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行政范例

党建行政

党建行政范文1

关键词:高校;党建;创新;思路

新时期,社会发展的主旋律呈现出了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元化的发展方向,国内国际形势也因此出现了巨大的变化;同时,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也越来越受到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人民需求不断提高等各方面社会因素的影响。这些影响与变化对于高校的党建工作来讲,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因此,高校党建工作必须顺应时展的要求,不断下移党建重心,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理念,创新党建工作,从而才能更好地适应高等教育的发展,继而为高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保障。

一、以科学的指导思想为引领,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理论创新

创新必须要理论先行,理论是一切实践创新的方向标、指引剑。在新时期,国内国际形势不断变化、社会环境不断发展,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越发显现,党建工作的理论方法创新势在必行。高校党建工作有着先天的优势,马克思主义思政理论课教师、哲学社会科学理论教师、专职的学生工作队伍是高校党建工作的组织者、参与者、指导者,他们富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理论基础。因此,要整合利用好这部分资源,对他们进行积极地组织引导,凭借自身的先天优势,结合实际,尽可能的结合学校实际拿出一批高质量、令人信服、可运用的理论研究成果。让这批成果能够与当前党建工作的具体工作联系起来,更好地为党建创新服务。在加强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的同时,也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检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始终将师生员工思想上存在的实际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在教育的过程中,要着力探索新的关于高校师生党员接受教育有效载体。以党员身边的正反典型事例感染党员、启发党员,警示党员、教育党员。努力挖掘身边榜样的力量,让正能量能够贯穿在党建工作的全过程,同时坚持负面教育为辅,通过全方面的教育引导方式来切实的加强、丰富党建工作的内容。

二、以科学的党员分类指导为导向,坚持高校党建工作的组织创新

高校党建工作的开展要以学校党委为核心,各个二级学院以及系部的基层党组织为主线,教职工、学生党员为主体,以学生辅导员和专职的党建行政干部为骨干,层层推进、有序开展。在组织建设中,由于教师党员与学生党员的身份不同,党建工作的很多方向、目标也有多不同。因此,对他们分类指导,分层培训很有必要。同时进一步细化党员教育培训的组织机构,进而实现党员教育的组织创新。在大学生党员中坚持组织创新,尽量做到统筹考虑。充分发挥大学生“三自”服务能力,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在实践中不断地提高自己的实践动手能力。毕业生党员工作尤其是实习阶段的党建工作是学生党建共组的一项难点工作。针对那些因毕业季需要较长时间在外实习或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党员,可以按实习地区或者实习基地组建临时的党支部,同时通过更加灵活地方式对学生党员进行考核、管理、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在教师党员队伍中坚持组织创新,务必做到持之以恒。高校教师党建工作需要转变思路、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教师党员队伍的组织创新,建立健全集个人自学、岗位培训、外出培训、学历教育、网络教育等的一套全方位的教育培训体系,同时注意各种培训方式间的交互性、融合性。通过搭建灵活多样、实用灵活的学习平台,调动每一名教师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逐渐在党员教师内部形成优良的学习氛围,构建一支学习型的教师党员队伍。在搭建学习型党组织的同时,还应该严格准守“”制度,抓好日常组织的学习。始终将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学习科学发展观、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政治理论知识武装自己。

三、是以志愿服务为载体的党员后续教育为动力,加强高校党建的活动创新

高校志愿服务特有的紧扣育人主体、注重社会实践、形式新颖多样的内在特点,通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将志愿服务与党员所能、社会所需结合起来,使党员能够在志愿服务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这样就把党员的后续教育的意义充分的挖掘出来。加强高校党员的志愿服务活动前提是要搭建好服务平台的建设。一是搭建学习平台。1、加强党员的前期培训,提高志愿服务水平。2、拓展志愿服务领域。在做好帮困扶贫、支教扫盲、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社会公益、地方经济建设的同时,通过设立专项志愿服务项目、专项课题等形式,加强党员的参与积极性。二是搭建实践平台。1、是整合资源,推荐志愿服务基地建设。规范校外党员服务基地建设,颁发党员志愿者上岗证书,使服务基地真正的成为党员志愿者在实践服务、奉献的阵地。2、将主题教育、党日活动的开展常态化、持续化,结合社会热点、民生所需,与相关的志愿服务单位紧密联系配合,力争将党员的志愿服务项目上层次、品牌化。三是搭建宣传平台。1、是与当地的新闻媒体紧密配合。2、是充分利用新媒体的力量,比如微博、微信等,加深社会对党员志愿服务的理解和认识,形成广泛的舆论氛围。

四、以落实基础性工作为根本,致力于高校党建工作的管理创新

高校党员管理工作是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创新需要在党员管理创新的理念、方式、内容等方面进行改进,从而更好地展示自身的先进性,与时俱进地开展各项管理工作,通过各种平台,在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中不断地提高进步。在管理创新的内容上,需要着力提高党员的政治意识,充实党员的政治生活。新形势下创新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需要充分的扩大党内民主,让每名党员都能参与到党务的各项建设中来,最大可能的调动每一名党员的积极性。坚持完善党员学习培训制度,坚持并完善“争优创先”、“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各项教育活动中形成的党员集中学习记录、考勤、检查、知识竞赛等制度。结合学校实际,不断地拓展学习内容,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不断加强党员的党性教育,提高党员的榜样引领意识,使学习培训逐步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在教育管理的方式方法上,积极构建“三个课堂相结合”的教育模式,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创新精神、创新思维的党员队伍,有利于对师生党员个人素质、人格构建的升华进步。三个课堂分别是:首先是课堂教学,它是创新理论教育和专业教学工作的主阵地,能够提供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论上的指导。第二课堂是注重管理工作与学生教育方面的创新教育,是第一课堂的延伸与补充,可以更好地加深对第一课堂所学内容的认识和理解,更加直观、形象地把握国家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第三课堂是社会实践教学。它侧重于师生思想品德教育、科技文化教育、劳动教育、健康教育和心理教育的创新。

五、以多种教育与管理相结合为切入点,实现高校党建工作的方法创新

在《之江新语》中指出:“学习是文明传承之途、人生成长之梯、政党巩固之基、国家兴盛之要”。在高校党建工作方法创新中,一定要强调党员学习和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性,促进高效党建工作有序发展。1、坚持教育党员与关心党员相结合。在高校党员教育过程中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健全党员教育机制、树立人文关心情怀,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党员群体,及时发现和解决党员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急人所急、想人所想。特别是针对家庭困难党员、老教师党员,党组织要经常进行慰问帮助。只有把教育党员与关心党员结合起来,充分考虑党员的实际需求和境遇,党员教育才能深入人心,落到实地,开花结果。2、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思考相结合。党员教育必须要求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这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在坚持理论学习的同时,还要加强实践思考,理论只有与实践相结合,才能显示出强大生命力和影响力。3、坚持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和重点教育是一个有机整体,没有普及教育,党员教育就没有坚实的基础,党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就不可能深入人心。重点教育是在普及教育的基础上的提高教育,不抓好重点教育,那些担负重要和特殊任务的团体和党员,所以,党员教育要坚持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既覆盖全党,又重点推进。4、坚持场所教育与活动教育相结合。在高校党员教育过程中,要将场所教育与活动教育结合起来。另外还要结合党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一些读书演讲的党员教育活动。这样将专业思想教育、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教育渗透于场所中和活动的全过程,可以充分拓宽党员的思维面和认识面,取得党员教育的最大效果。5、坚持传统教育与网络教育相结合。传统的教育方法在高校党员教育中仍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网络教育较传统教育方法有其特殊的优势,因此,在党员教育和高校党建工作方法创新中,将传统教育与网络教育有效结合利用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充分了解和熟悉网络环境,具备足够网络信息知识和优秀网络舆情处理能力,才能从网络上获取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信息和资源,并把其用于高校教育和管理工作中去,只有这样才能成为网络时代合格的高校学生工作者。总之,在高校党建工作中,要以高校发展这个中心布局,紧密结合高校实际情况,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主观能动性,群策群力,从上至下,由点串线、以线汇面,坚持继承与创新并重、落实与创新相统一。

参考文献:

[1]修耀华.新时期高校党建创新工作的思路[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育,2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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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为主题,以“改革、稳定、创新、发展”为主线,以明确职能定位、创新行业服务体制为核心,以营造发展环境、构建服务体系、打造服务平台、激发行业企业活力为着力点,振奋精神,鼓足干劲、提高素质、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行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快改革改制工作步伐,确保早日完成改革改制任务,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构建行业管理新机制,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机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树立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工作环境,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工作重点:

(一)、深化改革改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1、积极推进改革改制工作步伐。启动煤炭供销公司、煤炭运销公司、鲁中煤矿物资设备供应中心改制工作,争取二轻大厦年内终结破产程序,完成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站、经济联合发展公司清算、职工分流安置等工作,加强对纺织贸易公司改制工作的领导,完成破产财产界定,适时启动破产程序。

2、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清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快职工权益兑付步伐,力争年底前完成遗留的未兑付权益的兑付工作;完成1600名“4050”人员社保卡、医保卡发放。

3、抓好信访稳定工作。把握政策,制定措施,集中清理,逐个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问题,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认真抓好军转干部管理和军队转业人员待遇落实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创新行业管理机制,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4、深入调研,优化发展环境。加强与省经信委、省机械、化工、纺织、轻工、建材工业协会以及省轻工联社的对接联系。开展专题调研,向市政府提出加快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和政策措施。与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对我市重点企业的调研工作,对汽车、输变电、无机非金属材料、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发展,提出增强新产品研发能力和品牌建设能力的措施和建议。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在媒体开辟《行业领军人物、行业领军企业风采》专栏,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行业发展。

5、创新管理机制,建立服务平台。健全行业发展服务体系,打造信息、科技、融资、管理培训以及中介服务平台。与市基金担保公司、盛鼎投资担保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部门合作,签订融资合作协议,打造企业发展融资平台;协助企业与科研院所、驻泰大专院校合作,联合进行科研开发,共建产业发展研发平台;完善《行业行情》简报,创建行业管理网站;与盛鼎投资担保公司合作建立再就业服务办公室,3月底举行融资协作暨科技合作签字仪式,以再就业服务办公室为基础,建立企业家交流中心。

6、抓好协会建设,促进行业发展。3月底前成立机械协会、五金机电协会,年底前完成建材协会、纺织协会筹建工作。指导各协会开展信息交流、经贸协作、科技咨询、职工培训、行业维权、行业自律等活动。加强经济交流与协作,年内争取2个以上全国性会议(展览会)在召开。

(三)关注民生,积极做好相关服务和困难职工救助。

7、认真做好服务和管理,保障民生。继续做好原机电办等十部门机关宿舍管理、水表一户一表改造、户籍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开展行业工会、宿舍维护和户籍、计划生育等工作的新路子;健全困难职工档案,认真做好困难职工救助和帮扶。

(四)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运行机制。

8、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加强对已租赁资产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3月底前对现有存量资产按照市场价格采取公开竞价招租,提高资产利用效能;对存在问题的资产进行依法清理,规范管理。

9、规范资产处置。对各类国有、集体资产规范运作,采取市场化机制,公开、公平处置。

(五)提素质、转作风、抓落实,努力实现机关工作转型。

10、认真抓好党建工作和机关建设。深入开展“富民强市做表率”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机关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业务科室及所属企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认真做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干部选拔任用、党员教育培训等工作;继续开展争创市直文明单位活动;认真做好干部人事管理和老干部工作;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机关学习计划,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市第十次党代会等有关会议精神,不断推进思想政治建设、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凝聚力、执行力、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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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蓬勃高速发展,“两新”组织中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国民经济中的功能和地位不断提升,已经成为了具有“份额占半壁、创业领军者、改革急先锋、就业主渠道”等特殊作用的生力军,甚至成为了践行对外开放带动战略和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领军者。仅以延边州为例,截止2011年就拥有新经济组织9万多家,占全州企业总数的93.6%,实现产值达全州工业总产值的93%,实现增加值占全州生产总值的45.1%。其中,国遥博诚等一批企业已成为行业龙头;还有204个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控股或技术、品牌、产品、管理等合资合作,已走向了全国乃至世界。从简单的逻辑上说,对这么重要的经济组成部分和经济建设成员,都不覆盖党的组织,还谈何党全面领导社会主义?为全面领导社会主义,党早就将组织体系覆盖到了部队的连队、机关的科室、农村的村屯、城市的社区以至非独立运行的企业里的车间和学校中的班级等基层单位,更应该加紧覆盖到作为社会结构重要细胞的“两新”组织。

