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逻辑论文范例

形式逻辑论文

形式逻辑论文范文1

在园林建筑行业不断进步的同时,信息网络技术也迅速普及,在园林施工中的应用日益广泛,且取得了显著成果。我国起步较晚,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对新型信息网络技术的应用能力较低。如思想上不重视、技术投入不足、新功能未能得以实现等,以至于虽建立起了数据库,但难以发挥实际作用。再加上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园林施工越来越复杂,网络技术的应用已是迫在眉睫。

2新型网络技术在园林施工中的应用分析

(1)在设计阶段,设计人员往往会将自己的审美观和意图在设计图中体现,而这一切要以大量的调查资料为基础。

包括工程规模、布局图片等,都需要通过计算机加以分析,提前将设计效果进行初步展示。在此过程中,如若发现某些缺陷或需要更改处,可及时调整方案。现代化网络技术日新月异,可将设计效果更加精确地展示,使得设计方案的修改更加方便,同时方案的可行性更高,大大降低了施工中的风险。

(2)园林功能多样,除了实用,还应具有一定的艺术性,以满足人们越来越高的精神文化需求。

可从布局方式、景观划分、假山置石等多方面进行设计,所以在有限的空间内,有必要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对实际自然条件进行分析,然后制定出科学的规划方案。包括建筑、植物分布以及各个景点之间的联系等,将理想的园林景观模拟出来。大致流程通常是先采集信息资料,然后输入计算机分析整理;由专业软件将这些分析结果转化为园林建设底图,初步设计施工方案;设计人员根据工程要求绘制出设计轮廓,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此构建三维立体模型;同时还要考虑空间结构和环保问题。先进的设计思想和新型网络技术的结合,增强了设计的科学性,也体现了人文情怀。当前技术日臻成熟,利用数字化虚拟技术可实现设计方案到最终成果的转化。

(3)图像处理是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基础功能之一,新型网络技术的图像处理功能更加强大,可实现图像的后期处理。

然后用彩色激光打印机将图样打印出来,再利用计算机的特殊滤镜功能完成图像的艺术效果分析。如有不满意之处,可及时修整。人们对园林的要求越来越高,已不再满足于简单的视觉欣赏,更需要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这就要求设计人员必须全面考虑并注重细节,对温湿度进行最恰当的设计,如此才能使园林建设既满足人们欣赏娱乐的需要,又能起到改善空气、保护环境的效果。网络技术的应用可使最终设计更加规范标准。

(4)在设计方案经过多次调整后,可使用投影仪演示设计成果。

设计理念、园林功能可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与三维动画相结合,并在其中插入图片音乐,最终将清晰直观的园林设计画面进行立体地展示。网络技术打破了空间限制,可实现各种文件的远距离传输,同样可将设计成品传输至异地,加强异地交流合作。

3关于信息网络方案的实际应用分析

3.1实例工程

某市新区规划中有一片空地,面积为25000m2,计划在此建一座现代化园林。既能吸收工业废弃,净化城市空气,又能供市民娱乐休息。资金有限,但又要保证园林质量,并体现独特之处。最终决定将信息网络技术应用于设计施工中,提前根据各项资料合理地设计信息网络方案。

3.2信息网络方案

其优势有很多,如直观性强,可将园林全貌进行直观展示;内容详细,主次分明,表达的有条不紊;能够根据建设要求对所需资源和施工时间进行分析预估,把握后续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并实时对方案进行调整;计算机的绘图和运算速度快且精确度高,可缩短编制时间。另外关键作业的施工进程能够有所提升,进而缩短工期、节约成本。编制信息网络方案通常要经过3个环节,先确定目标,然后分解项目,列举明细表。信息网络技术的应用原理有两点,一是利用网络形式来表述园林工程的各个阶段,并将各部分之间的关系进行展示;二是使用图解模型及相关计算方法所计算出来的计划关键工作,在时差改进的网络计划基础上,实现了更加有效的监督控制。

3.3信息网络方案在园林施工中的应用效果分析

与普通方案相比,信息网络方案应用于园林施工中可节约很多成本。由此可见:通过信息网络方案的贯彻可以强化园林建设施工单位的管理权威,保持建设施工的资源管理的均衡状态。信息网络方案能够成为园林广场建设施工的管理方面的核心管理方法,这种方案不断地将园林建设施工单位的管理推向理想的顶端,使得单位更具有园林建设施工的活力。

(1)信息网络方案的实施,能够真正的管理好时差,从整体展开,规模管理,合理地管理好物资,使得资源均衡、施工人员能够在时间以及空间的角度分配好自己的工作,每种资源在相应的程序中都得到合理的分配和使用,在一定意义上缩短了工程的周期,取得的经济效益显著。

(2)如果刚开始的信息网络方案有效,(假设信息网络方案均衡),且达到系统的平衡效果,对某一单位的建筑施工程序进行系统的管理,周期明显缩短,相对普通方案节约了1/4的时间。与此同时,信息网络方案的实施,还增加单位信息网络方案的信度,使得整体的交工时间得到保障。

(3)将园林划分为3个区域,既使网络总图清晰,易于观察,又增加了计划的灵活性,便于单体计划的修改。这与园林建筑施工中变化较多的情况相适应。

4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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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村落的视觉形象便成为现在专家和学者关注的重点。品牌视觉形象的整体呈现和推广,更利于现代人们的认识和感知。古村落视觉形象设计是指,运用现代化图形符号语言结合古村落深厚的文化底蕴对其村落文化新的解读;易于当代人的理解、传承和发展的过程。

二、古村落视觉形象设计的必要性

1.提升品质和完善管理机制

视觉形象设计具有系统性和导向性,古村落的视觉形象的设计,使认识村落整体文化程度得以提高,进而推动其配套设施、基础规划的建设,完善其管理机制的功能。

2.利于引导识别

古村落视觉形象设计是基于当下和未来人们接受事物的思维和方式进行设计,古村落的视觉形象设计需要与时俱进,更易于引导和识别,这样才能保持古村落的生命力。

3.有助凝聚和传承文化

古村落拥有辉煌而又漫长的历史,但它又可以以新的姿态展示给人们。它的存在具有内在的和独一无二的优势,掌握它的优势将其发扬光大,展现出来,才能得以延续它的生命。古村落视觉形象设计需要从传统文化入手,延续传统的力量。新的认知方式与浓郁古韵的碰撞,使本地居民具有“荣耀感”和“归属感”。

三、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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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可以提高网店知名度,促进网店发展。品牌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因素,品牌形象是品牌的“名片”,根据戴维阿克的品牌理论,一个强势的品牌往往更能获得消费者的青睐。在眼球经济时代,在网络中通过品牌形象化视觉应用,对顾客的视觉造成强攻,实现与目标客户群的沟通,再以此向客户群传达商品信息、服务理念和品牌文化,达到商品营销与塑造品牌形象的目的。因此,品牌视觉形象设计在网络店铺营销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网店可以通过VI系统提升企业的形象,全方位地反映企业的理念促进品牌的发展。在商业竞争和消费者心中树立企业的整体形象,将企业的有效信息传达给消费者,让消费者的意识不断加强,从而获得消费者的认同,使消费者成为企业的忠实顾客。随着网店数量的不断递增,越来越多的网店经营者开始意识到,做具有及时的财产之一便是品牌的树立。在越来越复杂的市场环境中,品牌作为品质与文化附加值的表现越来越重要。网店已经脱离了早期拼价格低廉的时期,人们越来越看重的是后续服务,如7天退换、物流快慢等。因此,有效的品牌形象建设可以对商店的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网店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展示,但基于网络的销售也有很大局限性。由于看不到商品实物,购买者与网络商家进行信息交流、对于商品的了解只能通过图片和文字描述等一系列视觉营销手段来完成,这大大提高了购物的风险,也间接影响了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因此,网络商店强势的品牌形象塑造可以降低网络购买者在购物过程中的风险感。对品牌的认可和从众心理能保障客户的稳定性,是网店的一种独特的竞争优势。

二、网络商店品牌视觉形象设计的现

然而,当下网络商店的品牌形象设计现状不容乐观。笔者在先期调查分析过程中发现,以淘宝网为例,99%的商家都已经知道网店品牌视觉形象设计的重要性,网店都相应地进行了店铺装修。但人们对于网店装修的认识只停留在为好看而好看的阶段,对于网店品牌形象的塑造依然模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网络商店形象设计的不统一性

俗话说得好,人靠衣装马靠鞍。好的东西经过包装推广会变成更好的东西,也会更受人们的欢迎。网店也是一样,其本身店铺装修很好,但整个店标设计、商品描述、商品分类的设计如果不统一,就会产生一种违拗感。店铺的装修也要和所卖产品的类型、受众的定位、营销方式密切联系。店铺VI设计必须配合店铺好的品牌文化,才能让更多买家记住店铺,并多次到店铺购买商品,培养忠实客户。

(二)网络商店品牌定位模糊

品牌塑造是指给品牌以某种定位、并为此付诸行动的过程或活动。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是品牌塑造的核心内容。那么,如何快速进行品牌塑造与品牌定位特性相符,即品牌核心价值和文化?就目前淘宝网来看,具有品牌内涵的网店不是很多,品牌视觉形象设计同质化严重,基本处于互相之间的模仿,低级一点的从国内一些城市模仿,高级一点的从国外模仿。但是,真正做品牌一定要有内涵,品牌有了内涵才能不被别人模仿。这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品牌文化、品牌影响。

三、策略研究

网店品牌形象设计存在种种问题,网店良好的品牌视觉形象该如何打造呢?

