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生态建设中农民主体性的构建

林业生态建设中农民主体性的构建

1现阶段农民主体性的特征

1.1农民的自主性缺失

农民自主性表现在农民能够按照自身的需求和意愿自主规划、选择劳动方式,自主支配自己的劳动对象,自由自主地安排生产活动并享受自身的劳动成果、自主参与自我管理和民主管理的权利。但是我国古代内省型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从民族心理层面束缚着国民主体性的张扬。受封建思想的影响,农民群体形成了自身的一种深层文化机制———强大而沉重的日常生活结构。人民完全凭借形成的传统、生活习惯、社会常识和经验组织生产和生活,周而复始,活动主体具有浓厚的自然性、封闭性、自在行和非历史性的特征。农民处于一种丧失主体地位的、被动的顺从和承受的地位,整个农村的政治生活表现出一种“畸形”的和谐。对于重大目标的建设,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都没有得到好的享受。

1.2农民的自为性缺失

农民自为性表现为在林业生态建设中需要有目的和科学性地进行生产活动,遵守林业生态建设的客观规律,把自主意识积极地付诸于行动并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发展需要,以实现自身在林业生态建设中的价值。农民是林业生态建设的主体,广大农民具有无穷的智慧和力量。但是农民缺乏发挥主体能力的平台,在事关自身长远利益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投劳上缺乏深刻的思考,群体性意识严重,缺乏客体的实践能力和改造动力,自身思想局限在狭隘、固定的范围内。

1.3农民的创新性缺失

在林业生态建设中,农民的主体创造性表现为在改变自己命运和林业生态建设过程中所体现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创造性劳动,在创造中不断地实现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而目前农民对林业生态建设的长远认识和重要性并不明确,完全是由政府主导行动,自身没有机会按照自己的需求和意愿来参与林业生态建设,造成了我国农民的创新性和激情难以得到发挥。

2农民主体性缺失的原因

2.1历史原因

一是传统的生产模式成为农民主体性形成的障碍。在价值观念上,自然经济使得人们形成以平均主义为特点,自给自足的观念体系;在思维方式上规模狭小的自然经济导致人们的认识水平低下、活动范围狭隘,从而决定了人们的思维的经验性、直观性和不系统性。二是中国的传统文化是建立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之上的,主张重义理轻利欲,宗族至上观,中国传统的家族本位的宗法思想观念根深蒂固地影响着中国的农民。农民把家族看成是自己利益的代表,一切行为以家族为依照,从而忽略了自身主体性意识的培养。同时在社会的发展中,农民作为一个“理性人”具有搭便车的行为。三是在传统的政治制度的束缚无情的剥夺了农民的主体地位,使得他们的主体性被囚禁在传统的政治体制中。

2.2现实原因

一是认识障碍。首先,在林业生态建设过程中,农民的主体地位经常被忽视,地方决策者缺乏对农民的充分信任,不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其次,农民对自身的主体地位缺乏一个清醒的认识,在农民看来,林业生态建设是政府的事情,自己慢慢地放弃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等、靠、要”的思想比较严重。二是经济障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城乡、区域之间发展不均衡,农民在社会、知识、资金等方面没有办法实现完全自主,农民主体性的形成受到经济条件的制约。农民只有在林业生态建设中得到了实惠,他们的积极性才会调动起来,农民的主体性才会发挥出来。三是体制障碍。现有的户籍、土地、教育、社保等制度性壁垒既打击了农民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新性也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户籍管理制度城乡分割,社会教育制度不公平,公共服务制度差异明显没能充分体现国民待遇原则和社会公平原则。四是农村教育文化事业落后,在我国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较短,小学、初中文化程度占了大部分,不利于新思想、新知识和新技术的接受和学习,这些严重阻碍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我国农民的文化水平较低,导致其在林业生态建设中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主体性。五是农村基层民主不健全,影响农民主体性的发挥。我国农民的民主法治意识淡薄,由于农民长期受封建残余意识的影响,农村民主法治缺少宣传,导致了农民对民主的信任程度、参与程度、珍惜程度都明显不足。