2、只有实施“两新”党建,才能确保在根本上推动“两新”组织发展

专业人士研究发现,“两新”组织普遍存在着“四大”共性问题。一是总体数量很多但个体规模很小。仅以延边州为例,总计拥有16万户私营企业,其从业人员达38.97万人,可谓阵容庞大、队伍庞大,但是平均计算却每户只有15人。同时,这些私营企业中,中小企业又占到99.93%,营业收入百万以下的就达76.4%。二是发展速度很快但生存周期很短。其开业户数、从业人数、投资额度都增长很快,尤其是员工增长率达到了1082.58%,令人吃惊。可是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最终生存下来并发展壮大的仍然是少数,歇业率达到10%,特别是平均生存周期仅有3年。三是其用人机制灵活但却职工流动性很大。企业和劳动力可以进行双向自由选择,但这种高度灵活却同时造成了员工队伍的流动频繁极不稳定。四是主动适应市场但却自身存在着局限。根本的经营性决定了他们十分注重经营行为以适应市场;但所有者、经营者、生产者天然的角色差异和利益分配的多样化、生产关系的差异化,又使得其家族和小农意识特别强,普遍存在着重经济、重行政而轻政治、轻教育的局限性。这充分说明,他们只接受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还没有接受到党的政治、思想特别是组织的领导;他们还没有抓住只有由党领导才能进行的思想政治工作这条生命线,甚至根本不懂这就是干事业的生命线。而只有切实接受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有效发挥党在“两新”组织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党虽然高度重视“两新”组织,但不该也不可能包办其生产经营。我们以往就是因为没有强有力的恰当抓手,才治标不治本地只敲边鼓,使得“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经济发展”这一至好方针成为套话。“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实施,使我们找到了政治建设和经济建设的深层次熔点,那就是“以‘两新’党建为促进发展的新支点;通过‘两新’党建构筑全党抓经济的新格局”。党组织在“两新”组织中,大力开展科技讲座、作风修养、创先争优、民主管理、生产竞赛等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学习研究市场动向,围绕“两新”组织发展议大事建诤言献良策谋新路,以坚强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助推和守护其发展,这就是最高瞻最高端的鼓励、支持和引导,这就是为其找到了核心发展力!铁的事实更加印证,全州已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平均寿命已达到了9.84年,远远超过了3年平均生存周期的3倍多。

3、只有实施“两新”党建,才能确保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地为国家做贡献

广大非公经济人士经历与改革开放同频共振的摔打磨砺甚至背水一战,才冲出血路谱写了今天的创业成功和人生篇章。他们确实拥有着对党的由衷感恩,他们的心怀也已由当初的养家糊口升华到了现在的服务社会。他们虽然不断追逐利益,但绝不仅仅是为了单纯挣钱,而更多成分是为了争得价值和尊严。但最大价值和尊严不是多安排就业、多乐善好施,应该是为党“经营镇守”好一方。据有关专家研究,“两新”组织中的员工大体可以分为5类人群、怀有5种心态。一是从“单位人”变成“社会人”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这些人往往由于失落而缺乏人生归属感。二是工作变动频繁生活压力越来越大的大学生,这些人大都由于频繁择业而缺乏人生稳定感。三是属于城市中弱势群体的进城务工者,这些人由于背井离乡而缺乏人生安全感。四是感觉得不到社会承认的国有单位下海干部,这些人由于“壮志未酬”而缺乏人生荣誉感。五是不太了解国情的海外归来者、新生代创业者和富二代,这些人由于社会阅历不深而缺乏人生认同感。我们不通过党领导的思想政治工作化解他们的心结,他们不会焕发出主人翁责任感而觉悟起来。就是从这个单位流转到那个单位,他们也是一样还是一如既往地依然故我。特别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是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既生产物质产品也生产全面发展的人这一精神产品。没有党的领导,这个目标肯定是不会实现的。只有通过“两新”党建全面加强党对非公有制企业的领导,广大业主才能加速改造,由暴发户嬗变为领军发展的主人翁;广大新社会阶层人士也才能加速觉悟,由自发的普通建设者,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全面发展的有组织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为了推进“两新”党的建设和党建工作,中央设计和部署深入开展“双覆盖双增强”工程这样一个主线活动。

3.1实现党组织对“两新”组织全覆盖

千方百计建立“两新”组织党支部,使有3名以上党员的“两新”组织,100%地单独组建起党支部;有不足3名党员的“两新”组织,100%地联合组建起党支部;没有党员的“两新”组织,100%地挂靠从属于一定党支部,确保其接受党的影响和领导。省委组织部提出,20人以上的“两新”组织,单独组建率2012年达到30%,2013年达到40%,2014年达到60%,2015年要达到80%。

3.2实现党的工作对“两新”组织全覆盖

组织覆盖是人的覆盖,工作覆盖则是事的覆盖。具体方法如下:一是开展、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二是开展宣传政策、倡树新风、交友谈心、维护权益等思想政治和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三是建立完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使党及党领导的群团工作覆盖到所有“两新”组织。特别是对党建工作,我们主张把握制高点,也就是多做争取人心凝聚力量的事情,而不是忙活那些毫无意义的记录和表格。那些东西就是绣出花,业主和企业都不会喜欢,而且那样只能越干越弱化。所以简单说可以开展一些文体活动,哪怕拔河也很有用,而且好多党群工作就是靠文体活动起家。事实也雄辩地证明,党领导的文化工作确实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重大作用。

3.3促进“两新”组织党支部凝聚力不断增强

这项任务要求“两新”支部建立后,要科学合理干事而不是形式主义做事。如开展科技讲座、作风修养、创先争优等具有实在意义的活动,通过这些提升员工技能,带动提升企业效益。这就在无形中提升了党支部的影响、地位和形象。再有开展一些调查研究、民主管理、生产竞赛等促进发展的大型活动,不断增强“两新”组织党支部的吸引力凝聚力。

3.4促进“两新”组织发展竞争力不断增强

党支部要组织支委或党员一班人,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钻研市场经济理论和实务,使他们不断提高对发展趋势和市场行情的分析判断与洞察能力,积极围绕“两新”组织发展议大事、建诤言、献良策、谋新路,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助推“两新”组织提升发展竞争力。

3.5在此基础上,双覆盖双增强还包含如下六项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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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成了机构改革任务,将原县建设局、原房管局整合,重新组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将办公场所统一调整在原房管局办公大楼集中办公,做到了安全、平稳改革过度。

(二)负责起草了《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上报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动态20余条。

(三)在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住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并在局大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对建筑工地、房地产开发、小区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除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总共摸排上报了6条线索。加强了与司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及时回复了县公安局扫黑办的4份提示函。根据县政府转来的市公安局扫黑办提示函,组建了三个工作核查组,分别对提示函反馈的三个工程项目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召开党委会研究了处理处罚措施。

(四)扎实开展扶贫攻坚行动,全面落实精准扶贫工作任务,2019年扶贫工作坚持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要求,继续加大驻村帮扶力度,一是提高已脱贫贫困户的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重点实施了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安居扶贫、健康扶贫等十大扶贫工程,为贫困户脱贫不返贫,持续增收提供后续动力。二是加大了对未脱贫贫困户的帮扶力度,针对致贫原因,因户因人精准施策,确保未脱贫贫困户如期实现稳定脱贫,在2018年整村贫困发生率0.69%基础上脱贫1户2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59%。为抓好各项扶贫政策落实,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宣传及落实好扶贫惠农政策,如医保报销、教育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慢性病证、残疾证办理等,累计为贫困户代办理医疗报销16余次,办理慢性病证6人,办理残疾证2人,为所有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学生申请教育补助等,通过帮扶干部、扶贫工作队上门代办服务,打通扶贫惠农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同时架起了帮扶干部与贫困户的连心桥。二是在原有的菌菇产业已经实现产业全覆盖的基础上,叠加了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10亩的湖溪村米粉加工厂产业,采用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通过贫困户小额信用贷款入股、现金入股、劳力入股等形式进行入股,预计可以为贫困户年增收2000元/户。同时又作为扶贫车间,可以解决10余名贫困户就业问题,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三是抓好中央巡视组对江西反馈问题任务清单的对照检查及整改,梳理出“把握脱贫攻坚目标有一定偏差”“存在形式主义”等6方面11条问题,并全部完成整改。

(五)棚改工作:2019年城市棚户区开工任务1430套(实物安置1332套,货币安置98套)。我县提早谋划,提前安排2019年度城市棚改工作,于2018年6月开始部署实施县城西北片区(城中村)城市棚改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9月启动房屋征收工作,至2019年初基本完成房屋征收工作,征收房屋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采取原址建设安置房方式安置,安置房建设工作已于今年7月份全面启动。今年我县继续加压,顶着脱贫攻坚的巨大压力,启动城南片区(城中村)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涉及被征迁户1500户,房屋征收面积30万平方米,采取原址安置和货币补偿方式进行安置,经过3个月的不懈努力,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已基本结束。

(六)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工作:对全县57个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防护、扬尘治理、建筑危化品、建筑消防、起重机械(65台塔吊、59台施工升降机)进行全覆盖的检查,共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139份(其中扬尘治理40份、建筑消防10份、建筑危化品9份、起重机械80余份),排查安全隐患500余条,其中较大安全隐患15条,当场执行停机整改9台施工升降机,现场拆除塔吊1台。查处因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执行停工整改项目3个(次)并对3个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共开展工程质量检查5次,下达质量整改通知25份,排查质量隐患共66条。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3次,依法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案件12起。

(七)配合县委县政府对商贸广场、鄱湖市场违规乱搭乱建物进行拆除。

(八)召开了“双创”工作动员大会,成立了住建局“双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真正使“双创”工作落到实处。

(九)房地产管理工作: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力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防范商品住房销售量价过快上涨,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行政服务共受理办结房屋抵押登记共1200件,办理还贷注销?押登记共700件;办理房屋个人初始登记共157件,开发商转移登记共1355件;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共451件,变更登记共69件。

(十)危房改造工作:危房改造任务早部署,早启动,早实施,所有需要危房改造的贫困户全部按期实施完成。截止目前,全县危旧房改造补助对象共计9026户(其中重建6430户,维修2596户)已全部竣工并达到入住条件(含2019年上级下达我县1300户危房改造任务已提前实施)。

为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巡视整改的要求,针对我县农村疑似危旧房鉴定工作中的问题;一是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住房进行再次排查,重点对照台账情况进行核查。对未进行规范鉴定、无鉴定结果的房屋,按照农村危房鉴定流程进行补充鉴定。二是凡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无论安全程度是A级、B级还是C、D级,都有规范完整的鉴定结果,确保全部鉴定到位、结果真实可靠。其中,鉴定为A、B级房屋的,按统一制式在房屋显著位置悬挂住房安全等级标识牌。按照各乡镇场统计上报已鉴定危房数,统一购买了“住房安全等级标识牌”,并下发各乡镇场。

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问题,全面排查了突出问题隐患,逐一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确保2020年如期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推进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对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提出的“扎实做好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重要批示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因地施策,分类指导,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着力构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一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健全和创新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全面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加快构建以房屋网签备案制度为基础的房产交易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推进房地产行业信用系统建设,加强部门联动,实现对房地产市场的及时有效监管,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继续落实房地产市场风险隐患排查上报制度,密切关注市场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及苗头性问题,做好风险防控方案。二是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鼓励开发企业成立专业房屋租赁公司,拓展房屋租赁业务,盘活各类存量用房,扩大有效供应。三是着力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宜居小区建设,创新物业服务管理体制,加强物业服务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推广使用全县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健全我县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提升物业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和服务水平。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简化资质申报和审批事项,优化审批办事流程,压缩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办理时限。持续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业务“一事通办”改革,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真正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跑”。

(三)坚持从严治党,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一是坚持不懈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坚定自觉地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武装头脑,适时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中央巡视整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坚定不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担当为要、实于为本、发展为重、奋斗为荣”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不断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加强城乡建设管理等重点领域立法以及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重点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力度。强化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三是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求真务实,不断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加大对专业技术人才、高层次引进人才和现有干部队伍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着力打造政治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四是常态化开展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治理本行业社会乱象,规范行业管理秩序,提高行业发展水平。深挖乱象背后的“保护伞”,清除本系统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四)加强自身素质建设。不断强化住建行业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普及,加大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努力改进作风。加快行政审批制度创新,优化政务服务,确保实现“最多跑一次”。