(一)VI统一性塑造

打造店铺好形象,在开店初期就要有整体的定位和思路。从设计层面而言,店铺装修的时候,从店标、签名档、店铺公告栏到模板、分类栏都要进行整体的定位和塑造,都应具有统一性,让买家一进店铺就有一个良好的第一印象。网店VI系统的导入有助于提升网店的凝聚力,促进品牌的发展。网络商店的视觉形象设计主要通过色彩、图片和文字,目的是让顾客在短时间内了解网店整体风格。另外,网店最为重要的是VI设计的品牌定位,这是指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对市场和产品进行合理定位。品牌定位就如同人一样,不同的品牌应该有不同的个性,具有差异性才能更好地找到合适的消费群体。消费者在进入合理定位网店的同时能体验到企业独特的风格和特色,增加惊喜和信赖感,提升企业的“正面性”。消费者在网店中体验到网店的品牌形象和设计关怀,会对这个品牌产生默契和信赖,从而成为该品牌的忠诚用户。品牌形象可以通过VI把产品或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的功能性满足与品牌形象紧紧联系起来,形成感性认识。

(二)MI合理定位,线下内涵延伸

MI系统更多是在企业内部管理中发挥作用,对于网店消费者来说稍有一定的距离。如何使消费者能够更直观地了解企业与品牌,是值得每个网店店主思考的问题。从线上到线下的发展是网店成功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塑造品牌,线下品牌文化延伸,拉近品牌与消费者的距离。企业想要拉近与消费者的距离,要把消费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让消费者更贴切地感受企业品牌的内涵,近距离接触企业产品,提高和强化终端工作的力度,使消费者与之建立感情,得到高于竞争品牌的认知度。通过在线下的体验,使消费者感受到企业的品牌形象和设计关怀,对该品牌产生默契和信赖,从而成为该品牌的忠诚用户。在终端渠道的形象店中,消费者还可以在第一时间了解到品牌的发展动向和预期的新产品的同时与企业互动,使网店的发展更贴近消费者,顺利延伸自身品牌。另外,网店的品牌发展到一定程度,形成稳定客户群后,可以通过线下的实体店拉近企业与消费者的距离。

(三)BI的积极跟进

作为CIS中执行力的重要组成部分,BI在现实网店的企业形象设计中主要指的是网店的优质服务和良好的业务素质。网店不同于实体店,由于客流量、同类商品竞争激烈等原因的限制,顾客的忠诚度,再次购买也是提高销售量的重要环节。网店已经脱离了价格成本竞争的低级阶段,更多竞争的是良好的售后服务。这就要求卖家对消费者的问题一定要耐心、热情地予以回答。不但要很迅速地对买家的意图和需求作出判断,还应该对商品及外延知识有全面的掌握,适时给买家以专业的建议。切记,最忌讳的是一味地推销。在买家咨询的时候,体现店铺的专业性,让买家对店铺保有一个好的印象,塑造店铺专业的形象。完成交易后,对于客户的关怀也应该适当延伸,如快递的快慢、产品的退换等。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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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园林施工中信息网络方案所具有的特点

信息网络方案由于其所具有的特性,而在园林施工及园林施工程序等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园林施工过程中,应用信息网络方案能够促进园林维护目的与园林绿化管理目的的实现。在园林施工过程中,信息网络方案的特点包括:第一,具有较强的直观性,能够对园林工程的全貌进行形象反映。第二,能够对园林工程中的主次进行明确表达,确保在施工过程中抓住主要矛盾。第三,通过非关键路线工作潜力的发挥,来提升关键工作的完成速度,进一步缩短园林施工工期,降低工程所需成本。第四,信息网络方案中绘图、计算等功能都是通过计算机来实现,能够使计划编制的时间缩短。除此之外,信息网络方案能够对园林施工中各项工作,做需消耗的资源与时间进行估算,依据实际情况对施工资源需求与时间进行动态调整。

1.2园林施工中信息网络方案编制过程中遵循的原则

在对园林施工中信息网络方案进行编制的过程中,首先需要遵循的原则为整体原则,需要将整体效果作为编制依据,从整体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实现统一筹划与安排。在编制过程中,即使在局部效果方面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应该从大局出发,为整体效果服务,实现整体效果最优化。

1.3园林施工中信息网络方案的具体实施方法

在对园林施工过程中,首先需要对园林进行划分,按照划分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建设施工小组进行建设施工。针对不同的施工建设小组实施不同的信息网络方案。通过这种先划分后实施信息网络方案的方法:一方面能够避免由于工程较小而不能够实施信息网络方案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使信息网络方案操作的范围得到扩展,使方案实施的可能性增加,真正发挥信息网络方案在园林管理过程中的作用。在园林建筑施工程序中,由于程序具有混乱、复杂、多变的情况,需要通过更多公园、景区的建设来满足人们的需求。资源由于其具有的复杂性而很难实现均衡情况,要想真正实现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与均衡性,需要将公园或者景点视为一个总的网络计划,与其相关工程之间建立必要的联系。信息网络计划主要发挥的是控制作用,能够对总体中的各个单位网络资源、工期等进行控制。

1.4园林施工中信息网络方案进行编制的步骤

园林施工中信息网络方案进行编制的步骤主要包括3个:对信息网络方案的编制目的进行确定;对总的园林工程项目进行分解;对作业中的明细表进行列举。信息网络技术的原理包括:第一,通过网络的形式明确表述工程项目施工阶段顺序;第二,利用图解模型、计算方法等对关键工作进行计算,实现有效监控。

2在现代园林施工过程中运用信息网络方案的效果

在园林施工过程中应用网络计划技术有着可观效果。在园林建筑施工过程中运用信息网络方案能够增强施工单位权威,确保资源管理均衡性。第一,信息网络方案能够对时差进行良好的管理,能够从整体上进行管理,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与充分利用,同时能够缩短工期,提高经济效益。第二,信息网络方案能够使单位信度得到提高,保障整体工程项目的交工时间。第三,网络总图能够使计划更加灵活,为计划的动态修改提供便利。

3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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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逻辑学研究对象的争论自其产生之日起就没有停止过,相应地逻辑学教学改革的争论也在持续。当我国开始重视逻辑学教学的时候,西方国家的大学课堂已经普及数理逻辑;当我国传统逻辑(普通逻辑)教学走入困境,国内学者开始寻求把传统逻辑现代化作为逻辑学教学改革之路时,西方国家已经开始了批判性思维运动,随之而来的是非形式逻辑的兴起。“传统”与“现代”之争还在继续,但或许此时我们该重新审视此争论并提出新的改革方案。

一、逻辑学教学改革现状

“19世纪中期以来逻辑学经历了四次重要转向,即数学转向、语言转向、认知转向和本文所要讨论的非形式转向。”[1]相应地逻辑学教学改革也在进行。在我国,上世纪80年代,高校逻辑学教学以传统形式逻辑为主要内容。由于传统形式逻辑以自然语言为主、形式符号为辅的表述形式,使得学生较易接受,无论是普通高校、自考、函授各类高等教育的多数专业都以必修课的形式开设形式逻辑课程,因而形成了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全国范围的逻辑学普及浪潮。到20世纪90年代,伴随着形式逻辑现代化的提出,出现了“取代论”和“吸收论”两种不同意见。“取代论者”主张用现代逻辑取代传统逻辑;“吸收论者”主张在传统逻辑的基础上吸收现代逻辑的一些内容。[2]这两种意见的共同之处是体现了逻辑的数学转向思想,在逻辑学教学中增加了大量的形式化内容,这些内容对普通高校文科非哲学专业的学生来讲难度大大增加,离日常思维却越来越远,导致教学效果不好。很多高校将必修课改为选修课,压缩课时,甚至将其从教学计划中取消。如果说90年代逻辑学教学改革的主流还是“吸收论”,那么进入21世纪,“取代论”则很快发展起来,许多高校将文科非哲学专业的逻辑学开设为现代逻辑,课程内容以数理逻辑为主,附带少量形式逻辑内容。自1978年提出逻辑学教学改革以来,经过三十多年的尝试,逻辑学教学改革的路似乎越走越窄了,正如武宏志教授所言:“有一个现象令人深思与忧虑:西方大学逻辑学教学在20世纪70年代‘非形式逻辑运动’和‘批判性思维运动’之后,呈现一派繁荣景象;而我们的逻辑教学经过改革的第一浪潮之后,却渐渐出现了衰落的迹象”[3]。

