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环境下傣族教育发展

宗教环境下傣族教育发展

 

宗教与民族教育的关系是西南边疆跨境民族教育发展中一直在探寻同时又尚未解决的问题。中国西南边疆跨境民族复杂多样的宗教信仰及由此产生的多元民族性格,使民族教育和宗教始终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在云南的25个少数民族中,有15个是跨境民族,占全省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8.6%。[1]在这些跨境民族中,傈僳族、怒族、独龙族、景颇族、拉祜族以及部分地区的佤族、哈尼族、苗族受基督教影响较大;傣族、布朗族、德昂族全民信仰南传上座部佛教;彝族、瑶族、布依族、壮族信仰本民族传统宗教。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各种宗教形成了各自传统的势力,分别影响着千百万信教群众的生活。在全民信教的跨境民族地区,教育与宗教分离的原则并不是一两句话可以简单说清楚的。本文主要以信仰南传上座部佛教的傣族为例来分析探讨宗教背景下的民族教育发展策略。   一、引导宗教力量,形成傣族教育发展氛围   傣族全民信仰南传上座部佛教的历史渊源及民俗积淀,已经融入傣族的民族精神中,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佛寺教育,是傣族占统治地位的教育形式,寺院是傣族文化传承的重要场所,在傣族历史上曾经出现“舍寺院外无学校,舍宗教外无教育,舍僧侣外无教师”的局面。傣族地区寺庙众多,僧尼占总人口比例较大。例如,西双版纳州现有南传上座部佛教信众30余万人,佛寺586所(景洪市203所、勐海县281所、勐腊县102所),僧人4538人,其中祜巴16人、比丘(都)923人、沙弥(帕)3599人,在校僧人2250名。[2]德宏州南传上座部佛教信众有40余万人,佛寺607所(芒市市204所、瑞丽市115所、畹町10所、陇川县127所、盈江县125所、梁河县26所),僧人306人,其中比丘(尼)151人、其它155人。[3]佛寺教育是傣族原始教育向学校教育发展的第一块里程碑,它为该民族培养了一大批人才,不仅在宗教领域,而且在天文、历法、历史、地理、医药、卫生、文学、艺术、建筑、雕刻等领域都做出了创造性的贡献,对积累、丰富和传承傣族文化起了积极作用。到新中国成立时,佛寺教育仍是傣族教育的主要形式,出家当和尚是学习和掌握知识的必要途径,宗教教育与世俗教育没有完全分离,这一传统教育形式今天还影响着傣族的民族教育。据西双版纳州教育事业统计,截止2010年,全州小学178所,初中42所(含1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由于南传上座部佛教的长期浸润,傣族群众很舍得花钱修建寺庙,把它当作村寨的形象工程。因此相较村寨佛寺的金碧辉煌,学校相形见拙,不仅数量有限,而且建筑质量、档次也难以相比。傣族现在仍把佛寺教育作为传播本民族文化、教给本民族成员社会规范、使之社会化的重要手段。在传统上,傣族的男童一般7-9岁都要进佛寺学习,时间从几个月到几十年甚至一辈子不等,因人而异,没有硬性规定,大部分为三年。虽然现在傣族佛寺里的小和尚呈每年减少的态势,但因为这个年龄也正是他们应该接受国家法定义务教育的年龄,因此,对当地普及义务教育仍然造成冲击。   调动宗教人士的积极性,协调好宗教与教育的关系,对傣族地区教育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宗教生活已经成为傣族群众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浓厚的宗教情感及虔诚的宗教信仰,使宗教领袖和上层人士在群众中享有崇高的威望,只要以诚相待,尊重他们,使他们认识到现代学校教育的发展与否是关系到傣族繁荣兴旺的大事情,他们就会为民族教育出谋划策,竭尽心力。通过他们的影响,可以提高群众对学校教育的认识,较快转变传统观念。同时,还可聘请一部分文化水平较高、具有专门知识技能的宗教界人士当客座教师或学校名誉校长,开设讲座等,既有利于协调民族教育与宗教的关系,又可解决民族地区师资不足的困难,增强合力效应,使民族教育办出特色,满足傣族地区各个层次的教育需求,真正成为傣族人民欢迎的教育。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傣族地区宗教对教育的影响将长期存在,我们要深入研究宗教,引导宗教界人士认识到致力于民族教育的发展是最大的功德,宗教界在兴学办教育方面也应有所作为;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流文化相适应,使宗教界理解和支持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号召和动员信教群众送子女接受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借鉴宗教教育,增强傣族教育发展实效   南传上座部佛教传入傣族地区后,由于获得土司政权的支持,几乎每个村寨都有一座佛寺。此后,佛寺既成了傣族宗教活动的场所,也成了傣族文化教育的学校。佛寺教育起着两方面的作用,一是培养佛教信徒,使信众接受佛教伦理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二是开展文化教育,使男孩入寺学习傣文、历史、文学、算术、历法天文等文化知识。   