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发展设想探究

工程监理发展设想探究

作者:杨云会 杨永毅 刘萍 单位: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在美国参与工程监理的有工程咨询公司、顾问公司和建设监理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和施工由咨询公司或顾问公司负责,监理公司直接管理施工。工程监理是全方位的,除对工程现场进行控制外,也从技术、方法和效益上进行控制。监理团队中除了监理工程师以外,还有业主和承包商参加。监理与业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工程师行使业主授予的权利。监理工程师负责解释文件、合同并签发付款单,监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主要由承包商负责。监理公司与承包商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承包商服从监理公司监督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的验收、结算,并审核工程资料,一切合格后方能办理工程竣工移交手续。国际工程FIDIC合同条件下的监理工程师涉及到工程的整个过程,而且在施工阶段对投资、进度、造价进行全面的控制。按照FIDIC合同体系,业主委托监理工程师管理工程全过程,包括招投标、工程施工、资金结算、竣工验收等;在国际工程的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按照业主和承包商签订的合同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确保业主接收到按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和质量标准的工程,同时协助业主控制项目的总投资。

国际工程监理(咨询)业的服务内容

国际工程项目的管理,传统上是由工程咨询监理公司和承包商提供专业化项目管理服务。从国际上新发展的项目管理模式来看,工程咨询业还可以提供许多专题性的服务,例如风险管理、工程索赔、造价管理、项目融资等。在美国市场,设计公司发展的新趋势就是服务的多样化,不仅更多参与设计—建造项目,也参与设计—工程管理类项目,有的公司还将服务延伸到项目的运营和维护。所以,国际上一些公司既开展咨询业务也进行工程承包施工,在一揽子承包的综合项目中有很大的优势。而且,咨询公司也接受承包商的聘用为其服务(一般不应同时为同一项目的业主和承包商服务)。(1)项目投资前咨询。包括项目选址、与中间商(土地)、协商处理有关法律程序、规划咨询、项目选定咨询和项目决策咨询。其中决策咨询是核心,以可行性研究和评估为重点,内容有项目的目标、资源评价、建设条件分析和经济效益分析。(2)项目准备阶段咨询。包括工程设计、设计审查;工程和设备采购等服务,包括编制招标文件、拟定合同、投标评审、承包商选择和签订合同。如果是BOT或PFI/PPP项目,则可为当地政府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和编制特许权协议书并协助进行项目的招标。(3)项目实施阶段咨询。确定项目的费用、进度计划目标;进行项目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内容包括项目管理、施工监理、施工管理等,实施过程中跟踪管理。包括承担管理型CM方式,派出项目经理进行设计-管理或管理承包,或者进行设计-建造总承包或EPC/交钥匙管理总承包。(4)项目总结阶段咨询。指对已完成的项目的目标、执行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进行系统和客观的分析,考察项目目标是否合理、有效,项目能否持续发展,为未来项目提供经验借鉴,包括建成后出租转让。如果是BOT或PFI/PPP项目,也可以提供项目的运营和维护服务。

国际工程(监理)咨询业的特征

(1)国际监理(咨询)工程师的定位。在国际上,在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渐渐地对咨询工程师的作用和定位一般不使用“监理”这一措辞。FID-IC2001年出版的《客户———咨询工程师协议书(白皮书)指南》中论述:在有关咨询工程师管理合同的职责方面,使用“监理”(Supervision)这一措辞时可能会产生严重的误解,因而这种用法需要避免。FIDIC“红皮书”、“黄皮书”、现行的“新红皮书”和“桔皮书”中都避免使用在早先的版本中能够看到的“监察和监理工程”(WatchoverandSupervisetheWorks),而在使用“合同中规定的职责”(DutiesspecifiedintheContract)或“合同中委托给他的职责”(DutiesassignedtohimintheContract)这一措辞。在美国AIA系列合同范本中,过去的版本规定建筑师应“监理”承包商的工作。“监理”的含义可能包括建筑师/工程师有责任管理、指导和控制施工作业。AIA早在1961年修订合同条款时,在描述建筑师在施工阶段服务的内容时,用“观察”(Observation)一词取代了“监理(Supervision)一词。由此可见,建筑师/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是按照业主和承包商所签订的合同,对承包商的施工工作,包括对所应达到的进度、所应满足的工程质量进行巡视、检查和督促,而不是具体干预,更不应去具体管理承包商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甚至安全等问题。在国外的各类合同条件范本中,几乎都有如同FIDIC“新红皮书”中第3.1款中的一段话:“工程师的任何批准、校核、证明、同意、检查、检验、指示、通知、建议、要求、试验或类似行动(包括未表示不批准),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职责,包括对错误、遗漏、误差和未遵办的职责。”这说明承包商对监理工程师已经批准的工作仍需承担责任。业主聘用监理工程师来管理工程只是监督保证工程合格的一个手段,监督工程建造过程符合合同规定的方式以及相应的惯例而已,完全不减免承包商的合同责任。