多年以来,逻辑学教学改革一直在“传统”与“现代”之间纠缠不清,这首先是由于两者之间的天然联系。传统逻辑是人们日常思维领域中的常用工具,包含了从概念、判断到推理的一整套思维方法,但它是运用自然语言论述的,不可能完全割断与思维内容的联系,也就是说,它不可能进行纯思维形式的研究。现代逻辑用人工语言代替自然语言,构成了符号化的形式系统,这样就完全摆脱了思维内容的羁绊,使之成为纯思维形式的研究。它把演绎推理必然性的研究推进到很高的程度,从而对许多科学的发展和人们的认识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伴随着现代逻辑的发展,它愈来愈脱离人们论辩的思维实际。可见现代逻辑是在传统形式逻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传统形式逻辑的现代形式。但适合作为高校文科非哲学专业学生学习的逻辑学就只有这两种形态吗?在美国,20世纪40年代开始的批判性思维运动推动了非形式逻辑的产生,它的出现基本弥补了现代逻辑在日常思维与形式研究方式之间不断加深的鸿沟。以自然语言和日常思维的论证为研究对象和中心内容的非形式逻辑由于能够融入现实生活,培养并提高人们的实际论证能力,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在70年代成为美国教育改革的焦点,80年代成为教育改革的核心。在国内,伴随着GRE、GMAT等综合能力测试的传入,从80年代末开始,已有学者关注批判性思维,并出现了专门介绍该方法的《批判性思维》、《批判性思维———以论证逻辑为工具》等介绍批判性思维的书籍。在此基础上许多高校开始尝试开设批判性思维的课程,其中许多高校是把逻辑与批判性思维结合起来开设的。如2000年秋,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开始把对普通逻辑的课程改革向批判性思维过渡,并于2003年秋与北京大学同步开设“逻辑与批判性思维”课程。可见,目前国内逻辑学教学改革已经开始关注批判性思维,即在改革中将传统形式逻辑与非形式逻辑相结合。

二、逻辑学教学改革的探索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都熟知的方法,将这一方法论运用于逻辑学教学改革中,就是要针对不同对象,选择不同的教学内容,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本文所探讨的是高校文科非哲学专业逻辑学的教学改革,对于这部分学生的逻辑学教学内容选择,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从教学目标来看。为了保证改革的效果,首先要明确在高校文科非哲学专业开设逻辑学的目的。一般而言除哲学专业外,高校开设逻辑学并不是为了培养逻辑学专业的专门人才,而是要使大学生掌握必要的推理工具,为将来学习其他学科知识、为日常思维提供必要的支持。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需要使逻辑贴近现实,注重逻辑知识的应用,而不能把逻辑学高度抽象远离现实。实际上在日常思维中现代逻辑的高度形式化、精确性、严密性等优势都是无法体现的,相反传统形式逻辑运用自然语言符合人的思维,贴近现实,便于应用等优势是明显的。当然传统逻辑也有其不可避免的缺点,如形式逻辑在被用于论证时暴露出的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的人们要处理的信息范围越来越广,作为日常推理的形式逻辑在帮助人们具体的论证时力不从心,因为“无论是在科学论文还是在日常论证中,往往并不是纯粹的单一的某种形式推理,这样形式推理所传授的运用演绎有效性的概念分析法就难以运用到论证分析上”[4]。而研究论证的非形式逻辑恰能满足这样的需求,非形式逻辑又是以传统形式为基础的,因而要达到教学目标就应将两者结合。

2.从学生需求来看。目前,随着高校扩招,就业难问题凸显,随之而来的是各类社会考试热。公务员考试、GRE、GCT等都是大学毕业生非常热衷的考试,这些考试中不约而同地出现了对逻辑的考察。而这里的逻辑更多的是与批判性思维相关的逻辑思维能力或论证能力,它与数理逻辑无关,与传统逻辑关联不大。而目前高校逻辑学课程内容无论是以现代逻辑为主还是以传统逻辑为主都不能满足学生的这种需求。因此需要在形式逻辑的基础上引入批判性思维。应付各种社会考试仅仅是学生需求的直接表现。文科非哲学专业大学生学习逻辑学的目的是使用所学知识解决日常推理、论证等问题。但与学科性相关的高度抽象形式化的现代逻辑对于这些问题的处理是“大材小用”了。与日常语言相关的形式逻辑对于处理其中推理的部分是有帮助的,但处理日常思维中的论证问题更有力的工具是批判性思维即非形式逻辑。可见,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对于满足学生需求都是必不可少的。#p#分页标题#e#

3.从学生可接受程度来看。我们说数理逻辑不适合作为高校文科非哲学专业逻辑学的教学内容,一方面是由于其形式化程度太高,不能在日常思维中直接运用,另一方面过于抽象的表述方式是文科学生难以接受的。实际上,许多文科学生是学不懂或惧怕高度抽象的数学等学科才选择文科的,在教学实践中有许多学生在拿到逻辑学教材时就开始发愁,正是这种心理使得许多学生一开始就对逻辑推理怀有排斥的情绪,也更增加了逻辑学的学习难度。为了达到提高学生推理、论证能力的目的,我们需要给学生提供的是更接近于日常语言的,通俗的、应用性强的,关键还是学生易于接受的逻辑学知识,能够满足这些条件的逻辑学知识就是传统形式逻辑和非形式逻辑。

三、逻辑学教学改革的具体措施

目前逻辑学在高校文科非哲学专业从教学目标、学生需求、学生可接受程度来看,逻辑学教学应将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结合,具体而言,应从课程设置、教学内容选择、教学方法运用、师资队伍建设、教材编写几方面努力,增加逻辑学课程的吸引力,使学生喜欢并主动地学习逻辑学。

1.课程设置。在课程的设置方面,逻辑学作为一门培养大学生日常逻辑思维能力的学科应是一门必修课,从课时来看教学计划中一般为54学时,而有些高校近年来将它压缩到36学时,逻辑学课程不仅要向学生传授知识,更要培养能力,练习是必不可少的,这样36学时明显不足。但对实践的强调、公共课的增加、大量的专业课,都使得增加逻辑学的课时困难重重,也就是说我们想把传统形式逻辑和非形式逻辑作为两门不同课程来设置,现实是不允许的,这就需要我们把两者都放在逻辑学这一门课程中利用54课时把学生需要掌握的知识和必要的训练完成,因而要慎重选择课程内容。

2.教学内容的选择。如前所述,高校文科非哲学专业逻辑学课程应将形式逻辑与非形式逻辑结合起来。目前的教学实践中有三种不同方式,一种是将形式逻辑融入批判性思维之内,从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能力的相关性入手,将两者融合,这样可以节约课时,使学生较好地将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结合起来学习,但却模糊了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的界限。另一种是以批判性思维为主,在必要的地方选择性地介绍形式逻辑知识,这种方式详细地介绍了批判性思维的知识并辅以必要的练习,使学生在学习批判性思维技能的同时,培养了批判性思维的气质,但它更适合于已有一定形式逻辑基础的学生。第三种是将形式逻辑、批判性思维知识融于社会考试各种题型中,这种方式更倾向于是为了应对社会考试而开设的辅导课程,不适合作为逻辑学课程开设。笔者认为可以在《逻辑学》的课程名称下,前后相继地介绍形式逻辑和非形式逻辑。毫无疑问,两者都属于逻辑学,只是侧重点不同,我们可以先讲授形式逻辑当中与日常思维密切相关的知识,如概念(重点是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直言命题及其对当关系(重点是矛盾关系)、复合命题及其推理(重点是假言命题、负命题的推理)、基本模态命题及其对当关系、逻辑基本规律(含充足理由律)、类比、归纳、论证、谬误(与日常思维相关部分)。在此基础上,帮助学生了解形式逻辑与非形式逻辑的关系,再进一步讲授批判性思维特别是非形式论证理论、谬误理论、语境问题等知识,这样安排既可以使学生了解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同属逻辑学只是研究重点不同,又可以使学生在掌握形式逻辑基础知识的前提下更好地学习批判性思维的相关知识。另外批判性思维包括批判性思维技能和批判性思维气质两部分,因而我们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要关注学生批判性思维气质的培养。

3.教学方法的运用。在教学方法的选择上,注重加强案例教学。无论是形式逻辑还是非形式逻辑其教学目的都不仅仅是理论的掌握,而是在掌握理论基础上运用理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那种单纯的讲授,既不会引起学生的兴趣,也难达到提高能力的目的,因而要注重加强案例教学。非形式逻辑或批判性思维涉及日常生活各方面和一切学科领域,在基础理论的讲授中学生容易感觉枯燥、抽象,这就要求教师注意联系大学生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生活实例、社会考试题目等,通过案例分析,使学生掌握逻辑基础理论。与此同时,安排学生独立完成一些难度适中的练习题,并讨论完成一些典型案例分析。这样就可以在完成批判性思维技能学习的同时,达到批判性思维气质培养的目的。

形式逻辑论文范文6

 