党建行政范文5

一、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成效显著。结合县实际出台制定《县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分重点、有步骤推进,2019年计划总投资80.4亿元,谋划项目85个。2019年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项目85个。截止12月底,项目开工85个,开工率100%,今年计划竣工项目16个,已竣工项目16个,竣工率100%,2019年累计完成年度投资率102.68%。今年以来,我县把“六大攻坚战”和网格化管理纳入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予以高位推进,在项目安排上,既加快建设文化公园、格兰云天五星级大酒店暨九方购物中心项目、谷山森林公园-阁建筑群这样的标杆项目,又有推进全民健身中心、桃江湿地公园等大型公建项目,同时持续推进背街小巷和老旧小区改造、学校医院、厕所提档升级、农贸市场等群众期盼的民生项目,满足民生需求。在城市管理上,持续狠抓“两违”整治工作,全县共查处“两违”215宗,面积30445?;共捣毁拆除“两违”193宗,面积26745?。

(二)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稳中有序。对全县98个380万平方米的在建工地开展了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评比、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暨安全质量标准化观摩会、“七进”宣传教育等活动,建立动态隐患排查销号台账,形成闭环管理,累计下发551份各类安全隐患通知书,并对各类违法违规项目进行处罚,共处罚项目59个,罚款金额达215.7万元,切实压实了企业主体责任。

(三)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县房地产市场供求总量基本平衡,供应结构基本合理,供应价格基本平稳,市场主体行为基本规范。住宅前12个月去化量5.37万平方米,去化时间8.26个月,去化时间较为合理。

(四)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扎实推进。2017-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建设点)金牛花园项目一标段建设工作在今年4月份完成交钥匙,圆了242户贫困户的住房梦。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为49户,已全部竣工并搬迁入住。对全县排查出的4296户老人住老房对象,拆除402户D级危房,对3894户C级危房通过搬迁与子女合住、动员子女出资维修加固和签订赡养协议等形式解决老人住老房问题,已基本整治到位。

二、存在问题

(一)房地产信访维稳压力大。房地产市场监管涉及环节多和部门多,涉及开发楼盘资金链断裂、延期交房等问题各部门间相互协同的工作机制还不健全,没有形成合力,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房地产行业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在房地产行业管理上,由于以前机制体制不健全,导致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如小区楼盘网络通讯问题,电信、移动、联通和广电四家部门互相扯皮、各自为政,没有形成合力,导致市民办理网络时不知道找哪家,无法正常使用网络。

(三)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工作重心有偏差。近年来,我县城市建设发展迅速,县住建局作为住建行业主管单位,工作任务不断增加,比如2019年主抓重点工程项目就22项,同时承担着全县380余万平方米在建工地的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行业监管、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示范镇和特色小镇建设、人民防空建设等工作,经常出现“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现象,使得在履行行业职责和行业监管上有漏洞、有盲区。

三、2020年工作思路及打算

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工作目标,持续深入贯彻党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视察和重要讲话精神。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建筑质量监管、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等工作为重点,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能力,全面巩固和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2020年,我局将继续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抓“双十”提品质,让城乡更美。2020年围绕城市十大工程建设,按照主轴线、主水系、主街道、主建筑、主风格、主干道、主入口、主公园、主花木、主产业十大工程建设提升城市品质打造城市映象,计划谋划、争取、实施一批与民生息息相关、事关全局和长远的大项目,计划投资127亿元建设34个新型城镇化项目,要求各项目提前谋划,实地考察,对项目进行透彻的摸底,争取尽早开工,按时间节点完成施工目标任务。

2020年新型城镇化攻坚战继续保持全市发展前列的位置,强化督查考核,保持长效机制,坚持定期现场实地调度频率,坚持每月调度会频率,坚持每月通报评比制度,择优表扬,对于落后的项目采取约谈机制。保持具有明确标准、清晰流程、量化指标的新型城镇化管理标准体系,实现由“突击治理”向“日常监管”转变,推动新型城镇化继续向长效化、常态化发展。

抓好乡镇圩镇“十个一”项目建设,全面启动“十个一”项目建设,到年底基本完成,加快圩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在2021年上半年全部投入运营,加强督查指导,高质量、高标准要求乡镇“十个一”项目,积极帮助乡镇编制包装项目,将农发行贷款资金以外的项目争取报入发改、财政等项目库解决有钱办事问题,指导乡镇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二)抓民生补短板,让生活更好。一是以问题为导向,紧盯买菜难、停车难、入学难、断头路、二次供水、物业管理等城市病。2020年计划完成2050户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完善老旧小区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基础设施,有条件的开展加装电梯试点,启动城南菜市场、高新区菜市场建设,投入使用中央公园菜市场,提升完善老菜市场;启动南山东路—信安路、健康路等断头路建设,二小、高新区幼儿园投入使用,加快金牛花园、城南安置房、人才住房等住房保障建设;加强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避免和减少楼盘信访问题发生,着力解决二次供水水费收缴问题,抓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查缺补漏工作,确保有人居住的房屋必须是安全的。

党建行政范文6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14年工作会议,总结2013年工作,部署2014年任务。现在,我代表市城建局党委向大会作党委工作报告。

一、2013年的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局各级党组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心任务,扎实开展党的建设,为圆满完成全运会环境保障等全年工作提供了政治保障。其主要标志是:

——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效显著。扎实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级班子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坦诚交心,认真自我查摆,深入剖析思想根源,积极进行整改,通过开展“以干部的辛苦指数换职工的幸福指数”等系列特色活动,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进一步转变。局党委先后到局属单位和区城管局就春季市政设施维护、街路绿化、环境卫生等工作进行综合调研;组织局班子成员到道路整修百日会战进行慰问和现场办公,在工程现场解决难题。联合市委督查室对各区迎全运绿化工程和日常养护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围绕“依托科技文化,打造生态美丽”、“迎全运盛会、大干100天”等局重点工作,及时向市委报送进展、成果,得到政高省长、曾维书记、海波市长、邢凯副书记的批示肯定。我们不断完善践行群众路线的优质平台——对话交友活动,召开了对话交友推进会,活动经验在国家住建部践行群众路线报告会上作为全国五个优秀典型之一做交流,并受邀到兄弟城市做经验介绍。各单位进一步丰富对话交友形式,活动开展有声有色。我们坚持推进住房货币化这项最得职工拥护的惠民工作,一大批局属单位全员全额完成了发放任务,全局在计划期限内完成此项工作曙光初现。

——党的思想理论武装不断增强。以学习党的十八大、全国“两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为主要内容,开展思想理论学习。邀请市委讲师团、党校的专家教授到局宣讲解读十八大精神,做实践教育活动专题讲座。组织观看了话剧《周恩义》和电影《钱学森》。全年共组织中心组学习12次,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十八大精神纪实在《中国建设职工政研会市政行业分会会刊》刊发,先进经验多次在日报刊载。全局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修养进一步提升。

——干部队伍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共调整干部27人。其中,提拨13人,交流14人。完成了1名局管干部“即晋即退”,19名局管干部任职试用期满的考核工作。对5名处级人选的产生采取了全局系统内公开选拔上岗的办法,为探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有效方式方法,积累了经验。实施局领导包区、处级领导包街路责任制,局领导亲自带队,选派8名处级领导干部,对全市所有道路维护改造施工现场逐条街路进行网格化巡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度解决,实施全方位管理。

——基层党组织建设基础不断夯实。为保障发展党员质量,切实把好入口关,对全局党员发展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加大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力度,集中一周的时间举办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列入年度发展计划的43名同志全员参加培训,全员闭卷考试合格。2013年,全局共发展新党员41名,进一步壮大了党员队伍。按照“清洁作表率、服务社区当先锋”的具体要求,结合市政、环卫、园林、市容、爱国卫生五大行业工作任务,1000余名党员参与了党员奉献日活动。局机关开展了“为市民服务、为全运会服务、为中心工作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全体机关干部深入到街路点位现场巡视,对发现的各类行业管理问题,以及市民投诉平台受理的问题进行查找、拍照登记、现场处理、反馈跟踪,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在基层、处理问题在基层,使城市环境始终保持最佳状态,共发现并解决问题700余件次。

——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深入拓展。认真抓好党内监督条例的落实,年初以来共对44名局管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期满廉政征询,对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了年度考核,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三色”主题教育活动持续推进,“廉政短信周周发”内容更加丰富,《城建廉政警示专报》针对性更强。“清园”和“雅园”进入首批“省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的评选范围。在全局范围内广泛开展了以“清风送爽,喜迎全运”为主题的廉洁文化作品创作活动。不断优化软环境,局审批办实现窗口零投诉。重视民情民意,市民投诉件件有着落,坚持“来件电话沟通,层层跟踪回访”制度,在全年民主评议软环境建设工作综合考评中,名列全市前茅。受理信访举报案件6件,有效防止了集体访和越级访的发生。参与招监标17项。持续开展了“三建一促”重点领域预防腐败工作,将2013年我局部分职能调整新增的9项处罚职权及时在网上公开。理顺了全局党纪政纪处分实施程序,年初以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其中处级干部2人。案件查办和行政监察职能充分发挥,全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成果丰硕。开展了以“温馨公园”为代表的志愿服务活动,成立志愿者组织26个、开展志愿服务10余次,2人获市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组织了“迎接全运会、创建文明城”主题征集活动和创城社会宣传。协调全市户外LED电子屏播放创城宣传片5万余次,悬挂标语条幅100余条。稳步推进道德讲堂活动,实现了市级以上文明单位道德讲堂全覆盖。积极开展身边好人评选,2名职工入选中国好人榜候选人,1人荣获市学雷锋先进个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丰硕,我局获市文明单位标兵称号,多个局属单位获得文明单位、文明窗口等荣誉称号。

2013年,我们充分发挥对外宣传添活力,引外力,对内宣传增内力、鼓士气的作用。在中央和省市主流媒体推出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重要报道,《最美街路评选》、《千年古树寻访》、《披星戴月豪情在,顶风冒雨甘如饴——市城建局精雕细绘出至美城市画卷》等多角度展示了城建的崭新形象。利用《城管之声》、图片画册、展板等宣传阵地营造了满怀激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信访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得到加强。有效化解了一批信访案件,实现了非正常访和集体进京访为零的目标。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675人次,其中集体访78案次,实际纯案155案次,办结150案,结案息访率97%;收到锦旗10面、感谢信3封,其中有10案获得大厅“优质案件”荣誉称号;我局信访稳定工作受到了市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市信访大厅相关领导的好评。

围绕“平安城建”活动的扎实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被评为市先进单位。

——工会、共青团和老干部工作成绩卓著。两级工会组织以科技文化为主线,开展建功活动。建立竞赛评比项目20余项,2000多人次参加竞赛。组织了全运之星评选活动,40余名职工获殊荣。以“慰问工程”为重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两节期间为困难职工发放补助金,为定点扶贫对象送去米面油等生活必须品,为大病、婚丧嫁娶职工送慰问金13000元。协调市职工慈善基金会为因公伤亡的环卫工人解决善款5万余元。全运期间,昼夜多次到工程现场慰问。以俱乐部活动为载体,推进职工文化建设。组织职工参加了城建城管系统、产业工会的多项运动赛事和职工书画摄影大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工会组织建设得到加强,评优推荐工作取得突破。全年共获得单位和个人荣誉称号29项,其中,全国海员建设系统工人先锋号1个,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1个,省五一劳动奖章1人。

局团委开展的城建青年风采秀,植造城建青年林等活动得到团市委的高度赞誉。分行业组建了局迎全运青年突击队,并在志愿服务和岗位奉献活动表现优异。全年选树省青年文明号1个,市青年文明号2个,青年岗位能手标兵2人。

老干部工作平稳推进,组织老同志参观局重点工程项目和全运会城市设施建设成果,及时通报重点工作。提高对基层单位离休干部的服务水平,帮助基层排忧解难。两次组织对离休干部“两个待遇”落实情况的问卷调查。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得到了切实保障。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仍然存在很多差距和不足,特别是通过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在“四风”和“为民务实清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在贯彻群众路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方面还有不足。在尊重客观规律,理论联系实际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在坚持廉洁自律优良传统,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方面,与在调研时重要讲话的要求相比对,还有差距。这些问题的存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新的一年里,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4年的主要任务

