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面临的难题及策略

森林防火面临的难题及策略

作者:马三七 单位:贵州省绥阳县林业局

政府和有关部门始终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巩固退耕还林、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的重要措施,认真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严格森林防火责任制,强化防火宣传、火源管理,加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森林防火基础培训和扑火安全知识教育等。对森林防火的认识不到位部分基层领导认识不到位。一些基层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布置、轻管理,重扑救、轻预防现象。同时部分农户认为森林防火是政府的问题,与自己关系不大。甚至存在发生森林火灾后,便于采伐和利用的想法。群众缺乏无偿参加扑救山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人员编制、专业扑火队员偏少绥阳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现有人员编制2人,全县各乡(镇)林业站人员编制存在较大差异,人员编制最少的乡(镇)只有3人,由于乡(镇)林业站划归乡镇政府管理,林业站工作人员承担包村、计划生育工作等非林业工作。加之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都是兼职人员,由于工作繁琐,投入到森林防火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的精力明显不足,导致森林防火工作的预见性欠缺、组织不利。另外,全县专业扑火人员不足30人,无力针对多个着火点以及较大火场的有效扑救。

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专业化程度低一是扑火器具缺乏,扑火物资等设施设备不能满足森林防火需求,对于基层尤为突出;二是由于边远山区交通基础设施落后,信息不灵,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机构往往难以进行及时有效地扑救;三是基层一线扑火人员基本没有通过专门扑火训练,缺乏扑救技巧,极易酿成事故。

宣传教育力度不够近年来,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利用各种媒介和手段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对于提高城市居民、机关干部等群体森林防火意识起到了较为明显的作用,但对于广大农民群众而言,收效不明显,作用不大。加之广大群众有春季上山烧灰积肥,春节、清明节期间有上坟烧纸、放鞭炮等传统习俗,对造成森林火灾的认识不到位,缺乏积极应对森林火灾的措施与技巧,极易发生森林火灾。经过多年的调查和分析,85%以上的森林火灾往往是由林区群众引起的。

森林防火机构薄弱虽已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办公机构,但乡、村、组三级森林防火机构还相当薄弱。尤其是村、组二级根本没有森林防火机构。针对绥阳县近年来发生的森林火灾特点而言,乡、村、组三级是森林防火工作最基层、最重要、最不可缺少的机构,亟待建立健全。地势险峻,扑救难度大绥阳县内山岭纵横,河谷深切,地形起伏较大、坡高山陡,错综复杂,加之交通基础设施落后,一旦引发山林火灾,特别是夜间组织扑救的难度很大,易出现人员伤亡。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森林火灾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大事,各级党委政府应从讲政治、顺大局的高度出发,按照《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内容来抓紧抓实,全面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健全森林防火组织体系,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管理水平。县乡领导干部,特别是林区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增强做好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把野外火源管理的责任明确到村组、每一块林地、每一家农户、每一个村民,不能有任何死角和盲区。要进一步提升火灾预警能力,完善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机制,把森林防火工作的关口前移到火灾重灾区、常发区、重点地段等。在春节、清明节以及防火戒严期间一定要制订森林防火预案,认真演练,加强检查督促,主管领导必须集中精力、坐镇指挥、督促落实、解决困难与问题。

建立森林防火的长效机制(1)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资金投入机制和资金使用机制。建立完整的森林防火体系,建立健全规范的、有法律保护的资金投入机制和资金使用机制,对于保证森林资源长治久安,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性。(2)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对防火责任不落实、领导不作为或作为不到位、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发生火情隐瞒不报,扑救组织不力,造成严重损失或严重影响的,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同时森林公安干警、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要加强火案查处力度,深入山头地块、坟山墓区,引发森林火灾的肇事者,该罚款的罚款,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定要从严从重从快惩处肇事者。(3)制订预案、落实预案,切实提高应急救灾处置能力。预案必须科学、详实、具体、全面,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必须严格按照相互合作、分工负责的要求,做到人员、场地、经费、管理“四落实”,提前演练,加强重点部位的物资、人员储备,便于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切实落实预案,提升森林火灾扑救、处置的保障能力。(4)严格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在防火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要有领导带班,严禁缺岗、漏岗。禁止瞒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五是建立长效培训机制。要认真吸取教训,正确处理好“群防群治”和“专业灭火”的关系,建立相对稳定的专业扑火队伍,切实加强一线灭火指挥员教育培训和扑火队扑火技能培训,采取切实措施,实施防火隔离带建设和防火物资储备建设,建立森林防火长效机制。

