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跨越拓展思索

农业科技跨越拓展思索

本文作者:韩永廷 单位:中共蚌埠市委党校理论研究室副教授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是: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文件聚焦农业科技,提出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本出路在科技。农业科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力量,具有显著的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因此,我们必须紧紧抓住世界科技革命方兴未艾的历史机遇,坚持科教兴农战略,把农业科技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幅度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推动农业科技跨越发展,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注入强劲动力。

一、转变农业科技投入方式,优化农业科技投入结构

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离不开资金支持。各级政府应把农业科技发展提高到战略高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整合各种资源和各类人才进行基础性研究攻关。同时,应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建立多种形式的创新基金,尽快提高我国农业科技水平,提高农业竞争力,保障我国农业安全。我国农业科研投入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2009年,我国农业科研投入占农业生产总值的比重仅为0.6%,而世界平均水平超过1%,发达国家普遍在2%-3%之间。因此,要加大投入总量,从根本上改变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科技投入不足的局面。要发挥政府财政的主导作用,建立财政对农业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按照增加总量、扩大范围、完善机制的要求,继续加大农业补贴力度,特别是要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和范围。要着力转变财政投入方式,逐步提高农业科技投入中非竞争性投入的比例,建立完善对公益性农业科研机构、优秀农业科研人员和优势农业科研团队的长效支持机制,为农业科技进步创造良好氛围。同时,要突出财政投入重点,优化投入结构,从注重农业产中研究向注重产前、产中、产后合理配置转变,使育种、栽培与养殖、病虫害防控、设施设备、农产品加工、产业政策等各环节都得到有效支持;从注重科技研发向注重研发与中试示范并重转变,使科研成果能够尽快完成熟化和大面积示范,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二、调整农业科技创新方向,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指出,农业科技创新要着眼长远发展,超前部署农业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力争在世界农业科技前沿领域占有重要位置。要面向产业需求,着力突破农业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切实解决科技与经济脱节问题。要立足我国基本国情,遵循农业科技规律,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作为主要目标,把增产增效并重、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生产生态协调作为基本要求,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

(一)加快实现农业技术集成化。技术集成化是现代科技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加速我国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形式。农业技术集成化强调的是多项技术的联动创新和配套运用。现阶段,发展现代农业,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业生产的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仅仅依靠单一技术的突破是不够的,必须整合科技资源,选择对农业发展关联度大和带动性强的多项农业技术进行联合攻关。为此,要加强农业技术研发和集成,重点支持生物技术、良种培育、丰产栽培、农业节水、疫病防控、防灾减灾等领域科技创新,并把这些技术集成组装运用于现代农业建设之中。当前,伴随着现代生物技术发展,现代农业正在向绿色、安全、营养、健康、休闲、生态等多元化方向发展,生物质能源、海洋农牧场、生物材料、农副产品等相关技术领域正成为现代农业科技新的生长点,蕴含着极大的发展潜力。在这种形势下,农业科技需要密切追踪前沿,不断拓宽视野和领域,着力培育现代农业新的增长点。以节地节水节肥节能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发应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技术,把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生态环境更好地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

(二)加快实现农业劳动过程机械化。机械化是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必然要求。随着农业劳动力大量向外转移和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农产品生产的某一环节或全过程迫切需要实现机械化。2011年我国农机化综合水平达到53.5%,2015年要达到60%以上,农业科技创新需要适应这一要求。根据农业发展的变动趋势,要紧紧围绕农业的规模化、精准化、设施化,在田间作业、设施栽培、健康养殖、精深加工、储运保鲜等关键环节开展科技研发活动,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开发出一批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的装备设施。要强化农机农艺的融合,将原本由育种、栽培、耕作等为主的农业技术体系,转向生物技术和机械工程技术相结合,统筹发展机械技术和生物技术,进一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

(三)加快实现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生产经营信息化既可以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和机械化,也能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农业领域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微电子技术、通讯技术、光电技术、遥感技术等多项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农业,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藏、运输和市场销售等领域或环节的科学化和智能化,具体包括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市场流通、资源环境保护利用和科学技术的信息化。

