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金融发展对文化产业的影响

地区金融发展对文化产业的影响

 

一、哈尔滨市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   (一)文化产业总量发展迅速,但横向比较规模偏小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长,哈尔滨文化产业呈现出持续较快的发展态势。   文化产业增加值由2005年的49.4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39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由2005年的2.8%提高到2010年的3.8%,文化产业对经济的贡献显著增强。   但横向比较,哈尔滨文化产业总量规模依然偏小,2009年文化产业增加值为111.8亿元,在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中居末位,这与哈尔滨历史文化名城的地位不相匹配。   (二)产业结构逐步优化,新兴文化产业发展较快,但所占比重仍不高“十一五”以来,哈尔滨文化产业结构逐步优化:以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影电视服务以及文化艺术服务等类别为主的传统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由47.4%下降到43.6%,下降了3.8个百分点;以网络文化服务、休闲娱乐、旅游、广告及会展等为主的新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由23.5%上升为26.0%,提升了2.5个百分点。但与传统文化产业相比,新兴产业的规模依然偏小,2010年,新兴文化产业增加值还不到传统文化产业增加值的60%。   (三)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快速崛起,但民营企业综合实力不强,普遍存在融资难问题据统计,截至2010年末,哈市共有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含个体工商户)1.54万家,占文化企业总数的95.1%;从业人员10.49万人,占总数的73.4%;实现增加值98亿元,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70.5%。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无论在单位数量、从业人数,还是创造增加值等方面均已超过国有文化企业,成为推动哈尔滨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哈市民营文化企业以中小企业、个体经营户为主,集约化程度低,尚未形成产业集群,行业间规模差异较大,民营文化企业综合实力不强,尤其是普遍存在的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是制约哈尔滨市新兴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   二、哈尔滨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情况   近年来,哈尔滨市积极探索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手段和方式,着力破解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融资问题,有力地促进了文化产业的发展。但从总体看,金融对文化产业的支持,与当前哈市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势头和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相比,仍然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   (一)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力度偏弱   有关资料显示,2005年哈尔滨市文化产业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为0.15%,2010年这一比重仅为0.13%,下降了0.02个百分点,且远低于201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3.8%。   从增速看,“十一五”以来,哈尔滨市文化产业贷款年均增长12.4%,低于同期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速10.6个百分点,金融机构对文化产业的信贷投入明显滞后于文化产业的发展步伐。   (二)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结构不均衡   从对象看,我市金融支持文化产业主要集中在省、市电视台、报业集团等国有大型文化单位,而支持民营中小企业普遍较为谨慎,民营中小文化企业贷款难问题突出。   从领域看,主要支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传统文化产业领域,而对动漫、数字媒体、演艺业及娱乐业等国家重点发展的新兴文化产业鲜有支持。   (三)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创新产品不多   目前,哈尔滨市金融支持文化产业仍以贷款为主,兼以结算业务、现金管理等金融服务为辅。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主要还是担保、有形资产抵押等传统信贷方式,在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以及其他配套金融服务方面仍显不足。   三、金融支持哈尔滨文化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搭建文化产业与金融资源的对接平台   关键是搭建好两个平台:一是文化产业融资服务平台。   应从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出发,由政府部门牵头,建立政府、银行、文化企业三方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文化产业项目库,并定期组织文化产业投融资项目推介会,建立融资联席会议制度、融资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评级制度、融资创新产品奖励制度等,促进资金与项目的有效对接。二是搭建文化产业融资网络信息平台。在网络信息平台上,及时国家及省市的文化产业政策、金融政策,金融机构的服务产品以及企业的金融需求等,以解决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问题。   (二)加大政府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在现有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逐步加大额度,安排一定数量的财政资金作为发展文化产业的引导资金,采取资本金投入、税收优惠、项目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积极投入文化产业。一是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由财政注资引导,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参与,并广泛吸纳外资和民间资本,建立配套制度规范,对符合文化产业支持方向的企业或项目提供金融支持。二是对重点发展的文化企业、文化资源开发项目以及新兴文化产业项目等进行引导性、示范性的投资与运营。三是按新增文化产业贷款的一定比例给予金融机构风险补贴,激励银行业机构加大对文化产业的信贷投放。   (三)加强信贷投入,创新信贷模式   金融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一是对全市优势文化行业和重点文化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特别是对影视、出版、报业、印刷等行业兼并重组和技术升级的需要提供融资服务。二是加强对哈尔滨市“十二五”文化产业规划确定的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文化产业项目,应通过联合贷款、银团贷款等方式对融资规模较大的项目提供金融支持。三是加强对民营中小文化企业和新兴文化企业的信贷支持,金融机构应加强与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合作,扩大对民营中小文化企业和新兴文化企业的担保贷款规模。四是金融机构对于具有优质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企业,可通过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等方式,逐步扩大收益权质押贷款范围。五是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加强合作,试点开展履约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等产品。#p#分页标题#e#   (四)拓宽融资渠道,鼓励文化企业进行直接融资   文化产业的发展应该采取多渠道融资方式。一是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鼓励依托资本市场进行并购和重组。建立“拟上市文化企业资源库”,加强适合上市融资的文化企业的筛选和储备,并做好文化企业上市培训工作。二是鼓励和帮助文化企业通过债券市场筹集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旅游等行业中效益好、偿债能力强的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和项目债券,筹集发展所需资金。三是积极探索创业投资等其他融资方式。吸引国内外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基金)进入哈尔滨文化产业领域,对中小科技型文化企业和文化项目的不同发展阶段进行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促进网络游戏、动漫制作、创意设计等新兴文化产业加快发展。   (五)大力发展服务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中介组织   借鉴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成功经验,拓展现有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将文化产业纳入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服务范围内,发挥担保公司合理分担风险的作用。探索建立文化产业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等无形资产评估、质押、登记、流转和托管制度。在现有实力较强的评估机构中培育发展若干文化资产评估权威机构,建立文化资产评估技术参数体系。鼓励发展其他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推动不同文化产业相关产品统一评估标准的建立,为金融机构加强产品创新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