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1)改变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根据林区群众文化素质不高的特点,强化图片和影响宣传。将森林火灾扑火现场图片、受灾森林现场图片、烧死人的现场图片、扑火人员被烧死的现场图片等采取进乡镇、走村寨、入学校等进行展示;将公安机关对引发火灾者实施抓捕、审问、宣判等影像资料制成影像资料,通过电视播放、光碟发放等形式强化宣传效果。同时,充分利用好广播、电视、移动通信、宣传车、宣传标语、商传栏和印发宣传手册等有效途径和手段开展宣传教育。(2)改变过去只在防火季节才开始进行宣传的模式,采取深入基层、深入村组、深入学校,针对不同的人群、不同层次进行常年宣传、重大集会宣传等形式,时刻提醒,随时警示,努力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3)对森林火灾案件进行审判时,尽量邀请更多的村民参加旁听,或将审判场所前移到火灾区,便于群众参与,开展警示教育。与火灾重灾区、常发区、重点地段等的农户签订护林防火协议,增强村民防火意识和责任感。在中小学加强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做到“小手拉大手”,共同防御森林火灾。#p#分页标题#e#

建立高效的森林消防队伍体系随着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的增加,森林可燃物也随之加大,加之全球气候变暖,森林火灾发生的可能性也在加大。建设一支精干、训练有素的专业、半专业的森林消防队伍,是实现“打早、大小、大了”的可靠保证。要增加财政投入,将护林员、林区附近身体较好且积极性高的老百姓纳入森林消防队伍,适当提高待遇,确保重点林区乡(镇)应成立一个30~50人的专业扑火队伍;按照岗位的技术资格和标准,加强森林消防队伍的标准化建设,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增加训练设施,提高技战术水平;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提高防火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严格管理。根据绥阳县森林火灾发生的实际情况。

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科技建设应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将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应加大森林防火预测预警、扑救指挥等系统和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及扑火物资储备建设,加强林火通道、防火通讯指挥系统、护林房及检查站、防火宣传牌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要加大对薄弱环节的整治力度,对防火设施设备储备不足的,要进行必要的补充,对过期失效机具设备,要立即报废淘汰,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够拿得出、用得上、管得用。应充分利用卫星监控网、电子监控摄像头等科技手段,对火灾重灾区、常发区、重点地段等进行全天候监控。积极开展以营林为基础,森林经营和森林防火相结合的绿色防火工作,大力实施针叶补阔战略,提高林分的抗火性,增强森林综合防护功能,建立路网和生物隔离带,利用山脉和沟壑交错的特点,将有些村级公路、机耕路、人行大路、小路和山瘠山垭防火道改扩宽,形成防护网络体系,在易发火灾区域如坟院、风景区、生态脆弱区域等,大量种植油茶、女贞等树种,进行生物隔离;在山顶和山垭等地方多挖多建蓄水池,必要时用手提抽水机接管扑火。

严格林区野外火源管理经近几年森林火灾情况的统计和调查,95%以上的森林火灾均因人为野外违章用火产生。因此,野外火源管控必须坚持“预防为先、严防死守”的原则,切实抓细、抓实。在森林防火期内,宽阔水部级自然保护区和七个县级自然保护区应在进山道路设置检查哨,加强巡视检查,禁止携带火种进入;在森林防火期内,严禁在距林分边缘500m范围内吸烟、烧荒、烧草木灰、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爆破、野炊等野外用火;在森林防火戒严期间,政府应及时森林防火戒严令,同时组建组织巡逻执法队伍,加强野外火源监控和巡查工作;应加强对农事活动和人员活动比较频繁的地段,防火区内的工矿企业、旅游、餐饮等单位以及山坟集中地采取重点设防;对生产性用火,必须实行严格审批,严格管理;严厉打击故意纵火犯罪行为;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对智障人员、精神病人的监护,明确监护责任。

组建护林防火协会,实现联防联治社区林业强调村民的自主性和参与性,以社区为基础的林火管理能让当地社区居民参与管理森林,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从而实现群防群管,联防联治。因此,政府应积极引导林农组建民间护林防火协会。通过制定切合当地实际的村规民约、协会章程等,提高防火意识,增强责任感;以协会为依托,组建季节性半专业扑火队,弥补专业扑火队伍不足的问题。防火物资、设备、机具等通过协会下发,保证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护林防火协会制度,形成利益共同体,推进村级协会之间,乡与乡之间,村乡之间联防,形成群防群治、团结互助、齐防共保的局面;理顺政府森林防火主管部门与民间护林防火协会的关系,建立护林防火专项基金制度,保证必要的资金支持,同时加强服务、指导和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