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办农村学前教育指导意见

区政办农村学前教育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教育规划纲要,加强农村学前教育工作,切实解决影响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村幼儿园的整体办园水平,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从而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同时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和《省乡镇中心(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一个人终身发展的奠基阶段,是推进教育公平、社会公平的起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保持社会稳定,提高人口素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加快各级各类教育和谐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是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

一年来,我区学前教育稳步发展,教育管理逐步规范,幼儿园布局调整力度加大,办园水平明显提高。目前共有幼儿园9所,在园幼儿1365人,专任教师60人,学前三年(3-5周岁)幼儿毛入园率达到96%。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尚不完善,财政性投入偏低,农民负担较重;办园条件与城区的幼儿园差别较大,还需进一步优化与改善,保教质量有待提高;师资力量相对薄弱,教师工资偏低等。农村学前教育已经成为我区教育发展的薄弱环节。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把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放在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缩小与周边城区的教育差距。

二、明确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

年,我区农村学前教育要实现如下基本工作目标:

(一)深化办园体制改革。石埠经济发展区管委会加快成立托幼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考核全区幼儿工作。加快形成以经济发展区管委会办园为主体,以村集体办园和民办幼儿园为补充,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农村学前教育办园格局,促进农村学前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二)提高适龄儿童入园率。到年,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达到90%以上,学前一年儿童入园率达到100%,大幅度提高2周岁儿童的入园率和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园率。

(三)提高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到年,在中心园和村办园园舍达到省级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的基础上,进一步筹措资金,对幼儿园内部设施进行配备和完善,查缺补漏,配齐各类儿童玩具、教学设施等,最终达到省级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的要求。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园长、教师岗位资质准入制度,逐步达到全员持证上岗。到年,幼儿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95%以上。

三、强化政府职责,深化办园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一)建立农村学前教育“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区管委会负责全区学前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公办幼儿园建设和各类幼儿园管理,积极争创“市学前教育先进单位”。经济发展区管委会承担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责任,负责农村学前教育经费筹措,改善办园条件,扩建中心幼儿园,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中的作用,采取措施确保农村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石埠经济发展区教育管理办公室作为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拟定规章制度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对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建立学前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培养和培训学前师资队伍,建立园长、教师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具体指导和推动幼儿家庭教育;配备专职行政管理人员和教研人员,负责对学前教育指导和管理。

(二)推行中心幼儿园独立建制。石埠中心幼儿园为政府举办的公益性独立法人事业单位,负责区域内农村学前教育的管理、业务指导、考核评估等工作。

(三)严格教职工选配与管理。全区幼儿园所需教职工由经济发展区教育管理办公室和中心幼儿园负责按所需条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心幼儿园园长参照中小学校长的任职办法,由教育办从公办教师中选拔聘任,享受与农村中小学校长同等待遇。

四、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农村幼儿园布局

(一)合理调整幼儿园布局。按照“适度规模、确保质量、就近入园”的原则,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到年,我区保留1所中心幼儿园,6处村办幼儿园,1处民办幼儿园。今后在新建住宅小区时,应按城市小区幼儿园规划标准进行相关配套建设,同步做好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布点工作。

(二)进一步优化办园条件。要结合幼儿园布局调整,将学前幼儿的“食宿暖行”问题纳入中小学“食暖行”工程中统筹安排。幼儿园厨房、寝室等基础设施和取暖设备,按照市级示范幼儿园标准进行建设与配置。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幼儿教师素质

(一)配足配强管理人员和师资队伍。中心幼儿园要配备专职行政管理人员和教研人员,负责对农村学前教育进行指导和管理。农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依据《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规定,每班配备2名专职教师,有条件的可另配备1名保育员,确保幼儿教师队伍充足、稳定。

(二)实施幼儿园教职工资格制度和聘任制度。幼儿园园长必须持幼教专业证书上岗。幼儿教师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并作为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工资待遇提高的必备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幼儿教师,要逐步退出教师岗位。农村幼儿园新进非公办幼儿教师,应当从具备幼儿教育合格学历的毕业生中择优录用。各幼儿园需配备专(兼)职医务人员,加强园区的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幼儿健康成长。幼儿园医务人员、保育员、食堂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关岗位资质,做到持证上岗。园长和教职工持证率与幼儿园的审批、达标升级直接挂钩。幼儿园教职工全部实行聘用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三)提高农村幼儿教师队伍素质。将农村幼儿教师培训纳入教师教育统筹规划,建立健全园长、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岗前和岗后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全员培训计划。建立农村学前教育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机制,充分发挥名师的引领带动作用,推进农村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升,从根本上克服“重教轻保”和学前教育“小学化”、“成人化”倾向。#p#分页标题#e#

(四)切实保障幼儿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农村幼儿教师待遇,公办幼儿教师在工资标准、职称评审、优秀教师评选等方面与中小学教师享受同等待遇。确保非公办幼儿教师平均工资逐年增长。

六、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机制

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将其纳入教育发展整体规划,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农村学前教育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经济发展区管委会和教育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督导检查,确保学前教育法律法规政策的落实。高度重视农村幼儿园安全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履行职能,共同做好幼儿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保障幼儿园安全、稳定。要加强农村学前教育工作的宣传,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贯彻本意见的配套措施,真正把农村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