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的评价指标

生态文明的评价指标

 

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是衡量区域生态文明水平、监测生态文明进程、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明确生态文明建设方向与重点的基础。在理论上,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是生态文明内涵的直接体现。在实践中,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则是推动政府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依据。   自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以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对生态文明相关指标体系从实践层面进行了较多探索。深圳、厦门、中山、无锡新区、江阴、贵阳等地在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中提出了各自的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这些指标体系除包括生态环境、生态经济两大类指标外,还包括了生态制度、生态意识等指标,较好地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关注环境与经济的关系,而且要求从制度和意识层面对工业文明进行全面革新的含义。但是,这些指标体系仍侧重环境及其相关指标,未能很好表达生态文明作为一个新型文明形态的应有内涵。   学术界围绕生态文明评价问题展开了初步研究。主要研究进展及其特点为:(1)一些研究提出的指标体系对环境、经济关注较多,而对制度、文化方面关注较少[1](P51-53)[2](P823-826)[3](P60-63)[4](P21-27)[5](P1-5),比较接近于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内涵体现相对不足。(2)有些研究的指标体系较好地涵盖了制度、文化等方面的指标[6](P55-59)[7](P131-136)[8](P72-75)[9](P60-63)[10](P6295-6304),但由于生态文明内涵阐述不足而使得指标之间的关系尚待进一步理清。(3)对区域生态文明评价而言,其与区域外部的经济、环境关系也是评价的重要内容,但当前研究较少触及。本文首先从人类社会文明形态演替和文明成果具体表现形式两个角度定位生态文明并阐释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构建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然后选择相应的表征指标构成评价指标体系,为定量评价生态文明水平提供方法基础,为政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理论参考。   一、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   对生态文明内涵的阐释,是构建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的理论基础。当前,学术界主要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对生态文明内涵进行阐述,徐春(2010)将这两个角度分别称为历时性角度与共时性角度[11](P61-63)。从历时性角度来看,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继工业文明之后出现的一种新的文明形态,而且生态文明的出现具有客观必然性[12](P31-37)[13](P36-43),这个角度下的生态文明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并列。从共时性角度来看,生态环境与经济、政治和文化一样是文明的一个主要子系统,因此生态文明只是人类文明的一个方面[11](P61-63),这个角度下的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并列。   比较而言,历时性角度下的生态文明是针对整个人类社会形态而言的,共时性角度下的生态文明仅针对生态环境方面的发展成果。由于生态文明建设并不仅仅是生态环境方面的建设,而且由于人与自然复杂的相互作用关系也使得生态环境建设无法孤立进行,因此本文将从人类社会文明形态演替的角度定位生态文明。具体到实践意义上,共时性角度下的生态文明意味着需要生态环境相关部门(例如我国的环境保护部、林业局等)强化生态环境建设、改善自然环境质量,历时性角度下的生态文明则意味着需要整个政府以及社会部门共同行动构建致力于促进人、自然、社会三者和谐发展的社会运行机制以及相应的主流价值观。   关于生态文明的具体成果形式。一方面,作为一种新的文明形态,生态文明的具体成果形式同样包括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生态文明既包含人类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安全的意识、法律、制度、政策,也包括维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技术、组织机构和实际行动[14](P4-5)。生态文明内容涵盖了先进的生态伦理观念、发达的生态经济、完善的生态制度、基本的生态安全、良好的生态环境等[15](P30-32)。与工业文明一样,生态文明具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三种成果表现形式;与工业文明不同的是,生态文明要求这三种文明成果的获得必须满足人、自然、社会三者和谐发展的要求,本文称之为生态型的文明成果。另一方面,生态文明的具体成果形式还包括生态环境相关的文明成果,即共时性角度下的生态文明含义。   本文将生态环境纳入了文明的内涵,更好地体现了人类对自然的尊重、人类与自然属于同一有机整体。进一步地,生态文明内涵可以概括为生态环境与生态型物质文明、生态型政治文明、生态型精神文明的有机整合。从这个意义上讲,生态文明中的“生态”具有两层含义,其一为生态环境,其二为生态型传统意义上的文明。   从某种意义上说,生态文明是针对整个人类社会而言的。