法犯罪的,将收回“投资乐园卡”,相关企业和个人不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特殊优惠政策。

(五)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配合县软建办认真做好“投资乐园卡”申领审核和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广泛宣传,并严格遵照本通知执行,凡阻挠“投资乐园卡”相关优惠和服务措施贯彻落实的,一律先调离原岗位,根据调查情况,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视情给予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停职、免职等组织处理及党政纪处分。

(六)县软建办应负责做好“投资乐园卡”的申领、发放工作,并监督“投资乐园卡”的正常运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持卡人在遇到优惠和服务措施不落实的,可随时向县软建办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