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与社会工作阐述

残疾人就业与社会工作阐述

作者:戴卫东 顾梦洁 单位: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

引言

残疾人作为当今社会“就业难”问题人群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无论身体素质还是社会资源都比其他就业人群存在劣势。残疾人能否就业影响着其自身安全感、生活保障和自身价值的实现,影响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在残疾人就业难的普遍形势下,各国都不断通过政策研究和社会倡导推进残疾人就业。中国残疾人就业工作在进入21世纪后取得了一定成就,2007年颁布了《残疾人就业条例》,使我国残疾人就业一定程度上得到法律的保障。但根据2010年监测显示,残疾人就业形势依然严峻。2010年度,城镇残疾人登记失业率为8.6%,是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4.3%的2倍[1]。如何保障残疾人在就业中得到更贴合其个人生理和心理特点的帮助,是现今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需要思考的难题之一。我国在改善残疾人就业问题上,绝大部分重心放在改善就业歧视社会环境、收入和就业保障政策、职业康复与教育、政府与企业责任等层次,也有部分研究涉及到残疾人心理问题的层次,将社会工作理论运用于残疾人就业的研究尚较为少见。

运用社会工作方法能够提供一种较新的专业视角:社会工作“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和发展性的专业取向以尊重残疾人的人格、自决权和发展自助能力见长,注重失业残疾人行为和环境的互动、充分挖掘拥有不同经历的个体的潜力、善于寻找利于残疾人就业的资源、重视建立社工与案主之间的良好关系,归结到一点即是改善残疾人的社会关系以帮助解决其就业问题。残疾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是社会人群的一部分,除了具有和健全人一样的心理特征之外,由于自身的残疾状况形成了他们特有的心理特征,导致了他们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和适应行为[2]。因此从残疾人就业的特殊性着眼,运用个案工作方法能够整合特定案主的各方面因素,通过相对应的实务模型进行有目的的介入。从接案前的预估与准备,到专业关系建立后工作期间的强关系,再到结束关系后对案主的跟进,在针对性和专业性上都给予保证。本文通过马鞍山市一位无业残疾人个案,记录并分析了开展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全过程,以期为社会工作介入残疾人就业服务进行积极探索。

1介入准备

1.1概况

案主(隐去姓名),43岁,男性,高中文化,本地城镇户口,家中还有妻子和女儿。残疾发生前从事个体装修行业,全家依靠案主个人的浮动性收入维持生活。两年前案主左臂在工作事故中致残,左臂高位截肢,属中度肢体残疾,其他器官未受严重影响,拥有劳动能力和知识技能,介入前夫妻双方均无业,靠政府发放的低保金度日(标准是月人均240元),除此还享受低保户与中度残疾条件下的政府救助每年600元。因案主心理出现较为典型的自卑、焦躁、封闭、悲观等现象,与家人间交流明显减少,其家人因案主的焦躁表现同样不愿与其进行过多交流。案主畏于就业的同时几乎避免接触社会,因此严重缺乏社会交往和支持。在最低限度的物质生活保证下,精神生活质量无法提高。案主所生活的社区整体氛围良好,弱势群体歧视现象被控制在最小程度内。通过资料整合可知,案主的经济补偿计划大致得到落实,物质生活尚处于保障中;伤残的客观程度不至丧失完全劳动能力;所处社区没有明显歧视环境,基本可避免对案主施加心理压力和行为局限。案主的心理需要专业方法进行介入恢复,转变案主当前的生活状态和情绪基调,案主身边有很多尚未发掘的社会资源可促使案主重新就业。社会工作的“人在情境中”理论和“助人自助”理念可为案主赋权,协助案主利用社区与社会资源以解决就业问题。

1.2案主当前状态的形成原因分析

①个人原因:案主在工作中致残,在遇到生命周期中特殊事件时没有相应心理准备与知识经验,导致其无法充分接受与认同,同性质的工作易唤起案主感情和记忆上的排斥;案主已过中年,缺乏对重新就业的积极性。②家庭原因:案主和家人较少开展双向交流,低保与救助使案主的家庭处于基本物质保障中,案主宁愿闲在家中也不愿迈出重新就业的步伐。③社会原因:歧视残疾人现象的客观存在,尽管案主生活的社区氛围良好,仍不可避免部分用人单位的选择性歧视;同时很多单位设定的年龄限制也一定程度上抬高了求职的门槛。由此可见,最大的阻力源自案主的就业排斥心理,直接影响案主不能发掘身边资源;另外案主年龄偏大,无形中对就业也产生影响。