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在北美出现了一批自称为“非形式逻辑学家”(informallogicians)的哲学家们。他们采用有别于形式逻辑的方法研究论辩如何在自然语言中发生作用。为了有别于“形式逻辑”,称为“非形式逻辑”(informallogic)。   一、“非形式逻辑”的工作定义   “非形式逻辑”的定义至今仍未获得学术界的一致认可①。有的学者将其定位为不借助于符号逻辑或数理逻辑的非形式化逻辑(nonformalargument)研究②,有的认为非形式逻辑就是关于“非形式谬误”(informalfallacies)、批判性思维(criticalthinking)或者“根据”(warrant)的理论③,有的则认为它是一种不同于“形式逻辑”的研究论辩的方法④。我们采用拉尔夫•H•约翰逊(RalphH.Johnson)和J•安东尼•布莱尔(J.An-thonyBlair)1987年提出的定义作为我们的工作定义(workingdefinition),即“‘非形式逻辑’是逻辑⑤的一个分支,其主要任务在于为分析、解释、评价、批评以及重构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论辩提供‘非形式化’的规则、标准、程序等⑥。”这一表述表明“非形式逻辑”具有以下两个特征:一方面,它致力于阐述如何解释、评价、批评与重构论辩,为这些活动规定相关的程序、规则、标准等,具有“规范性”(normative)这一特征;另一方面,它反对“先验论”,将“实践”(practice)作为构筑理论的“出发点”和“目的地”,主要分析那些在报纸、杂志上刊登的发生在经济、政治等社会领域的真实论辩。这样一来,它与以分析“虚构的”(contrived)论辩为主的“形式逻辑”形成鲜明的对照,具有经验性(empirical)与描述性(descriptive)的特征。   二、非形式逻辑运动在北美的兴起   20世纪中叶以前,北美大学校园有三种不同水平的逻辑学教科书。一是专家级(expert-level)的教科书,针对的主要是以逻辑学、数学为专业的学生,其中包括二阶演算(secondordercalculi)、集合论(settheo-ry)、递归函数论(recursivefunctiontheory)、模型理论(theoryofmodels)等等;二是高级(advanced)逻辑教科书,主要针对哲学系高年级的学生,介绍初级符号或数理逻辑,包括语句逻辑(sententiallogic)与一阶谓词演算(thefirstorderpredicatecalculus)等;三是针对大多数本科生的介绍性的(introductory)逻辑教科书,如Ir-vingCopi的《逻辑学导论》(IntroductiontoLogic,1953)①。对它们而言,逻辑就等同于符号逻辑或者是数理逻辑,专注于构筑“纯抽象”与“纯推理”的思维科学,并不关心在真实的社会历史文化条件下发生的那些论辩。   因此,这一逻辑教学对于提高学生在现实生活中的推理、论辩能力几乎没有任何意义。进入60年代以后,美国大学校园里到处孕育着反叛情绪,许多大学生持有非常激进的政治立场。他们积极参加反种族隔离的民权运动、反战运动、反文化运动、女权运动与性解放运动等社会运动,并通过各种各样的形式表达对美国社会、政治、文化以及教育体制的不满。具体到逻辑课程设置,他们要求课程应能满足他们作为公民的需要,不仅有助于他们分析日常生活中发生在政治、经济等领域的论辩,而且能指导他们在各种社会运动中构筑有利于自己的论辩、批判对方的谬误(fallacious)论辩,而不是教授那些深奥的(esoteric)、学究式的(scholastic)理论。霍华德•卡哈尼(HowardKahane)在1971年出版的《逻辑与当代修辞:日常生活中推理的运用》一书的序言中明确表述了这一点:“当今的学生要求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amarriageoftheoryandpractice)。这就是许多学生对逻辑学、谬误研究,甚至修辞学的入门课程不感兴趣的原因。”②   当时的逻辑学教师们也充分意识到自己所教授的逻辑课程③并不能满足这一需求,他们转而探索一种新的逻辑教学方法———“非形式逻辑”,来帮助学生分析日常推理与论辩。非形式逻辑运动是一场以满足学生需求为出发点,由逻辑学教师们发起的“教学改革运动”(pedagogicalrevolution),以20世纪70年代出版的三本教科书为先锋。作为非形式逻辑的第一代教科书,他们都关注现实生活中的真实论辩,尽力摆脱对形式逻辑的依赖。(1)1971年,霍华德•卡哈尼(HowardKahane)出版的《逻辑与当代修辞:日常生活中推理的运用》(LogicandContemporaryRhetoric:TheUsesofReasoninEverydayLife)。卡哈尼转换逻辑教学的关注点,将谬误理论④作为自己逻辑教学的核心。他不以“演绎有效性”(de-ductivevalidity)作为批判论辩的标准,而将传统逻辑中有关谬误的研究作为自己进行论辩批评(argumentcriticism)的主要工具。此外,为了展示逻辑与日常生活的相关性,他从报纸、杂志上选取政治、经济等领域发生的各种问题与争议来阐释自己的理论,而不是选用那些虚构的论辩事例。尽管他没有使用“非形式逻辑”这一术语,但是他的这一教科书为非形式逻辑运动开辟了道路。(2)1973年,斯蒂芬•托马斯(StephenThomas)出版的《自然语言中的实用推理》(PracticalReasoninginNaturalLanguage)。在这本书中,托马斯提出了一种不同于比尔兹利(Beardsley)与卡哈尼的研究论辩评价(argumentevaluation)的方法。他不依赖传统逻辑中的逻辑式,提出了一套用于分析论辩内部结构的术语,这也是他对非形式逻辑的最主要贡献之一。其次,他认为如果前提的“真”能够确保结论为“真”或者使结论看起来像是“真”,那么推理就是“有效的”。此外,他首次在非形式逻辑的教科书中提出“宽容原则”(thePrincipleofCharity),把语用因素纳入到论辩分析(argumentinterpretation)之中。(3)1976年,迈克尔•斯克里芬(MichaelScriven)出版的《推理》(Reasoning)。   为了替代形式逻辑中运用符号化分析论辩的方法,他提出了一个包含七步骤的论辩分析方法(a7-stepmethodofargumentanalysis):阐明论辩及其构成成分的含义;确认论辩的结论,不论其是否明确表述;描述论辩的结构;明确表达未表述的前提;批评前提和推理过程;介绍其他相关的论辩成分;根据前面六个步骤全面评价论辩。他还详细论述了论辩分析中的道德规范,赋予“宽容原则”新的含义,即在分析论辩时,我们应尽最大可能从好的方面解释论辩,而不是从差的方面进行解读,反对使用诸如“恶意中伤”(takingcheapshots)、“吹毛求疵”(nitpicking)、“树稻草人”(settingupastrawman)等论辩技巧①。这一时期可以看成是非形式逻辑运动的伊始阶段,主要是由美国、加拿大大学哲学系的逻辑学教师们发起的。在他们的教学实践中,学生对形式逻辑教科书不满,因而,他们提出“非形式逻辑”旨在将他们所教授的逻辑改造成一门不依赖“形式逻辑”的形式化与符号化分析、评价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真实论辩的课程。这些教科书更应该被看成是关于论辩分析与评价的“手册”(handbooks),而不是关于非形式逻辑的理论论述。#p#分页标题#e#   三、非形式逻辑运动的理论构筑阶段   直到1978年,“第一届国际非形式逻辑研讨会”在加拿大温莎大学举办,1979年,《非形式逻辑通讯》(InformalLogicNewsletter)【1984年更名为《非形式逻辑》(InformalLogic)】发行②,才为北美致力于推动非形式逻辑运动的学者们提供了交流与发表学术论文的平台。这样一来,非形式逻辑运动就进入第二个阶段(thesecondphase),即以实践为基础构筑理论的阶段,以特鲁迪•高乌尔(TrudyGovier)1987年出版的《论辩分析与评价中的问题》(ProblemsinArgumentAnalysisandEvaluation);道格拉斯•沃尔顿(DouglasWalton)1989年出版的《非形式逻辑》(InformalLogic);汉斯•汉森(HansHansen)和罗伯特•Pinto(RobertPinto)1995年出版的《谬误研究》(Fallacies);拉尔夫•约翰逊(RalphJohnson)和安东尼•布莱尔(AnthonyBlair)1996年出版的《非形式逻辑的兴起》(TheRiseofInformalLogic)等为代表。