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科人才培养探究

农科人才培养探究

本文作者:“农业院校农科人才培养使用状况及农业行业人才需求研究”课题组 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南京农业大学、沈阳农业大学、河北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四川

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我国高等农科人才培养的整体现状

近年来,农科专业的人才培养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态势,特别是在本专科层次,越来越多的综合性大学、理工院校凭借其在办学规模、学科建设、人才储备、办学区位等方面的优势,纷纷开设涉农专业,扩展其学科领域,特别是通过对原有农林院校合并的院校而言,更是强化了涉农学科领域。目前,非农林院校在农科本专科层次中已占到该层次培养总量的50%左右。与此同时,这些非农林院校中有些院校只开设了一两个农学门类专业,缺乏培养合格农科人才所需的学科群支撑,这些院校能否保证农科人才的培养质量,值得有关部门予以关注。在就业层次分布上呈现逐渐下移趋势,由中央和省级开始向市、县两级发展,对于本专科层次的农科毕业生而言,这一趋势尤为明显;在就业行业分布上,到企业就业的农科毕业生数量迅速增多,比重也越来越大,如硕士去企业就业的比重由2004年6%增加到2008年的30%;本科生由2004年32%增加到2008年40%,专科由2004年55%增加到2008年72%。由此可见,企业是当前和今后我国农科人才的主要就业去向。

同时,在农科人才的就业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农科人才还不能很好适应企业的要求,企业对农科人才的评价较之于机关事业单位偏低,特别是对组织管理、社会交往、语言能力、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等方面评价明显偏低。第二,到农业推广系统就业的农科毕业生人数明显偏少,比重偏低。一方面,大批农科专业技术人才无法进入农业推广系统,另一方面,目前系统内仍有约30%为非农科专业人员。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我国目前对现有农业推广系统的岗位要求、准入机制等缺乏相应规定。研究结果表明,当前用人单位对目前我国农科人才的评价普遍较好,特别是对知识结构、敬业精神、团队精神等方面评价较高;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对农科人才的评价要高于企业,但无论是企业还是机关事业单位,对农科人才的组织管理、外语水平、语言能力等方面的评价仍然较低。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加快,以及城乡一体化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发生很大变化,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需求快速增长,服务水平要求越来越高,各种新型的社会化服务职业应运而生。根据对湖北、江苏、四川、河北、陕西、山东等省份的实际调研,目前社会对新兴职业或岗位有着强烈的需求,如农产品经纪人及营销人才、乡村旅游及服务业人才、农业信息技术人才等,尤其是涉农企业对新兴岗位的需求较为迫切。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到2020年我国高等教育在校生总人数达到3300万,其中,研究生在校生人数达到200万,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人数达到2110万。以此为基数,依据近5年来高等农科在校生数量在整个高等教育系统中所占比例,预测2020年我国各层次高等农科人才在校生规模的71万人左右。另外,应用灰色系统理论预测模型对2010年-2020年我国农科人才培养规模进行预测分析显示,到2020年,农科在校生规模将达74万人。考虑到近年农科人才比重有下降趋势,我国各层次高等农科人才在校生规模将由2008年的60.2万人增加到2020年的70万人左右,年均递增率在1.4%左右,相对2004年-2008年10%的年均递增率来讲,今后十年,我国农科人才培养规模将进入一个稳步发展时期。

建立适应现代高等农业教育发展的政策体系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发展农业是国之根本,而高等农业院校肩负着农业科学研究和培养农业人才的重任,对我国农业的快速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国家教育管理部门和农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支持和指导高等农业院校的建设和发展。1.加大对高等农业院校的投资力度和政策倾斜,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多层次投资渠道。国家应制定相关法规或政策措施,保证国家财政及各级地方政府对高等农业教育的经费投入,进一步改善农业院校的办学条件;通过多种渠道进一步加大对农科学生学费的减免力度,以此吸引更多的优秀生源,为“三农”建设培养高层次优秀人才。2.政府教育部门要根据国家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科学技术革命纵深发展和现代农业快速发展的要求,对高等农业教育的专业设置及招生规模及时进行调控,要积极发展与现代农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的新兴学科、高新技术学科以及交叉学科,对于社会需求量不大、毕业生就业率过低的专业,要严格控制招生人数,甚至停止招生。对于随着农业发展而出现的新兴岗位,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分析这些新兴岗位对知识、能力的要求,要在高校中设置相应的专业,增设新专业或拓展现有专业,适时调整自主设置专业,以满足新兴岗位对不同人才的需求。3.随着越来越多的非农院校参与农科人才培养工作,国家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关注,应在宏观上对参与农科人才培养的非农院校予以政策性指导,尤其在学科建设方面应统筹规划,使其能够与农业院校相辅相成,协调、有序发展。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央把“三农”问题放到了突出的、优先解决的地位,也出台了有关政策和措施。但是“三农”问题的解决,无论是农业的工业化、产业化,还是农村的城镇化、劳动力转移都离不开科技人才。目前农业行业,特别是基层单位农业科技人才还是相当匮乏的。在当前农业行业普遍待遇不高,条件比较艰苦的前提下如何解决人才“下得去”的问题,迫切需要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一样,是我国重要的农业科技体系之一,应当成为农科人才就业的重要渠道之一。针对目前农科人才到农业推广系统就业数量明显偏少、比重偏低的问题,建议国家应加大现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力度,根据我国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趋势,调整农业推广体系的岗位结构和人员学科专业结构,较大比例的增加技术岗位和农科技术人员比例。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参照教育系统、卫生系统的做法,制定农业推广系统岗位资格要求,建立准入机制,为更多的农科大学生进入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提供更加切合实际的政策和制度保障。(四)加强农技推广队伍培训,满足新职业、新岗位的人才需求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新兴岗位人才需求不断增加,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充分利用高等农业院校、科研单位的资源优势、地域优势、人才优势、科技优势和科研优势,加强对现有农技推广人员的培训,通过专业培训、定期进修、继续教育等多种途径和形式,使农技推广人员得到全面系统学习,加深他们对新科技、新技术的认识,从根本上提高现有农技推广队伍的整体素质,满足新兴岗位对人才的迫切需求。#p#分页标题#e#