1.3介入计划

总体目标:为残疾人案主赋权,协助其实现再就业。具体目标:使案主恢复积极的生活心态,加深与家人的沟通交流;协助案主构建社会支持网络,增强与同类群体及社会的交往;整合案主的资源系统,挖掘案主自身潜力,促使自我发掘社会资源。计划在1个月内完成一个周期的个案介入。从2011年1月5日开始,每周三和周日各进行一次工作,到30日结案共安排8次会面。初期以面谈为主,中期引导案主寻找资源,后期巩固已取得成就。在途径上选择赋权模型和倡导模型相结合。一方面要培养案主的自尊自信,通过自我认同走出消极心理阴影;另一方面要倡导和协调案主的社会支持网络,在社会交往中培养出对社会的强关系和就业的多层次途径。

2介入过程

在案主家人的陪同下,笔者向案主传达了社会工作关系中工作者应具备的素质和案主的自决权、保密权等权利。明确了双方在工作过程中的角色、责任与义务,共同商定了大致的工作计划和服务期限。

2.1第一次会面

主要目的是建立专业关系,达成共同目标。选择在丁先生熟悉的一处社区环境,帮助案主放松心情,这是社工会谈技巧中强调的环境的选择与利用。工作者首先通过较为轻松的闲聊放松案主的情绪,案主由最开始的不信任、警惕、掩饰向试探与好奇的情绪发展。寻求共同点是放松案主戒备与启发交流的途径之一。接着工作者使话题延伸向可能不会引发案主反感的领域,而诚意平和的目光则能使案主及时了解到工作者对其的关心与友好。案主开始渐渐表达出自己对日常生活现象的看法。随后引入合作需遵守的一些规范原则与预期达成的目标。案主依然有回避情绪,但终于可以试着诉说一些自身想法。此时工作者使用引领性和影响性技巧,促使案主有自我表达的意愿,讲述了残疾后的烦闷心情和对于就业的矛盾心理,并表示“不是不想就业而是害怕因为工作再伤到身体”。值得注意的是,工作者在使用积极的反馈技巧时应根据案主的文化背景选择措辞。#p#分页标题#e#

2.2第二次会面

主要目的是建立赋权意识,帮助案主实现正确认识和自我成长,重新找到生活目标与自我价值。在方法模型上属于赋权模型的初始建构。工作者更加切入残疾的客观事实与就业的必要性。这次面谈的关键是与案主共同寻找自身就业潜力,通过与案主真诚的沟通培养一定的信任感。面谈中有这样的发展,当问到“你觉得自己可能做到哪些事?”案主的消极回答是:“除了用右手接接电话,我好像什么也做不到。”工作者及时进行澄清:“能告诉我你觉得做不到的具体是指哪些事?”这样会促使案主切实思考自身能力限制,一一罗列后意识到事情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糟糕。此时工作者进而引导,通过耐心倾听和澄清,和案主共同发现:右臂是健全的可以完成很多工作、三口的家庭结构很圆满、曾经的装修知识是就业的资本。在发现自身潜在能力后案主的脸上第一次浮现微笑。在积极情绪背景下,工作者指出案主目前需要努力的是克服心理上的排斥和自卑。如案主表示:“我觉得别人看我就一个胳膊,没人会愿意接近我。”即是案主的思考方式出现了认知偏差,改善其认知与行为成为社工的首要任务,要协助案主分清感觉与事实,进行认知的重建。通过对心理的调适,案主开始发现这样的想法来自于内心自暴自弃式的夸大认知,认知的重建则渐渐步入正轨。在此环节工作者使用一些正面、鼓励的语言,同时也正视着案主存在的消极与偏差面,案主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对立情绪,而是表示愿意与工作者共同建立正确认知的步骤方法。

2.3第三次会面

主要目的是让案主加深与家人的交流,借助自身具备的资源以赋权和增能。而家庭资源的发掘也意味着为案主增加社区非正规照顾中的家庭力量。在进入案主家庭并需要家人共同面谈时,让一家人围坐在一起,保持在方便彼此对话距离内。需要注意当工作者与案主家庭一起工作时,问题应被归于整体而非案主个人。在这一阶段工作者充当联系人的角色,通过与案主及其家人的共同努力,发现案主具有很多可以成功就业的自身优势。在家人表示对案主再就业的支持态度时,通过工作者的推动,案主与家人彼此均发现了沟通的重要性。如案主的妻子认为:“我以前觉得你肯定不会听我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开这个口。”案主则认为:“我以为你根本不在乎我是否工作,甚至觉得我成了残废对这个家是累赘。”将问题归结于家庭整体,可以发现思想交流的缺乏是造成案主心理偏差的重要原因,而家庭整体也是促进案主走上就业路的最为坚实的内在力量。此阶段较理想地形成了案主的家庭支持体系,家人有合作解决案主问题和帮助其成长的态度,案主也重拾了对家人的信任和依靠,在全家的鼓励中,案主意识到自己拥有的潜在资源和能力。