他们深入思考一系列与非形式逻辑相关的理论问题,主要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涉及论辩的确认(theidentificationofargument)。如论辩由哪些成分构成?论辩的特点是什么?如何处理论辩特性不明确的情况?如何区分论辩与非论辩?第二类涉及论辩的分析(theanalysisofargument)。如论辩如何体现其个性?哪些推理模式在论辩中是最明确、最简洁描述的?单个论辩如何构成相互关联的论辩整体?第三类涉及论辩的评价(theevaluationofargument)。如令人信服的论辩的评判标准是什么?什么是有谬误的论辩?在什么特定条件下,谬误会发生?谬误批评是否涵盖了所有可能的论辩批评?谬误识别是否是进行论辩评价的最好、最有效的工具?③然而,在具体的理论构筑过程中,非形式逻辑学家们假定话语中的论辩构成成分已被确认,主要关注后两类问题,即如何分析与评价论辩。论辩分析(theanalysisofargumentation)关心的是论辩的阐释(interpreta-tion)与重构(reconstruction)以及如何理解与展开论辩结构等议题,包括补充未明确表达的前提、确定图解规范以及论辩阐释中的道德规范等。论辩评价(theevaluationofargumentation)主要与论据和论辩的本质相关,如论据的类型有哪些?怎样理解论辩?以及我们通过什么标准或者理论来评价论辩等问题④。   1.论辩分析   关于“论辩结构”(argumentstructure)这一问题,非形式逻辑学家们主要基于比尔兹利1950年提出的“图解规范”(diagrammingconvention),进一步修改或者扩展关于论辩结构的划分和注释。“论辩结构”指的是分析单个论辩的内部结构,主要分为“简单式”(simple)、“聚合式”(convergent)、“联合式”(linked)、“分散式”(divergent)、“连续式”(serial)等。所谓“简单式”(simple)指的是论辩中只包含一个前提(premise)与一个结论(conclusion);“聚合式”指的是论辩中包含两个以上的前提支持一个结论,而且这些前提之间相互独立;“联合式”指的是论辩中包含两个以上的前提(premise)支持同一个结论(conclusion),但是这些前提之间相互依赖;“分散式”指的是一个前提可以同时支持两个以上的结论;“连续式”指的是论辩中的某一命题具有双重职能(dualfunction),既可以被看成是第一个论辩的结论,又可以被看成是第二个论辩的前提①。具体图示如下:这一图表分析法与形式逻辑中对于演绎关系的图表分析方法极其相似,都忽视了论辩中各个成分之间的联系。由此可见,非形式逻辑学家们在论辩分析时或多或少地受到他们之前所接受的形式逻辑教育的影响。近年来,这一“单向”、“静态”的图表分析法有明显的局限性,受到学者们的批评与质疑,因为在真实的论辩中,不同论辩结构之间的区别并不是像上面描述的那样一目了然。随着图尔敏论辩模式在言语交际与修辞学界影响的扩大,非形式逻辑学家们更倾向于采用图尔敏模式来分析论辩结构②。如詹姆士•弗里曼(JamesFreeman)在1991年出版的《辨证学与论辩的宏观结构》(DialecticsandtheMac-rostructureofArguments)一书中,引进了图尔敏的论辩模式分析论辩各成分之间的关系。然而,他不像图尔敏那样强调“证据—根据—理据”(data-warrant-backing)之间的区别,而是注重模式中的“辨证视角”,并将这一视角用于分析前提、语气限定词、例外与结论之间的关系。此外,受到阿姆斯特丹语用-辨证学派论辩理论的影响,有的学者也提出应将论辩看成是“旨在解决分歧的对话性的讨论”(dialogicaldiscussionsaimedatdisputeresolution),利用“对话性”(dialogical)分析论辩结构,解决那些图表分析法无法解决的歧义与不明确之处③。   2.论辩评价   利用图表分析法、图尔敏论辩模式等确定论辩的构成成分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尽可能合理地重构论辩,论辩分析这一任务基本完成。接下来就涉及到“论辩评价”这一理论问题。为了不依赖“形式逻辑”评价论辩的标准———“有效性”,非形式逻辑学家们积极构筑自己的评价理论。非形式逻辑学家们利用谬误理论评价论辩,认为一个“好的”论辩应该是没有谬误的(freeoffallacy)④。根据这一方法,约翰逊与布莱尔认为“好的”论辩必须满足相关(relevance)、充分(sufficiency)与可接受(ac-ceptability)这三个标准,违反其中一个或者多个标准的论辩即为“有谬误的”(fallacious)。这一评判“好”论辩的标准被称为“RSA三角”(theRSA-triangle),如图所示⑤:“相关”,即前提对于结论而言是否相关,这一标准如何确定,非形式逻辑学家们并未达成一致。沃尔顿将“相关”分为两类:局部(local)和整体(global)相关。所谓局部相关,是指在某一论辩中前提与结论相关;而整体相关则是某一命题(proposition)与正在讨论的争议之间的相关性①。“充足”,即前提是否为结论提供了足够的证据,这一标准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界定:所陈述的证据类型是否合适(appro-priate);所提供的是证据否有足够(enough);辨证互动是否充足,即论辩者是否对合理的反对意见做出反应②。“可接受”指的是论辩的前提对论辩者(arguer)、论辩旨在影响的受众(audience)、发生论辩的社群(community)而言,是可接受的,这一标准为大多数非形式逻辑学家所接受。#p#分页标题#e#   此外,斯克里芬认为自然语言包含着丰富的“评价词汇”,如理由(reason)、证据(evidence)、结论(conclu-sion)、论点(thesis)、假设(presupposition)、有歧义的(ambiguous)、不明确的(vague)等,这些词汇完全能够胜任“论辩评价”这一任务。他所谓的“论辩评价方法”,就是针对那个包含七步骤的论辩分析方法(a7-stepmethodofargumentanalysis)中的每一步骤提出相应的问题。由于他强调诉诸“自然语言”进行论辩评价,因此,又被称为“自然语言方法”(a“naturallanguage”approach)③。近年来,一些非形式逻辑学家受到图尔敏论辩评价思想④的影响,倾向于采用一种“认知论”的方法(anepistemologicalapproach)评价论辩,即认为论辩评价的主要任务在于判定论辩前提是否可以接受、论辩推理是否合适,而这两大任务都涉及到认知因素,也就是说,论辩所属领域的认知论(epistemology)能为我们提供主要的论辩评价标准。因此,在论辩评价时,必须考虑到论辩发生在哪一领域(field)这一重要因素。他们还认为既存在着“不因域而异”(field-invariant)的标准,也存在着“因域而变”(field-dependent)的标准。例如,论辩评价中存在着“证据应充足”这一“不因域而异”的标准,然而在具体的论辩实践中,这一标准又“因域而变”,如在法庭上判定一个人是否犯有谋杀罪所需的“证据充分”与药物公司确定试用药品的药效与副作用时所需的“充分”必然大相径庭⑤。然而,非形式逻辑中的认知因素(epistemologicaldimension)固然重要,但也不应忽略它的语用方面(pragmaticaspects)⑥。   综上所述,关于论辩分析与评价,非形式逻辑并未形成标准化的(normative)理论。尽管论辩分析主要运用图表理论,论辩评价主要运用谬误理论,但随着非形式逻辑与对话逻辑、语用-辨证学派、言语交际学、修辞学、认知学、批判性思维等领域的交流与联系,它针对论辩分析与评价的理论也越来越多元化。总体而言,非形式逻辑学家们所构筑的论辩理论遵循“从实践中来到实践到中去”(frompracticetoprac-tice)这一原则,他们不论述复杂的理论问题,而是把这一任务留给语言学家、言语交际学家与语言哲学家们去做。此外,关于如何确认自然语言中发生的论辩这一问题,非形式逻辑学家们也只是提出了一些临时性的(adhoc)建议,并没有将其理论化。

