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生免费教育发展路径

师范生免费教育发展路径

 

一、我国免费师范教育的历程在中国师范教育百余年来的发展历程中,历届政府均以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的形式干预免费师范教育的走向。师范教育除1922-1932年和2000年之后较短时段内实行了收费政策之外,师范生在更长时间内接受的都是免费教育。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对包括师范教育在内的所有大学实施免费教育,并对师范生实行了“人民助学金”制度,师范生每月都可获得一定的补助。1951年,国家制定了《师范学校暂行规程》和《关于高等师范学校的规定》,其中规定:“师范学校的学生一律享受人民助学金”,“师范毕业生,至少服务教育工作三年”;“高等师范学校学生,一律享受人民助学金”,“高等师范毕业生由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分配工作”,师范生免缴学杂费、住宿费。[1]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引入,我国高校收费制度逐渐开始从免费到收费的过渡。1985年5月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要改革高等院校的人民助学金制度,它肯定了之前高校招收自费生和委培生的政策,并提出了在学杂费和培养费方面进行改革的思想;1989年,原国家教委、物价局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的规定》,大部分高校开始收取学费,同时还开始收取住宿费;1990年,原国家教委会同有关部委了《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自费生暂行规定》,把自费生完全纳入了国家计划。1992年6月,原国家教委联合有关部门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等学校收费制度的通知》,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其中正式提出将“收取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作为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投资体制,使得高等教育投资体制改革向前迈出了一大步。1996年12月,原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下发《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启动了将国家负担全部高等教育成本转变为由国家与个人分担高等教育成本改革过程。但同时规定:“农林、师范、体育、航海、民族专业等享受国家专业奖学金的高校学生免交学费”。1997年,全国高校并轨,实行所有新生都缴费上学的制度,师范院校也缴费上学。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联合《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在北京师范大学等6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安排。   二、免费师范教育有效性分析   随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教育的实施,关于师范生免费教育问题又引起各界关注。很多学者提出对所有师范生提供免费教育,“我们希望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在今年开始在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试行后能尽快普及到所有院校中,并把师范生免费教育的重点放在非重点师范院校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地方性院校。”[2]不可否认,师范生免费教育的确能吸引部分优秀考生报考师范院校从而服务于教育,但如果作深层分析就不难发现,免费只是一种局部效应,不论从教育公平的角度还是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角度,免费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教育问题。   (一)免费师范教育本身就是一种不公平制度   这种不公平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同样的师范生,有些免费、有些不免费,是一种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公平;二是免费师范毕业生得到就业政策照顾,不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目前,我国师范院校毕业生处于供大于求状态,很多本科师范毕业生都无法就业,即使在西部农村地区,也有超过半数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因工作岗位限制而无法就业。在这种情况下,不论对师范生局部免费还是全部免费,都不现实。局部免费会造成不公平,全部免费失去意义,还会造成资源浪费。事实上,在我国现阶段免费师范生教育没有实践基础。   (二)免费并不能有效吸引优秀考生就读师范院校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免费可能成为首选,而对于家庭经济比较富裕的考生,免费并不一定能够吸引考生。