2014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局开创后全运时代城市建设管理新辉煌的起步之年。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高度重视城市建设管理事业,将“优化环境”作为和“深化改革、稳定增长,改善民生”并列的重点工作之一,而将“不断加强城市建设管理”作为优化环境工作的首要任务,明确提出了“健全城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城市建设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的具体要求。为此,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紧紧围绕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大局,用创新的工作思维、务实的工作作风、饱满的工作热情,昂扬的精神面貌,追逐梦想、追求卓越、造势而起、乘势而上,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我们的任务。2014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八次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根本,以依托科技文化、打造生态美丽为主线,突出“精管理、促发展、强队伍”主题,深入开展精细化管理年活动,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全面提升市政、绿化、环卫、市容、爱卫、综合监管等行业建设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城市建设管理事业新辉煌。

2014年党委工作的思路是,“服务一个大局,着力四项重点,抓好两个切实”。

服务城市建设管理大局,强化作风建设。全局各级党组织要依托精细化管理年,围绕“精管理、促发展、强队伍”主题,开展特色载体活动,以更加优良的作风服务城市建设管理大局。要大兴学习之风、调研之风、务实之风。开展“学经典、学理论、学业务”活动和“进基层、进项目、解难题”实践活动,把理论学习与指导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要求每名领导干部,围绕一个题目,面向一个项目,跟踪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要持续深化完善对话交友活动。各单位活动的聚焦点要由关注职工的待遇、单位的稳定向职工的荣誉、单位的发展加速转变,把对话交友活动打造成为我局党建品牌。要更好地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要以抓机遇求强实力,以强实力求惠民生,在惠民生中促和谐,在建和谐中谋发展,构建更多行之有效的服务群众的渠道、方式和机制。各单位要把职工住房货币化作为一把手工程和对班子执政能力的检验抓实抓好。已经完成的单位要做好后续收尾,确保不留死角;尚未完成的单位要提前筹划,千方百计开源节流,保证资金按期到位。此项工作原则上全局要用三年时间完成,让惠民德政有始有终。

2.着力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建设,锻造城建铁军。要以“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为基准,推进创建学习型、实干型、服务型、创新型班子活动。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选人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使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廉洁清正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健全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对话交友和货币化工作完成情况要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继续在工程一线和险重任务中锻炼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引导全局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要继续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提升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广泛开展争创“共产党员工程”、“党员先锋岗”、“党员先锋窗口”活动,亮明党员身份,规范公开承诺和服务标准,立足本职、争创一流,彰显党员先进性。开展“精细管理,机关先行”活动。使机关党建成为引领全局党建工作创新发展的旗帜,增强机关党建工作活力。开展“我为城建献良策”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设立“党员承诺牌”,每名党员都要结合本职工作提出努力方向、奋斗目标,对外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着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制度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要加强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制定《市城建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形成富有城建特色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围绕反对“四风”,健全改进作风工作常态化制度。从市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发挥“政民互动平台”作用,不断提升诉求办理质量。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保证制度建设与执行“双到位”。坚持用制度管理一切,铲除一切滋生腐败的土壤。要围绕重点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重大部署落实和依法行政。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充分发挥治本功能。要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和文化建设,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全面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提高依法执纪能力。

4.着力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塑造城建新形象。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突出重点、明确主题,注重策划、发挥优势、整合资源,继续在主流媒体抢占版面,建立专栏,积极宣传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改革创新、全面发展的巨大成就;宣传“精管理、促发展、强队伍”各项工作中的新成果、新经验。要进一步健全舆情信息网络,密切关注影响城市建设管理事业发展的动态倾向,及时掌握和了解市民、媒体对热点、难点、敏感问题的反映,关注事态发展变化,做好舆论引导和控制。要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精细设计载体活动,加强对文明单位的管理,发挥示范作用。继续推进“身边好人”、“道德讲堂”活动,使活动开展常态化,用身边的榜样感染人、用道德的力量塑造人。要继续深入开展“微笑行动”,全面提升城市建设管理者的文明素质,积极打造城建人自信、礼貌、热情、友善、文明的城建新形象

5.着力发挥群团组织积极作用,激发职工活力。工会组织要继续开展星级员工评选工作,利用技能竞赛和星级员工的平台,在各行业中评选一批星级员工。继续开展现场慰问。走访慰问全局各重点工程一线职工,把组织的关爱和温暖送到一线。继续完善三级帮扶。要从扶贫基金、职工互助保障、市慈善基金三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继续开展优秀班组建设,各级工会要结合实际尽最大力量做好班组建设工作,把维护职工权益做到实处。要使职工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开展俱乐部活动,给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等俱乐部在职工中广泛开展活动创造条件。开展职工读书月活动。

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挥青年生力军作用,围绕城市建设管理中心,深入开展争当“青年岗位能手”,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建立健全青年志愿者、青年突击队制度,用有城建特色,受青年欢迎的活动来教育、凝聚、激励团员青年建功立业。要进一步加强团组织建设,关心团员青年的成长,为培养和造就新型青年人才搭建平台。

6.切实抓好信访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信访稳定工作要力争实现“两个97%以上、三个为零”的目标。不断提升日常接访工作力度。要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调处,用真心真情去感染信访人,争取支持与理解,避免出现因言语不当导致信访人闹缠访和越级访。要加大隐患排查。重点时期要对涉及我局的信访不稳定因素开展全面排查,以不稳定群体、不稳定人员为重点,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责任实。要提高信访案件化解力度。对交办件和信访老户进行认真复查。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涉及城建行业的集体访问题,要做到及时预警、协调到位。要增强信访案件的办结力度。对中央、省、市立案的案件,严格执行信访人签字制度,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同时不断提高办信的效率和质量,做到信访问题“事事有着落、案案有回音”。

要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基础建设,为城管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稳定的环境和良好的秩序。

党建行政范文7

“十三五”时期,机关事务系统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拼搏竞进,以节约型机关建设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推进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机关运行成本得到有效控制,机关运行保障更加有力,机关事务重点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职能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着力降低运行成本,形成了党政机关经费支出有效控制新局面。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呈明显下降趋势,机关运行成本统计报表制度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建立;没有违规新建、扩建、迁建、购置办公用房现象;截至2020年,全省公共机构约3.16万家,能源消费总量294.86万吨标准煤,用水总量1.85亿立方米;单位建筑面积能耗15.76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综合能耗257.42千克标准煤/人,人均用水量16.12立方米/人,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21.58%、24.48%和29.41%。

——着力推进重点改革,取得了多项机关事务专项改革新成果。唐山、邯郸、保定、邢台4市党委和政府分设机关事务机构合并;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面完成,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基本完成;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取得大的进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相关任务圆满完成;党政机关培训疗养机构改革按要求抓紧推进。

——着力提升服务水平,擦亮了一系列精细服务新品牌。努力践行“无差别服务、均等化保障、精细化管理”理念,推动省直统管小区服务精细化、住房保障服务规范化、住房公积金服务便捷化、省直幼教服务满意化、省直通信服务高效化;窗口单位全部推行“四零”承诺服务,大力开展作风评议,变“被动管理”为“上门服务”,打造家园式、亲情式服务品牌;“互联网+机关事务”纵深推进,智慧后勤水平不断提升。

——着力填补制度盲点,构建了机关事务法规制度新体系。《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完成;初步形成以“三个条例”为基础、以政府规章为支柱、以制度标准为主体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

——着力提高干部素质,打造了一支全面过硬的机关事务新队伍。机关事务工作人员录用、培训、管理机制更加完善,专业型、创新型人才比例增加;教育培训网络平台初步搭建,各项业务工作教育培训覆盖率进一步提高;推动以行政管理、服务经营、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为主体的队伍结构逐步优化,综合素质全面提升。

五年来的机关事务工作主要做法:

在明确重点中创新路子,变循序渐进为跨越发展。公务用车“三化”管理(管理平台化、平台信息化、车辆标识化)在全国车改考核评估中成绩优异,3个分项评比均位列全国第一梯队,获中央车改办通报表彰;省级行政办公区规划管控工作在全国省会城市首开先河,在全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现场会上给予充分肯定;在河北科技大学等7个项目试点基础上,探索形成了一套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型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幼教德育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初步构建符合省直幼教实际又彰显各园特色的德育工作体系;“互联网+住房公积金”建设成效显著,在全省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验证工作中取得优秀等次;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两个对口扶贫村水、电、路、讯全面完善,村级光伏电站、禽类、林果等产业实现了全覆盖,村民医保全面覆盖,贫困户子女上学全面救助,全部实现脱贫出列,两个驻村工作队均被评为优秀工作队。

在服务大局中迈稳步子,变按部就班为优质高效。一是示范创建扎实推进。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4158家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3家公共机构获部级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称号。13家公共机构遴选为部级能效领跑者,123家公共机构建成部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03家公共机构建成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200家公共机构建成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实现了“县县有示范”的目标。二是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创新推进。开展了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加强对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联合检查;对95家省本级和与机关一起办公的265个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底数进行摸排并建立了管理台账;完成省级机构改革涉改部门办公用房保障工作,调配、整合办公用房5.3万平方米;推动办公用房资源统筹管理,督导完成省直相关厅局单位超标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做好省直办公用房产权产籍管理和维修、调配,审核办理产权登记等事项。三是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扎实推进。按要求完成全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完成“12345”监督服务热线整合;实现标识化、平台化管理;完成取消车辆公开拍卖及报废39820辆;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覆盖2.4万家单位、7.7万辆公车,派车日均2.3万台次,车辆使用率达到95%以上;完成省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和保险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四是机关运行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推进。对省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和使用、资产评估和资产清查、资产信息管理与绩效评价、处置范围和基本程序、处置收入和账务管理、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等内容做出详细解释与规定;初步建立“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部门+省直行政单位”三个层级的管理体系;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厉行节约,实现“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比上年只减不增。五是住房保障和后勤改革工作统筹推进。制定出台关于住房管理有关办法制度,优化住房调整审批流程;妥善解决有关单位省直干部职工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大力推进省直机关后勤服务保障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以资产为代表的机关事务工作统一集中管理,明确不再新设省直机关后勤服务保障事业单位;协同推进省直培训疗养机构改革工作,倡导培训疗养服务市场化供给;努力推进局属企业公司制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架构。六是省直通信服务保障稳步推进。更新通信保障设施,加装保密设备,将省直有关单位模块全部纳入党政专用普网;完成计收费系统机房硬件改造;加强专业技术培训,提升服务形象。七是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跨越推进。累计缴存余额102.79亿元;积极推进“互联网+住房公积金”建设,实现多点接入、数据共享、整体互动,统一识别、统一管理、统一风控;加强“六位一体”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业务办理更加便捷;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三优三简”“一单告知”活动,39项业务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其中17项业务实现“跑零次”;明确了11项不予贷款情形,推行公积金贷款“自助核算”服务。八是省直统管小区服务提质全面推进。规范物业服务,加强绿化改造、硬件检修维护,推动精细管理。创新统管住宅小区管理服务手段,探索建立“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服务模式,对管辖范围内老旧小区实施硬件提升和安全整治;加大社会服务购买力度,将保安、保洁、绿化、维修、收费等服务项目外包,逐步从“办服务”向“管服务”转变。九是省直幼教品牌打造多头推进。16项部级、省级“十三五”德育课题均顺利结题,部分幼儿园出版物类德育科研成果成功发行。省直幼儿园被列为首批婴幼儿托管试点单位;幼儿入园实行网上公开报名、透明招录,实现省直干部职工子女入园保障率100%,家长满意率99.9%。十是经营单位创新发展持续推进。翠屏山迎宾馆在全省范围内公开招录高管,充实优化迎宾馆领导班子;组织9家驻冀金融机构开展银企对接,经营收入创历史新高;会同有关单位举办了首届省直机关餐厅厨师大比武竞赛。保定管理处、汽修总公司、汽车服务中心等局属经营性单位各项工作克服新挑战,抢抓新机遇,取得新成绩。

在系统提升中开对方子,变简单粗放为集约高效。一是法治化工作开启新篇章。结合公共机构节能、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国有资产管理等主体职能,制订印发120多个制度文件,全局上下抓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意识明显增强,有法可依、依法行政的局面稳固形成。二是信息化建设路径更加清晰。打造集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多个核心应用支撑子系统为一体的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平台,实现跨层级、跨单位、跨业务的协同管理与服务。三是标准化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编印《机关事务标准化文件汇编》,通过集中培训、专题授课等方式,不断加强对各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标准化工作统筹指导,逐步形成以省带市、以点带面、全省联动工作格局。编制了《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地方标准,将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供暖能耗、非供暖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以及人均水耗4项内容设置约束值、基准值和引导值3个指标,丰富并进一步规范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目标管理体系。四是机关事务理论研究再上台阶。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开展机关事务理论,取得了132篇(份、件、套)理论研究成果。有的被新闻媒体或期刊刊载;有的被省政府《信息专报》转发;有的作为各类工作推进会、现场会会议典型发言材料面向全国全省进行交流。五是行业指导形式多样。探索建立全省机关事务联动机制,推进重点工作及专项任务落实;通过局领导联系基层制度、工作交流和部署、重点课题调研、机关事务工作培训等系列举措,初步构建本级与省直各单位的横向联动和市、县纵向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公务用车改革、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等重大行动带动市县机关事务工作发展。