形式逻辑论文范文7

关键词:语文知识;逻辑学;思维科学;形式逻辑;辩证逻辑;情境

在现代语文知识建构中,除语音、汉字、词汇、语法、修辞、文学及文章等与语言文字直接相关的本体知识外,作为思维科学的逻辑知识既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又是语文教育理论的重要维度。现代语文学对现代逻辑学的吸纳与接受,不仅促进了自身知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而且也使语文教育踏上了科学化的轨道。在这个过程中,梁启超、陈望道、孙俍工等众多语文学家,进行了十分有益的探索,其中贡献最为卓著的当属夏丏尊。

一、语文教学对逻辑知识的初步吸纳

在近代西学东渐的过程中,有识之士已经逐渐认识到,除了在器物制度的层面学习西方以外,开启民智、启蒙思想才是富国强民的根本手段。早在1902年,梁启超就指出,建立现代国家的基础在于造就“新民”。与之相似,严复也提出,“吾国之最患者”在于愚、贫、弱,“尤以瘉愚为最急”[1]。而启蒙民众思想所依靠的现代知识基础,就是“名、数、质、力”四种科学。居于首位的“名学”,即日本所谓的论理学和西方所谓的逻辑学。在新式人才的培养和造就中,“改易思理”,以西方现代逻辑知识变革中国传统的思维方式,推动思想革新,成为疗愈国民愚疾的一剂处方。随着西方逻辑学知识在中国的传播,思维科学的价值和功能逐渐为人们所认识,并正式进入学校课程。1902年,清政府颁布的《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钦定高等学堂章程》,规定了“名学大意”和“演绎法”两门课程及其学习时数[2]。1904年,《奏定大学堂章程》用“辨学”来指称论理学,并将其列为随意科目;《奏定高等学堂章程》则将“辨学”列为必须修习的科目。此外,辨学课程作为教育科的内容被列入师范学堂章程。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公布《师范学校规程》,论理学被确定为“教育首先宜教授”的内容[2]。这一时期,逻辑学知识作为课程主要在大学堂、高等学堂和师范学堂内设置,由于普通中等教育并没有安排相关课程,因此,逻辑学知识主要还是一种专业教育。为了进一步普及逻辑学,教育界有识之士提议在普通中学教授论理学,这就为现代语文知识体系对现代逻辑学的吸纳提供了契机。1918年,夏宇众在《中学国文科教授之商榷》一文中,倡导在中学四年级增加对“论理学”大纲的教授。因为中学高年级学生“宜兼习论辩说理文字,而自中文字非慎思明辨者不办,欲思之慎辨之明必有待于Logic”[3]。立足于培养中学生正确而良好的思维习惯,夏宇众阐述了中等国文教授论理学课程的紧迫性。他认为论理学的缺失,造成了中学语文教学的种种弊端:首先,中学常出令人“瞿然骇也”的命题,这是导致中学生写作水平差的重要原因;其次,即便是被视为佳作的习作,也不过是翻来覆去地“捃摭”传统名篇中的个别语词或观念,发出“空泛的、笼统的、荒谬的”议论;再次,教师诸如“老气横秋”“骎骎入古”“笔情奔放”“操纵自如”等无的放矢的评语,将学生的思考力导向了“虚妄”。夏宇众提出在中学国文课程中增授论理学,并不仅仅为了解决学生写作的问题,而是希望学生能够“构思审究,观察推理,略识趋真避妄之途径”,进而能在社会生活中明察是非、慎思明辨、祛除虚妄,避免被现实中的恶潮流所惑。夏宇众在文末还附录了《中学校论理学大纲讲义》的目次。蔡元培对夏宇众的观点及做法曾给予肯定和赞许,认为夏宇众对“教者、学者之通病”进行了“极精确之抉摘”,特别是在中等学校增授论理学大纲一项,“尤足矫专己守残之习惯”[4]。何仲英在《中等学生的国文学习法》中将学习国文的笔记与论理学相结合,尤其指出批评式的笔记文章写作,“先要看一两部有名的论理学书”[5]。自此,语文教育界在思想观念上已经充分认识到逻辑学知识在教育学上的重要价值,即利用逻辑学革除语文教学中的种种弊端,完善语文学科自身的知识体系,从一个新的维度建构现代语文知识体系。但作为语文学本体性知识以外的另一门独立的学科知识,逻辑学知识与语文课程并无必然联系,如何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中学阶段应该学习哪些具体的逻辑学知识,以及逻辑学应当如何与语文教学的实际相结合,当时学界尚缺乏具体可行的方案。

二、形式逻辑寓于语文教学的尝试

1908年春,夏丏尊在浙江官立两级师范学堂担任日籍教员中桐确太郎的通译助教”[6]。中桐确太郎曾在早稻田大学讲授论理学,其讲义收录于1906年出版的《早稻田大学三十九年度政治经济科第一学年讲义录》中,该讲义系统地论述了形式逻辑的由来及意义,命题、推理的方法等内容[7]。中桐确太郎任教于浙江官立两级师范学堂期间,曾教授教育、伦理、心理、论理等科目,夏丏尊因此较早地接触到了逻辑学知识。1919年,夏丏尊在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改革国文教学,对诸多现代语文教学理论中的重要课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8],这使他有机会对中等教育中语文与逻辑学相结合的问题做出实践上的探索和理论上的总结。夏丏尊与陈望道、沈仲九、刘大白等共同拟定的《国文教授法大纲》,将使用白话“明白、普遍”地表现思想感情作为语文教学的形式目的之一[9],对学生如何掌握正确认识和思考客观世界的方法,养成符合逻辑规则的表达习惯,提出了必然的要求。1920年秋,他又在湖南第一师范学校任教国文科期间,进一步探讨了以逻辑学指导写作教学的具体策略。这一时期,陈望道、孙俍工、梁启超等都曾做过相关探讨,同他们的论述相比较,夏丏尊在借鉴逻辑学建构和完善现代语文知识体系,同时把逻辑知识寓于语文教学方面,探索出了一条独特的路径。

1.引入逻辑学术语,调整逻辑知识编排顺序

“命题”是现代逻辑学的核心术语之一,夏丏尊将其直接引入到现代文体知识的建构中。他以“命题”作为议论文的根本,并围绕这一概念来定义该文体。他认为,议论文“实际上就是对于所提出的命题所给的证明———必要的时候,还加上相当的说明”,而作者提出命题则被夏丏尊认定为议论文写作的第一步骤。夏丏尊进一步从数量和语气上明确命题的性质,即命题必须是一个“表明语句”(indicative),而“疑问语句(interrogative)、命令语句(imperative)、愿望语句(optative)、惊叹语句(exclamatory)”等语气,则逐一被夏丏尊排除。这一时期,陈望道、孙俍工等在论述中尽量避免或减少逻辑术语的使用,多以描述的方式来叙述逻辑学的知识。陈望道从形式、数量、在写作中的呈现、表达等方面对议论文的题目加以规定[10]。孙俍工在此基础上,更为详尽地论述了判断的含义。他认为判断是“含有主词与表词的形式意义都完全的句子”,这其实是从语法中的句类、句式两个角度描述了“命题”这一概念。他还进一步从内容、语法、表达等方面对论辩文的题目提出了要求,如:“题目必须弄得很窄,只含一个要紧的意思”,“题目必须用正面的语气”[11]即为命题的属性。与陈望道、孙俍工等人比较而言,夏丏尊通过“命题”这一术语,以简驭繁,极为精练地概括了议论文体的本质特征,在一个框架内囊括了陈、孙等人从不同角度对论题提出的限制和要求。对于命题类型的阐述,夏丏尊和孙俍工对于知识内容安排的顺序存在较大差异。逻辑学中,对命题性质的阐述一般从“质”“量”以及这两个维度的综合展开。孙俍工袭用这一思路,没有采用任何概念式描述,围绕“竞赛运动废止”来说明议论文的题目类型,从“质”上分肯定和否定,从“量”上分全称和特称,将这两个维度总合,分为全称的肯定、全称的否定、特称的肯定、特称的否定。夏丏尊虽然在语文知识体系中较早地引入了“命题”这一概念,但是在接下来的探讨中,仅提到命题在“质”上的分类,即肯定和否定命题,且同样以“竞争运动(不)应该废止”加以说明。出于对写作的实际情况的考虑,夏丏尊围绕此例对两类命题常常出现在文章中的各种形式详加讨论,却并不急于和盘托出逻辑学中命题的全部性质类型,而是将命题“量”上的类型这一知识内容留待议论文教学的最后才加以阐述。他认为,议论文从预设敌论的存在这一意义上来说,均是驳论文。夏丏尊特别强调,在驳论过程中要重视对敌论论辩思路的提炼、把握和分析。换句话说,驳论的第一步,在于找出敌论的立脚点,包括总结敌论的根本命题和发现敌论证明的根据和法式。但是,由于检查发现敌论中论证法式的漏洞,未必能推翻敌论的根本命题,因此,对命题的攻讦才是驳击中最彻底最重要的一点[12]。至此,夏丏尊通过对命题各种类型的综合考察,以审视敌论命题为契机,补充介绍命题性质这一做法,不仅在作文教学中完善了对逻辑学中“命题”概念相关知识的讨论,而且以驳论为出发点,从对敌论命题的关注中全面反观命题性质,也向学生提示了议论文章写作之初思路的起点和思考的焦点,这本身就是对学生思维的规范和训练。

2.以论证方法的研究取作框架的限制

逻辑学之于语文教学的核心价值在于思维的整理,所以逻辑知识最集中的运用在于指导议论文章的关键主体———论证的写作。陈望道将论证过程分为引论、议论本体和结论三部分。孙俍工的观点与之相似,不同的是将第二部分称为“辩证”,且强调了论辩的结构框架,具体地规定了各部分特定的写作内容。对于引论,陈望道认为其任务“在乎解释论题底要领”。据此,他确定了若干条引论所允许解释的内容,包括论题的由来、用语的意义、撇开论外事项、承认共许事项、正反两面意见的分歧点、本文的中心论点、引论中可列入的解释等[10],这可以看作是对引论所包含的内容的最广泛的说明。陈望道还通过细致的陈述,划分了这七条内容出现的必要性层次。虽然孙俍工在这一方面不及陈望道阐述明晰,但是,对于辩证,孙俍工指出“辩”即主张某论点的理由,“证”即举出该论点的例子。对于第三部分结论,孙俍工也阐述了其具体内容,即断定和总结,较陈望道更为详尽明确。夏丏尊指出,论证是论辩中最主要的部分,但是与陈望道和孙俍工对论证过程进行剥离和剖析不同,夏丏尊并未对文章中的逻辑论证过程设置精细的框架,而是直接切入论证方法的研究。夏丏尊认为,论证“须求之于论理学”,基本方法包括演绎法、归纳法和类推法三种,在方法以外不刻意预设和限制论证的构成部分、顺序以及各部分的具体内容。陈望道和孙俍工对逻辑论证的阐述,虽然对思想的整理提出了可行的具体步骤,但对于语文课程中写作教学而言,则于无形中束缚了文章的结构,导致文章样态的固化。夏丏尊在讲义中透露,严谨的论证过程当从科学的方法入手,而非程式化的表达,这似乎更加接近写作这一创造性活动的实际和逻辑这一思维科学的本质。