全人类及其赖以生存的地球生态系统共同构成一个几乎封闭的系统,人类只能基于地球上的生态环境来构建生态文明。但是,对于某一国家或者区域而言,市场交易体系使得其与外界存在产品和服务的交换,即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活动可以通过贸易而基于区域外的生态环境基础。因此,生态文明要求一个区域的生态文明建设不应以牺牲区域外部的生态环境基础为代价。当然,这一准则并不反对通过适当的市场交换机制来促进包括生态生产力在内的多种资源的优化配置,而是要求区域内外在资源环境利用方面的公平。   综上,关于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可以得到两点认识:其一,生态文明是生态环境与生态型物质文明、生态型政治文明、生态型精神文明的有机整合;其二,区域生态文明评价需要关注区域内外在经济、环境等方面的交换关系。这样生态文明内涵可以概括为“1+3+1”,其中,第1个“1”为生态环境,“3”为生态型物质文明、生态型政治文明、生态型精神文明,第2个“1”为“与区域外部的关系”。   #p#分页标题#e#

已有的关于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的相关研究一般都包含了生态环境、经济、生态制度、生态文化与意识等指标。可见,这些指标体系已经超越了共时性角度下生态文明的含义;同时,这些指标体系仅包括了与生态环境相关的制度、精神成果,未能较好地涵盖传统的制度与精神成果,即未能涵盖历时性角度下生态文明的含义;最后,这些指标体系一般不包括评价区域与区域外界之间在经济与环境方面的交换关系。   二、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   基于对生态文明内涵的阐释,采取自上而下的思路构建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首先,从生态文明内涵出发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的系统层,全面、直接地体现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包括生态环境、生态型物质文明、生态型政治文明、生态型精神文明、与区域外部的关系五个单元。其次,将系统层单元分解为若干目标层单元(如图1所示)。   其一,生态环境。生态环境是生态文明的自然基础,包括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建设两个目标层单元。生态环境状况描述了生态系统、资源利用、环境质量等方面的状态。生态环境建设描述了社会经济系统为减少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压力、改善自然生态系统健康水平所进行的努力,强调了人类社会对生态环境的回馈。   其二,生态型物质文明。生态型物质文明是生态文明的物质基础。生态文明并不排斥物质文明,要求的是具有生态友好属性的高水平的物质文明,据此分解为物质文明和物质文明生态化两个目标单元。物质文明是人类在自然界求取生存与发展过程中获得的物质成果的总和,集中表现为社会物质生产的进步和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的改善[16](P380)。物质文明生态化,指物质财富的生产、消费过程消耗较少的自然资源、排放较少的废弃物,包含生产生态化和消费生态化两部分内容。   其三,生态型政治文明。生态型政治文明是生态文明的制度基础。政府、企业、公众是人类社会系统中的三大类行为主体,其相互作用机制构成了社会运行机制。政治文明是社会运行机制发展形成的积极成果,一般表现为人们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中关于民主、自由、平等、解放的实现程度,包括国家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和民主制度等多个方面[17](P504-505)。生态型政治文明要求调整社会运行机制从而引导社会个体行为调整,达到促进社会与人和谐、社会与自然和谐的目标。引导政府、企业、公众推动生态文明进程的社会运行机制都属于生态型政治文明范围,例如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政绩考核体系、企业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相关机制等。   其四,生态型精神文明。生态型精神文明是生态文明的认识基础。精神文明是改造主观世界的精神成果的总和,主要表现为文化方面和思想方面[16](P380)。生态型精神文明一方面要发展传统的积极精神成果,另一方面要促进精神文明生态化转型。精神文明方面主要从科技、文化、道德水平三个方面来表征。精神文明的生态化转型,有利于提高人们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认识和意识,这一方面直接影响社会个体行为,另一方面通过影响社会运行机制来影响社会个体行为,从而促进人、自然、社会三者之间的和谐。相应地,精神文明生态化可以从生态科技水平、生态文化水平、生态文明意识三个方面来表征。   其五,与区域外部的关系。生态文明要求一个区域的生态文明建设不应以牺牲区域外部的生态环境基础为代价。与区域外部的关系主要衡量某一区域的生产、生活活动对区域外部生态环境的占用程度。   三、生态文明评价的具体表征指标   针对每一个目标层单元,将其所包含的有机组成部分概括为准则层。针对准则层,选择合适的指标进行表征,从而构建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   (一)指标选取原则   遵循如下原则选取具体表征指标:其一,简约性原则。由于生态文明涵盖的范围较广,如果要求指标体系包含所有内容,则需要大量的指标,导致指标体系的庞杂,因此指标选取时遵循简约性原则,即选择少量但具有代表性的指标。其二,动态性原则。随着生态文明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经济系统、自然环境及其相互作用机制不断演变,相应地,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需要选择新的指标来表征。其三,可操作性原则。尽量选择现行统计体系内的指标,或者选择通过调研可以获得的指标,从而使得指标体系在应用中具有较好的数据支持。   (二)具体表征指标   1.生态环境部分。(1)生态环境状况目标层单元。