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佛教政策的文化价值

藏传佛教政策的文化价值

 

十七届六中全会吹响了“文化强国”的号角,为顺应时代潮流、社会发展的规律,藏传佛教文化义不容辞的应该继承和发扬、发展其精深的文化因子。而党的宗教政策又作为文化政策的一部分,研究其不仅能宣传党的政策、促进党的宗教政策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并使其更加合理化、科学化,还能以此为基础推进藏传佛教文化的开拓创新,找出其适应当今时代要求的文化价值。   一、新中国藏传佛教和文化政策的发展   宗教政策作为文化政策的一个范畴,而在宗教政策规范下的藏传佛教文化则不失为中华宗教文化的一朵奇葩。丰富多彩的藏传佛教文化从它衍生那一刻起就与中华文化交织在一起并给中华文化增添了一种神秘的文化色彩,在党的文化政策和宗教政策的正确指导下不断发展着。   (一)1980年至2010年藏传佛教与我国的文化政策   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中华文化的继续腾飞指明了方向,改革开放给中国社会带来的整体性结构变迁和深刻的观念革命,牵引着当代中国文化范式的转变。从此为我国文化发展指明了根本方向,那就是“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构成了我国文化政策体系。由此我党也相应的调整了藏传佛教政策,使主要活跃在祖国西北地区的藏传佛教从此又开始绽放出其绚丽的色彩。   1.走出文化误区,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恢复   “”结束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在指导思想上实现了拨乱反正,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重新恢复。与此同时藏族自治地方根据中央精神,认真地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如藏传佛教文物、寺院的恢复,成立藏传佛教服务机构,使藏传佛教宗教活动顺利的得到开展。据统计“截止1994年底,得到恢复的藏传佛教文化物品约300多吨,如铜佛像、宗教法器等。批准开放的藏传佛教寺庙达1191座。”①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藏区佛学院相继成立,培养了一大批藏传佛教教职人员。“两为”和“双百”方针也真正在藏传佛教文化中得到了体现。   2.加强管理,将宗教活动逐步纳入法制轨道   西藏地区在宗教法规的制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西藏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宗教工作部门的配合下加快了宗教立法的工作,并提出了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1987年9月起草制定了《西藏自治区佛教寺庙民主管理章程》指明了寺院的管理制度。1989年11月,中共中央统战部和国务院宗教局(今国家宗教局)下发了《关于对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的通知》。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要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②1994年是我国宗教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的关键一年。1994年1月31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迈入21世纪,中央政府延续对藏区的宗教政策,与地方政府一起出台了以下条例及办法:《宗教事务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试行)》、《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把藏传佛教逐步纳入法制轨道。③   3.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更成为藏传佛教文化发展的助推器   选择什么样的文化政策来规范和引导宗教文化建设和宗教文化发展,综合体现国家文化意志和人民群众尤其是藏民族对文化的满足,不仅是文化资源配置方向选择的合理性问题,同时也是这种方向选择的可操作性问题。对于藏传佛教政策的规范与引导,从1980到2010国家先后五次历史性的召开了西藏工作座谈会,每次都提到藏传佛教政策。对藏传佛教的提及可以看出,藏传佛教文化举足轻重的地位。1980年和1984年中央两次召开西藏工作座谈会,贯穿于两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的共同内容都包括认真做好民族、统战和宗教工作。