3.形式逻辑论证方法的引介

梁启超曾在《中学以上作文教学法》中提出了写作的最低限度的要求,即“该说的话或要说的话不多不少地照原样说出,令读者完全了解”。他指出,许多古文之所以不能准确地达意、完全地使人明了,原因在于作者缺乏逻辑学的修养。针对议论性质的文章,梁启超进一步强调了逻辑学的价值,是使辩论“耐驳”和“动听”。梁启超这里所说的逻辑学修养,实际上指的是有效地发挥演绎法在表达中的形式功能,“在真确的事实之上施行严密的推理,拿妥当的形式发表出来”[13]。而妥当的形式,即三段论法的形式:(1)大前提;(2)小前提;(3)断案。梁启超虽然强调三段论是一种最为普通且必须使用的发表形式,但对于三段论的解说,梁启超仅举一例,其使用中的情况,未见其详。与梁启超所不同的是,夏丏尊在论证方法的阐述中,特别重视演绎法的具体应用问题,如他在对演绎法的探讨和解说中使用了大量的示例、对演绎法体式的说明涵盖了最基本的形式及其各种变式。孙俍工则从论式的句法结构特点出发,阐述三段论在形式上的规定性。他将三段分成大前提、小前提和断定,从句法角度来说,它们都是“有主词有表词而语义完足”[11]。根据主词和表词在句中特定的位置,孙俍工又引入了大词、媒词和小词一组概念。同样列举三段论的各种变格形式,孙俍工只提出了日常谈话以及作文过程中为求意义的表达,形式可以自由,不必拘泥于三段论的排列顺序的观点,至于如何在实际表达中进行用语上的调整,并未加以讨论。夏丏尊则在允许三段论顺序变更和省略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写作过程中的实际操作问题,对三段论在实际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同情况,他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讨论,并提出了检验演绎法可靠性的方法。

4.四种性质的论据组成的严密的论据体系

夏丏尊和孙俍工二人对论据属性的阐述较为一致。夏丏尊将逻辑学中的因果论、例证论、譬喻论、符号论作为证据的构成基础,认为“二种以上的议论连结起来,就成有力的议论了”。在具体阐述论据属性划分时,夏丏尊从思考和论辩的严密性出发,提出了很多论据使用的规则、要义和禁忌。对于因果论,夏丏尊强调了以证据为原因来证明命题这一单向的过程,而孙俍工则强调证据与断定之间的因果互证性。孙俍工认为,因果论与例证论有很大的连带关系,因为罗列多条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就是进行例证的方式,但他没有意识到,这恰恰暴露了因果论的不可靠性,而这一点正是夏丏尊所要强调的。夏丏尊指出,由于一件事往往可以做出正反相对的因果论,因此,这种证据准确度很小。同时,夏丏尊还补充了更为严谨的使用规则,即使用时必须添加“大概”“或”等推量语词。与因果论据颇有关联的是符号论,孙俍工称其为记号论。由于孙俍工在因果论的使用中认为因果可以互推,所以他将记号论简单地定义为“由结果而推论原因”,只不过必须在“一个结果只有一个原因”的情况下才能准确使用。在孙俍工所建构的论据性质的体系中,记号论不具有独立的地位,而是作为因果论的特例来对待。夏丏尊则将其并作一种独立的论据类型来加以保留,因果论和符号论相反相成,两种性质的论据得以并列,论据体系结构也更加均衡。对于例证论,孙俍工认为可以参考归纳法,但夏丏尊则指出这一类论据的使用除了遵循以部分推全体的归纳法规则外,还应遵循以甲部分推乙部分的类推法则,且联系其在语文学科中的应用实际,强调“人事和物理”在类推时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以及例证的真实可靠性。对于譬喻论,孙俍工称作比喻论,他通过对比实例指出,此类论据和例证论的区别在于:前者是立足两件事理的相似点推论相似的断定,后者是通过事实推论未知。夏丏尊不仅用同样的方式阐释了这一点,还强调了这种相似性之间的恰当关联是譬喻论使用得当的关键,并提出了两种检验其可靠性的方法。最后,他分析了使用频次,认为譬喻论的使用古多今少,易于欺人,提醒学生留意辨识。与孙俍工相比,夏丏尊多次提示学生重视对论据可靠性的考量,并明确地给出了总结式说明:因果论和符号论不全然可靠,例证论和譬喻论只可做补充。为了思考的严密和论证的可靠,夏丏尊重视各种性质论据之间的综合使用,在语文知识安排中设置“各种议论的联络”专题,对各种论据在实际中的综合运用进行了探讨。

5.规定写作顺序以提高论证可靠性

文章写作的过程,也是学生不断整理思维的过程;文章呈现出来的内容编排顺序,也体现着学生思维的逻辑性和条理性。对不同事象、不同问题进行书写,必然采用不同的思维方式。夏丏尊通过对写作顺序的规定,指导学生调整论证思路,增强文章的可靠性和说服力。与陈望道、孙俍工侧重安排论证每一部分的顺序和内容这样的细枝末节不同,命题与论证的论辩结构安排,是夏丏尊着重探讨的问题。他认为,命题是根本,所以出现的位置才是论辩顺序安排的关键。最普通的议论文,为了让读者在开篇明晰主旨,应该先提出命题。此外,夏丏尊还特别强调了两种反其道而行之的特殊情况:命题容易引起反对和命题太平凡时,应当从自己主张的必要性等方面说起,而后提出命题。夏丏尊对论证顺序的规定,实际上是一种通过安排各种性质的证据的出现顺序,以实现证明的说服力度和可靠性最大化的策略。他认为,如果各种性质的论据均具备的时候,应当遵循因果论、譬喻论、例证论和符号论的顺序,才能令读者“深切地信从”。不难看出,这也是夏丏尊为了照应证明顺序问题而作出的有意安排。

三、辩证逻辑的补充及以情境为旨归的逻辑知识应用观

1929年《高级中学普通科国文暂行课程标准》在教法要点的作文练习一项中,提出要让学生养成“证据的批评”的习惯[14]。1932年《高级中学国文课程标准》在教材大纲中对文章做法作出说明,其中就包括辩论术。在实施方法概要中,则规定高中国文“应注重辩论之方式,证据之搜集,判断之正确,敌论之反驳等,以养成学生明晰之头脑”[14]。同年,教育部颁布的《初级高级中学课程标准总纲》将论理列为一门独立的课程,作为教授学生综合性科学方法论的“高中课程之殿”。1930年代,夏丏尊通过国文教科书的出版编写,将逻辑学知识正式引进初级中学国文课程,不仅为高中国文、论理课程目标的实现打下了重要基础,也为方法论与具体学科相结合做出尝试,语文课程中的逻辑知识与独立的论理课程形成了有益的互补。这一时期,夏丏尊进一步扩展了演绎和归纳两种形式逻辑思维方法在语文课程中的应用领域,即不仅把二者作为服务于议论文的论证方法加以介绍,还将它们看作记叙文的写作思维方式来加以阐述,这是现代逻辑学术语在教科书中的首次出现。1932年,在《开明国文讲义》(第一册)第十四篇文话《小说》中,夏丏尊根据演绎和归纳的不同,对叙述文的典型体裁———小说进行分类,并且在《文选•三一》《文选•三二》分别选编鲁迅的《孔乙己》和MD的《大泽乡》作为例文:其一用归纳的方法,就是作者先从现实里去看出意义来,然后,或者就把现实的事情、人物记录下来,使人家看了,也看出作者所看出的那点意义,或者另造事情、人物,作为材料,使那点意义格外明显。……又其一用演绎的方法,就是作者先有了一种意义,然后创造事情、人物来寄托它,使人家看了,也悟出作者所见到的那点意义[15]。《开明国文讲义》(第二册)第二十二篇文话中,夏丏尊又将演绎法和归纳法作为日常生活中“下论断、立主张”的“思想方法”,对二者的形式进行了详细的说解。这一时期,夏丏尊还从心理学视角探讨了中小学国文教学的诸多问题。1935年,夏丏尊在《国文百八课》(第四册)的文话中指出,作者写作议论文时为证明自己的主张所经历的“从理由到达判断”叫做“推理”。演绎法和归纳法统称为“推理方式”,分别在第十六和第十七课文话中论述。从强调思维方法的形式步骤,到强调写作的推理进程,夏丏尊通过引入“推理”这一概念,阐述了思维在心理层面上动态推进的过程。此外,夏丏尊还增补了一种推理方式———辩证,这意味着在既有的形式逻辑的基础上,辩证逻辑通过国文教科书的编写也被纳入到语文教学的视野当中。形式逻辑,以同一律为基础,其推理的过程是对事物相对静止或量变过程的表述;辩证逻辑,则以对立统一为基础,其推理的过程是对客观事物辩证发展过程的正确反映。夏丏尊首先分析了形式逻辑不切合事物实际之处。他认为:“演绎推理只用概念来处理事物,把事物当作独立静止的东西来看,事物本身的变化和相互间的关系是不顾及的。归纳推理所依据的是个别的事例,对于各个事例平等看待,也不能顾到事物本身的变化和事物相互间的变化关系。”[16]夏丏尊既认识到了事物运动的普遍性,同时,也认识到事物间相互联系的普遍性和矛盾复杂性,并指出下判断要视社会上的各种复杂情形而定,“不能一概凭空”。基于此,夏丏尊详细举例介绍了辩证法的三个原则:(1)矛盾对立,这是事物发展的原因,而辩证法却以矛盾为出发点,认为世间万物本来自身含有矛盾;(2)量影响到质,这是事物发展的状态,“一种事物因了量的改变,性质就会变化”;(3)否定的否定,是事物发展进步的顺序。但是,夏丏尊清醒地认识到如若死板地恪守这三种原则,那无疑违背了辩证精神本身。因此,他特别指出,这三种原则并非推理的定律或公式,不可一味套袭。排除静止的孤立事物观,把事物看作连续进展的东西,遵循“实际事物上的实践”,才是夏丏尊对辩证逻辑运用的真正要求。1938年,开明书店出版了《文章讲话》一书,该书由夏丏尊在《中学生》杂志《文章偶话》栏目中发表的文章汇编而成。夏丏尊在此书开篇《句读和段落》一文中,对逻辑学在阅读和写作中的运用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服务于情境,以修辞制约逻辑,以理解和表达为旨归。句读和段落是逻辑思维外化的形式标记,二者具有增强“意味”的修辞作用,因此句读的使用、段落的出现本应遵守逻辑的规范、体现逻辑的要求。但是,夏丏尊认为,根据修辞效果的需要,句读和分段不妨打破“论理上的规矩”,“变化活用”。对于句读,夏丏尊首先从阅读的角度出发,以朱自清《背影》的首句“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余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为例,通过四种不同的句读方式,辨析各种表达方式所体现的“文章的意味”;进而从写作的角度出发,强调句读法“要合乎情境”,“写作的时候不妨依照自己的意思情感的重点决定文章的句读”[17]。对于段落,夏丏尊认为,分段的规则“可有种种的变化,有些时候,由于分段的不同,文章的意味和情调也会不同”。他以归有光的《项脊轩志》为例,打破此文在《归震川集》中无段落划分的状态,并提供了两种不同的分段方式加以比较,分析其表达效果的不同。夏丏尊主张将“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独立成段,虽然在论理上没有必要,但却使文章更具情味。在文章的实际阅读和写作过程中,夏丏尊主张将修辞的需要与逻辑规则放在同等的位置上,强调理解和表达“要依据两个条件:一是文法的、论理的法则;二是作者心情的自然流露。有时应注重前者,有时应注重后者”[17]。不可因逻辑而废文辞的要求,就是要以文章的实际情况突破逻辑定式的束缚,从而赋予逻辑知识在语文中运用的灵活性。夏丏尊将包含有读者的接受和作者的切身感受两方面的“情境”与逻辑同列,共同作为句读和段落的最终标准,是对语文规律深刻的认识和尊重。