在夯实基础中迈稳步子,变短期目标为长足发展。一是依法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一体化管理、一站式服务、一键式办理”服务保障模式,全方位优化服务保障质量,先后取消11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和9项行政监管事项。二是积极推进权责清单调整和政务服务清单编制。先后完成机关内设机构精简、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等工作,积极修订职责、再造流程,缩短了办理时限,提升了服务效率和质量。三是做好人才选拔任用。严格按规程通过公开招聘、接收军转、干部选调等途径扩充干部队伍,先后从清华、北大以及其他985重点大学招聘了定向选调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局属事业单位各类工作人员,干部结构不断优化。配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先后选任机关和局属单位正处级领导干部14人,副处级领导干部32人,晋升处、科级职级150余人次,机关、局属单位交流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18人。四是坚持多措并举抓培训。通过选调干部到省委党校(行政学院)接受系统培训、组织能力素质提升干部选学培训班、积极推进网络培训以及拓展“专家请进来、干部送出去”培训形式,拓宽了干部培训渠道,干部能力素质全面提升。五是全面营造拴心留人环境。开展办公环境综合整治和庭院绿化亮化美化工程,打造了高标准、高品位的一流省直机关园林式庭院;加强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荣获“全省五星级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称号;开展党团文体活动,建成党员活动室、干部职工健身房,开展工间操,组建各类兴趣班,高质量做好12件惠民实事,营建了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拴心留人的创业环境。

在党建引领中甩开膀子,变政治优势为发展优势。一是筑牢信仰基石。主动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完善《局党组工作规则》等5项制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二是狠抓廉政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多角度、多方位地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警、自省、自重、自律,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三是淬炼过硬作风。向问题叫板、向靶心发力,查找梳理并解决6个方面24个问题;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各项工作变“坐等管理”为“上门服务”;开发机关事务考勤管理系统和移动办公系统,实现了文不过夜、事不隔天,工作效率明显提升。

五年来的河北机关事务工作积累的经验:

必须坚持以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统领,积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永葆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工作目标。深刻把握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质,把党中央、国务院的最新要求、基本原则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与机关事务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精准对接、融会贯通,促使机关事务工作提升新视野、丰富新内涵、拓展新境界,推动机关事务工作取得新发展、开创新局面。

必须坚持不断解放思想,积极推动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方式的改革创新,激发动力和活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解决制约发展的深层次重点问题、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等,激发工作活力,促进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必须坚持围绕中心,开拓进取、敢于担当,以抓重点、抓关键的举措,促进机关事务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认真梳理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用重点工作的引擎功能,带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必须坚持持续转作风、促廉政,以严和实的要求抓队伍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促进机关事务工作的务实高效。坚决落实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反“四风”、转作风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各项要求,以严和实的作风直面前进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确保机关事务工作健康发展。

必须树立全省机关事务系统上下一盘棋思想,始终保持一个方向、一个声音、一个步调。团结出战斗力、出向心力、出凝聚力。我们之所以能较好地完成机关事务工作服务保障管理的职能任务,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全省机关事务系统上下拧成一股绳、共下一盘棋。每一份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全体干部职工的加班加点、任劳任怨;每一份荣誉的背后,都凝聚着全体干部职工的聪明才智、心血汗水。干部职工将一己之力汇入全局激流,以一域之光为全局添彩,成为事务局各项工作不可缺少的参与者、建设者、推动者,是机关事务工作生机活力所在、发展底气所在。

第二章 “十四五”时期机关事务发展的总体要求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转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呈现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将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科技创新有望实现新突破,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发展韧性将得到新提升,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将迈出新步伐,依法治国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将达到新高度。

“十四五”时期,机关事务工作面临新的发展环境、新的机遇挑战。全面从严治党为机关事务工作明确了政治责任,要继续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开展保障和服务管理工作,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中发挥职能作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机关事务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要继续在优化体制机制中完善治理体系,在履职尽责中提升治理能力。党和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为机关事务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快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疫情防控常态化为机关事务工作带来新的挑战,要主动适应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做好较长时间应对复杂经济社会环境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不断健全机关运行常规保障和应急保障相结合的机制。同时,不同区域、不同层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法定职能落实、保障手段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保障资源统管和调配不够有力有效,机构设置不够规范统一。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破解体制障碍、推动机制创新、提升质量效能,切实把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落实到机关事务工作各领域、各环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推动新时代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创建节约型机关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能,深化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持续加强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集中统一管理,深入推进法治化和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服务保障管理质量效能,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节 主要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机关事务工作的全面领导,铸牢政治灵魂,站稳政治立场,始终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善党领导机关事务工作的体制机制,为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改革创新。把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穿到机关事务工作全过程各领域,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继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改革创新。

——坚持依法保障。注重用法治思维谋划机关事务工作,用法治方式推动和规范机关事务工作。深入总结机关事务工作发展规律,扎实做好机关事务相关规章制度的修(制)订和贯彻实施,推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依法开展保障和服务管理工作。

——坚持集约高效。推进资产集中统一管理,资源统筹调配,提高资金、资产、资源的配置效率,充分运用市场化专业化力量,不断提升管理效能,严控机关运行成本,持续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坚持系统思维。注重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加强系统建设,注重上下联动、区域联合,充分调动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积极性,推进不同层级、不同区域协同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与速度、结构与规模相统一。

第三节 发展目标

——机关运行保障更加有力。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党政机关运转和干部职工生活,统筹整合资金、资产、资源,聚焦职能职责,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保障方式更加灵活。整合盘活、合理配置、规范使用办公用房,加强政策性保障住房建设管理,建立健全政策性租赁住房、周转住房、人才公寓等政策性住房制度,保障新录用人员、高层次引进人才、易地交流干部等无房职工的居住需求。

——机关运行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加强机关运行成本管理,严格控制机关经费支出和能源资源消耗,强调源头控制,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评价考核。发挥示范作用,推动公共机构率先绿色低碳转型,完成节能目标。

——机关事务管理改革全面深化。坚定不移推进改革,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机构精简、职能优化,管理内置、服务外购,统分结合、保障有力,持续增强机关事务工作创新发展的动力和活力。逐步实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本级机关各部门负责日常运行管理、后勤服务主要通过市场化方式供给,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整合后勤服务机构,组建后勤服务集团,提升社会化程度,提高资产资源配置效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机关事务制度标准更加健全。推动制订《机关运行保障条例》,逐步形成以机关运行保障法律法规为基石,以国有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等法规文件为支撑,以具体制度标准为载体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以法治思维促进保障和管理服务规范化。

——机关事务信息化建设更有成效。全面推进机关运行保障方式,逐步实现业务流程和服务模式数字化智能化。建设集中统一的机关事务管理与服务数字化平台,推动传统保障方式的升级转型,实现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机关运行成本等业务数据纵向直报、横向打通,促进机关事务信息系统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互联互通,加强业务数据分析应用,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机关事务研究工作更加深入。深入推进机关事务研究工作,充分发挥高校教育资源,推动建立机关事务工作联合研究机制。加强机关事务工作实践研究,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实践中创新。

——探索构建京津冀区域一体化保障机制。积极融入京津冀机关运行保障一体化发展,构建机关事务政策共研、标准共建、信息共享、干部共训合作机制;探索资产保障、公务出行区域一体化建设,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资源共享,为区域协同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保障。

第三章 增强机关事务管理效能

第一节 加强机关运行成本管理

根据机关运行的基本需求,结合工作实际,分层次、分系统地制定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共同组织研究制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和有关开支标准,推动收支分类改革;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机关事务管理支出科目体系,推动将机关运行经费统一下达至机关事务专门预算分类科目,统一核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全面掌握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职能履行收支情况。

按照总额控制、从严从紧的原则,加强各部门用于保障机关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管理,健全经费预算使用监管机制,妥善处理预算执行监督和资金节约的关系,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总量规模和占财政支出比重,进一步发挥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全口径机关运行经费管理中的功能作用。协调推动在预决算公开工作中进一步细化机关运行经费信息公开事项,回应社会关切。

在各级政府全面施行机关运行成本统计调查制度,健全推广逐级负责、交叉会审、结果通报的统计工作机制。完善机关运行成本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机关运行成本统计、核算等管理制度办法和标准,推动机关运行成本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深化机关运行成本统计数据分析,构建机关运行成本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绩效评价试点,探索存量资产绩效评估,逐步推动将机关运行成本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第二节  推动资产集中统一管理

落实“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要求,整合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发挥好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保障和服务管理工作中的归口统筹作用。加强职能制度化建设,及时制定修订有关法规制度,推进职能聚焦、权责法定,确保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履行好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等基本管理职能,落实好政府批量集中采购、住房资金管理等领域职能任务。以工作试点为抓手,以重点项目为突破口,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开展考核监督评价。深化机关事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制定权责清单,推进职能转变。

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完善省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充分发挥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加强资产集中统一和分级分类管理,整合服务保障资源,提升管理集约化水平。优化资产配置,严格执行配置标准,推进配置管理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有效衔接。推进资产共享共用,加大统一调配力度,借鉴虚拟公物仓试点经验,探索建立资产调剂平台,发挥资产使用效益。规范处置管理,探索推进待报废资产集中绿色处置平台建设,强化处置监管,防止资产浪费和流失。加强基础管理,推进清查盘点常态化,开展资产管理统计和绩效评价。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广使用资产管理新技术。探索引入市场机制,发挥专业机构作用,提升管理专业化水平。

第三节 统筹公共机构节能管理

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部署,制定公共机构低碳引领行动方案,依据国家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编制全省碳排放量统计台账,并定期组织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量统计工作。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节水改造,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逐步推广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重点开展空调系统、数据中心等节能改造项目,提高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推广新能源汽车。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

推进绿色办公、倡导绿色出行、引导绿色消费、提升绿化水平、培育绿色文化,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建立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将反食品浪费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内容。

推动公共机构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全面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水效领跑者遴选,探索巩固提升创建成果的长效机制,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反食品浪费、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等制度体系,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标准体系建设。深化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行双控与定额相结合的节能目标管理方式,加强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循环技术和管理模式创新,持续加大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强化监督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奖惩措施。

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重点工作

实施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全省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57万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2.25亿立方米以内,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在1394万吨以内。

聚焦绿色低碳发展的目标,有力推进低碳引领行动、绿色化改造行动、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节水护水行动、生活垃圾分类行动、反食品浪费行动、绿色办公行动、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导行动、示范创建行动、数字赋能行动、市场机制创新驱动行动等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健全制度标准、目标管理、能力提升体系,强化协同推进、资金保障、监督考核机制,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

第四节 严格办公用房管理

深化完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配套制度,推进办公用房物业管理等相关标准建设。同步完善提升办公用房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常态化做好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统计报告。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研究健全工作机制,摸清底数,分类施策,着力化解登记遗留问题,基本完成符合不动产登记规范的省直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定期开展办公用房巡检,加强监督检查,探索建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巡检考核制度。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现状,落实省级行政办公区规划管控要求,研究省直机关办公用房保障规划,逐步推进集中或相对集中办公,实现政务集群式整合和组团式布局,做大东、西两个省直机关办公片区组团,推进省直机关集中或相对集中办公;统筹办公、业务、政务服务等需要,共用配套附属设施,共享保障资源。继续从严从紧控制新建、改扩建、迁建、购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筹整合盘活,科学合理配置,实现合规保障、化零为整、相对集中、提高使用率、严格规范使用办公用房目标。深入挖掘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资源内在潜力、努力拓宽办公用房供给渠道,推进不同层级、不同系统间办公用房调剂利用。创新办公用房配置方式,探索办公用房租金制,鼓励有条件单位开展办公用房租金制试点。研究探索建立办公用房使用凭证发放制度,按照标准严格核定使用单位总体办公用房面积,核发使用凭证,按照规定范围和标准占有、使用。合理安排维修改造项目,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办公用房使用功能。严格规范省直机关房地产利用处置管理,加强省直机关存量房地产的科学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对符合机关用地规划和使用需求的现有土地房产可优先调配使用;制订省直机关房地产出租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利用省直机关房地产,防止国有资产闲置浪费。大力支持省会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鼓励有条件的省直部门将闲置办公用房转为便民服务、社区活动等公益场所,或置换为康养等符合国家政策和需要的资产,适当向社会公众开放省直机关服务保障资源。