高等农业院校应坚持与时俱进,提高农科人才培养质量

农林院校应坚持与时俱进,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调整专业结构,加快农业教育新领域的探索,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确保农科人才培养的主体地位。农林院校应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对自身发展进行合理规划和定位,明确不同层次人才培养目标。博士层次可定位为培养学术型、研究型人才,人才流向各级农业教育教学与科研机构、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硕士层次应根据社会需求,可定位为学术型与应用型,并由学术型逐步向应用型转变,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学术型研究生人才流向各级农业科研、教学单位,或继续求学深造,为博士研究生教育提供人才储备,应用型硕士研究生人才流向各类农业事业、企业单位;本科生可定位为农业推广应用型人才或者经营管理型人才,主要从事农业技术应用和农业管理方面的工作,而专科生可定位为农业生产实践型人才,直接在农业生产一线从事农业生产工作。学科专业的重新整合是改革农科类人才培养对策的基础,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指出: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应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科技发展的需要,遵循教育规律,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因此,高等农业院校必须以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才需求为导向,针对社会对新兴岗位的需求及传统农科专业存在的弊端,及时调整学科专业设置,增强农科专业的适应性和竞争力。

针对农科人才就业主体是企业这一实际情况,各院校应认真调研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主动面向生产实践,密切与企业的联系,倾听他们对人才培养的意见和建议,改革教学方法,调整教学内容,提高培养质量,以适应企业发展对农科人才的要求。学校要利用各种渠道在企业建立实习基地,使学生参与生产实践,接受锻炼,切实加强学生动手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同时,各培养单位应根据社会用人单位对农科人才的总体评价,加强对学生组织管理、语言能力、社会交往、外语水平等方面培养,提高农科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从而提高农科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鉴于今后十年农科人才规模将进入一个稳步发展期,因此,我国农科人才培养工作应由数量扩张型向重视质量素质提高转变,培养单位应将更多的精力转移到内部结构的调整、教育方法的改革、人才质量的提高上来,要使培养出来的农科人才的层次结构、素质能力适应社会需求,要严格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基本要求,谋划和部署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需要的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工作,切实培养符合行业需要的高层次农科人才。

全社会树立科学的用人观念,建立长效的用人机制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科技在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也越来越意识到人才在推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随着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我国的用人单位拥有越来越大的用人自主权,用人机制日趋科学合理,但是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如陈旧的用人观念还没有改变,引进和选拔人才的过程中不公平竞争现象时有发生,公平合理的激励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等,造成人才浪费和人才的大量流失,因此,用人单位必须转变用人观念,建立长效的用人机制。促进就业是当前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也是各涉农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形式。因此,各涉农用人单位有责任也有义务促进农科毕业生的就业,并为农科人才提供实践和实习机会。可设立专项基金支持农科在校生从事创新项目的研究、实施产学研合作等,由此同农业高校加强交流,有针对性的招聘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农科人才。用人单位应当摒弃“有色眼镜”,坚持机会均等,改变仅凭学校名称和主观喜好就将毕业生分成三六九等的错误用人观念,紧跟市场步伐,坚持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树立“德才兼备、注重实绩、任人唯贤”的用人观念,坚持机会面前人人均等,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使用人单位选出真正优秀的能胜任工作岗位的高素质人才。其次,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观念,营造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一切以人为中心,在单位内部形成一种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宽容、相互信任的良好工作氛围,使员工在轻松和谐的工作环境中逐渐产生心理上的归属感,将个人价值与企业价值结合起来,从而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吸引和留住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