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办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区政办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为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要求及《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围绕全区经济发展和中心工作,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首善之区”、争当全市科学发展排头兵目标,始终坚持“七个发展”,按照“做精一产、做强二产、做优三产”的发展思路,以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为抓手,加快实施“471”行动计划,强力推进“十大工程”和“四区建设”,扎实做好“打基础、创特色、增效益、优环境、惠民生”各项工作,及时公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十大工程”、“四区建设”、“六个高潮”和“六个一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执行情况,用公开赢公信、用服务赢民心,切实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在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以上工作由各镇、各街道,区直相关部门负责)   二、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在各镇、各街道、区直相关部门普遍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将工作流程细化到检查、告知、整改、反馈、考评五个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和业务培训,区政务公开办今年举办一期培训班,加大对各镇、各街道、区直相关部门政务公开工作骨干力量的培训力度。以上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五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促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以上工作由区政务公开办、各镇、各街道、区直相关部门负责)   三、完善政务公开载体建设   各单位要积极使用由电子政务网络、政府网站、业务管理系统、应用及数据服务中心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等组成的统一电子政务平台,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内容。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和新闻会、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指南等公开载体作用,积极拓展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平台、数字电视频道、网络微博、户外电子播报系统等新媒体形式,增强信息公开的普及性、便民性和互动性。(以上工作由区政务公开办、各镇、各街道、区直各部门负责)   四、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   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部署,组织开展区“标准化建设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各镇、各街道、区直相关部门都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举措,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以上工作由区政务公开办、各镇、各街道、区直相关部门负责)   五、推行行政决策公开   要按照《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县政府行政决策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行政决策机制,明确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区政府法制办要强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年度政府行政决策公开情况评估。(以上工作由区政府法制办、区直相关部门负责)   六、依法梳理审核行政职权   区编办要会同区政府法制办完成政府行政职权清理和编制工作,报经区政府批准后,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区编办要会同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务公开办完善对各单位行政职权清理结果的审核确认,报区政府批准后编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各单位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经审核批准的行政职权目录,公开行政职权流程图。(以上工作由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直相关部门负责)   七、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   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固化职权行使程序,逐步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信息公开化,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动态公开。积极探索建立执法结果、投诉受理和办理反馈公开制度,构建在内控中规范、在阳光下运行、在网络上监督的“三位一体”运行监控体系。(以上工作由各镇、各街道、区直各部门负责)   八、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   要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裁量基准,对自由裁量空间分档设限,公开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重点公开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征收等执法活动中的履职情况。(以上工作由有执法权限的区直各部门负责)   九、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正确处理信息公开和保守秘密的关系,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和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组织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完善区、镇(街道)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加强分类指导,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系统化和标准化。(以上工作由区政务公开办、各镇、各街道、区直各部门负责)   十、深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区、镇两级政府和各街道应按时公开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并将公开内容逐步细化到“项”级科目。财政部门公开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等方面信息;审计部门公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报告;各镇、各街道及区直单位及时公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及民生公益性支出等信息。(以上工作由区(镇)财政部门、审计局、各街道、区直各部门负责)   十一、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p#分页标题#e#   贯彻落实《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暂行办法》要求,推进各级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以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办事公开。总结推广办事公开标准化经验,进一步规范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各单位要把推进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纳入本部门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组织制定本行业、本系统办事公开基本规范。(以上工作由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   十二、加强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建设   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建立定期网查制度、台账登记制度和信息规范等制度。通过制度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这一施政基本制度贯穿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要建立完善平时工作、任务完成、资料档案、网上查评和社会评议为主要内容的考核体系,促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社会评价日常化、规范化、有序化开展。(以上工作由区政务公开办负责)   十三、加强示范点建设和管理     进一步开展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力争年内命名我区第二批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精心指导,稳步推进,适时召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现场会,确保示范点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建立健全示范点动态管理机制,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领作用。(以上工作由区政务公开办、各镇、各街道、区直设有下属机构的部门负责)   十四、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   大力推进镇(街道)政务公开,及时公开城乡社区居民关心的事项。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为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打好基础。鼓励有条件的镇设立为民服务中心。(以上工作由区政务公开办、各镇、各街道、区监察局、民政局、农委负责)   十五、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逐步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将政府及其部门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措施,进一步整合政务服务资源,逐步实现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联接与融合,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促进政务服务的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以上工作由区政务公开办、各镇、各街道、各窗口单位负责)   十六、加强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机构建设   要按照“一个部门、一级地方政府、一个窗口对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探索我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模式。依据省编委《关于市、县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的指导意见》要求,镇(街道)服务中心名称统一为“行政区域名称+为民服务中心”,在全省范围内使用统一的服务中心场所标识。(以上工作由区政务公开办、各镇、各街道负责)   十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国务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应进俱进、应授俱授、应简俱简”为原则,提高服务中心事项的集中率、业务骨干的配比率、审批环节的精简率、承诺时限的压缩率。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制约。(以上工作由各镇、各街道、各窗口单位负责)   十八、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   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务公开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