2.4第四次会面

主要目的是运用丰富的社区、社会资源来协助案主调适心理与行为,增强融入社会的能力。工作者在这次会面前履行联系人的角色,事先对本市和社区的就业资源进行了解和准备,运用社区照顾中资源调动和倡议的工作技巧,在案主的物质已得到基本保证的前提下,倡议社区为残疾人就业提供策略性、精神性的服务是较为客观的途径之一,因此工作者有必要代表案主的利益争取整个社区系统合理有偏重地调配资源。会面时工作者努力增进案主的社会资源网络,在向案主介绍过现有各项优惠政策后,协同案主与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双向的沟通。通过倡导和协调,社区工作人员表示愿意在资源可及范围内充分考虑案主的需求,提供一定的照顾性政策。表示今后会主动帮助案主掌握招聘会的情况以保证其及时参加。此后工作者带着案主来到当地的残疾人服务中心,通过寻求机构性资源支持以预期实现案主社会网络建构的目标。工作者向中心负责人介绍了案主的情况后,对方表示愿意配合该个案,促进案主提高社会交往能力、扩大交往范围。案主当日也首次试图与残疾人群体交流与融合。

2.5第五次会面

这一阶段出现了冲突。原因是案主在残疾人服务中心与同类群体存在交流障碍,阻挠了案主主动增强社会交往,心理上开始退回自闭与焦躁的状态。案主将“社会交往失能”与“就业也同样失能”错误地联系等同,表示不愿再寻找就业合作途径,更是企图中途结案放弃合作关系。应当认识到,合作出现冲突是正常的现象,工作者不应消极避免而需正确面对,用冷静、理性、包容的态度和稳定、分享、焦点回归等技巧来处理矛盾。工作者立即通过充当调解人的角色,以转移注意力、自我表露等技巧尽可能正向引导案主的情绪发展。同时,案主的家人也是可运用的激励性资源。通过家人劝慰及工作者引导,案主同意继续与工作者见面,但不保证是否愿意就业。因此本次见面的基本任务只为确保持续合作,避免出现非计划性的结案,而未能按原计划进一步协助案主拓展社会资源。

2.6第六次会面

此次会面因冲突期影响,故临时更改计划以弥补未考虑到的外界不可抗拒因素影响,重新从调整心理状态着手。工作者运用一些面谈技巧引导案主着眼于身边已有资源和已获得的正面成就,再逐步缓解造成心理退缩的事态,了解到案主退缩行为的缘由是在服务中心未能预期和同类群体建立真诚开放的关系,也缺乏合理渠道释放情绪,连带对就业丧失动力。因此需协助案主进行压力处理学习。首先是协助案主辨认与面对自己的全部情绪感受。其次是促使案主对影响自己就业的情绪进行思考,避免不切实际的联系导致不必要的防备心理,如将因工作致残的心理阴影带入到所有工作,将人际关系偶发挫折扩大到所有社会交往。然后是进行自我对话:一是对时刻会出现的失业挫折做好准备,二是在内心模拟就业求职、人际交往等过程中负面情绪的场景并面对它,三是控制负面情绪,四是反思。此后,案主在家人的鼓励下开始发现:自身具备的就业潜力是毋庸置疑的,社区工作人员同意帮助自己开拓就业资源,在服务中心发生冲突的原因是对方心情不好等。当案主心理状态趋于平稳的同时,工作者向案主适当传达了一些就业面试技巧,鼓励案主恢复社会交往。

2.7第七次会面

主要目的是巩固已有进步,继续寻找资源,并为结案做准备。经过冲突期的经验总结,案主已能较好克服外界对心情的影响,与工作者分享了在服务中心的积极经验和社会交往能力提高的表现,也交流了自身对工作兴趣的见解,表现出积极的工作意向。工作者与案主达成结案前的共识,传达了下次会面即是结案的信息,以帮助案主做好心理上的准备,并巩固案主习得的能力,防止在专业关系结束后再度出现倒退。如在案主家中模拟了招聘面试,工作者刻意在模拟时直接提出对案主左臂残疾的质疑,虽然存在一定专业关系中的行为风险,但案主很好克服了心理压力,较流畅地完成了求职的模拟。#p#分页标题#e#

