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改革监管优点阐述

建筑节能改革监管优点阐述

作者:李慧 张静晓 单位:长安大学建工学院

建筑节能链管理机制中各主体责任建筑节能,就是指在规划、设计、新建、改造建筑物及其使用中,遵从建筑节能标准,采购的建筑技术、设备、工艺、材料和产品要是节能型的,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和采暖供热、空调制冷制热系统效率,加强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不影响建筑物室内热环境质量的情况下,使采暖供热、照明、空调制冷制热、热水供应的能耗更少。

设计单位建筑节能的设计决定建筑节能的最终效果。依据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单位设计建筑物,他们应将具体的建筑节能内容体现在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文件中。这些设计单位尤其是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要对其设计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负责。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证明。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若是要建设单位买保温材料、墙体材料、照明设备、采暖空调系统、门窗补品,其采购的以上物品不能与建筑节能标准冲突。建设单位要在遵循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下,委托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向设计及施工单位明示或暗示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做法,以及使用的保温材料、墙体材料、照明设备、采暖空调系统、门窗补品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做法都是不允许出现的。

施工图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负责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建筑节能内容,未达到建筑节能标准或者不审查,就不能拿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经审查没什么问题的,建筑节能审查内容要详细的写到审查合格证明中。还要注意的是,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应由设计单位送建筑节能管理机构进行备案。

施工单位施工前,施工单位对材料供应商与设备供应商的产品进行检查。要采购有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产品标识的保温材料、墙体材料、照明设备、采暖空调系统、门窗补品,保证能耗指标符合建筑节能标准。施工中,施工单位不能违背已通过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施工标准。施工人员对墙体材料、保温材料现场取样,然后到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去检测。施工后,施工单位尤其是注册建造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施工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施工标准负责。

监理单位监理实施之前,监理单位首先要对设计文件的相关要求、建筑节能标准有个清晰的了解,依此进行实施监理;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定要让他们进行更正。监理过程中,墙体、屋面等保温工程隐蔽前,监理工程师要进行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以保证对保温工程有效监理。要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保温材料、墙体材料、照明设备、采暖空调系统、门窗补品,需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施工单位才能开展下一步施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进行监督检查,看建筑节能标准是不是被严格遵守了,如果没有遵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责令其改正。在墙体、屋面等保温工程还没有隐蔽的时候,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严格监督保温工程,不得马虎。3.7竣工验收验收时,建设单位组织建筑物竣工同时对建筑节能实施情况进行审查,并把审查的内容写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与建筑节能管理机构进行协商,给出有关建筑节能的专项监督意见。在竣工验收过程中,若建设单位的某些行为不符合建筑节能管理相关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要求其限期改正。验收后,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要履行保修责任。

目前各地运用行政手段加强新建工程的节能监管。将建筑节能纳入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等各环节,强化全过程监管。通过建立“建筑节能链式管理”可使建筑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通过横向联合,纵向搭接,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可以推动建筑使用者和管理者自主节能减排,使建筑节能设计体系和推广实施发挥其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