三、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提高农业技术服务水平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农业科学技术水平决定着农业生产力水平。目前,我国农业自主研发能力不强,农业科技推广应用落后于农业科学研究,许多农业科研成果还没有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统计资料显示,我国每年有6000多项农业科技成果问世,但真正转化为生产力的仅占30%-40%,与发达国家70%-80%的水平相差甚远,而且转化时间较长。前些年,农技推广“线断、网破、人散”的问题非常突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仍有1/3的乡镇和3/4的村尚未建立基层农技推广组织。现有基层农技人员工作条件差、待遇低、活动经费少,影响了农业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队伍的稳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方式的新变化,迫切需要根据不同主体的新需求,增强农业科技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能力。按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一方面,要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增加技术源头供应,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广,就是要全力打通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努力提高农业科技含量。中央一号文件提出,2012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基本覆盖农业县(市、区、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设项目覆盖全部乡镇。通过这“两个覆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集中解决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经费缺、办公条件差的问题。政府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农业生产特点,建立区域性的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对扎根乡村、服务农民、艰苦奉献的农技推广人员,要切实提高待遇水平,落实工资倾斜和绩效工资政策,实现在岗农技推广人员工资收入与基层事业单位平均水平相衔接,激励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积极性。以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为主体,加快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科研教学单位、涉农企业等多方力量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的新型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促进农技推广工作的公益性与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努力把农业科技服务送到田间地头。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农技推广,实现农技推广主体多元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农业试验示范基地,推行专家大院、校地联建、共建等服务模式,集成、熟化、推广农业技术成果。政府还可以采取业务外包、科技创新收益提成等形式,激励农技推广组织和个人,充分调动其积极性。#p#分页标题#e#

四、加强教育科技培训,全面造就新型农业农村人才队伍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教育发展滞后,农村人口数量大,受教育程度低。调查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接受过系统职业技术教育的农民不足5%。农民接受和运用科技成果的能力更低,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力资源严重不足。特别是近年来,因为农业生产条件和收入远远低于外出打工的条件和收入,所以,农村一些有知识、有技术的青壮年劳动力纷纷外出打工经商,向非农产业转移,很多地区从事农业生产的是老弱妇孺。因此,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整体素质以及农民对农业高新技术的接受能力很低。农村劳动力科技文化素质的低下对建设现代农业造成很大的阻碍。农业技术人员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但是,大多数农技人员长期在本地工作,缺少交流和学习的机会,出现了专业技术与本地产业不对称、知识结构老化和断档等现象,不利于现代农业发展和转型升级。因此,各级政府要增加专项经费,解决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问题。在新型农民培养上,按照中央一号文件要求,今后要进一步提高涉农学科(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对到农村基层工作并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实行国家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并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对未升学的农村高初中毕业生免费提供农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青年务农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给予补助和贷款支持,重点培养一批农技推广人员和以初高中毕业生为主体的农村劳动力。要根据本地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市场对劳动力的技能需求,不断增强农村教育培训的实用性和针对性,着力提高农民对科技成果的吸纳能力和从事农业生产的基本技能。加快培养村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到村任职大学生等农村发展带头人,农民植保员、防疫员、水利员、信息员、沼气工等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种养大户、农机大户、经纪人等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不断壮大乡村科技人员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五、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积极探索我国农业科技进步之路

当前,要在遵循科研规律的基础上,突出产业特点和国情特色,探索符合我国农业生产实际的科技进步之路。

(一)强化农科教、产学研联合协作制度。打破部门、区域、学科界限,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以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为载体,促进跨学科、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的单位和科研人员之间协同攻关,努力把科技力量配置由重复分散转向科学分工与联合协作相结合,不断巩固和发展农业科技大联合大协作的良好局面。

(二)健全现代农业科研院所制度。按照中央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对农业科研院所进行准确定位,通过剥离、整合、转制等方式,加快推进分类改革。对公益性科研院所,关键是健全现代院所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创新,努力营造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的政策环境。

(三)建立农业科技项目、人才、基地统筹制度。从以支持项目为主,逐步转向项目、人才、基地统筹安排,实现从单一目标突破向综合目标突破转变。在现有农业科技园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基础上,加强标准化生产基地特别是种子生产基地建设。

(四)完善农业科技立项机制和专家负责制。课题立项以产业发展为导向,推进科技要素优化组合,实行定向委托和自主选题相结合、稳定支持和适度竞争相结合。为了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农业科技管理机构可以定期向农民征集科研项目,农民或村民组织提出农业科研项目后,由农业科技管理机构面向市场,通过投标选择科研单位,科研费用通过政府补贴、农民自筹、银行贷款等渠道解决。坚持课题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避免“暗箱操作”,构建透明、高效的监督管理模式,提高农业科技项目的公信力。继续推行和完善农业科技立项首席专家负责制,加强专家信用管理,维护专家的权威。

(五)创新农业科技评价和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符合农业产业和农业科技发展要求的科技评价指标体系,对不同类型科研机构、科技项目、科技人员实施分类考核和分类评价,完善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人员的职称评定机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改变重论文轻发明、重数量轻质量、重成果轻应用的状况。重视发挥农业科技评价制度的激励约束功能,健全合理的利益分配和激励机制,调动农业科研人员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