(2)国际监理(咨询)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在国际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中,业主通常将项目前期至项目建成全过程委托给咨询监理公司,实施全过程咨询监理。一旦业主与咨询监理公司的合同签订后,双方之间的权利、责任和义务都以合同条款为依据相互约束。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一般与承包商不直接发生关系,所有信息来往均由监理(咨询)工程师来传送或,由监理(咨询)工程师下达或签发的各种指令都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承包商必须坚决执行。按照FIDIC合同条件,监理(咨询)工程师职责范围包括:在总承包商的管理上,有权对其工程管理人员、检验人员和操作工人进行监督;在工程现场协调上,有权协调总包商、分包商与业主指定分包商等的协同施工;在工程技术上,负责图纸和技术资料的管理、批准和认可图纸变更等;在有关法律处理上,担任第一位调解人角色,对业主与承包商的争议事项,以合同为依据,中立、公正、合理地处理纠纷;在合同中的地位与作用上,是业主的人,根据业主的授权范围进行诸如索赔管理、财务支付、各种签证等现场实际工作;在工程进度上,有权进行工程全过程的监控,审批总包商施工总进度计划,下达开工令,要求承包商报送施工作业计划,跟踪检查施工进度,签发部分工程交工,基本交工和竣工终交证明书;在工程质量督查上,有权对材料质量、操作工艺、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当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时有权勒令返工或进行替换;在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时,有权提出缺陷修补内容和要求等,一直到保修期结束颁发合格证为止。在工程造价控制上,有权要求承包商提供符合工程合同要求的现金流量计划,负责签署工程款付款凭证,签认工程变更,对索赔、意外风险等进行控制,有权调整单价,必要时进行工程估价等等。监理(咨询)工程师的核心工作是合同管理,监理(咨询)工程师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责主要是根据合同巡视、检查和督促承包商的项目实施情况,必要时做出批准和指示。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咨询)工程师一般干预承包商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施工措施、施工计划以及安全措施。监理(咨询)工程师的主要精力用于监督业主与承包商执行合同的情况,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督工程进度是否能按合同要求完成,检查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并防止索赔现象的发生或为反索赔提供依据,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费用控制与投资控制,以维护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各自合同权利。#p#分页标题#e#

(3)国际监理(咨询)工程师的选择和服务报酬。国际上业主选择监理(咨询)公司或咨询工程师的出发点是其专业化的技能、项目管理的经验和诚信。选择高水平的监理(咨询)工程师将会为业主带来巨大的、长远的、多方面的效益,监理(咨询)工程师的技术水平与能力是决定性因素。因而在国外该行业具有较高地位。通常,业主在选择承包商时首先考虑价格因素,而选择监理(咨询)工程师的标准必然是监理(咨询)工程师的资历、经验、能力、管理项目的水平以及职业信誉。设计、咨询和项目管理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和成本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其费用仅占工程总成本的相对很少一部分。国际工程项目业主把大量的权利赋予监理(咨询)工程师,因此,业主在选择监理(咨询)工程师时必须进行认真的考核,否则将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损失。国际上的监理(咨询)公司对其监理(咨询)项目的取费额度和价位都相当高,一般可以达到工程造价的5%~10%,业主同时还承担监理工程师在负责该项目过程中的电话费、交通费、差旅费、加班费等费用。并根据项目的规模、服务范围或服务时间长短收取费用。收费标准中还因监理资质等级不同而有所浮动。同时监理(咨询)公司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为业主节约了投资,业主会对咨询公司给予节约投资30%~50%的奖励。国际最为流行的监理(咨询)费用基本计算方法以2种方式居多:①按工程总造价的比例取费;②按监理(咨询)费用成本加一定数额的酬金来计费。