2.3自身原因

我国农民缺少自主创新的精神。一方面是由于农民生产生活的积极性和创新性被传统的计划经济抹杀;另一方面是国家的政策环境使农民对国家产生依赖性,从而丧失了个体的独立性而无法形成自主创新性。

3农民主体性的构建

3.1解放思想,更新观念

要改善民生,需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不断解放农民的思想,更新观念,使得被束缚已久的主体性能够得到释放。决策者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性农民是林业生态建设的直接受益人,他们比其他任何人都有愿望和动力去全面权衡涉及自身的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从而做出符合自身利益的合理判断。林业生态建设如果没有广大农民群众积极、主动和创造性的参与,再好的政策,再多的扶持,也很难发挥效果。发挥农民的主体性首先政府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扬民主,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文化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的力度,从而科学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林业生态建设顺利进行。

3.2优化社会管理体制

要有序推进农村个体土地管理改革、户籍改革和教育平等,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体制,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保障农民的基本政治权利,资源合理分配,产权自主,培育农民自制组织,为农民主体性的发挥提供制度保障。

3.3深化农村生产关系改革

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生产关系,坚持城乡一体化的格局,在推进林业生态建设过程中,要注重深化林业改革加强农民自身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进林业经济合作组织,为现代林业生态提供制度保障。

3.4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

农村基础教育是提高农民综合素质的关键,政府要加强加快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切实提高农民的思想素质和科技文化素质,大力加强林业生态文化建设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在精神形态上转变思维方式,树立农民的生态价值观、体现人文关怀;在物质形态上转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在制度形态上加强政策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完善,引导人们爱护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

4现有文献的贡献和不足

4.1现有文献的贡献

国内学者对主体性内涵进行了引申和拓展,提出和研究农民主体性问题,对农民主体性的基本观点和实质意蕴作了有深度的探讨,研究了当前农民主体性现状,将主体性缺失的原因作了阐明,并延伸至农民主体性的构建以及未来走向,分析了目前农民的主体性对于建设林业生态文明的重要性,并对构建农民的主体性做出了深刻的思考,为林业生态建设提供了新思路。

4.2现有文献的不足

研究视角上,研究者大多根据国内外农村建设中农民主体性的研究现状,依照现在政策的需求来探讨目前我国农民主体性的特征,而没有从林业生态建设的角度来看待农民的主体性,即对农民在林业生态建设过程中其自身需求、自身建设和自我评价等方面的研究很少,对农民如何从自身角度来构建和发挥在林业生态建设中的主体性的研究更是鲜见。因此,就值得从农民的视角,深入开展林业生态建设中农民主体性的研究。研究方法上,已有的研究多立足于国家政策的角度,参照国外农村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来分析农民的主体性的现状,对于我国林业生态建设中农民主体性缺失的原因缺少系统的分析,其中的少量定性研究中严谨性和可操作性也较差。另外,目前关于农民主体性的研究中量化分析水平很低,没有将农民主体性的研究由定性转为定量。研究内容上,多集中在对农民主体性的内涵,缺失原因,发挥主体性的必要性等方面,但是对于农民主体性的构建则缺乏系统严谨的分析和归纳概括,对于农民对主体性的自我认知以及农民如何在林业生态建设的实践过程中发挥自身的主体性等方面的研究则几乎空白。

5前景及展望

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未来研究需要不断弥补各方面不足,因此农民主体性研究的发展趋势主要是以下3方面:①继续对农民主体性的理论研究进行不断地完善和创新,用于指导我国林业生态的建设。②不断加强对个案的研究。由于农民主体性研究覆盖面广,在林业生态建设的不同阶段需要进行不同的对策处理,此外,加强个案研究还可以弥补综合研究的不足,有利于对个体做出全面、综合的研究。③量化分析水平将不断提高。随着个案研究的深入,量化研究方法将得到不断优化,将农民主体性的研究由定性转为定量。

本文作者:谷鹏、支玲 单位: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