1994年7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在谈到民族宗教问题时,指出,“西藏是藏族占总人口比例最高的自治区,藏传佛教在广大群众中有很久很深的影响,做好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对于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2001年6月25日至27日召开的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也谈到藏传佛教的建设问题。2010年1月18日至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的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五次座谈会的召开在宗教方面无疑对藏传佛教文化的弘扬奠定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当前藏传佛教与我国的文化政策   唯物辩证法告诫人们,事物是一个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应该把握事物发展的趋势不断调整自己的策略。国家的文化政策更应该随着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而调整改变。为了顺应时代和规律的要求2011年10月我党召开了十七届六中全会,部署了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任务。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对于几乎是全部藏族同胞的精神支柱的精神食粮藏传佛教文化,营造了一种发展的契机。如今,藏传佛教从僧人行为到宗教仪式,都正在向“世俗化”方向迈进。“世俗化”是藏传佛教向现代化的转变,随着文化大繁荣的发展,藏传佛教将面临更大规模的现代转换。现在,文化大发展的观念已经深入到大部分藏传佛教信仰者的心中,而且越来越多的人在对待藏传佛教认识和支持有了大为改观。为藏传佛教文化的发展与创新奠定了基础。藏传佛教文化向现代转换,既有利于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也有利于藏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藏传佛教政策的文化价值。   佛教传入西藏以至拓展到其他藏区以后,在中华民族历代中央政府政策的引领下,经过长期的历史演变和发展,创造了丰富多彩的藏传佛教文化,宗教政策作为文化政策的一部分,藏传佛教政策规范下的藏传佛教文化成为灿烂中华文明宝库中光彩夺目的瑰宝。#p#分页标题#e#   (一)对宗教事物的保护,藏传佛教政策为其宗教客体的发展营造了有形的文化价值   作为一个宗教文化体系,藏传佛教不可避免地附着于宗教事物之上,如宗教场所、器物等。宗教作为文化意识形态,在藏传佛教的宗教事物上有着形象的体现,藏传佛教各种宗教事物都是历史文化的物质载体,是民族精神的物化体现,是藏区社会历史的“活化石”。藏传佛教是藏区占统治地位的宗教,因此,从外部的经幡到内部的佛台,再从喇嘛的住床到火塘边的座位,寺庙之外无论是牧民的帐篷、碉房,还是居室内的装饰,或者是民居聚落的形成与分布,都将藏民族浓厚的宗教色彩表现的淋漓尽致。同时,又将藏传佛教信仰作了精巧的表达,表达着他们虔诚信仰的重要空间,都深深打上了藏传佛教文化的印记。在藏传佛教教派形成的历史时期,各教派都修建了一些寺院,形成一个个以寺院为中心的经济、文化中心成为了现在不可多得的文化遗产。在建筑方面,从寺院的修建和佛像的塑造上衍生出了具有浓厚宗教色彩的西藏绘画、雕塑艺术、建筑艺术;藏传佛教文化中相当一部分优秀成果集中和保存于寺庙之中。关于藏传佛教文化的记载主要体现在藏传佛教专著方面,13世纪左右,刻板印刷术传到了西藏地区,从此以后创作活动大大活跃起来。如,“觉囊•多罗那他著作的《印度佛教史》、克主杰所著的《宗喀巴传》等等,这些史实向我们昭示了宗教文化在传统文化中举足轻重的地位。”④在当代“双百”方针的指引下,关于藏传佛教的经典之作更是层出不穷,数不胜数。法图、法器、吉祥物等事物是藏传佛教文化的载体。“为了让信徒们更加明了世界的含意,藏传佛教运用大量的美术绘画的手段来展示世界、解释世界。”⑤把复杂、深奥的理论用生动形象、简单明了的画图来传递给信徒。如须弥山图、六道轮回图、“曼茶罗”等。佛教把人类最美好的物体与佛教的发展、佛祖的生活联系到一起,全部纳入到佛教的吉祥物范畴,常见的吉祥图案是轮、螺、盖、花、伞、罐、鱼、盘长,称为吉祥八清净,俗称八宝图案。在法器方面,僧人在大殿召开的集体祈祷中,总是少不了许多奇特的法器法具出现,并在其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如:金钢杵、金钢橛、金钢铃等。这些宗教文化器物更加迎合了人民对文化的需求。   (二)藏传佛教政策为宗教主体精神(藏传佛教思想)的存在留有空间   从以上藏传佛教“物质文化”可以看到佛教思想渗透到西藏社会文化的各个领域,宗教精神更是浸润到藏民族的社会生活、精神生活之中。尤其在藏传佛教教义、教规方面更是体现出了其丰富的文化价值。如藏传佛教的清规戒律种类繁多,有居士戒、沙弥戒、比丘戒,居士与沙弥戒的内容与“十善”大致相同,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不嗔、不邪见。比丘戒253条等。“因果报应说”既有助于提高人对于自然及社会恶行的情感忍受能力,还有助于提高人对于自己丑恶事物的情感节制能力;“生死轮回说”有利于降低人对于死亡的恐惧感,使人能够对死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从而在有生之年做一些善事。