四、结语

形式逻辑论文范文8

一篇毕业论文,如同其他文章一样,应当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内容是指主题和材料,形式是指逻辑结构和语言表达。论文的内容固然起决定作用,但论文的形式也不是消极、被动的,事实上起重要作用。我们知道,人们要进行思维,就要使用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这些思维形式既是人类用来反映客观现实的手段,又是构筑论文的基本材料。只有掌握了这些思维形式及其有关的逻辑要求,才能写出具有逻辑持色的毕业论文来。因此,我们在撰写毕业论文的过程中,应当遵守逻辑的基本规律,自觉地将这些基本规律,贯穿于写作的各个环节和整篇论文当中,具体说来,则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论文内容符合客观实际,能够令人信服。

第二,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连贯。

第三,论文的内容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全篇论文形成统一的整体。

从大学生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他们有着比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能够运用专业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又专门学过形式逻辑,基本上掌握了逻辑方面的知识,因此,我们在这里重点谈谈论文内容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全篇论文形成统一的整体这样一类的逻辑问题。

在毕业论文的逻辑中,论文内容之间的逻辑联系,占有重要地位。它既是作者思维逻辑联系的具体表现,又是作者所论述的客观事物的逻辑联系的具体表现。它对增强论文的逻辑效果和说服力,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论文内容之间的逻辑结构

论文之间的逻辑联系,亦即论文所反映的事物和事理的整体及其各部分之间的联系方式,基本上表现为纵向逻辑联系和横向逻辑联系,而两者又总是交织在一起,它们表现在论文的逻辑结构上就是:纵式结构、横式结构、合式结构三种形式。

1.纵式结构。

所谓纵向逻辑联系,是指总论点、分论点和小论点之间的逻辑顺序,以及分论点之间,小论点之间的逻辑顺序。论文内容之间的纵向逻辑联系,具体表现为论文的纵式结构,其特点在于论文的思想体系是纵向展开的。同志指出:“写文章要讲逻辑。就是注意整篇文章,整篇讲话的结构,开头、中间、尾巴要有一种关系,要有一种内部的联系,不要互相冲突。”(;《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选集》第五卷,第217页)只有恰当处理论文内容的纵向逻辑联系,才能使论文有严谨的结构。

一篇论文为了阐述总论点,要列出几个分论点,每个分论点扩展为一个部分,各个分论点之间,各个部分之间,应有内在联系。每个分论点又分为几个小论点,每个小论点又扩展为一段,各个小论点之间,各个段之间,也应有内在联系。这样,全篇论文的纵向逻辑联系便体现出来了,并且相应地形成了论文的完整体系和严谨结构。

2.横式结构。

所谓横向逻辑联系,是指论点和论据,观点和材料之间的逻辑联系。论文内容之间的横向逻辑联系具体表现为论文的横式结构。在一篇论文中只有总论点才单纯地作为论点或观点存在,而分论点和小论点却有双重“身分”,或者作为论点或观点存在,或者作为论据和材料存在。至于用来说明小论点的材料,则只能有材料或论据一重“身份”了。论文要做到有很强的说服力,富有逻辑力量最重要的是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严密,揭示论点和论据的必然联系。首先,只有把总论点和材料有机地结合起来,论文才有生命力,才能收到很好的效果。其次,还要处理好分论点和材料的关系,以至小论点和材料的关系,这不仅能直接证明分论点或小论点,而且能间接地为突出总论点服务。

3.合式结构。

论文内容之间的逻辑联系是纵向、横向穿插进行,交织在一起的。具体表现为论文的纵、横式结构,简称合式结构。这种结构的论文,有的以纵向展开为主,有的以横向展开为主。

三、运用逻辑方法

要正确处理毕业论文内容之间的逻辑联系,增强论文的逻辑力量,必须学会运用逻辑思维方法。逻辑思维方法是一个整体,它是由一系列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方法所组成的,其中主要包括:归纳和演绎的方法,分析和综合的方法,从具体到抽象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逻辑和历史统一的方法。逻辑思维方法不仅是论文写作中内容安排和逻辑论证的方法,而且更重要的是进行科学研究的方法。

1.归纳和演绎的方法。

归纳是由个别到一般的思维方法,即由若干个别事例推出一个一般性的结论,或用若干个别的判断作论据来证明一个论点或论题。要从事实材料中找到事物的一般本质或规律就要应用归纳法。它是我们写论文时经常用到的一种逻辑方法。例如,我们总结我国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时看到,50年代前、中期注意按经济规律办事,经济得到了稳步的发展;60年代前期我们注意了按经济规律办事,经济得到了很快的恢复和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又采取了一系列符合实际情况的政策和措施,经济又开始恢复并健康向前发展。从而我们得出,只有按经济规律办事,我国经济才能得到发展这样的结论。

演绎与归纳相反,它是由一般到个别的思维方法,即用已知的一般道理作为论据来证明一个个别性的论点。比如,我们用理论指导调查研究,以至用经典作家的一句话来论证一个观点,用的就是这种方法。

2.分析和综合的方法。

分析是把事物分解为各个属性、部分和方面,对它们分别研究和表述的思维方法。综合是把分解开来的各个属性、部分和方面再综合起来进行研究和表述的思维方法。在毕业论文写作的过程中,无论研究和表述论点,还是研究和表述分论点,都时常运用分析和综合的方法。例如:同志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开头先提出问题,革命的首要问题是分辨敌、我、友问题;中间,逐个分析组成中国社会整体的各个阶级;结尾,综合以上分折,解决问题,回答开头提出的中国革命的敌、我、友问题。

3.从具体到抽象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

从具体到抽象,是从社会经济现象的具体表象出发,经过分析和研究,形成抽象的概念和范畴的思维方法。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是按照从抽象范畴到具体范畴的顺序,把社会经济关系的总体从理论上具体再现出来的思维方法。在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中,从总体上说,也要运用从具体到抽象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即在占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分析研究,找出论点论据,在头脑中大体形成论文的体系,然后按照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顺序,一部分一部分地把论文写出来。当然有的论文也不一定采取此种方法。

4.逻辑和历史统一的方法。

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就是逻辑的方法。所谓历史的方法,就是按照事物发展的历史进程来表述的方法。逻辑的发展过程是历史的发展过程在理论上的再现。不过,一篇论文从总体上运用逻辑和历史统一的方法,是不多见的,而在经济学专著和教科书中往往在总体上运用这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