第五节 强化公务用车管理

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法规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强化集中统一、分类分级管理,推动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统一处置管理的要求落细落实,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年度统计报告制度。理顺公务用车管理组织体系,强化省直事业单位及所属各级各类单位、垂管派出机构公务用车管理,逐步实现公务用车管理事权统一、权责明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针对各地区各部门反映的公车管理和公务出行保障中的难点痛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设计,加强政策供给,构建规范、高效、节约、透明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体系。

巩固拓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强化公务用车编制和标准管理,严控车辆总量规模,优化配备结构。探索建立跨部门、跨区域公务出行保障新模式,推进全省行政执法车跨部门统一调度使用。落实“坚持后勤服务社会化方向,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转变服务保障方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的要求,在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继续实行“三定”管理。发挥采购政策功能和党政机关示范作用,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省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新增或更换机要通信用车100%选用新能源汽车,应急保障用车、离退休干部用车采购新能源汽车比例逐年提高。在配套基础设施能够提供有效支撑的情况下,到2025年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化建设,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三化”举措,强化公务用车监督管理,深化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建设,按照“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发展目标,完善全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实现对各部门公务用车编制、指标、运行、处置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建设全省公务出行的良好生态系统,提高公务出行效率。

第六节  深化住房保障管理

不断完善住房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与国家政策一致、与我省政策衔接、与公务人员需求相适应的住房政策体系。探索制定逐步统筹闲置住房、多渠道增加住房供应、深化住宅物业改革等缓解干部职工购房压力的政策。以解决省直新就业的青年职工、“夹心层”干部职工住房问题为突破口,按照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原则,坚持租购并举,盘活存量资产,探索推进省直周转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和人才公寓等新型住房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多渠道住房供应机制,为省直干部职工提供经济实用、简朴节约的住房产品。

不断提升住房保障能力。积极探索通过新划拨土地集中建设、利用省直事业单位自用土地分散建设、利用危旧房改造建设、在原省直住宅小区闲置地建设、改建盘活省直现有存量住房等各种方式,聚焦发展多户型(以小户型为主)、低租金的政策性租赁住房保障机制,提升省直干部职工住房保障水平。将现代化、智能化、综合化居住需求要素纳入住房保障范畴,争取建设改造一批绿色智能、环保实用的住房产品;充分利用政策性划拔用地或协议供地及省直单位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对接,争取支持,研究推进危旧已售公房改造的配套政策,重点抓好老旧小区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政策的对接。

不断提升周转住房管理质量。完善周转住房长效管理机制,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加强事后追踪及意见反馈,实行动态管理,最大限度发挥周转住房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房,统筹做好房源补充;制定装修标准和物业服务标准,实行跟踪管理服务,及时收集合理要求和建设性意见,不断提升物业服务保障水平。

第四章 提高机关事务保障支撑能力

第一节坚持政治引领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抓实基础,改进作风,持续抓好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纪律建设。以政治建设统领保障和服务管理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建设牢固树立和践行“四个意识”的政治机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行政机关,为党政机关规范高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的服务机关。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抓好警示教育,以案促教、以案促改,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防范和化解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工程建设等领域的风险隐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对关键领域、关键事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明确权责分工,完善制衡与监督机制。加强内部审计的源头、过程和事后监督。

第二节  加强队伍建设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畅通干部成长通道,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有序落实干部规划目标;加强核心业务和紧缺人才的引进,持续优化人才配置、激发人才队伍活力;注重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完善干部监督管理与考评激励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机关事务干部队伍。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不断完善机关事务系统人才教育培训体系,突出专业化能力培训,分级分类开展政策理论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管理培训,探索拓展机关事务系统内纵向“上挂下派”、横向“学习交流”的交流培养模式,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着力培养懂管理、优服务、精保障、适应机关事务改革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主动适应改革发展趋势,加强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管理服务质效。以机关事务运行保障立法、推广机关事务标准化为契机,巩固强化基本职能、协调厘清职责边界、积极拓展职责范畴,持续加强机关事务职能建设,从省级层面为市县机关事务部门职能建设发挥引领作用,不断推进各级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

第三节 深化理论研究

立足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集中统一管理、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机关事务基础性、政策性和应用性研究,总结提炼先进单位研究成果,对实践中具有普遍性、规律性的经验做法加以推广。统筹研究力量和资源,充分发挥机关事务研究机构作用,广泛开展学术研究、人才培养、专题培训,拓展机关事务管理研究路径,形成多渠道、多层次、有特色、有侧重的理论研究格局。推动理论成果转化,搭建成果分享平台,为改革创新探索方向,为业务工作提供指引。

第四节 推进法治建设

按照机关事务工作立法要求和地方人大立法计划,推动机关事务工作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体系建设。健全重点业务领域法规制度,持续提升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的质量,及时完善有关制度规定。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实施支撑体系和评估机制,构建评估指标体系,适时开展检查评估。

健全依法决策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专业机构和人员作用。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常态化开展合法性检查监督。

健全机关运行保障法治研究平台,拓展研究资源,多渠道培养机关事务法治人才。多层次、多维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第五节 聚焦标准实施

持续优化机关事务标准体系,健全机关事务标准与法规制度的协同机制,初步构建覆盖全面、布局均衡、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机关事务标准体系。注重机关事务标准实施效果,基本建立标准实施的监督反馈机制,促进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后勤服务等管理更加规范、精细、高效,实现流程规范、模式改进、效能提升。继续夯实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基础,加强实操培训和网络教育培训,实现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常态化。

第六节  推动数字转型

建设集中统一的机关事务管理与服务数字化平台。推进智慧机关事务建设,聚焦智慧办公区、智慧社区两个业务板块,着力研发升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机关运行成本、国有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幼教管理、人事管理、党建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综合服务保障等智慧机关事务管理与服务应用系统,推动保障方式的智慧升级和数字转型。

做好国家机关事务云平台在机关事务系统推广和使用,配合做好云平台全省数据统计直报工作。积极推进重要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强化风险防控,确保核心业务数据的信息安全; 参照国管局信息化数据标准,制定适用于本省的信息化数据标准建设,推动数字化转型;进一步完善机关运行保障方式、业务流程和服务模式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大数据分析平台,完善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机关运行成本、资产管理等业务,实现核心业务数据纵向直报、横向打通、统一管理及可视化呈现;促进机关事务信息系统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互联互通,加强业务数据分析应用,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推动建设覆盖全省机关事务系统的视频会议平台;积极探索数字化创新,广泛学习具有引领性、标杆性的典型应用案例。

第七节 深化机关事务改革

不断深化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原则,坚定不移推进“机构精简、职能优化,管理内置、服务外购,统分结合、保障有力”改革,持续增强机关事务工作创新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持续推进各地区各部门逐步实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本级机关各部门负责日常运行管理、后勤服务主要通过市场化方式供给。

探索建立新型保障机制。加强应急保障研究,建立健全卫生防疫和安全生产制度,制定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积极参与社会应急保障工作,在物资保障、交通运输、后勤服务等方面提供全力支持。探索建立机关事务联勤保障机制,大力推广“机关事务保障卡”应用,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区域保障新模式。稳步推进驻点保障,推进保障难点、重点和分散办公区域驻点保障试点工作,构建机关事务保障纵横“一盘棋”。大力推进平台化保障,搭建机关事务服务保障平台,在公务出行、办公用房、资产管理等方面,逐步实现“一张网”保障。

不断深化机关事务保障服务改革。大力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积极落实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要求,凡不涉密的后勤服务项目都通过向市场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制定机关向社会力量购买后勤服务规范标准和采购合同参考文本,规范购买后勤服务内容、标准、方式和程序。不断提升机关后勤服务水平,在省直机关厨师技能竞赛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比赛项目,延伸参赛范围,发展成覆盖物业、餐饮等后勤服务全技能、联通省市两级的常规性省级技能大赛。

不断深化经营性企事业单位改革。继续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上下功夫。持续经营性企事业单位改革,树立危机意识,围绕“搭平台、建渠道、创品牌、促整合”思路,努力摸透经营规律,深刻分析企业内外的发展环境,抓住机遇,不断扩展业务范围,探索新的经营管理模式,实现良性发展,不断提高经济收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八节 探索构建区域协作保障机制

积极融入京津冀机关运行保障一体化发展,探索构建冀南、冀中、冀北等区域机关运行保障协作机制,研究建立机关事务政策共研、标准共建、信息共享、干部共训合作机制,探索资产保障、公务出行区域一体化建设,推动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资源共享,为区域协同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保障。

第五章 提升机关事务服务质量

第一节  提升会议接待服务水平

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及时制修订实施办法,细化相关制度标准,明确公务接待工作的具体边界,从严从紧落实管理要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相关要求,加强公务活动用餐管理,节俭安排用餐数量、形式,防止公务接待中的餐饮浪费。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保障意识,注重节俭、务实、安全、高效,做好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协调联动,形成统一牵头、多方协作、全程协同的服务保障工作机制。优化和完善重要会议、活动以及有关服务保障任务的经费保障机制,强化会议活动预算约束,规范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实现保障有规可依、有标可用、有章可循。树立品质意识和标杆意识,创新服务手段和方式,提升保障能力,确保重要会议、接待保障任务圆满完成。

第二节 提升省直通信服务质量

以通信服务保障为主线,以增强整体业务技能为抓手,实现通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加大对话务员保密意识、业务技能、服务用语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保持与各单位信息联络员的沟通,确保号码及时更新;坚持对总机设备、各模块进行定期巡检和测试,提高接通准确率;采取上门服务、超前服务等方式改进工作方法,提升用户对总机服务的满意度。

实现专用、普网管理维护科学化、正规化。立足重点领域,积极创造条件,服务省直机关单位,增强通信服务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故障隐患排查机制,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确保通信安全畅通;落实管理维护规章制度,从根本上实现由经验管理向科学化、正规化管理转变。

探索建立通信服务保障制度和标准化规范体系。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和操作简便、导向分明的考核、奖惩、激励机制;规范业务流程,明确服务标准,形成目标清晰、责任明确的服务保障规范,推进标准化规范在中心落地生根,营造以标准推动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完善标准化规范体系;持续提高各专业的实际操作和业务处理技能,全面提升通信服务保障水平和质量,逐步完善通信服务保障制度体系,更大发挥通信在机关现代化办公中的枢纽作用。

第三节 提升省级住宅服务保障质量

持续加强小区安保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平安中国”建设要求,将小区安全保卫工作作为服务保障的重点工作强力推进,完善安保防控体系,保障小区安全;探索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加强服务外包监管、考评和履约管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小区服务保障管理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提高科学决策和服务保障水平。深化管理改革创新,形成制度健全、权责明晰、监管严格的管理体系;打造精细化、标准化、亲情化的特色管理文化品牌;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加强运行成本管理和资产管理,严控经费支出和能源消耗,有效控制运行成本,规范资产管理。

第四节  提升省直住房资金服务质量

十四五期间,争取归集住房公积金150亿元,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争取公积金资金使用率达到60%以上;加强贷款风险防范力度,完善逾期贷款催收机制,争取个人贷款逾期率控制在0.4‰以下。通过全面深化内部控制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精细化、服务标准化、手段信息化。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根据群众需求和政策调整变动情况,对核心业务系统和综合服务平台进行迭代升级,着力提高在线办理率和全程网办率;加强机房软硬件环境建设,强化数据安全,积极协调和探索在政务云系统上部署省直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构建省直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异地数据灾备云平台,提高公积金信息系统风险防控能力。

规范资金运作,严控资金风险,定期分析资金流量,科学合理调度资金,调整存款结构,确保资金安全增值,实现公积金收益最大化。

以制度规范业务,以制度建设推进业务发展,做精做强省直住房公积金事业。对标全国先进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学习先进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标准和方法,完善自身制度、机制建设;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理论研究,及时了解中央和我省最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动态,对住房公积金基础性、政策性的变动,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形成有效的内控制度管理体系,探索引进第三方内控评估服务机构,建立全流程风险防范内控机制。