从傣族民族教育史的纵向发展看,佛寺教育客观上起到了扫盲作用,在傣族的文化繁荣及培养本民族人才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但佛教凭借它来延续生命,又有取代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的消极作用,束缚了民族文化的发展。因此对傣族宗教教育,既要看到它的保守性,也要看到它存在的合理性及其对民族教育的借鉴意义,寻找宗教与民族教育的结合点,发挥其积极作用。佛寺教育的许多方面是傣族地区学校教育应当借鉴和学习的。   佛寺教育不仅是傣族群众获取知识的重要场所,还是培养傣族民族人才的重要方式。傣族知识分子几乎都是由寺庙里培养出来的。编著民族历史者,民族文化作品的创造者,编写经文者,知晓天文地理者,行医治病者以及歌手艺人等,绝大多数是僧侣或出家还俗者。由此看来,佛寺教育实质就是傣族民族教育,它对傣族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有着不可低估的历史作用。   佛教宣扬“行善积德”、“劝人为善”,以各种仪式和生活规则要求教徒积善行,做善事,其对人的“德化”和“教化”作用不可低估。佛寺教育联系实际把寺庙教育和个人修行教育、宗教说教和个人宗教生活实践相结合,把宗教规范和个人日常生活中的伦理道德实践相结合,校正人们的道德伦理倾向,加深宗教感情,一步一步诱导人们走向虔诚。[4]在此过程中,佛寺教育以宗教的特殊力量训化傣族民众的心灵,改善他们的道德状况,客观上起到了修补道德残缺,升华人性中“善”的因素的特殊作用。#p#分页标题#e#   鼓励和支持南传上座部佛寺教育发扬爱国爱族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在政治上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如发挥佛寺教育中的育人因素,做好和尚学生的培养教育;继承佛寺教育中强调人的修性养成,知书达礼,文明礼貌及养成教育等好的内容;佛寺教育中和尚学习的贝叶经,涉及宗教、历史、哲学、政治、经济、天文、历法等等,包罗万象,囊括傣族传统文化方方面面的内容,是傣族和尚生学校文化学习的重要补充。   在现代教育作为民族教育的主流面前,遵循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为适应民族内部的一定需要,宗教教育有其存在的文化土壤,而且这种教育将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做出调适;另一方面,在有着浓厚宗教信仰的民族地区推行普通学校教育时,不能对其宗教文化背景视而不见,而应该认真加以文化上与民族学上的分析,使这种教育尽可能为青少年提供有吸引力的、可供选择的人生发展途径。   三、融合宗教文化,突出民族教育发展特色   佛教本身包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其他文化形式交织在一起,形成更广义的“佛教文化”。当今世界是一个多元文化时代,各个国家都十分尊重并极力保存、弘扬各民族本土文化,在教育领域中也呈现出一种“多元文化教育热”。多元文化教育要求在教育中尊重各种不同文化的特点,使各种不同的文化以平等为原则在教育机构中相互交融,这对于促进各民族的团结交流及其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具有重要意义。尊重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好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不仅是对中华民族的一大贡献,也是对整个人类的一大贡献。发展民族教育应从民族文化具体情况出发,不能搞“一刀切”、“大一统”。   南传上座部佛教传入云南傣族地区后,便逐步取代了傣族原先信奉的天神、地神、勐神、寨神和各种鬼神的原始宗教。特别是云南土司制度建立后,宗教与土司制度紧密结合,南传上座部佛教受到傣族土司的扶持,获得了发展,因而对傣族地区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丰富多彩的宗教文化不仅对当地人民有极强的影响力,还保持了傣族共同体的稳定性,使历史传统、文化背景、社会心理、社会特点、生活习俗都与汉族地区有较大差异,具有典型的傣族地区特点。   由于教育基础薄弱、教学模式单一等原因,再加之傣族地区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使得物产丰盈,人民生活非常富足,傣族地区群众接受教育的平均年限较短,许多人还没有完全具备较快吸收新事物、迅速适应新环境的文化积淀,社会上还存在着习惯势力占主流的浓厚宗教氛围,观念更新、思想转化比较缓慢。傣族比较看重本民族的宗教和文化传统,缺乏竞争意识,易于满足现状,小富即安、知足常乐的思想深入人心。   傣族群众把宗教视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宗教活动频繁,攀比现象严重,学生请假理所应当,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管理秩序受到冲击。再加上越来越多的寺庙被作为旅游景点开发,香火越来越旺,傣民宁愿把孩子送入寺庙而不愿送到学校,儿童进入寺庙的年龄成低龄化趋势,一些青少年弃学念经,对他们而言,做了和尚就意味着不仅受到村民的崇敬,而且有了更多的娱乐机会,比纯粹的学生有了更多的自由,没有压力,没有作业,无忧无虑,严重影响了中小学教育的普及。宗教文化环境氛围并不能决定教育,它们之间是相互作用的交融与矛盾关系。