如《菩提道次第心传录》中关于“无常观”分析到想到无常好处会使人们淡化人世中许多亲仇爱恨、是是非非之类的无端烦恼。“天堂地狱说”使人明白了行善积累的重要性,只有正确积累达到一定程度时才能质变成为一个有价值的人,从而能正确协调和解决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矛盾。在藏传佛教地区,宗教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是丰富多样的。藏区有各种类型的宗教活动,例如:藏族的大祈愿会、萨噶达瓦节、雪顿节、沐浴节、望果节、酥油灯节、观经会、达玛节、煨桑节、噶尔恰钦节等等,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有些宗教仪式逐渐演化成为传统节日中的重要内容,例如:观经会(它不仅是寺院的重要宗教盛会,而且又是民间文艺活动的盛会。这些活动、节日丰富了藏区人民的文化生活,成为他们生活的一部分,这种渗透于生活中的宗教精神则更具活力和亲和力,自然而然且根深蒂固。   (三)藏传佛教政策在正确对待信教群众的生活中形成了其特有的文化习俗   藏传佛教教文化以其特有的社会整合与控制、社会心理调节、社会道德规范等多种功能,对藏民族的生活习俗起到了不可忽视的巨大作用。在藏区宗教信仰与各民族人民的生活方式密切联系的状况普遍存在。其教义教理已经融入人们的饮食起居,约束着信众的道德观念、价值取向,深入其生活的方方面面。道德的信仰化是对人和社会的终极关怀,它能指导、修正、支配着人们的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例如婴儿出生后要请活佛念长命经、赐名吉祥经,成人后要念净身经,结婚时算卦祝福经,死后念超度灵魂经、终极施舍“天葬”、家中来客人后敬献哈达等。众所周知,藏传佛教文化影响下的习俗还有很多,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   三、结束语   通过以上藏传佛教文化事例的列举与分析,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藏传佛教文化特有的魅力,不可否认在如今文化发展的背景下,藏传佛教文化起到了充实的作用。因此,非常有必要在宗教政策上继续加以引导和规范。   (一)党的宗教政策是引导藏传佛教文化发展与创新的坚实保障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藏传佛教文化发展与创新的可靠保证。从党和政府来说,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和保护公民对藏传佛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保护藏传佛教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藏传佛教界的合法权益这样一些长期不变的政策。如果不实行这样的政策,宗教文化为人民服务就完全不可能。党的十一届三中会全以来,党和政府在宗教工作实践中一直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并一再重申这个政策是我们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要长期不懈地坚持下去,决不会改变。这就为藏传佛教文化的发展与创新提供了可靠保证。   (二)藏传佛教爱国力量建设是藏传佛教文化发展与创新的能动性因素   新时期新阶段藏传佛教加强藏传佛教爱国力量建设,培养一支“政治过硬、学识广博、品德高尚”的藏传佛教代表人士的统一战线,更加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是文化强国背景下引导藏传佛教文化相适应的重要支点。那么如何发展藏传佛教爱国力量呢?笔者认为:第一,要加强寺庙爱国主义的教育。寺庙是信仰藏传佛教僧人的集中地,因此对他们的教育的好与坏对社会主义文化的影响显得更为直接。第二,要发挥藏传佛教界活佛的重要作用。活佛是藏传佛教信教群众的信仰对象之一,活佛转世是藏传佛教活佛教特有的传承方式,迄今有七百多年的历史。藏语称活佛为“朱毕古”意思是“转世者”或叫“化身”。所以信众对活佛的尊重几乎等于佛、菩萨。如果活佛能在藏传佛教界发挥出重大作用,那么有利于藏传佛教文化的传承和与社会主义精神文化的交融。#p#分页标题#e#   (三)依法保护藏传佛教的思想、教规、教义中的道德规范是藏传佛教文化发展与创新的内在要素   藏传佛教教文化所包含的核心价值观大都是以超自然的方式来表达对于未来的诉求,都是对于美好、正义的一种追求。如藏传佛教以普渡众生、大慈大悲、利众利他为自己奋斗目标的。它既拯救人的灵魂,使人类在轮回过程中更多的走进“三善道”(神人、人、阿修罗),更注重在人间引导人类趋善驱恶,规范人的道德水准和行为准则。这种追求也是目前文化大繁荣的要求,二者的契合说明,藏传佛教文化对于文化的发展将具有积极的作用。事实证明,藏传佛教所倡导的价值观对其信众产生的普遍约束的作用在目前形势下看来仍是不可忽视的。   如前所述,宗教是历史的范畴,它的产生和发展都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它的发生与消亡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藏传佛教文化与中华文化的相融完全是一种发展与创新,更是时代的召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