第五节  提升省直统管小区服务质量

加强统管小区安全管理,不定期地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治理,做好各类季节性隐患的处置工作,解决安全隐患问题。合理安排财政资金,加强与属地政府的沟通,统筹对各统管小区的楼屋面防水、宿舍楼檐瓦、对统管小区路面(便道)、监控设施等硬件方面进行维修改造;按照统一规划、专业设计、经费充裕的原则,对各省直统管小区的绿化美化工作分步实施、重点开展,切实改善省直统管小区住户的生活环境。

提高服务质量,统一服务标准,提供公寓式住房,实现领导拎包入住,缩短审批分配到安排入住环节的时间,精准保障,做好现有周转住房服务保障工作。

积极推进“智慧小区管理平台”建设。依托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云、核心网络接入系统、社区网络接入系统和社区安防监控系统,通过计算机网络通信、物联网、大数据、云技术等先进的通信技术,达到承载省直统管生活小区的物业管理、视频监控、设备管理、安防门禁及车辆管理等智慧社区服务业务,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现代化、智慧化的生活环境,为管理者提供集约、高效、便捷的管理平台,提升省直社区的整体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六节 提升省直幼教服务质量

积极破除隐患问题,立足安全管理正规化。立足省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结果,对存在安全及消防等一票否决问题的园所,坚持分批分期的原则,视具体情况,通过园舍加固改造、整体搬迁、园舍租赁等多种形式,解决省直十所幼儿园安全及消防隐患与问题。对于存在园舍租赁关系的幼儿园,出台详细的安全处置办法,预防和杜绝联合办园产生的隐患与问题。将安保门禁系统与信息化子平台链接,实现安全管理数字化、现代化。

创新形式与载体,探索管理实践现代化。坚持规章制度“废改立”常态化,适时修订、完善、建立、废止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以全国机关事务系统“一体两翼”建设为契机,在“十三五”开展标准化探索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修订完善各项管理规范,同时,将各岗位工作流程及标准与省直幼教信息化平台子系统对接,实施省直幼教标准信息一体化管理实践探索,实现内容全面化、标准可视化、流程可控化、过程清晰化,逐步实现数字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提升省直幼教管理现代化水平。

精钻内涵发展途径,坚持省直幼教品牌化。深入挖掘省直幼儿园亚文化内涵,广拓途径、多研载体,不断强化亚文化的深化与落地,实现可视化、规范化、标准化,激发教职工与幼儿发展内驱力,实现文化育人、文化管人、文化唤人的强大作用。围绕幼儿、教职工、家长三大群体,持续深化德育改革,积极开展“十四五”德育课题研究,注重总结德育研究成果,使德育成为省直幼教的一面旗帜。鼓励各园在教育教学工作规范化基础上,进一步彰显园本特色,形成百花齐放的省直幼儿园教学特色。坚持保教并重,在标准信息一体化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后勤管理精细化。

努力创新体制机制,细研人员管理专业化。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注重思想引领、纪律约束、榜样示范,打造一支德高技精的省直幼教教职工队伍。坚持人员全覆盖、内容更适宜、形式更灵活,继续深化国家、省、省直幼教、园本四级培训体制,使之成为省直幼教职工专业化发展的引擎。实施名师工程,经常性开展并参加各级各类岗位练兵、学术交流与工作研讨,积极搭建交流展示与发展提升平台,推出几名省直幼教学术带头人。深研幼儿园领导班子管理,适时开展竞聘上岗、交流轮岗,注重建立年龄梯队,通过培训、学习、对标等多种途径,助力领导班子政治素养、管理能力提升。

第七节 推进省直离退休干部康养工作

坚持“资产资本化、运行市场化、管理企业化”的发展方向,积极发挥市场运营、产业引领、模式探索、责任担当四项功能,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健康管理、康养酒店、康养实业为核心,以康养创投为支撑的“4+1”产业体系,通过管理输出、特许经营,扩大产业规模,努力发展成为省内一流、国内领先的康养品牌。积极发挥省直康养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围绕多元化康养需求,融合医养结合、“互联网+”、消费金融等现代服务方式,创新自营+特许经营的商业模式,按照“1年见效、3年做大、5年做强”总体目标,推动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形成以自营“康养城”项目为品牌支撑、以特许经营养老机构为补充的全省康养产业联盟和生态链,提供不同层次、满足不同消费群体需求的康养服务供给。

第六章 抓好规划实施

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十四五”规划在机关事务工作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抓好规划实施。实行规划实施清单制度,分解规划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推动将机关事务重点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确保规划落地见效。

党建行政范文8

关键词:大以来;教育法治;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法治格局已基本形成。进入新时代,基于“治理现代化”法治目标,我国更是按下了教育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的“快进键”,教育法的调整域不断拓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治体系恢宏图景不断绘就。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目标已经锚定,亟待我们总结大以来教育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明确教育法治建设的历史方位和当前重任,探寻并实践与教育改革“深水区”相适应的教育法治建设新模式,大力推进中国教育法治现代化进程。教育法治建设的国家实践需要教育法治建设理论研究的“滋养”。在教育法治建设研究“疆域”内,学者们从教育法法典化[1]、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2]、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3]、法治学校建设及评估[4-5]等多维视角展开,直面我国教育法治建设的成就、问题与未来[6-8],为开启我国新时代教育法治建设新征程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但综观学者研究成果发现,大多研究是基于时间轴的平面性回顾与展望,立体式研究匮乏。面对扎根中国大地推进理论创新、研究方法手段创新的新使命,如何生发一种崭新的教育法治建设研究导引,是我们需要为之努力的新方向。“三位一体”的教育法治理念、教育法律制度和教育法治行动是指导教育法治建设的基本逻辑路线。具体而言,教育法治理念是教育法律制度设计与教育法治行动顺利实施的基本前提,教育法律制度是教育法治理念的表达形式,是教育法治行动有据可依的根本保障,而教育法治行动是教育法治理念深化与教育法律制度落地的重要依据。因此,本研究将遵循“理念—制度—行动”的教育法治逻辑,回溯大以来我国教育法治建设新成就,探寻提升我国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未来路径。

一、教育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的时代彰显

教育法治理念是关于教育法治的思想观念、价值判断的总和,是教育法治的理性化观念。[9]教育法治理念是教育法治建设的内核,若无教育法治理念的指引,教育法律制度建设和教育法治行动便会“茫然自失”。大以来,我国教育法治已由“有法可依”走向“良法善治”,政治性鲜明、人民性坚定、公正性保证的中国特色教育法治理念业已形成,为我国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与依法执教的“善治”格局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政治性鲜明

大以来,我国教育法治工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充分发挥党领导的政治优势。追本溯源,教育法治本身就源于政治需要,其理念作为教育法治建设的重要内核,不可避免地受到政治的影响,呈现出政治性特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领导地位是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的进程中形成的,是中国人民在中国社会、经济和文化历史发展进程中作出的选择。教育法治建设是新时代对我国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的发展性要求,其实现只能在党的领导下完成。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教育法治建设将会出现理论缺失、道路缺失、目标缺失等问题,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一是明确将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指导思想和原则规定写入国家修订或颁布的教育法律法规文本之中。法律法规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规定是统治阶级和执政党在当前历史阶段根本利益和基本要求的集中反映,是法治建设和行动的方向性规定。大以来,我国教育法制建设不断明确党是教育事业和教育法治的领导核心。如2018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2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2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2022年正在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都明确增加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法律条文,这些体现了党对教育法治方向的引领作用。二是加强了党组织建设及其对教育法治工作的领导。加强党组织建设及其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是我国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创新性探索,这既是党建工作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依托党组织建设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实践。大以来,通过党组织建设推进法治建设进程成为教育法治建设的显著特征。如2017年,教育部先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均强调要全力推进学校党组织全覆盖,坚持党的领导。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等文件更是传达出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和完善以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学校领导体制和治理体系的法治理念。此外,教育法治理念的政治性还体现在国家重大会议精神和领导人讲话之中。

(二)人民性坚定

大以来,我国教育法治建设强调坚定人民性人民性坚定是指教育法治工作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切实反映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发展的殷切期望,体现人民教育利益与保障人民合法教育权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与实现教育强国中国梦的根本。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将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地用其来指导、推进教育法治与行动建设,才能实现“良法善治”,使教育造福于民。一是始终坚持教育为了人民。我国作为教育大国,办教育应致力于让人民满意。大以来,党始终将人民性作为修订、修正教育法律法规的指导思想与指导原则,深切回应人民关注的教育热点与难点问题,回应人民呼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破解新时代不断涌现的教育内卷化、教师惩戒失范、学生心理疾病等问题,教育行政部门颁布与制定了系列政策文件,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其折射出人民对高质量、教育公平的期盼和需求及党对人民需求的回应。二是始终坚持人民在教育法治体系建构中的主体地位。教育法治行动离不开人民的积极参与。大以来,我国教育立法民主形式不断丰富,民主渠道不断拓宽,民主机制不断完善,公民有序参与教育立法不断增多。[10]教育立法部门广泛听取民意,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集中民智,使制定或修正的法律法规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与要求。如教育立法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的修订都进行了广泛的意见征求。三是始终坚持教育发展成果人民共享。大以来,教育部立足于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不让学生因贫失学、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缩小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差距,颁布了《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等规范性文件。这些举措充分体现了我国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转化为教育法治工作的精神,充分发挥教育法治理念的引领性、基础性与保障性作用,真正做到教育理念为教育法治建设保驾护航。

(三)公正性保证

大以来,我国教育法治建设始终秉持公正性理念。公正性是在人们的活动中体现公平和正义的性质属性。就教育法治理念而言,公正性是指按照公平和正义的原则,构建教育法治良法体系,推进教育法治行动,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教育相关主体的教育权和受教育权,以真正通过法治维护教育的公平正义。公正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核心要求。“法者,天下之公器。”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没有了公正,教育法治就形同虚设。离开了教育法治公正,社会主义公正便无从谈起。一是通过构建教育良法体系彰显教育法治理念的公正性。良法是善治的基础。大以来,我国教育法治建设坚持以科学和民主为引领,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构建了依法治教为体,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依法受教为翼的教育良法体系,体现了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了教育相关主体的教育权益。二是通过保护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彰显教育公正。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特殊教育,教育法治建设将保护弱势群体受教育权作为工作重心,健全相关政策要求。大以来,我国先后印发了《国家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并修订了《残疾人教育条例》,从而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发展,提升特殊教育水平,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帮助残疾人全面发展和更好融入社会,使广大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国梦的进程中实现幸福人生。三是通过加强监督确保教育公正性得以落实。监督是国家法治与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对权力的约束,保障法治公正性的实现。大以来,我国教育法治建设将监督作为保证公正性的重要途径,通过监督教育公权力得以规范行使,各级各类教育主体的教育权益得以保障,公正性得以彰显。以校外培训机构立法为例,据教育部网站统计,大以来,国务院和教育部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文件共19项,除强调监督主体的多样性和执政党监督外,还重点强调要充分发挥教育机构和社会等主体的监督作用。

二、教育法律制度:法制体系的日趋完善

教育法律制度是与教育法治建设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乃至学校章程等一系列行为规则的总和。教育法的制定和颁布是依法治教的前提[11],“制度之治”是教育法治的内在逻辑。大报告正式提出了“制度体系”的概念,并对制度体系的一般理论品格与实践特征提出了全面和系统的“要求”。这也必将促使我国教育法治建设重新审慎其“立改废释”问题。以“教育”为关键词,在“北大法宝”法律数据库进行检索,时间限定为2012年至今。通过手动剔除无关政策文本,截至目前,一是在国家层面,共颁布或修订(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等12部教育法律,或批准了59项教育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范性文件以及4000余项部门规章(见表1)。二是在地方层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符合地方教育发展需要的地方性教育法规。针对全国人大“十二五”期间确定的“六修五立”的立法计划,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2021)已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已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已修订(2022)。此外,教育法法典化的编纂也已被提上日程。现阶段,我国教育法制建设在体系层面上呈现出教育行政法律关系不断明确、学校教育法律内容不断丰富以及社会主体教育权利义务日益明晰的新样态。

