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委办卫生秩序整治方案

镇委办卫生秩序整治方案

 

为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创建文明城市,针对当前我镇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决定开展卫生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全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为目的,调动一切力量,大力整治环境脏、乱、差现象,切实改善城区环境,提高城市宜居水平。   二、目标要求   通过整治,改善全镇环境,达到不见白色垃圾、不见沉积余土、不见建筑垃圾的要求;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切实美化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素质,为文明城市创建打下良好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文明城市创建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镇里成立专门的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宣江勇任主任、杨志平任副主任,汪莉莉、沈淑珍为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创建工作日常事宜。各村(居)包干领导负责包干村(居)的创建活动,杨志平负责镇机关创建活动。   四、整治阶段及时间   这次整治活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统一部署、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宣传阶段(3月25日-31日)   组织召开全镇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充分营造氛围,并通过向居民发放宣传单、张挂横幅等方式,让广大居民进一步认清环境卫生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投身到创建文明城市的活动中来。   2、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6月20日)   在镇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各创建职能单位和责任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全面开展各项创建工作,特别是要抓好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3、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6月21日-6月30日)   镇创建领导小组对各村(居)委会、各单位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工作不到位的,提出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通过检查验收,进一步增强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工作责任心,督促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五、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1、镇机关及镇直单位:做到门前卫生良好、秩序井然、设施完好无损、路面平整、无障碍物等。镇机关各办公室内部卫生由各办公室自己负责,要求一日一小扫,一周一大扫。公共场所卫生由门卫负责,要求一日一小扫,一周一大扫。   2、各村(居)委会:负责教育辖区居民定点定时(早晨7:30前,下午18:00以后各一次)投放垃圾,做到垃圾入窖、入桶;组织、协调居民区做好小区庭院内的卫生工作;监督环卫所的清扫、清运、保洁工作,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做好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卫生监管工作。城北加油站至弋漆路与乐江线交叉口路段卫生保洁工作由大树村负责。与此同时,各村(居)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户”和“保洁户”评比、文化进社区宣传等活动,树立讲文明,爱卫生楷模,提高全体居民创建意识。   3、各单位门前经营业主:保持店面门前干净整洁,在指定地点定时倾倒拉圾,严禁向人行道、街面倾倒污水、废物。由各单位负责督促落实。   4、城北加油站至弋漆路与乐江线交叉口路段各施工单位:必须设立防护围墙,开工前必须在车辆进出口处配置车辆清洗平台,确保施工用车不污染行驶道路。严禁将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堆放在施工围墙外,严禁运输车辆携带、撒漏沙、石、土、灰等污染道路。由大树村委会负责督促落实。   5、公安分局:负责处置创建中的突发矛盾,为创建工作保驾护航。   6、镇创建办:充分发挥统筹调度、指导督促等作用,对所有参与城市创建的责任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在城市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失职、不作为、不到位行为,要采取责令整改或向镇创建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等措施促其整改。   六、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布署,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细化目标,落实责任,落实人员,安排专项经费,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各村(居)也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创建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开展创建活动。镇里将把创建工作纳入村(居)委会的年度考核评比,并与村(居)委会经费挂钩。   2、加强调度,有序推进。镇创建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每十天将调度一次,各村(居)包干领导对包干村(居)创建工作每周要调度一次,及时梳理整治情况,细加查摆问题,明确阶段主题重点,研究推进工作。各村(居)每周五上午下班前要将一周创建工作情况报送镇创建办。镇创建办在汇总整理后,于每周下午将创建工作情况报送镇主要领导。   3、广泛动员,造浓声势。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迅速行动,层层发动,造势鼓劲。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广覆盖的舆论宣传,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发挥广大市民群众城市创建主力军作用。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把群众宣传好、发动好、组织好,使创建工作由“政府推动”向“社会推动”、“群众自发”转变。   4、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各村(居)包干镇领导每天检查包干村(居)创建工作,发现问题现场办公,责成相关村(居)即时整改。镇党政办对镇机关各办公室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办公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履行创建责任,做出显著成绩的责任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p#分页标题#e#