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管理原则浅析

行政机关管理原则浅析

一、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

1、依法办事,要求行政机关的国家公务员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去办,法律怎么规定的我们就怎么办,行政管理活动本身就是执行法律的活动,绝不允许任何人,不顾法律规定,自以为是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任何个人,任何组织和机关都不能享受法律规定以外的特权,。

2、按法律程序办事,我国的法律对许多行政活动的程序都做了具体的规定,同样的事情程序不同结果就可能不同,按法律程序办事也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按法律程序办事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按法律规定程序的顺序办事,二是不能缺少法律规定的程序。

二、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我国行政管理实现的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制指导下的民主,是民主和集中相结合的制度。

1、在行政机关与权力机关的关系上,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有组织、领导和监督的作用,行政机关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行政机关向产生它的权力机关负责和报告工作。行政机关执行权力机关的决议,权力机关任命行政机关的领导人,权力机关有权改变和撤销行政机关不适当地决议和命令,行政机关也有权向权力机关提出议案。

2、在上级行政机关和下级行政机关的关系上,下级必须服从上级,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和指示对下级行政机关具有约束力,下级行政机关必须遵守。上级行政机关有权撤销下级行政机关不正确的决议和命令。同时也要求下级行政机关当好上级行政机关的参谋,对上级行政机关提出建议。

3、一切国家公务员都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行政法规,都必须服从行政机关的组织和领导,这就是个人服从组织。行政机关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奖惩,鼓励公务员依法行政,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

4、在行政政策方面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少数人的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反映情况,但必须执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决策。

三、遵循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制度,是党的组织原则和领导原则,各级行政组织的领导活动都必须遵循这一原则。这是我们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长期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什么时候都不能忘记这个原则。

1、县级行政组织必须实行集体领导,集体决定的东西任何个人无权更改,如需变动必须再次经过集体决定。

2、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完成个人分管的工作,并把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的和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汇报,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有权对工作进行督导和协调。

3、实行集体领导必须明确划定个人工作所负的责任。任何借口集体领导而无人负责的现象都是不允许的,也是行政管理中最危险的东西,必须明确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充分发挥个人在分管工作中的作用。

四、遵循人民群众参与管理的原则

人民群众参加行政管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特征。这一特征要求县级行政管理必须以各种方式和具体措施保证和吸收越来越多的群众参与管理。

1、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参与行政管理。人民群众参加县级行政管理,主要是通过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县级行政机关是县级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接受权力机关的领导和监督,向权力机关汇报工作,因此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群众参加县级行政管理的主要方式。

2、通过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参加县级行政管理,要保证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能够经常和行政机关保持联系,向行政机关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对县级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的活动进行监督和协助行政机关进行行政管理。

3、通过基层群众自治来参与行政管理。通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参与行政管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的一大特征,在我国基层的许多行政管理都是通过群众自治来实现的。

五、遵循各民族平等参与管理的原则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每个县域都居住着许多不同的民族,一切民族,不论大小都是国家的主人,处于同等的地位。县级行政管理一定要保证各民族享有平等的权力。

1、在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方建立民族自治机关,管理本民族内部的各项事务。县级以下可建立自治乡(镇)和自治村。

2、各民族都享有同等的政治权力,少数民族的公民享有同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参加行政管理的权力。我国宪法规定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行政机关的行政首长,实行区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担任。

3、在行政管理中除了考虑各民族的共同利益以外,要注意保证少数民族的特殊利益,照顾少数民族的特点和条件。

六、遵循服务人民群众的原则

为人民服务是我国行政管理的最终目标,县级行政管理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按群众的意愿办事。

1、县级行政管理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原则,一切行政管理都必须从这个目标出发。做到确立管理目标到行政决策都从人民的利益着想。

2、在行政管理的具体方法上,一定要考虑到群众的承受能力,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的做人民群众的服务员。

七、遵循接受监督的原则

县级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接受上级行政机关和行政领导的监督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一个基本原则。

1、接受上级行政机关和行政领导的监督

第一要主动向上级行政机关和上级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及时修正行政管理的方案和对策。第二对上级行政机关和上级行政领导的检查,要讲实情,说真话,不要专拣领导爱听的话说,更不能隐瞒真相欺骗领导,对领导的指示要认真办理。

2、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原则

第一人民群众可以通过人大代表和各种群团组织向行政机关反映,行政机关对人大代表的议案和群众团体的意见应当认真办理。第二认真完善县级信访工作,不要把群众信访当成是群众滋事。信访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特征,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的一个重要渠道。群众向政府反映情况和意愿是群众对政府的信任,行政机关对待群众的上访应该是有访必接,并应在法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第三行政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到群众中去,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

总之,县级政府的行政管理必须依法管理,国家宪法和法律对县级政府行政管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是县级政府行政管理不可逾越的一个原则。县级行政管理必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政府行政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本文作者:王中平 单位:中共德惠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