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开发中的生态保护措施

煤炭开发中的生态保护措施

1煤炭开发中的生态保护措施

1.1塌陷区治理和土地复垦技术

通过科学优化采场布置,早规划、早搬迁采煤塌陷区村庄,推进采煤塌陷地的整体治理工作。同时立足典型引导,积极探索塌陷地科学治理技术。(1)充填复垦。利用固体废物回填塌陷区恢复土地,既处理了废弃物,又复垦了塌陷破坏的土地,环境效益十分突出。主要途径有:煤矸石充填复垦、粉煤灰充填复垦与河湖淤泥充填复垦等;(2)非充填复垦。非充填复垦是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塌陷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综合开发利用措施,恢复利用塌陷破坏的土地。主要措施:对于不积水的轻度塌陷区,采取“划方整平法”,配套水利设施,营造新的耕地;对于季节性积水的中度塌陷区,实施“挖深填浅法”,造鱼塘、整台田,实现上粮下渔;对常年积水的重度塌陷区,根据其地理区位、生态特征和客观条件,分别采取泥浆吹填、预置充填、生态治理等方法,形成鱼鸭混养、禽蛋加工、旅游观光的立体治理模式。如邹城市平阳寺镇6050亩塌陷地治理工程,总投资5800万元,工程共搬运土石方410万m3,回填煤矸石173万m3,恢复耕地4599亩,建设鱼塘908亩,建设食用菌加工厂1处,配套机井50眼,修矸石路5条,建成了集种植、养殖、加工、观光于一体的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同时,为了解决采煤塌陷地治理缺少充填材料的问题,济宁市、枣庄市积极与中国矿业大学、山东水利勘测研究院等科研单位一起研究探讨在有条件的矿区引黄淤泥充填采煤塌陷地的新路子。采用黄河淤背的经验,用搅泥式挖泥船从黄河抽取泥沙,用泥浆泵和大口径管道输沙填充塌陷地。

1.2污染物治理

山东省内矿井均有着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大矿井已经设立了环境监测机构,部分小矿井依附于地方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测机构,以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确保污染防治措施到位和设施的正常运转。(1)固体废物临时存放场进行防渗处理,新建煤矿不设永久性矸石山,煤矸石主要用于塌陷地治理、发电、修路、生产建筑材料,大力开展煤矸石、煤泥的综合利用。存在的问题:部分煤矿矸石利用率较低,造成了矸石堆积,增加了矸石山管理投入和安全风险。(2)矿井排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尽量回用于本矿井,剩余部分达标排放。选煤厂煤泥水采用浓缩和加压过滤等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实行闭路循环不外排。(3)优化厂区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高噪声混响严重的车间采取减振、消声、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要求。(4)煤矿的锅炉烟气采用高效脱硫除尘器,使二氧化硫和烟尘100%达标排放。部分新建矿井采用新技术减少对直接燃煤的依赖,主要是采用水源热泵、太阳能技术替代了燃煤锅炉;通过对大型生产设备的节能技术改造,减少了耗能,保护了生态环境。

2煤炭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协调

2.1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情况

山东省现阶段煤炭开发中,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治理均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能满足有关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煤矸石虽然已进行多种方式的综合利用,但还有大量累积堆存矸石,占用土地。“十二五”期间,应加强煤矸石的综合利用力度,努力实现矿井当年产生矸石全部利用,历史堆存矸石量减少20%的目标,累积堆存量呈现递减趋势。目前仍有较大面积的沉陷土地没有得到治理。“十二五”期间,虽然当年塌陷面积能达到75%的治理率,但治理速度落后于塌陷速度,使未治理面积还在逐年递增,对农业生产的负面影响还将扩大,还需要政府、企业做出更大的努力。

2.2改进计划

(1)对历年存放的煤矸石,通过现有或规划建设的煤矸石电厂、水泥厂、矸石砖厂、修路、塌陷地回填、充填等方式加以利用;(2)加快推进绿色开采,提高煤炭回采率,减少土地塌陷;(3)加大采煤塌陷地治理力度,坚持科学发展、因地制宜的原则治理塌陷区。

本文作者:刘静 单位: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