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压力管道建造思考

公司压力管道建造思考

 

1设计方面   压力管道的设计单位应具有完整的质保体系,并取得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格证书,同时报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备案资料包括压力管道设计资格证书的副本及反映设计单位基本情况及压力管道设计历史的书面资料等。接受备案后,劳动行政部门进行设计资格编号,并发给备案标记印模,该印模应盖在设计总图上。目前,在管路设计中存在一些问题,如除了本体内管子已由《锅规》、《容规》做出规定外,对现场配管却没有统一的规范,多数设计单位对机械载荷与热载荷的计算、走向与支吊架的配置基本无详细设计,在运行中易导致管子过度变形、扭曲或吊架发生损坏等。这些情况在新的管路设计中应加以注意。   2制造方面   制造单位的管理十分必要。制造方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l)具有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2)能满足所申请级别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所要求的技术力量、工装设备、检测手段、工艺文件以及质量管理制度等。   (3)持有地(市)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证书》和“安全标记钢印”并在产品上标注,同时接受产品监检。对制造的产品质量负责并提供质量保证书。目前,劳动部门正对压力管道的制造单位进行普查、认证。   3安装方面   压力管道制造涉及的元件面广、量大、品种规格参差不齐。因此,加强对压力管道元件据有关资料统i一卜,在压力管道的事故中,因安装质量差而引起的事故占压力管道总事故数的18%。因此,必须加大安装环节的管理力度,使新建、扩建、改建的压力管道“优生”。这样,既可以控制一些未经审批的设计图样及假冒伪劣产品进人安装环节,又可以保证那些耗资巨大,安装位置隐蔽、检验难度大的管道的安装质量,从而不但省去许多检验费,同时还可提高运行安全性。要做到这一点,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必须具备与制造单位类似的几个基本条件,并持有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施工中必须确保安装质量,同时提供全套竣工资料。   4使用方面   各使用单位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l)按产权管辖权限对现有压力管道进行全面普查,在此基础上收集整理技术资料,原则上每根管道都要建立一份技术档案,基本内容应包括设计图与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检验与维修资料、事故记录与分析资料。对无资料的应绘制分布图,并标出管子材质、直径、介质、工作压力和温度等。对新建的管道还应有监督检验证书。档案建立后,到劳动部门登记注册。   (2)建立巡线检查制度。首先要按照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SHS01005一92《压力管道的分类》的标准对管道进行分类,再根据管道类别的高低来决定检查内容的多少,具体包括色标与保温、紧固件与管件、对地电阻与法兰间电阻、安全装置与无损探伤等。对输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质的压力管道还应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定期演练。   (3)对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和检查人员组织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考核、发证。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技术基础知识、操作规程、有关规章制度、事故预防及处理等。   (4)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计划和安排其它附属设施的定期校验、检修工作。   (5)严把“优生”质量关,对新建、改建的压力管道必须按“三同时”管理办法加强对安全性能的监督,经公司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用。   分别确定,检验内容分役前检验、在线检验和定期全面检验。   (1)役前检验内容包括管件的技术证明和管道材料的化学成份、力学性能报告审查,I、亚类管道的焊缝抽查比例不低于10%,皿、w类管道不低于5%(抽检点应尽量选择弯曲应力较大且约束也大的地方),并对其它检验报告进行审核。   (2)在线检查的内容较少,主要为管道与管件的泄漏、振动、支架与紧固件、隔热层与防腐、对地电阻(<10Ofl)、法兰间的对地电阻(<0.03n)及壁厚测定等宏观检查。   (3)定期全面检验的规程目前劳动部门正在拟订中,暂时可参考化工部的检验规程。   管道每6年应全面检验一次,检验面广且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主要分宏观检查、无损探伤和理化试验三大内容。检验工作完成后还需进行安全等级评定和强度校核,并出具检验报告书。   5检验方面   检验单位和检验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管道的检验周期可根据管道的不同类别   6修理、改造方面   对从事重大修理改造压力管道的单位,其要求可类比安装新建管道的要求执行。这里所谓的重大改造是指改动后会影响管道运行的安全,如提高工作压力、长于500m管道的更换、改变管道公称直径、改变输送介质的物理、化学性能、扩大调控装置等。同时,从事压力管道焊接的焊工必须持有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7安全监察方面   以上各环节均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察,如有违反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9结语   由于压力管道的安全监察与管理工作刚刚启动,许多方面还有待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