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文化建设研讨的不足释解

会计文化建设研讨的不足释解

为什么要加强会计文化建设

当前,强调加强会计文化建设的根本动因是,会计文化相对经济社会基础在发展进步上不仅难以适应会计行业职能要求,更明显滞后于发挥推动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应有作用。具体表现较为突出的有三个方面:1.会计文化建设的具体内容不清晰。对于会计文化的认识,有的强调广义内涵,有的侧重于狭义表述;有的偏重于物质文明,有的偏重于精神文明;有的关注于自身业务发展需求,有的关注于社会舆论评价。为了提高整个社会对会计文化的认知度,形成共识及主观能动合力,加强会计文化建设必须更重视精神文明建设。会计精神文明是会计文化以人为本的精髓,会计人员的人生价值观、职业道德、人员素质、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感等,是会计制度完善、会计行为规范、会计业务进步的基础要素,是构建健康的会计从业氛围、促进会计改革与社会经济互动的基本前提。2.会计文化建设的环境要求不清晰。改革开放以来,整个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转型、经济转轨,会计行业也应该顺其改变。有些传统有生命力的东西要继承,经济社会变革所提出的新要求,会计行业应积极响应。随着中国经济国际化、世界经济全球化,经济领域的广泛交流、公平竞争、互利合作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愿望。我国的会计制度文化建设适应国际经济交流、竞争、合作要有共同会计语言基础,逐步发展为统一的会计准则,朝着国际趋同的方向迈进。但是会计物质文化,尤其是会计精神文化的建设如何适应改革发展和国际化的环境要求,缺乏切实、深入的思考,进展相对滞后。此外,会计文化建设,在国际趋同的情况下,如何保持自身的本国特色,处理好会计文化本土化与国际化之间的关系,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如何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处理好会计文化公益性和市场性之间的关系等,亟待深化研究、实践。3.会计文化建设的基本目标不清晰。会计的基础是簿记,必须完整、真实、可靠地反映经济活动状况。近年来会计行业面临着“诚信危机”的挑战,均源自若干大公司的财务欺诈案。朱基总理非常重视会计文化的建设,极少题字的他曾连续为我国三个国家会计学院亲笔题写的校训“不做假账”,要求所有会计人员必须做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朱基把不少会计师事务所和会计人员做假账、出具虚假财务报告称作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一个“毒瘤”!同时指出,许多贪污受贿、偷税漏税、挪用公款等经济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大量腐败现象,几乎都与财会人员做假账分不开;完整、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是企业科学管理和政府宏观经济决策的依据,虚假的会计信息必然会造成决策失误,经济秩序混乱(燕新梅,2001)。不做假账,这不仅仅是会计行业的问题,还涉及到整个社会诚信环境和制度完善环境。因此,无论解决会计行业还是整个社会的诚信问题,都必须扎扎实实推进以“不做假账”为基本目标的会计文化建设,更加突出会计行业职能的本质要求,切实构建好社会经济活动诚信的会计基础。

建设会计文化的主体

会计文化来源于会计工作,是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的经验积累和理性提练。因此,建设会计文化的主体应当是与从事会计管理、会计环境、会计理论、会计教育、会计实务等有关的人员,特别是从事具体会计实务的会计从业人员。会计文化建设以人为本,不仅表现为把提高会计从业人员基本素质作为会计文化建设的核心,更表现为把会计人员基本素质提高作为会计文化建设的动力。一方面,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的第一线,了解会计文化建设的现实需求,具有最直接的经验积累和最直观的文化感悟;另一方面,会计文化特别是会计制度文化融入实务,在规范会计人员行为的同时,需要通过其实践验证会计文化,尤其是会计制度文化的可行性。会计人员基本素质不断提高才能充分发挥对会计文化建设的积极性,才能促使会计文化建设始终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真正具有会计文化建设的可持续性。政府是整个社会文化建设的推进者,主要体现于组织、协调和充分发挥各分支文化建设主体的积极性作用。在建设会计文化过程中,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主要精力要放在把握会计文化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构建会计文化建设良好环境上,充分调动会计从业人员作为会计文化建设主体的积极性及其应有作用。同时,围绕会计文化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在有关政策上给予扶持,在协调媒体与舆论监督上起促进作用。

理顺会计文化建设的组织者职能

会计文化建设的组织者主要指政府有关会计工作的职能部分,以及国家法律授权或认可的会计专业非政府组织。国际通行小政府、大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大量经济社会的组织管理职能政府管不了也管不好,只能在政府行政、立法导向的同时让非政府组织具体负责。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势必在经济社会的组织管理上更多地发挥非政府组织的职能作用。我国现有各级政府会计管理职能部门的人力根本不可能直接管理所有会计人员,也不可能直接组织管理所有会计人员的文化建设。现有的会计学会、总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内部审计协会等非政府组织,不仅具有强烈的政府色彩,而且只涉及会计人员中的一部分,也不可能协同组织管理会计全行业的文化建设。理顺会计文化建设的组织者职能,除完善政府会计行政、立法导向外,首先是健全能覆盖会计文化建设所有会计人员的非政府社会组织(真正的自律性群众组织和会计社会团体);其次是通过行政授权或逐步通过法律授权这些非政府组织具体自主承担越来越多的会计人员和会计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能。会计人员在会计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只有有效地组织起来才能得到更好的发挥。

作者:许昕 单位: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