在有些情况下,免费反而会起到消极作用。对于个性越来越突出的年轻一代,他们报考大学越来越有自己的主见,家长和教师的意见逐渐边缘化。而年轻一代毕竟人生阅历肤浅,社会经验不足,对自己职业生涯缺少把握。他们选择大学、专业,往往出于一时之兴趣,更多时候偏向于所谓社会潮流,免费教育在他们心中或许会产生“低贱效应”,就像消费市场“越贵越好”的心理一样,“便宜没好货”成了消费者的共同认识。免费师范教育可能使本来喜欢或有意从事教育工作的考生逃避“低贱”,报考其他学校。   (三)免费可能导致并不喜欢教师职业的贫困考生报考师范院校   职业成就的前提是兴趣。虽然兴趣可以培养,但培养并不是万能的。有些人一辈子从事教育工作,但他从来没有真心喜欢过教育工作,这也是这类教育工作者一辈子平庸无绩的根源。我国现阶段的贫富差距和高校不菲的学费,有可能使一部分不喜欢教育工作的贫困家庭考生因为经济原因而报考免费的师范教育,对教育工作带来长期的不良影响。   (四)免费不能有效控制人才流动   按规定,免费师范生至少服务教育工作3年,但真正优秀的人才在服务期满后仍可能流失。更为严重的是,这种流失将造成资源的进一步浪费。我们需要思考的是,4年的免费教育与这三年的服务等值吗?作为教育工作者,有一个发展过程,最初3年一般是培养期、成熟期。一方面,最初3年一般不能对教育工作作出较大贡献;另一方面,这三年还需继续培养,还需继续付出人力和财力。“教师发展理论研究表明,教师初入职场的这个时期是极其脆弱、敏感的一个时期。他们虽然接受了系统的职前教育,获得了丰富的理论知识,但实践经验缺乏,面对真实的教学生活,往往会手足无措。这个阶段是教师整个职业生涯中最需要支持和帮助的时期。”[3]按教师成长规律,经过3年的适应和培养才能成长为一名称职的教师。刚培养成称职的教师就离去,岂不是造成了二次浪费?#p#分页标题#e#   (五)限制职业范围有侵犯人权之嫌   免费师范教育就是为了让享受免费师范教育的毕业生从事教育工作,从表面上看合情合理,但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说,有“逼迫”之嫌。如果国家经济发达到一定的程度,所有考生都能支付得起上学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做免费或不免费的选择都不是直接或主要由经济因素决定的,免费教育后有服务范围和期限的限定,这比较合理,因为没有不得已而为之的成分。但我国目前还没有达到所有家庭都能支付起大学学费、选择主要是因为职业兴趣的程度,对大多数考生来说,选择免费是因经济原因不得已而为之,在这种情况下,免费而限制服务范围从一定程度上是对自由选择职业的人权限制。   当然,免费师范教育有其积极的一面,但从我国实际、特别是师范院校毕业生过剩、教师职业日趋竞争激烈的现实情况下,简单地、局部地实施免费师范教育,既不能有效解决我国教育问题,还将产生一系列难以解决的新问题。所以,免费师范教育并不是解决我国教育问题的最佳路径。   三、我国教师教育机制的构想   师范教育改革势在必行,如何改革却一直是困扰我们的难题。师范生免费教育事实上就是一种改革,但这一改革并不具有长效性。因此,我们有必要继续探索适合于我国实际而又科学有效的改革路径。   (一)变免费为高薪:以高薪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师职业   在经济还不发达的市场经济初级阶段,人的尊严、社会地位、满足感等等个人需要,主要是由收入或工资待遇决定的。我国部分公民的需要还处于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的低层次阶段,包括精神需要在内的高层次需求还处于边缘化状态。为什么科学家、教授等不被青年一代看好,而电力、电信等行业让他们青睐,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此。教师作为一个光荣的职业但不被人们所向往,从根本上说,是因为教师工资待遇还达不到吸引人的程度。试想,如果教师工资待遇高于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工资待遇,还有多少人不愿意从事教师工作?所以,吸引优秀考生、优秀人才从事于教育工作,从根本上说,关键因素在于大力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在“经济决定地位”的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大力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在免费师范教育研究中,很多专家、学者大力提倡免费范围的扩大和普及,但与其扩大免费教育范围,还不如将用于免费的资金转移到在职教师的工资上,从提高教师工资待遇,特别是大力提高农村和边远山区学校教师的工资待遇,用高薪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师职业,用高薪激励教师干好本职工作。首先,提高农村教师工资待遇具备经济基础。据教育部教育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有师范院校189所,不算其他院校师范生,仅师范院校在校学生数就达200多万人。[4]如果师范院校学生都免费上学的话,每年国家将用于免费师范教育的支出近百亿元,如果将这百亿元用于提高在职教师工资待遇,从经济上说可以成为现实。其次,教育关乎每一个人,我国基础教育又是义务教育,具有特殊的公共性。对基础教育阶段教师实施特殊工资待遇符合公益性原则。从实质上说,对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提高工资待遇的直接投入也是对每一个公民的间接投入,是对社会发展的投入。所以,提高我国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既有可能,也符合社会公益原则。   (二)变一贯制为分段制:建立4+2分段式教师教育机制   现阶段,我国师范院校毕业生已呈供大于求状态,每年有大量包括本科师范大学在内的师范生因岗位限制而不能就业。即使在西部农村地区,也存在大量师范院校毕业生愿意到农村任教却因岗位限制而无法就业的现象。农村中小学师资问题,已不是数量问题,而是质量问题。而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不完全是生源问题,师范院校的教育教学问题是主要原因。近年来,大部分师范院校都向综合化发展,严重偏离师范院校发展方向,失去师范性特色,没有充分发挥自身师范教育的优势,师范教育教学质量严重下降,这才是我国现阶段中小学师资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2008年,据《成都晚报》报道,成都一小学制定出硬性新规:“板书写不好,老师要待岗”,这就是针对“年轻教师板书不过关是普遍现象”而制定的。[5]这也是我国目前师范教育的真实写照,培养的学生连教师的基本功———板书都写不好,可想而知他们其他的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了。目前,我国师范院校发展出现两种趋势。一是师范院校综合化发展,全国本科以上师范院校都发展为事实上的综合院校。据统计,这些师范院校非师范专业都多于师范专业,而且学校把发展重点都偏向于这些非师范专业,师范专业被置于次要位置。二是即使是师范专业,也失去“师范性”特色,主要表现为师范专业课程体系“普通化”。师范生在校除学习“老三门”教育类课程之外,有关教师职业能力的课程和训练几乎没有。师范院校的本质特征就是“师范性”,其内涵主要表现为其毕业生的教育教学能力。目前师范院校毕业生专业理论水平不高,教师职业能力又没有,这样的师范生能成为合格教师吗?在师范院校毕业生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师范院校的重点工作应该是大力提升办学水平,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但由于师范院校都乐于“综合”,原有优势被削弱,其师范毕业生水平下降就成必然。鉴于现实,我国有必要改革教师教育机制,将4年一贯制的师范生教育机制变为4+2分段式教育机制。第一阶段接受4年本科教育,取得相应专业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后有意愿从事教育工作的毕业生,可以申请第二阶段教师教育。通过第二阶段教师教育专业学习,取得教育学士学位或教育硕士学位,同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毕业后从事教育工作。   4+2分段式教师教育机制可以解决我国教师教育中的诸多问题。首先,这种机制更具公平性和经济性。免费教育如果都让其毕业生就业,在就业环节上就会表现出不公平。因为免费者不一定就比不免费者更优秀。如果免费教育后其毕业生不能就业,免费失去意义,也是对教育资源的浪费。大学毕业后选择教师教育,对选择者而言,减少了不得已而为之的因素,因为不选择教师教育有可能直接就业,在这种情况下选择,更具公平性。另外,第二阶段的教师教育是在有计划、有规划的基础上的专业教育,可以尽可能地减少毕业后无法就业的状况,具有经济性。其次,这种机制可以体现教师工作的特殊性。中小学教育是一项特殊工作,这种特殊性主要表现为其工作关系到国家和民族、关系到每一个公民。这种特殊性应该对其从业者具有特殊要求。实施“4+2”6年制培养机制,符合特殊性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障其从业者的能力和水平,体现特殊性、重要性。再次,这种机制可以培养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高水平教师队伍。我国师范教育的最大问题之一就是失去师范性,师范院校毕业生其专业知识水平不如其他院校同专业毕业生,教育能力和水平又没有得到重视。实施4+2分段式教师教育机制,第一阶段可以保障其专业知识水平,第二阶段可以形成教育教学知识和能力,可以确保培养高水平教师。#p#分页标题#e#   在具体实施中,首先要改革现有师范院校,有选择地改建或新建一批师范大学。新建师范大学必须是专业性大学———专门培养教师的大学。其教学以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论、教师技能培养等为主,把师范大学办成真正能够培养高水平教师的专业大学。在大学数量的确定上,要根据我国中小学教师需求情况,按需设置,避免教育资源浪费。根据我国实际,现阶段一个省建立一所师范大学比较可行。教师需求量大的省市可以建立分校,但要以省市为单位实施统一管理。现有其他师范院校,由于已经综合、扩充发展,事实上已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师范院校,所以可以根据情况转为其他院校。在第二阶段招生中,可以由学校自主命题考试招生,也可以根据申请者在第一阶段的专业学习成绩进行录取。4年本科毕业后进入师范大学学习的2年可以免费。在第二阶段,可以建立教育学士制度,也可以建立教育硕士制度,但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必须明确,就是专门培养教师,以教育理论知识、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实践等为主要内容,打造高水平、专业性的教育教学人才。   分段式教师教育制度,事实上已有先例,如法国、德国、中国香港地区的教师教育就含有分段的含义。我们坚信,在我国实施4+2分段式教师教育机制,再加上高薪制度,中小学师资问题将会有根本性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