(一)教育行政法律关系愈发明确

教育法律关系是法律调整教育关系的产物,是教育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12]教育行政法律关系是指教育行政主体在对教育实施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与教育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形成的具有教育法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关系[13],其反映的是国家与教育的纵向关系,即国家如何领导、组织和管理教育活动。近年来,国家通过制定政策方针、培养目标、教育规划、经费划拨、督导评估等措施来调控、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各主体间的权责利逐渐明晰、各主体的合法权益日益得到保障。第一,行政给付法律关系逐渐明晰。在教育领域,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给予学校及教师、学生等行政相对人相关教育行政补贴或奖励,便构成了行政给付法律关系。行政给付体现了国家对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的扶持。大以来,我国法律法规体系的日益完备使行政给付关系日益明朗。如针对适龄儿童、农民工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西部贫困地区学生和残疾学生,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扶持机制实现教育普惠发展,提升教育领域公共服务水平。第二,行政处罚、处分法律关系逐步明确。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对学校、教师、学生等违法主体实施教育行政处罚。如对违法违规行为主体可以取消颁发学历、学位和其他学业证书的资格、撤销教师资格等。另一方面,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对教职工等实施处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对学生等实施教育惩戒。

(二)学校教育法律内容不断丰富

依法治校主要关注学校内部治理结构[14],随着依法治校理念的贯彻落实,在国家和地方法律制度框架下,学校内部逐渐形成了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以及依法受教的教育法治新格局。其主要体现在学校管理制度日益健全、内部治理结构不断完善、教师权益逐渐得到保障以及学生权益逐步受到重视四个方面。第一,学校管理制度日益健全。管理制度不断健全是大以来教育法治建设的点睛之笔。一是“一校一章程”的格局逐渐形成。章程是现代学校制度的载体和治理的根本理据,更被视为自治理念的载体,是学校内部管理的“宪法性”规则[15],是保障学校自主权利的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目前已有113所高校章程经教育部审议通过。二是学校教学制度及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各校逐渐形成了完善的教育教学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后勤保障制度、招生工作制度、师资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等。第二,内部治理结构日益完善。科学决策机制、民主管理机制、决策执行与监督机制以及校内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健全是大以来学校法治高水平建设的关键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公办高等学校逐渐形成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依据《民政部直属中等专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精神,部属中等专业学校逐步推进校长负责制;依据《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职业学校逐步建立了有行业企业人员参加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形成了校企合作决策机制;依据《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等,中小学、民办学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逐步健全了校长负责制。第三,教师权益保障日益强化。教师教育教学合法权利、教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教师参与学校管理权利、教师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是大以来教师权益保障的奋进之笔。2021年11月,教育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强调要强化教师待遇与保障、完善教师工资保障和各项福利待遇保障等。此外,《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等规范性文件为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执教育人提供了职业保障依据。第四,学生权利保护日益加强。受教育权、身体健康权、人格尊严权、隐私权以及参与权等保障是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的具体观测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逐步健全了学生合法权益保护机制。

(三)社会主体教育权利义务日益明晰

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是国民教育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施主体包括家长和社会文化教育机构及其教育人员等。长期以来,由于法律缺位、制度柔弱、监管乏力、协作不充分等原因致使我国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现象层出不穷,家庭教育缺失已成社会问题。大以来,国民教育政策体系化建设和立法进程正逐步加快,社会主体教育权利义务边界日益清晰。第一,在家庭教育领域,政策法规建设步伐明显加快。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更是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开启了“依法带娃”的新时代。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基于此,《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等法律文书频频发出,家庭教育法制建设不断完善,政策内容间的衔接性进一步增强,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权利义务、基本内容、评估办法、保障制度、利益关系逐步清晰明确。第二,在社会教育领域,终身学习体系建设目标的提出使社会组织的权责利更加明晰。社区教育立法框架的逐步形成促使社会文化组织的教育参与度和贡献度不断提高。2016年,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成都市、西安市先后出台了《社区教育促进条例》,重庆市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教育工作的意见》。此外,全国范围内共出台社区教育地方规范性文件80个,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体育场馆等各类公共设施面向社会的开放水平不断提高,相关行业企业以及高质量的社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到社区教育之中。此外,针对校外培训机构乱象,我国加大了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力度。自2018年至今,国家层面出台政策法规达19项之多。其中,《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明确了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基本原则与标准、基本功能、人员管理、问责考核以及监督管理等。

三、教育法治行动:法律实施的纵深推进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教育法治也不例外。贯彻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法治理念,全面实施教育法律制度,教育法治行动护航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以来,我国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依法治校深入开展,法治保障不断强化。

(一)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也是教育法治行动开展的重要环节。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充分肯定了大以来,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第一,建立和完善教育领域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体制机制。为落实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2019年国务院颁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严格执行《条例》,从权限、程序、内容三个方面对决策事项进行严格审查把关。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事实上,早在《条例》出台以前,各省市已开始了教育行政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规范化的探索。如2016年以来,广西先后出台44份规范性文件来规范教育重大决策程序。第二,提升政府法治治理的专业化水平。政府法治治理的专业化是指政府在法治治理过程中,通过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等方式,提升其治理专业化水平,实现“良法善治”目的。大以来,我国采取多种方式提升政府法治治理的专业化水平。一是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大以来,依据《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我国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不断加强法律顾问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要求律师和法律专家参与到教育领域内容相关的重大决策、地方立法、项目洽谈和文书起草中,提高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和法治的专业化水平。二是加大专业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力度。大以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加大了专业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力度,努力改进教育系统执法弱、执法不规范的情况。培训后持证上岗制度成为该阶段执法人员专业化提升的重要标志。三是健全教育行政执法制度。2014年教育部开展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拉开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大幕。随后,2019年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强调应进一步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抓教育治理,进一步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三,建立政府行政应诉制度。行政应诉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2014年和2016年分别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规定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大以来,我国教育领域顺应新时代要求,深化落实行政应诉制度,建立起与之相应的教育行政负责人、大学校长出庭应诉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成就,有利于实现权利救济实质化,有利于提升权力监督的有效性。

(二)依法治校深入开展

依法治校是学校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以在学校这一特定社会组织内,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依据法律的原则与要求,建立合法公正、系统完善的制度与程序,健全民主管理的体制机制,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学校、教师、学生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管理格局。[16]大以来,我国持续强化依法治校,全面构建学校治理法治框架。第一,加强学校制度建设,完善治理结构。学校制度建设是教育法治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关键举措,是践行教育为了人民、由人民共享的制度保障。大以来,教育部积极推进学校制度建设,完善治理结构。依据教育部2015年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各级各类学校纷纷依法制定具有各自特色的学校章程,基本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为更好坚持党的领导、办人民满意的教育,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各级各类学校不断完善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学校领导体制和治理体系,纷纷出台或修订实施细则。由此,学校教育治理制度日益完善,学校依法办学水平逐步提高。第二,积极开展校长和教师法治培训,依法治校能力不断增强。法治培训是提升法治素养的有效途径,通过法治培训,使校长依法治校和教师依法执教能力不断增强。国家层面,教育部将法治教育纳入“国培计划”,通过国家和地方分级培训的方式,确保每位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10课时的法治培训。地方层面,各省市扎实推进校长及教师法治专题培训,通过举办市、县两级教育部门法治工作骨干培训班,推动各地各校组织开展多层次的法治教育专项培训。通过教育法治培训,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和教师法治观念得以增强、法律素养得以提升、法律技能得以提高,依法治校和依法执教在实践上成为可能。第三,加强示范引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各省市依据《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积极推动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工作,以示范校带动其他学校法治建设,促进了各地各校深入研究依法治校规律、切实提高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2022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以下简称《指南》),为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提供了从方向到行动的整体思路。从《通知》到《指南》,彰显了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对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的重视,树立依法治校先进榜样,为各级各类学校提供依法治校建设经验,引领和带动更多学校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行动。

(三)法治保障不断强化教育法治行动的深入推进

离不开法治保障。所谓法治保障,就是要社会各类主体以法治精神引领教育行动,以法治思维谋划教育行动,以法律规范开展教育行动,以法治标准评价教育行动,最终实现治教、执教、治校与育人的法治化过程。显然,这一目标的实现,有赖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顺利开展和有效实施。第一,制定教育普法规划,保障法治教育经费。大以来,教育部制定了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六、第七、第八个五年规划,对教育系统普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通过三个五年规划,教育行政、司法行政、综治办、共青团等部门(组织)之间在教育普法领域的职责得以理顺,形成了多部门(组织)协同开展教育法治行动的良好局面。除此之外,三个五年规划要求各地方普法单位将法治教育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教育法治宣传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法治理念日益深入人心,达到了预期的普法宣传效果。第二,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关键少数”对全党全社会都具有风向标作用,抓好“关键少数”,加强党员干部和行政负责人法治教育和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引领和带动“绝大多数”,深入推进教育法治行动。为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实现全民全社会深度参与教育法治行动,2017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教育系统通过建立中心组学习制度,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大、重要决议等列入年度学习计划,保障学习的针对性和系统性,确保领导干部思想统一,依法行政。全国教育系统通过抓“关键少数”实现了法治理念厚植于心、法治行动有效落实。第三,丰富法治教育资源,创新教育模式。丰富的教育资源和创新可行的教育模式是有效开展法治教育的重要前提。一是加强法治教育读本供给。2016年教育部会同司法部编写第1~12册《中小学法治教育读本》,实现了宪法法律教育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三年级的全覆盖。二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2016年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明确了目标与要求,规范了推进举措和保障机制。截至目前,我国已建立部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70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3万余个。三是加强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应用,提升法治教育的实效。2016年教育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即强调要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教师、班主任或辅导员的个人社交平台进行法治宣传。如今,我国“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日渐完善,微信等新媒体更是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展开普法、学法等活动的重要载体。第四,加快法治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法治教育能力。强有力的法治教师队伍,是开展好法治教育的生力军。一是设立法制教育专职岗位,聘任专兼职法制教育教师。2013年,教育部、司法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强法制教育工作力量。积极探索在中小学设立法制教育专职岗位。中小学要聘用1~2名法制教育专任或兼任教师……暂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采取多校共同聘用法制课教师的方式开展法制教育。”[17]二是将法治教育相关内容纳入教师专业标准,提升师范生的法治知识素养和法治教育能力。2012年教育部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将“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纳入教师专业标准体系。三是加强法治教育教师职后培养。2016年和2017年教育部依托高校培训了600多名中小学法治教育“种子”教师。大以来,我国为开展法治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打造了一支强有力的专业队伍,大大提升了教育法治水平。

四、总结与展望

大以来,中国特色教育法治建设理念日益彰显、教育法制体系日趋完备、教育法治行动正向纵深推进。当前,我国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教育法治高质量建设势必需要坚持指导、加快教育法法典化进程和提升教育法治行动效能。

(一)坚持法治思想指导,确立教育法治信仰

法治信仰是现代法治的精神意蕴,是法治的精神支柱和观念动力[18],是社会主体对法治的信服、尊重程度的主观表现。[19]2020年,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明确提出要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原则。2021年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则将“法治信仰普遍确立”纳入我国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由此可见,培育并确立法治信仰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趋向。教育法治作为我国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势必要增强教育系统各主体的法治观念,使法治成为教育主体的共同信仰。一方面,需进一步强化教育系统的广大干部、师生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教育法治观念,形成对教育法律的信仰,尤其是加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意识。因此,我国的教育法学者应当肩负起创新和传播先进价值理念的重任,坚持法治思想为指导,系统总结教育法治实践成熟经验,深入研究新时代教育法治新样态、新境遇,深入挖掘我国优秀的传统教育法治思想、合理借鉴国际优秀教育法治理论,创新发展具有中国特色、具有国际视野的教育法治理论。

(二)提升教育法律体系质量,加快教育法法典化进程

完善中国特色教育法律体系是教育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大以来,尽管我国教育法制体系逐步健全,但是仍存在臃肿化、碎片化等结构性缺陷。只有通过体系化才能提升教育法的稳定性与社会遵从度,提升教育法律体系质量。因此,教育法制建设的当务之急是体系化,而其最终目标是实现教育法法典化。当前,我国教育法建设已在思想、制度和实践上具备了法典化基础,然而教育法的变动性特征给其法典化带来的困难远超想象。为此,首先应该在正当性与合理性论证的基础上,优化法治实践,加强立法规划和协调,理顺法律体系的层级关系,建立常规修法机制,重视法律解释,改进立法技术,抓紧实现教育法的体系化。[22]其次,“把自治与管制、软法与硬法融于一体,更多地通过自治机制和软法机制,或者不同机制之间的关联性来促进教育法法典化目标的实现,甚至可以适当采用行政合同、行政指导的契约式管理方式来实施教育的组织和管理”[23]。最后,遵循以学科建设为支撑的实践路径,在继承与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典化模式。[24]

(三)提升教育法治行动效能,全面推进依法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