通过教育使民族文化中的陈规陋习得以破除,优良的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民族素质得以普遍提高。发挥教育整合功能,融和民族文化,促进民族文化更新。这既是民族教育发展的动因,也是民族教育发展的条件。   当然,在浓厚的宗教氛围中,学校不可能成为一片“净土”,所以傣族地区的教育也必须打破其与全国一刀切的局面,面向社会实际,协调与文化氛围的关系,从小教育观走向大教育观,充分利用宗教文化中的精华,发展民族特色教育,培养出具有民族特色的人才。这就必须密切学校与社会的联系,使教育更加切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加切合傣族民众的需要,更加具有地方特色。   使傣族教育走向社会,走向实践,一方面,教育要发挥其交流整合不同类型文化的作用,增强各种文化的包容能力,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影响力和文化辐射作用,使教育深入社区生活和社会活动领域,对傣族人民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产生健康的影响,为民族文化更新发挥应尽的作用。另一方面,学校应从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遗产中做出正确的选择,分清主次轻重,使教育内容不是一种简单的文化堆积,而是滋生新的精神佳品,加强傣族文化的传播与熏陶,反映傣族文化风貌。多方位、多渠道地传授民族历史、文学与民俗风情,让学生辨别宗教文化中的精华与糟粕,了解自己民族的起源、形成和发展过程。在校内还要营造民族文化氛围浓厚的文化环境,扶持各种形式的校园文化活动,让健康向上、充满活力、富于创新、富有民族特色的文化风尚占领校园,比如,傣族是能歌善舞的民族,学校可以抓住这种文化优势,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文化节,融教育性、知识性、艺术性和技能性于一体,发挥环境育人、气氛育人的功能,使学生充分感受传统文化氛围积极因素的影响,使教育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   文化的更新是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中最艰巨的任务,因为它的对象是积累几千年之久的传统,傣族亦如此,他们的宗教传统已经渗透在人的社会生活、思想意识和行为方式中,其中无论是积极的方面,还是消极的方面,几乎都达到了根深蒂固的程度。这种渗透,是对人的一种无形的教育,这种形式的教育对道德教育中的行为规范、习惯养成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这种教育是在潜移默化中进行的,特别容易在普通群众中传播。[5]因此,要改变传统文化中消极、保守、落后的一面,就必须通过教育的各种方式和途径,改变人们固有的观念,树立现代化社会需要的新观念、新意识、新的行为方式,使傣民的教育方式、生活方式达到科学、文明、健康的水平。   宪法和教育法都明确规定了教育与宗教分离的原则,民族教育发展必须坚持这一原则,在宗教氛围浓厚的民族地区发展教育,必须协调好教育与宗教的关系,要从积极方面去理解宗教的社会功能。例如政治的整合功能,心理的调适功能,道德的教化功能,社会的公益功能,文化的推动功能等。否则,民族教育改革发展很难取得实效。因此,当地党委和政府要加强佛寺教育的管理,并引导佛寺教育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使其更好地推动傣族社会文化进步。#p#分页标题#e#   四、提高僧侣素质,创新佛教人才培养模式   目前傣族地区的僧侣文化素质偏低,导致一些群众盲目推崇境外僧侣,尤其是与缅甸、老挝接壤的一些边境村寨,擅自请境外的僧侣到佛寺当住持。对此,傣族主要集聚地的西双版纳州、德宏州各州县民宗局应加强管理,对有寺无僧和境外僧侣来境内住持佛寺的教育和宗教活动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佛寺里的僧侣,如佛爷(长老)、和尚等教职人员的培训,对他们进行宗教知识、民族文化和科学知识的教育,让他们能够正确认识世界、宗教、民族和文化。对长期滞留境外的僧侣进行劝返工作,参加境内培训提高宗教、民族、文化素质,坚持自主办教。必须提高僧侣素质,适应佛寺教育发展水平,消除对民族教育的消极影响。   此外,还要创新佛教人才培养模式,发挥佛学院培养佛教人才的主渠道作用,提倡与国民教育学校联合办学。如云南佛学院西双版纳分院与国民教育学校联合办学比较成功。为了提高佛学院学僧的汉语文化水平,把佛学院学僧培养成全面发展的僧才,云南佛学院西双版纳分院于2005年3月开始与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联合举办“傣汉双语”中专班,由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的老师教授汉语课程,课程完全按照国民教育学校中专类的内容进行教学,佛学院的僧侣教师教授傣文和佛学,毕业后由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优秀毕业生再选送到云南、广东、上海等省内外佛学院和泰国、斯里兰卡等国外佛学院继续深造。这样,佛寺教育逐渐走向了健康发展,与国民教育学校联合办学也是民族教育的一种创新,更好地解决了一直困扰大家的傣族地区和尚生受教育的问题,提高了僧侣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