国际监理(咨询)工程师的执业资格及素质要求

(1)一般而言,国际上对监理(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要求十分严格,从事工程监理(咨询)的专业人士包括建筑师、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和工料测量师,他们都是按严格的程序认定的,从业人员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才能参加资格考试,通过考试后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并登记注册。政府部门在登记注册和发放资格证书时,严格限制其监理(咨询)业务领域,杜绝跨领域监理(咨询)的现象。国际上的监理(咨询)工程师均能精通法律,熟练掌握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具备施工安装各种专业知识,能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成为称职的项目管理者。除此之外,国际上监理(咨询)工程师非常强调个人的工作实践经验与独立执业能力。国际上大的监理(咨询)公司,高学历和资深技术专业人员所占的比例高达30%~40%以上。

(2)监理(咨询)工程师的职业道德要求。监理(咨询)工程师必须具备正直、公平、诚信、服务等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西方发达国家的监理(咨询)行业均对监理人员的职业行为制订了道德规范和准则,其核心内容强调“正直、公平、诚信、服务”。有些国家与地区强制性规定:监理者与被监理者的行为必须遵照行业法规和国家法律,建设监理活动必须遵守工程所在国与地区的经济法、行政法、民法等各种法律法规。监理(咨询)工程师必须善于协作,责任心强,不仅需要经常与客户、合同各方、本公司的各方面人协同工作,而且还经常与政府官员、金融组织和工作人员及设备材料供应和施工单位的人员打交道。

国际工程监理(咨询)业与我国监理业的比较

(1)监理业务服务范围狭窄,监理深度有限。我国监理行业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太过单一。我国工程建设采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物质供应单位分工协作的体制,对项目全过程进行分割切段管理。工程咨询公司业务只做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或评估;设计院只负责项目设计;招标公司只组织项目招标;而监理公司则实际上是项目施工阶段的现场施工质量监督。故我国项目监理业状况是监理公司不能提高项目复杂的技术服务,服务范围的监理产品附加值很低。

(2)监理工程师的作用难以发挥。我国监理业虽然借鉴了发达国家的经验及国际上通用FID-IC合同管理方式,将监理工作内容确定为三控、两管、一协调,但在实际工程中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职能往往被弱化,业主的强势,导致监理工程师地位尴尬,很难真正独立、公正行使工作权利,这是我国与发达国家建设监理的主要差距。

(3)监理业管理混乱无序竞争。在我国目前工程监理行业低标准监理服务取费的条件下,很多监理公司只能困难重重地维持低水平运行。同时,由于我国监理服务门槛过低,导致监理服务技术水平不高,产生过度竞争。监理公司不是靠实力、工程管理经验和市场信誉去赢得监理业务,而是普遍靠拉关系进行竞争。低价竞争导致低成本服务,造成了监理行业的恶性循环,严重制约了监理行业的发展。

(4)监理行业从业队伍综合素质较低。我国基础建设项目的迅猛增长,造成现有工程监理的数量不能满足工程发展的实际需要。而且,我国监理业起步较晚,但推行速度较快,导致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影响了监理从业队伍的整体素质。监理行业从业队伍普遍缺乏经济管理和法律知识,缺乏全方位控制的能力,复合型人才少,专业搭配不合理,不能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阻碍了全过程监理的实施。

结语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现代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工程内容越来越复杂,建设要求越来越高,涉及的管理服务范围越来越广。分析国际工程监理(咨询)业的特点,可看出目前我国监理公司仅承担了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强制分阶段后的部分业务领域。同时,目前我国市场现状给监理业强加了太多超越其社会属性和自身能力的约束,也违背了市场交易原则,使得监理的路越走越窄,失去了发展空间。我国监理业必须站在与国际接轨的高度,对监理行业进行全面改革,才能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需要,适应项目管理技术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