从环境质量状况、生态系统状况、资源持续利用状况三个方面描述生态环境状况。以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表征环境质量状况。以生态用地比例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分别表征整个区域、城镇区域的生态系统状况。以能源的可持续利用水平表征资源的持续利用。(2)生态环境建设目标层单元。包括经济投入状况、污染治理状况两个准则层单元,分别以经济度量指标和实物指标表征。经济投入状况针对整个经济系统和政府财政分别选择了环保投资占GDP比例和生态环境相关支出在地方财政支出中的比例两个指标。污染治理状况主要选择了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相关指标(如表1所示)。   2.生态型物质文明部分。(1)物质文明目标层单元。包含生产发达程度和生活消费水平两个准则层单元。生产发达程度以人均GDP、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分别表征经济产出规模和质量。生活消费水平则以恩格尔系数表征。(2)物质文明生态化目标层单元。包含生产生态化和消费生态化两个准则层单元。生产生态化强调单位产出的资源消耗少、污染物排放少,其中,资源消耗选取了水、能源、土地三种资源,污染物则选择了我国“十二五”规划纳入约束性指标的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四种污染物。随着污染控制水平的不断提高,污染物种类也应随之调整。生活生态化,强调生活活动资源消耗少、污染物排放少,这里选取了新售水电器具中节水节电型比例、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和绿色出行率三个表征指标(如表2所示)。#p#分页标题#e#   3.生态型政治文明部分。(1)政治文明目标层单元。构建了政府执政能力水平和公众参与状况两个准则层单元。一般地,效率由市场机制完成,而公平状况则需要政府不断提升,因此选择描述社会个体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表征政府的执政水平。公众参与状况部分,结合我国当前制度基础,以政府信息公开状况来表征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的保障情况。(2)政治文明生态化目标层单元。生态文明建设不仅需要政府大力推动,也需要公众积极参与。政府执政部分,以生态环保工作在党政实绩考核中的比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程度两个指标表征;公众参与状况,则结合我国当前制度基础,以生态环境议案、提案、建议纳入相关政策比例表征(如表3所示)。   4.生态型精神文明部分。(1)精神文明目标层单元。主要包括科技水平、文化水平和思想道德水平三个准则层单元。科技水平以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来表征。文化水平可以选择人均受教育年限或者入学率来表征,考虑到当前我国正在普及高中教育,而且国家“十二五”规划也将高中入学率作为发展目标,这里选择高中阶段教育净入学率为指标。思想道德水平难以直接表征而采取间接反映的方式选择指标,注册志愿者人数比例、义工小时数、人均捐款量等正向指标与犯罪率、交通违章数量等负向指标均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这里选择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人口总数的比例作为表征指标。(2)精神文明生态化目标层单元。与精神文明相对应,包括生态科技水平、生态文化氛围和生态文明意识水平三个准则层单元,其含义分别为应用于实践的科技文化知识的生态友好程度、人们对生态环境知识的了解程度、人们从事生态友好活动的意愿。生态科技水平以应实施清洁审核的清洁生产企业比例表征较为清洁的生产技术的应用程度。生态文化氛围则解读为生态环境相关知识的普及程度,可以通过统计调研得到。生态文明意识水平反映人们相对更加偏好生态环境的程度,此处以环境组织注册人数占城市人口总数比例来表征(如表4所示)。   5.与区域外部关系部分。以生态足迹作为社会经济活动对生态环境占用的衡量指标,从而选定某区域人均生态足迹净输入表征该区域的生产与生活活动对区域外部的生态环境的占用程度(如表5所示)。   四、结语   本文从当前关于生态文明的两种角度理解出发,阐述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其一,生态文明是生态环境与生态型物质文明、生态型政治文明、生态型精神文明的有机整合;其二,区域生态文明评价需要关注区域内外在经济、环境等方面的交换关系。基于生态文明内涵,构建了“1+3+1”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基本框架,进一步构建了包括系统层、目标层、准则层以及35项具体表征指标的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   这一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较好地体现了从理论内涵到评价指标体系的一致性,形成了基本完备的基本框架,理清了具体表征指标之间的相互关系,同时考虑了区域生态文明建设与区域外部生态环境的关系。需加以说明的是,本文主要侧重于从内涵阐释到指标体系构建的理论分析,虽然在具体指标选取时也兼顾了指标数据的可获得性,但是仍然有部分指标无法从现有统计资料中获得具体数据,因此本文未能进行案例研究。在获得数据支持的条件下,通过指标数据标准化、指标权重确定、综合指数计算等步骤可以得到定量化的生态文明评价结果。其中,指标数据标准化是较为复杂的,试图从理论上确定每个指标的取值范围或者标准十分困难,在现实操作中多通过纵向的历史比较和横向的多个区域之间相互比较来确定;指标权重可以通过专家打分、熵值法等定性、定量或二者相结合的方法来确定;最后,综合指数的标准确定与评价等级划分亦较为困难,一个较为可行的方法是横向比较多个区域的综合指数从而得到各个区域生态文明水平的相对评价结果。这一指标体系是基于当前关于生态文明内涵的认识而构建的,随着社会经济系统的演化与发展,关于人、自然、社会三者和谐发展的认识也会不断调整,特别是关于生态环境状况的认识会不断深化,因此具体表征指标甚至指标体系的框架结构也应随之不断调整,以更好地评价生态文明水平并指导生态文明建设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