2.8第八次会面

主要目的是结束专业关系,并建立长期跟进的友人关系,指出案主仍存在的问题,协助案主巩固成就并进行自我改进与成长。工作者同案主回顾了全部过程,包括案主预期达到的目标是实现就业;案主调试了心理与家庭关系,并寻找到丰富的社区与社会资源,进行了压力处理的学习;案主就业动机与信心已得到明显改善;认识到影响解决过程的是人际受挫等。其次,为巩固案主持续成长,工作者再度确认了案主的社会支持系统中家庭、社区和社会环境因素可能发生的变化,与案主讨论了以后的成长目标,如案主表示希望能毫不在意旁人看待自己左臂的视线、就业期望因年龄限制不会太高、若成功就业会努力奉献力量等。

2.9结案

案主表示会继续积极寻求就业,并保持良好思维方式与行为习惯,防止在挫折中出现反复。工作者也邀请案主全家对工作者的专业过程进行了评价和反馈。由于时间局限,实现残疾人案主就业的总体目标未能实现,但在具体目标上案主走出自卑、自闭的心理形态,实现了残疾事实的认同和自身发展潜力的认同,增加了社会交往和社会资源,与家人的关系也走向正常化。此后不久,笔者收到信息反馈:案主已成功地在一单位的门岗处就业,专业介入取得阶段性成果。

3案例总结

3.1评估

3.1.1对专业社会工作介入残疾人就业进行已知经验评估。①在模型采用上,个案介入时案主已度过残疾事态突发阶段,故不适用危机干预模型。从案主就业上的生理自卑和心理闭塞来考虑,更接近赋权模型的目标形态,同时针对不可或缺的资源倡导和网络建构则以倡导模型较为适宜。因此将赋权模型和倡导模型相结合会起到事半功倍之效。②在方法步骤上,从接案起就应全面收集案主自身、家庭和社会环境等各方面信息,才能使每个残疾人案主成为独一无二的服务对象。本个案中案主丧失就业信心源于“工作致残”,在介入过程中“克服心理阴影”成为前期最紧迫的现实任务。接案后的预估注重实事求是和对症下药,此个案中根据案主年龄可预估到就业困难的原因之一在于很多岗位存在年龄限制的现象。③在计划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意外,并能预先考虑好可采用的补救措施。

3.1.2对于专业社会工作介入残疾人就业进行作用评估。①社会工作的伦理原则能够让案主“说真心话”,从而得知案主最迫切和最真实的就业需求。②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在案主的资源建构网络中起到中枢作用,为无法和不愿寻求就业资源的残疾人赋权,代表残疾人与社会机构对话。③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使专业关系结束后的案主能保持成就和进步,使尚未就业的残疾人能继续寻求就业,使实现就业的残疾人能在工作岗位上正向前进。

3.2思考

按照香港社会工作学者江绍康的研究,残疾人社会工作被划分为三大部分:康复工作、增能工作、社区工作。将基础理论与残疾人就业相关联,协助残疾人就业就是为其创造平等进入工作岗位的机会,寻找其生存环境中可利用的资源以赋权,并在社区的支持网络中成功获得工作。

3.2.1成功经验本案较好地把握了以下要点:①在个案工作介入后努力建立案主与工作者之间的信任,在优势视角下引导案主由消极思维方式向有利其成长与社会交往的思考模式转变。②协助案主进行自我认同,包括认同自己的残疾事实和具有能够成功就业及实现人生价值的潜力。③一方面为残疾人的心理康复提供帮助,另一方面从案主身处的家庭、社区和社会中积极寻求有效资源加以利用,以达到实现案主就业的目的。

3.2.2本案特点需要明确的是,案主个体的残疾状况与生活条件的独特性决定了这份个案只能作为经验而不能作为标准。这是因为:①案主的残疾程度并不严重,而更多残疾人面临的却是主要劳动功能器官的残疾,康复训练是首要任务。②案主的就业难点在于心理阴影和交往缺失,引领其走出家门就等于成功了一半,而很多残疾人则面临着就业素质失格,职业教育培训成为首要任务。③案主居住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额属全省前列,而其他偏远地区的残疾人却依然要为生存忧虑。社会工作者在介入贫困残疾人时首要考虑的是倡导政府给予经济上的支持。④根据不同案主的情况还可以运用小组工作或社区工作等专业方法,个案工作只是其中一类体系。归纳而言,运用专业社会工作方法介入残疾人就业问题是一个系统的并能够成功实现的过程。它将康复工作、增能过程、社区或社会视角结合在一整套预估计划中,为案主赋权,使案主在优势视角下拥有持续完善的能力,无论在身心准备上、求职过程中、工作岗位上都有长期发展的潜力。案例中重视案主的自我认同、内外资源的运用、问题的解决与环境的特殊性相结合的经验,为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提供了积极的诊断视角和较为完整的专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